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社会论文
1917年产生的汉语新诗是中国社会现代化的必然产物,其产生与发展自有其合理性。然年届百岁之际,新诗却陷入了远离大众的艰难困境,在内容和形式两方面都受到了广大读者的质疑和疏远。究其原因,诗歌研究专家们多从文学理论入手,观点纷呈,却又莫衷一是。比如,对于杂乱多样的新诗形式,从1948年至今,部分学者主张最终还是“要统一在一个或几个基本形式上”,[1]或者“发展到有几种主要的形式,也可能发展到有一种支配的形式”,[2]256亦或“准定型”。[3]而另一部分学者则正好相反,认为“新诗没有建立出一种形式来,倒正是新诗的一个很大的成就”[4]58 、“无型便是型”[5]。两种观点截然相反,也各有道理。然长期地争论且势均力敌,对新诗的健康发展显然不利。
一、社会学视角:对象、理论及方法
鉴于新诗在文学研究领域的争论不休,本文换一种思路:将汉语诗歌的体裁要素作为研究对象,并运用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进行探究。
1.对象:诗歌体裁及其稳定性
“体裁”一词,意义颇多。这里所说的“体裁”,专指文学作品大的、一般性的分类,也就是“诗歌、散文、戏剧、小说”等这几个大的类别。至于每一种体裁内部的不同类别,本文称之为“样式”或“形式”,如“诗歌”这一体裁下,有四言诗、五言诗、七言诗、长短句等众多形(样)式。体裁一旦形成,其要素便固定不变,成为其区别于其他体裁的独特标志。但体裁下的作品形(样)式,却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李白的《静夜思》(床前明月光)体裁上永远属于诗歌,不会变成小说。同样,罗贯中的《三国演义》体裁上也永远是小说而不会变成诗歌。
文学体裁的这种稳定性,为我们探究汉语诗歌的本质特征、并进而研究新诗的问题提供了便利。“只有把体裁置于长期的时间空间中考察,类属性的不变要素才能显示出来,才能使我们避免误区,把偶然性的、属于一定历史时期的因素当作长期要素,当作体裁本质的决定性要素。”[6]105
2.理论:文学社会学
文学社会学就是运用社会学的理论、观点和方法研究文学作品的社会起源、社会功能、以及文学创作与社会生活的相互关系,是考察文学和社会之间关系的一门学问。文学社会学研究的重点有二:一是文学对社会的反映与作用,二是社会对文学的需求及规范。
文学研究中也有“文学社会学”,不过它与学科之“学”无关,而是方法学的“学”。[7] 34并且,文学研究的最大特点,是“把读者大众这个背景当作一种装饰和点缀品”。而文学社会学认为,社会是文学发展的基础,对文学发展具有制约作用:“可以说,一位作家在自己集团内获得成功的大小是根据他在多大程度上成了维克多?雨果所说的‘应声虫’,另一方面,他获得成功在数量上的多寡,持续时间的长短,也都取决于他的读者面。”[8]134
3.方法:样本分析与归纳
本文从社会学视角、运用“选取样本----分析样本----归纳总结”这一社会学研究方法,首先对中国诗歌的本质特征进行分析研究,进而分析新诗的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路径。
首先是选取样本。本文选取林庚、冯沅君主编的《中国历代诗歌选》,①共选历代诗歌一千首。本文的研究观点即来源于对这些诗的归纳和总结。
诗歌是汉语文学中最早形成的文学体裁,也就是说,汉语诗歌的体裁要素早已固定、且蕴含在中国的古典诗词中。所以,本文所选的这些作品虽然都是古典诗词,但因为时间跨度长达三千多年,理论上完全可以用来探究整个汉语诗歌的构成要素。
