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社会论文
随着国家改革的全方面深化,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国家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政府的部分公共职能将逐步让位于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将发挥更大职能作用。要在社会组织中开展好统战工作,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发展规律的研究,要提高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科学管理水平,要促进社会组织发挥其辅助政府职能的作用,从而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如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优势?是本篇文章研究的重点。
一、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一)社会组织的概念
本文研究的社会组织概念系狭义概念,即根据法律允许范围内,区别于政府和企业的一切官办和民办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社会团体包括八大人民团体、登记注册的社团和草根组织。如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中国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等八大人民团体;登记注册的社团如行业协会、商会、学会、专业团体、联谊组织和文体社团等;草根组织如社区组织、同乡会、同学会等。
民办非企业单位曾被称为“民办事业单位”,主要指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包括民办非营利性学校、民办非营利性医院等。
基金会是基于一定财产关系而形成的财团性组织。基金会是指利用捐赠的财产,按照章程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并从事公益事业。
(二)社会组织的发展目标
党的十八大为社会组织发展确立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的战略方向中,包含着三个战略目标:即“政社分开”、“权责明确”及“依法自治”。“政社分开”不是政府退出社会,而是要理清政府职能的边界,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的更好,把该提供的公共服务做的更加有效,同时那些政府不该管的事情剥离出来,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公共事务中来,在改革中构建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共治的社会协同局面。“权责明确”明确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支持性地位,界定党组织和所在社会组织中的非隶属和非混淆关系,保证社会组织在内部治理以及人事、组织、决策、活动上的独立地位。从确立合理党政关系开始,推动官办社会组织去党政模式化。“依法自治”首先承认社会组织的独立性地位,其次通过法律制度来实现依法自治。
二、在社会组织中统战工作的意义
社会组织构成复杂,成员构成中社会阶层多,思想复杂,价值观多样。其统战意识薄弱的现状,决定了在其中开展统战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是党的需要。
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是我党在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新课题和新任务。开展好,有利于夯实统一战线凝聚人心的民意基础和汇聚力量的社会基础。
当前,社会组织日益发挥重要作用,如整合社会资源、缓解社会矛盾、激发社会活力。党外广大成员,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知识分子,越来越乐于参与到这些更为宽松、多样、包容,更能体现个人意愿和价值追求社会组织中。他们在党中央提出的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过程中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党要正确引导他们投身到其中,就要充分运用统一战线优势,发挥凝心聚力的作用。
(二)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需要。
社会组织是党的群众工作的新阵地。社会组织来自民间、植根于群众。社会组织涵盖各行各业,对社情民意了解掌握。是群众表达意愿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协调相互关系、参与公共事务、规范行为的有效载体。通过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可以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党政部门与社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使其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观察站”,化解矛盾纠纷的“粘合剂”,为改革增进社会认同,强化民意支撑,凝聚社会力量,目的就在于把组织中的广大成员,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结成广泛的“政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进而为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社会保障。
(三)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是人才培养的需要。
不管是“体制内”还是“体制外”的社会组织,在发展过程中都吸纳和聚集了大量学有所长的各类党外人才,他们视野开阔,思想活跃,能量较大,日益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这都为在社会组织中开展统战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加强沟通和交友,重点考察、培养大批优秀党外人才。通过培养、锻炼,推荐至部分领导岗位或在参政议政队伍中发挥更大的党外代表人士作用,有力促进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
(四)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是国家稳定发展的需要。
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更是国家稳定发展的需要。当前,国际敌对形势复杂多变,社会组织日益成为国内外各种政治势力正想拉拢利用的“香饽饽”。社会组织本身所具有的自发性、民间性、自治性的特征,使得不少社会组织政治鉴别力不强,或被左右。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可以有效把握社会组织代表人士的思想状况和利益诉求,把他们紧密团结和凝聚在党的周围,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保持社会的长治久安,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和依法管理。通过加强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可以更好地畅通社会组织成员的政治参与渠道,更有效地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代表、整合、表达、动员功能,在更大的范围参与和服务社会治理体制与机制创新。 三、社会组织中开展统战工作的状况分析
