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社会论文
东莞地区现有两所高等职业院校: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前者为公办院校,后者为民办院校。这两所职业院校办学时间不长,在校生规模均已达到万人,学院发展态势良好,硬件较为完备,可满足社会培训的需求。但是,其目前开展的职业培训绝大部分是针对在校生,面向社会的职业培训较少。以东莞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学院将职业培训内容融入教学课程,并对应一个职业资格证书,每个学生毕业必须获得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从而推动了职业培训在学生中的开展。学院对社会开展的职业培训以讲座类型的培训为主,如:通识教育、新技术新发展、公益讲座等,培训时间多为半天,培训效果一般,而涉及专业技能,需要实践操作的技能类型的培训不多。可以说,东莞地区高职院校开展社会职业培训的潜力尚未充分挖掘,还停留在比较低的层次。笔者对两所高职院校的继续教育学院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企业管理层和员工、政府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访谈调查,试图寻找阻碍高职院校全面开展社会职业培训的根本因素,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性建议,推动高职院校社会职业培训工作的开展。
一、高职院校开展社会职业培训的困境
1、领导层重视程度不够,部门间沟通脱节。
高职院校的社会职业培训工作若想全面开展,需要学校领导层的高度重视,校内各部门的通力密切的合作。然而现在大多数高职院校的领导层,特别是新办高职院校的领导层的关注点着重放在学历教育上,给予社会职业培训的重视程度不够。高职院校的职业培训一般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管理,具体的培训任务由相关系部承担,但是由于继续教育学院和系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反馈机制,导致双方在企业需求意向、课程设置、培训管理等方面脱节,严重影响了培训的效果。另外,高职院校普遍存在这样一种观念:培训是继续教育学院的事情,跟其他部门关系不大。这样观念阻碍了高职院校社会职业培训的发展。高职院校各部门应该在对外交流当中,积极地推广学院的培训业务,及时地将外单位的培训意向反馈给继续教育学院跟进;专业系部在与企业进行校企合作的同时,亦可深入挖掘企业的培训需求。
2、培训体制不灵活,制度执行力不强。
在依法依规开展培训的情况下,高等职业院校某些体制方面的僵化,制约着社会职业培训的全面开展。这一点在公办高职院校体现得尤为明显,拿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来说明。首先,内部流程消耗严重。学院与校外机构合作开展职业培训之前需签订合作协议,协议需经过审计监察处、财务处审核,直至分管院领导、院长审批,在这过程中,经办部门需要提供材料文件,向审核部门说明为何这样收费、为何这样分成、为何选择此机构合作等问题。有些显而易见的问题由于没有文件材料支撑,没有先例,导致协议无法签订、合作搁浅;有些合作由于反复提交材料、论证,导致协议审核时间较长,合作方失去了合作的意愿,最终不了了之。其次,财务结算时间长。根据市财政相关规定,学院的培训收入须全额上缴国库,待返拨90%的收入后,才能按照规定开支课酬、人员管理费等费用。从学院上缴到财政返拨至少需要半年,导致教师的课酬、工作人员的管理费得不到及时的发放,久而久之,教师从事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受到了严重打击。第三,学院相关的培训工作制度没有得到各部门很好地执行,部门在培训过程中打“擦边球”,学院领导层“自上而下”的监管力度不强。
3、政府对高职院校职业培训的扶持力度不够。
高职院校是开展社会职业培训的主力军,政府部门应当在政策、资金投入等方面向高职院校倾斜,以充分发挥高职院校在硬件、软件上的优势,但是,当前的状况并非如此。2014年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的主导下,牵头成立东莞市职业培训联盟,旨在整合行业、协会、商会、企业、职中、高校的培训资源,全面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劳动力技能水平,然而仅仅只是成立了一个联盟,政府部门并未给予指导、推广和政策上的倾斜,因此,联盟的运作并未达到初衷,技能人才在量和质上并没有提升。
二、高职院校开展社会职业培训的制度障碍
1、学校内部激励制度不健全
高职院校鼓励教师积极从事职业培训工作,但是在激励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着障碍,主要是受制于大环境、大制度,分配机制不敢有所突破,不敢创新。现行的分配机制,在业余从事培训工作的教师和不从事培训工作的教师之间,没有形成收入档次,多做与不做相差无几,无法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2、企业薪资待遇不与职业资格水平挂钩
笔者与企业人员进行了交流,九成多的企业人员表示,获得资格证书并不意味着待遇会提高,企业薪酬制度里没有这一条款。企业员工参加职业培训,获取资格证书,绝大部分是出于两种考虑:一是领取政府技能补贴,二是积分入户、积分入学。从1993年开始,国家开始实施就业准入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也出台了一系列的办法,如《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职业资格证书规定》等,也有相应的规定技术人员待遇的文件,但是这么多年来,由于政府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管,执法力度不强,这些制度形同虚设,并未真正兑现。用人单位不买账,提高员工的待遇只能是一句空话。
三、推动高职院校社会职业培训发展的两点建议
1、高职院校领导层要重视社会职业培训工作,加强培训工作“自上而下”的管理,统一中层干部对培训工作的认识,鼓励校内各部门按照相关的制度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工作,同时要强化继续教育学院对学院职业培训工作的监管、统筹职能,各部门开展的职业培训最后都要归口到继续教育学院、这样才能将各部门的合力发挥到最大。同时,高职院校要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的沟通,争取对现有的体制有所变通,合理制定内部培训激励制度,使参与培训的教师的工作有价值体现。
2、高职院校应利用好现有的校企合作资源,创新观念,积极地走出去,主动联系培训业务,组织专业的师资团队根据企业的需求开发培训项目,切实从本质上解决企业的技能人才问题。同时,高职院校应与政府沟通,争取获得政府更多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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