其次是分析样本。依据理论假设,本文选取了押韵、对仗、平仄、节奏、抒情(言志)五大特征对每一首诗(词、曲)进行分析,最后进行总体归纳。韵书方面,则以《平水韵》、《中原音韵》、《佩文诗韵》和《词林正韵》为主,上古音韵参照郑张尚芳《上古音系》(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且坚持“总体从宽”(如“东冬合韵”)的原则。
最后是归纳总结。研究结果表明:(1)“对仗”与“平仄”与中国诗的体裁要素无关。换句话说,并不是每一首诗都必须有对仗或必须讲究平仄。这里有一点补充:虽然平仄不是必须的,但朗读起来的抑扬顿挫却是每一首诗歌的显著特征;(2)“押韵”、“节奏”和“抒情”三个特征是每一首汉语诗歌都具备的要素。
经过更进一步的分析提炼,本文认为,“节奏”、“韵律”(朗读时的抑扬顿挫和押韵)和“情感”是汉语诗歌(不仅仅是古代诗歌)的三大本质特征,也是汉语诗歌的三大体裁要素。
二、从体裁要素看诗歌本质
与散文、戏剧(剧本)和小说一样,诗歌也是一种文学体裁。众所周知,任何一种文学体裁都有自己独特而且稳定的构成要素。比如小说,就是由“人物”、“故事情节”以及“环境”(包括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在内)这三大要素构成的;戏剧(剧本)这一体裁的形成,也离不开“戏剧冲突”、“舞台说明”以及“人物台词”这三个要件……总之,不管是哪一种文学体裁,其形(样)式可以千变万化,但它的这些体裁上的构成要素却一个都不能缺少。
汉语诗歌自然也不会例外,它是一种节奏鲜明且韵律悦耳的情感语言。也就是说,作为一种文学体裁,汉语诗歌也包含“鲜明的节奏”、“悦耳的韵律”和“情感语言”这三大要素,缺一不可。
1.鲜明的节奏
何谓“节奏”,《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的解释是:“音乐或诗歌中交替出现的有规律的强弱、长短的现象。”节奏明快,或者说节奏鲜明,是根据普通人的听力来判断的,绝不是用眼睛看出来的。我们听一首动听的音乐时,往往很快便能够根据其曲子打起节拍来。这种节拍,实际上就是该音乐的节奏。我们打出这种节拍所用的时间越短,说明这首乐曲的节奏越鲜明。在中国古代,“诗”与“歌”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所以“诗”又叫“诗歌”。也正因此,“诗”对节奏的要求也和“歌”一样,也是朗(吟)诵起来或聆听起来都必须“鲜明”的,都必须是凭借听力便能够很快打出它的“节拍”来的。 部分学者认为节奏有内外之别:与“外节奏”比,诗歌更重视“内节奏”(作品内在的节奏)。这无疑是用“眼睛”来判断诗的节奏了,显然有失偏颇。实际上,“听”出来的节奏,只有鲜明与否,不可能有内外之别。
与西方国家的文字相比,我国汉字单音节且呈方块形,具有明显的独特性。所以中国古典诗词中,四言、五言、七言等样式的诗歌,其每一句(行)的字数几乎都是相等的。这样吟诵起来就很容易形成鲜明的节奏。与此同时,每一个节奏单位内的字数又并不完全相等,这样显然又避免了全诗节奏上的单调和呆板。这不是一种自然产生的结果,也并非部分人认为的仅仅是“为了追求建筑美”,而是汉语诗歌“鲜明的节奏”这一体裁要素的必然要求。宋词和元曲起初都是用于歌唱的,有音乐辅助,所以其中的句子比较灵活,长短不一。因此,可以说,中国古典诗词中,节奏鲜明是字数相等的主要目的。
