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社会论文
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对于建设和谐社会和统筹城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却日益凸显出来,阻碍了农民工市民化进程。本文以四川省华蓥市为个案研究对象,对华蓥市农民工做了问卷调查及深入访谈,问卷主要内容涉及农民工的劳动就业、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及最迫切需要参加的保险项目等方面。本次抽样调查涵盖了全市11个乡镇和23个村,调查对象包括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文化程度的农民工。总计发放问卷140份,收回134份,其中有效问卷120份,有效率达85.7%。另外,分别挑选了男女各10名农民工进行了深入访谈。在此基础上,总结和梳理华蓥市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对策,对于华蓥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实施现存问题
(一)社会保险参保率低,险种单一
虽然政府制定了一些社会保险的计划和政策,但在实践中真正执行起来却很困难。由于农民工缺乏对社会保险的认识,现行的社会保险计划并没有使农民工享受到优惠。根据调查,只有20.83%的农民工购买了社保,79.17%的农民工表示没有购买社保。其中不参保的农民工中,46.67%的农民工表示“对社保的了解太少,不相信社保”,6.67%的农民工是“企业主不同意参保”,而19.17%的农民工认为“保障的待遇不高,可有可无”;在参加社保的农民工中,参加工伤保险的有13.33%,参加医疗保险的有17.50%,参加养老保险的有13.33%,参加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均只有4.17%。被调查农民工中40.83%的人没有享受到医疗优惠政策,有34.17%的人选择了“不清楚”,只有25%的人享受到这项优惠。在被问到采取什么措施以减少医疗费用,被调查对象中,77.50%的人选择了在农村参加新农合,25.33%的人未采取任何措施,12.50%的人购买了医疗保险。参加了社保的农民工大多数是参加了医疗和工伤保险,养老、失业和生育保险很少有人参加。
(二)劳动力价格低,缺乏劳动权益保障和失业补助
华蓥市目前处于经济发展转型过程中,正是大量需要农民工之际,但是华蓥市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绝大部分选择了外出务工,其主要原因是外出务工的工资较高。以华蓥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为例,目前建筑市场技术工人、杂工日工资分别是100-150元/天、70-90元/天[1],其他行业的工资就更低了。从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看,农民工从事的多是脏、险、累的工作,调查显示华蓥市当地农民工大部分从事的是制造业、零售商业、餐饮业以及建筑业,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并没有给农民工购买相应的劳动保护工具和医疗保险。同时,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不高。在调查对象中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受访对象占15.83%,有45.83%的农民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有口头约定”,36.67%的农民工“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没有口头约定”。目前,华蓥市仍然存在84.17%的农民工缺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一旦产生用工纠纷,农民工不能有效提供证据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从失业保障方面看,城镇居民在失业期间有政府的失业补助,农民工没有任何的技能和知识,一旦失业就只有靠个人积蓄,或向亲戚朋友借钱来维持生活,其中一部分人不得不重回农村老家。本次调查的农民工中,只有20.83%的人购买了社会保险,但其中仅仅只有4.17%的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可见,虽然华蓥市政府在农民工社会保障方面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政策措施,但这些政策中很少涉及农民工失业补助。由于没有生活来源,部分农民工采取不法措施来保障收入,影响了社会和谐安定。
二、导致农民工社会保障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现有社会保障政策不适应农民工的特点
华蓥市现行社会保障政策中农民工参保比例偏低、参保险种单一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华蓥市现行社会保险种类偏少、缺乏适应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险造成的。以养老保险为例,现行的社会保险来看,主要是针对正规就业和城镇职工的特点设计的,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就业的稳定性和缴费的连续性。但从调查的情况看,96.67%的农民工的工作不够稳定,经常换工作;被调查者中84.17%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缺乏书面劳动合同。总体上来讲,农民工具有收入低、文化程度低、维权意识差、流动性大等特点[2]。因此,在现实中,大多数农民工未能按照社会保障政策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此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较为有限,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与企业建立了稳定关系的农民工才可能享受到,工伤保险虽然已将农民工纳入保险范畴,但只有极少数用人单位并给农民工购买了工伤保险。因此,华蓥市现行社会保障政策没有从农民工的实际出发,很难解决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
(二)政策的宣传不够、实践不足
