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社会论文
(一)加剧了城市违法犯罪活动
首先,城市农民工在城市里没有稳定的住所,整体文化水平偏低,城市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地位偏低,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的事件。其次,城市农民工在城市中存在一些违法行为,从事安全性较低的工作,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统计数据表明,城市农民工的违法、违规犯罪问题相当严重。这些都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不利于社会安定。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使得他们没有长久留在城市里的打算,对城市没有归属感,这些都不利于打破二元化的社会结构,不利于社会生活的长远发展。
(二)制约了城市化进程
城市的建设发展离不开城市农民工,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发展都需要城市农民工的支持。多数农民工都不会长期居住在城市,而是往返于城市和农村之间,因为他们的子女多数依旧留在农村,再加上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缺失,社会工作压力较大,没有一技之长,农民工不会长久的留在城市。农民工的住房、养老、以及子女教育等保障体系的不完善阻碍了城市化的进程,不利于农民工迁入城市,融入城市生活。农民工也不会轻易放弃那份与自己利益相关的土地,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市化进程。如果不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等问题,农民工无法真正融入城市,最终将制约城市化进程。
(三)影响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农村地区的大多数农民通过经营土地只能获得基本的生存保障,较少的收入使得他们不得不进城务工。对于城市农民工而言,种地只能保障其基本的吃饭问题,并不是把全部心血放在种地上,对于土地城市农民工采取粗放式的管理,对农业的投入较少。多是个体农业,没有规模式的经营,难以实现土地效益的最大化。由于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城市农民工往返于城乡之间,并没有完全的放弃土地,也不利于农村土地流转,这些都不利于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我国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问题的出路
(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放开城市户籍,有条件的农民工可以按规定程序转变为城市户口,逐步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之分,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等问题。打破各种束缚城市农民工在城市定居的各种顾虑,解决城市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取消户籍限制,使得一些有能力的农民工平等的进入劳动力市场,并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保障城市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平等的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实现社会公平,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实行个人弹性养老账户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项重要项目。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全程度。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应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无差别。可以通过建立实名个人社会养老保障账户的方式解决城市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实行个人养老账户可以鼓励农民工持续缴费,减少其盲目流动,也符合养老保险理论上要求长时期连续缴费,有一笔足够的保险累计额用于老年生活费支出的特点。城市农民工的个人弹性养老账户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选择缴费的年限及退休后领取的工资。弹性化的个人养老账户可以充分征询农民工个人的意愿,有利于稳定城市农民工群体,促进社会和谐。
(三)完善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相关法律制度
1、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农民工这一群体虽然庞大,但同样是弱势群体,城市农民工文化水平偏低,多数不懂得如何维护自己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当他们需要法律援助的时候,通常会不知所措,诉说无门的现状。应加快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建设,同时监察部门应严格规范企业依法缴纳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金额,维护城市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强化城市农民工社会保障立法的力度,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解决好目前农民工社会保障立法层次低、立法空白的问题。完善法律援助热线通道,及时为城市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及时帮助城市农民工解决法律疑问。这样不仅可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而且可以改变农民工的心理现状,维护社会稳定。
2、强化劳动法律的执法和监察力度。
农民工在工作时应提升自身法律意识,作为劳动者应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各级政府部门也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力度,杜绝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的存在。对于随意辞退农民工,克扣农民工工资等行为,要采取有力的措施,及时处理。相关监察机构应对企业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情况定期进行检察,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全面开展劳动保障检查工作,把检查范围延伸到更多农民工所在的企业,发现不合理的用工现象和缺少的农民工社会保障的企业应依法严格处理,切实维护和保障城市农民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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