依据中国古典诗词的传统,诗句的节奏单位多由两个字或一个字构成,如“春眠―不觉―晓”,就是由两个“两个字”节奏单位(“春眠”和“不觉”)和一个“一个字”的节奏单位(“晓”)构成。就新诗而言,还有一些三个字或四个字构成的一个节奏单位,如闻一多《死水》中的这一段:“让死水酵成一沟绿酒,漂满了珍珠似的白沫;小珠笑一声变成大珠,又被偷酒的花蚊咬破。”其中,“笑一声”和“偷酒的”便是三个字的节奏单位,“珍珠似的”便是四个字的节奏单位。不过,新诗诗句中“三个字”或“四个字”的节奏单位,多是由一个或两个字的实词再加上连词或助词等虚词构成的。
2.悦耳的韵律
就汉语诗歌来说,所谓韵律,一是指押韵,二是指语言排列上有规律地抑扬顿挫。其目的是为了保证诗歌在朗读(吟诵)起来能够悦耳动听。
押韵和汉语诗歌始终“如影随形”,“汉族人民的诗歌从一开始就是有韵的” [9]492押韵不仅有利于朗诵和背诵,更为重要的是可以保证诗歌本身的声调之美。
那么何谓“押韵”?对于汉语诗歌来说,每一个诗句(包含“上分句”和“下分句”)的下分句的最后一个字都选用同一韵部的,叫押韵。因为韵字都在诗句末尾,所以又叫“押尾韵”或“押脚韵”。我国南朝齐永明年间(483~493)文学家沈约就曾说过:“若前有浮声,则后须切响” [10]1779;清代诗评家沈德潜(1673~1769)也曾指出:“诗中韵脚如大厦之有柱石,此处不牢,倾折立见。”[11]552 可见,在中国古代的汉语诗歌中,押韵一直是被坚持和强调的传统。因为语言不同,西方许多国家的诗歌可以不押韵,但汉语诗歌则必须押韵,无韵不成诗。
汉语诗歌的语言,格外讲究朗诵时音调的强弱交替,只有这样,听起来才会悦耳动人。否则,不变的语音,平直的声调,必然会破坏诗的音乐性和迷人的魅力,如赵元任(1892~1982)的《熙戏犀》:“西溪犀,喜嬉戏。席熙夕夕携犀徙,席熙细细习洗犀。……”这样的作品朗读起来显然极不悦耳,因而只能算是“同音文”,本质上不能算是真正的诗。
3.情感语言
目前,许多人都存在这么一个误解,认为“鲜明的节奏”和“悦耳的韵律”(可简称为“节奏”和“韵律”)都具备的作品就是“诗”。其实不然。“节奏”和“韵律”只是汉语诗歌的两大要素。就体裁而言,仅具备这两大要素的文学作品显然还不能被称作诗。这是因为,诗还必须表达出人的情感,使用“情感语言”。一篇文学作品,即使节奏再鲜明,韵律再悦耳,如果不表达出人的情感,依然不能称之为诗。比如:“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冯陈褚卫,蒋沈韩杨……”(引自《百家姓》),再比如 “鸡鸣散是绝奇方,苏叶茱萸桔梗姜。瓜橘槟榔煎冷服,肿浮脚气效彰彰。”(引自《汤头歌诀?鸡鸣散》)这类作品,它们的节奏极其鲜明,韵律也非常悦耳,甚至平仄、押韵等都符合中国古典诗词中“绝句”的格律要求,但它绝对不是诗,只能叫“歌诀”。其中的原因便是:它只是借助于诗歌的部分外形,或者说只是文字的一种巧妙安排,并未表达人的任何情感。当然,一部作品是否具备情感语言这一特征,要从整体上来判断,并不要求作品中的每一句都是情感语言。
诗歌表达的情感纷繁复杂,其表达方式亦千姿百态:有借景抒情的“写景诗”,有直接抒情的“抒情诗”,也有通过叙事抒情的“叙事诗”……
音乐所用的语言是音符,而诗是文学作品,所用的语言自然是文字。这是一个常识。有些民间诗歌确实并不借助文字流传,而是通过一代一代的口头相传而存续下来的。但它们具备诗的这一要件:可以用文字表达出来。
以上所论述的汉语诗歌的这三大要素,是通过对三千多年来一千首汉语诗歌经典进行分析、归纳、总结而得出的结论。以这三个要素为依据,在汉语文学范围内,绝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都可以很明确地判定“何谓诗”。
三、从诗的要素看新诗的问题
与唐诗、宋词等一样,新诗也是汉语诗歌的一种具体形式。而汉语诗歌(不仅仅是古代诗歌)必须具备三大要素:节奏、韵律和情感语言。以此为标准,我们可以清楚看出:目前新诗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绝大多数非诗成诗,“视鹿为马”。