首先,华蓥市社会保障部门宣传形式单一,关于劳动保障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工作没有落到实处。在访问过程中发现,很多用人单位并不了解社会保险的政策规定,更不要说很好地执行社会保障政策。另外,农民工对现有的社会保障规定和政策知之甚少,很少有能够主动参加社会保险的。其次,对社保政策的实践不足。目前国家虽出台了涉及工伤、养老、医疗等社保方面的专门法规,但华蓥市整体执行效果并不理想,随着城市发展的转型,进程务工的农民工数量增加,社会保障政策存在问题的现象将会更加严重。此外,农民工维权形式单一、渠道不畅通。在遭遇到拖欠工资时,67.35%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协商过,但一般并未取得好的效果,24.49%的农民工选择向有关部门提起援助,甚至还有少部分农民工选择采取过激方式,强迫包工头返还工资。总体来说,由于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他们维权的途径、方式有限。 三、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路径选择
(一)健全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一,应完善落实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制度。由于农民工自身素质较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所从事的工作不安全因素大量存在,使得他们更容易遭受到意外伤害事故。目前,华蓥市并没有针对农民工群体的医疗保障体系,有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几乎参加新农合。为此,应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障体系的相关规定,将农民工医疗保障待遇分为住院待遇和门诊待遇[3]。可报销的住院费的起付标准和封顶线设定,都应充分考虑华蓥市农民工的实际工资收入,合理设置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封顶线。门诊待遇方面,在具体的可报销目录中,应考虑华蓥市当地农民工的工作环境及易患的职业病的因素,将相关门诊目录纳入医疗保险范围,而不是搞“一刀切”。
第二,将农村的养老工作作为重点来抓。要解决好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应考虑到农民工群体的异质性和流动性特点,分层分类地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障体系,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4]。目前华蓥市农民工中工作不太稳定的占多数,针对这个情况应该尽快地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体系。因此,政府要制定养老机构设置规划,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吸引市场和社会力量投资养老保障行业。此外,还应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建立农村养老行业标准,加强对中青年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宣传。
(二)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实践
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中,政府作为最基本的正义主体,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企业的主要目的是盈利,为了最大限度获取利润,只有不断地降低劳动成本。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会增加劳动力成本,因此,很多企业主都拒绝为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针对这个情况,华蓥市政府部门应该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监督机构,加强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执法力度和监督力度,对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进行严厉的惩处;政府宣传部门要加强法律知识、社会保障常识的宣传工作,为农民工设立维权绿色通道。国家依靠财政支出来支持社会保障,就目前而言,光靠政府的力量很难将每个人都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需要吸引企业与政府一同承担社会保障任务。华蓥市政府可以通过奖惩制度来调节企业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完成得好的企业加大奖励政策,对没有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的企业必须严惩,达到以儆效尤的目的,采取政府主导与监督并进的方式进行。与此同时,社会应大力宣传与积极引导,加强对企业的约束,规范企业的行为。
(三)提高农民工自身素质
其一,提升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农民工应了解一些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制度规章,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用合法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树立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切忌意气用事,由“受害方”变成“施害方”,要寻找法律援助,走合法途径,到相关部门寻求法律帮助。其二,树立农民工社会保障意识。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加大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他们喜闻乐见的方式,让农民工切身实际地感受到社会保障的好处,产生社会保障方面的需要;另一方面,要降低在华蓥市就业农民工的参保资格,过高的门槛,会降低农民工的参保积极性。对于符合条件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工可适当地给予优惠,吸引农民工参与,扩大参与社会保障的农民工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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