随着社会组织的不断发展,在社会组织中开展统战工作日益迫切。当前,社会组织的统战工作仍处于摸索阶段,所以对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研究尤显重要,全国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试点地区有山东、浙江、湖南、大连、深圳和北京市朝阳区等试点单位,其中青岛、烟台等市和济南市中区、临沂兰山区被确定为山东省社会组织统战工作试点,各种社会组织统战工作新措施、新经验陆续出现,出现了一批模式可供我们研究。经过分析研究,我们认为当前社会组织统战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制约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各社会组织中基层党组织建立不覆盖,统战工作载体不足。
根据中组部《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规定,社团党组织的基本职责之一就是开展统一战线工作。但目前各社会组织的基层党建工作还没有实现网格化,统战工作载体不充分。
已经建立基层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在发挥作用方面基本都是会议精神传达为主,对开展统战工作必要性的认识不足,缺乏开展统战工作的政策指导,缺少统战工作经验和成熟的工作思路,工作缺乏系统性和顶层设计。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所属不确定,管理主体不明确。统战工作是党的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组织领导体系不通畅,势必影响工作效能。
体制机制方面的制约使得我国社会组织一般实行多头管理,隶属关系复杂,管理混乱。除了部分具有统战性的社会组织,大多数社会组织与统战部门基本上没有业务往来。某种程度上也制约了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有效、顺利开展。
(二)社会组织政治参与渠道少,发挥作用平台不足。
调研发现许多社会组织希望党政机关在制定与其行业相关的政策法规时能有更多的话语权,希望更好地反映其政治诉求。目前社会组织参政议政渠道较少,只有人大、政协渠道,而且人数和规模受到限制,不能充分表达群体的合理诉求,在作用发挥上受到限制。
(三)社会组织成员对统战工作未形成认识。
社会组织成员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在社会治理方面更没有足够的平台让他们的能量得以发挥,同时统战部门的工作还没有开展到他们身边,他们更是对统战工作概念了解不多,认同度低,未意识到自己跟统战工作的关系,造成在社会组织中开展统战工作未形成氛围。
(四)社会组织地位与经费保证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体制内”社会组织(除了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依靠主管部门拨款、会员会费、捐款等维持运转,基本上都是非营利性的,经费相对紧张,统战工作经费预算基本没有。“体制外”的社会组织,没有主管上级,有时正常的周转经费都难以保障,更不要说拿出经费用于开展统战工作了。
四、在社会组织中开展统战工作的模式探索
为了更有效地在社会组织中开展统战工作,需要改革党政机关的职能,提供必要的服务职能,满足社会组织的发展需要,满足其人才培养需要。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中的统战工作概念,明确社会组织成员的统战成员身份,建立统战工作部门或者统战联络员,依据《中国共产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依法在社会组织中开展系统统战工作;二是完善社会组织管理评估体系中对统战工作部分的评估,即在其评估项目中设立统战工作内容;三是提升社会组织的政治地位,拓宽政治参与渠道,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四是提高社会组织统战成员的政治参与力度,提高群体责任感和归属感。具体如下:
(一)依托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设立统战工作部门。
以党建为主导,设立社会组织中的统战部门。社会组织要主动加强同当地党委组织部门联系,如具备条件可建立统战部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中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统战工作,加大对社会组织成员的教育引导,加大培养教育力度,有意识地把他们培养成为社会组织的领导者和接班人。
(二)建章立制,规范化社会组织统战工作。
社会组织种类繁多,而统战工作要讲究艺术和效果,开展统战工作不能一刀切、千篇一律,要因地制宜、因组织而异,要研究建立规范有序有效的工作机制,促进统战工作富有成效。前提是要依据《中国共产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依法开展系统性的统战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统筹机制,如确定班子、职责职能、规章制度。二是提供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的机制保障,如职数、经费、办公设施和氛围。三是建立科学有效的统战工作联动机制,保障统战工作大家做。即在实践中探索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信息交流和诉求反馈机制、培养培训和考察评价机制、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机制、表彰奖励机制、政治安排机制。种种措施,使基层统战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三)建立社会组织管理评估体系中统战工作考核内容。
目前全国性的社会组织评估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意义重大,但目前社会组织管理评估体系需要完善。其评估结果运用亟待加强。针对统战工作评估的内容有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职能、资金保障等方面。
(四)大力培养社会组织中优秀代表人士。
根据党委安排,由统战部、组织部牵头,政协、民政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落实,各社会组织推荐优秀党外代表参加的,从培训、考核、推荐、培养等一系列措施组成了社会组织优秀代表培养体系,从而形成社会组织优秀党外人才培养机制。保障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一席之地,同时,在机制上保证社会组织人才梯队建设。
加大政治安排力度,促进社会组织中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即积极把各类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代表人士纳入到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队伍中,推荐其担任所在行业领域的监督员或特约人员;增加在政协中社会组织的功能界别,倡导社会组织成员参与政治生活,从而推动社会组织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同时加强联谊交友手段的使用,促进统战部门工作意图的顺利实现,这也是发现党外人才的途径之一。开展社会组织统战工作,应从代表性人物入手,与其联谊交友,听其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困难,发挥代表人士桥梁纽带和示范作用,调动广大社会组织成员,使他们在交友联谊中愉快地参与统战工作。从而促进了解,既推动了工作,又为党的事业发现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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