1.目前绝大多数所谓“新诗”实质上都不是诗
作为一种文学体裁,任何一首汉语诗都必须具备“节奏、韵律和情感语言”这三大要素,缺一不可。中国古典诗词尽管形式千变万化(诗句字数上看,从四言到五言、从五言到七言,再到每句字数不等的词和曲;诗的形式上看,从骚体到乐府,从古风到近体诗;从宋词到元曲……),但诗的这三大要素却始终蕴含其中。二十世纪初产生的中国新诗,应该也是汉语诗歌多种样式中的一种,因而也必须具备诗的三大要素。事实上,新诗诞生之初的许多优秀作品,也都是具备这三大要素的,如胡适的《梦与诗》、闻一多的《死水》以及朱湘的《采莲曲》等。但随着“无韵诗”的持续泛滥,目前绝大多数所谓的“新诗”显然已不具备这三个要素,特别是“节奏”和“韵律”,所以是假新诗,体裁上看根本就不是诗。
以“韵律”中的押韵为例。调查表明,目前中国新诗领域几乎全是所谓“无韵诗”的天下!新诗刊物所刊发的所谓“新诗”,几乎全是“无韵诗”。如:大陆最有影响的三大诗歌月刊,1999年第1期刊发的作品中,自由体(即无韵诗)高达95%以上[12];《诗刊》2006年第10期,共159首新诗中,仅一首有韵。就是这一首有韵作品,因为缺乏明快的节奏,也不能称之为诗。再看2010年第20期,共170首诗中,无一首有韵;2012年第23、24两期,分别是非常权威的一个品牌活动诗会的专号和2012年诗歌年选。其中,完全找不到一首即使是押韵的作品。[13] 正是这种并非诗的“无韵诗”被当成“新诗”,导致真正的新诗难得一见!新诗发展也由此陷入困境!这就是目前中国新诗的现状,也是百年新诗存在的最主要问题。
这里有两点需要说明:其一,这些泛滥的假新诗中,也有许多优秀作品,其文学价值不容否定,只是不属于诗这一体裁而已;其二,百年来许多文学名家也都不遗余力地进行这种“无韵诗”(也包含无节奏诗)的实验性创作,其功绩亦不容否定! 正是因为有了他们坚持不懈的努力实验,才为我们提供了“无韵、无节奏即非诗”的实践证明。毕竟,仅有理论证明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实践方面也证明汉语“无韵诗”实验是失败的,才能最终确证其在汉语诗歌中是不可能存在的。
2.何谓“新诗”?“新”在何处?
新诗体裁上属诗,且是不受古典诗词那种固有格律约束的自由诗。新诗之“新”体现在它使用现代汉语,这和使用古代汉语的古典诗词在节奏和韵律方面都有明显的不同之处。
首先,与诗经体、骚体、乐府、唐诗、宋词、元曲等一样,新诗也是诗的一种具体形式,因而必须具备诗的三大要素。
其次,新诗是自由的,不受任何固有格律的约束,所以又叫“自由诗”。不过,新诗的“自由”指的仅仅是创作自由,是特指不受古典诗词中那种固有格律的束缚(古典诗词中也只有近体诗、宋词、元曲等几种形式才有格律),“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当然,体裁要素的“规范”显然不是格律,不算束缚,否则作品连诗都不是,还谈什么新诗;反对格律,是新诗得以产生的重要理论依据,因此,新诗不仅和固有格律无关,也不宜提“格律”二字。百年新诗史上一直有“格律诗派”存在,虽然其本质不是倡导格律,而是捍卫诗的要素,但用“格律”二字毕竟有违新诗的自由精神,效果因而不彰。
再次,就诗的形式而言,新诗之“新”主要是相对于中国古典诗词(又称“旧诗”、“古体诗”)而言的。古典诗词使用的是古代汉语,新诗则使用现代汉语。现代人用现代汉语写的诗就是新诗(哪怕它是五言二十字,或七言二十八字),用古代汉语写的诗就是古体诗(可以是古风,也可以是格律诗),这是新诗与古典诗词的主要区别。
看下面两首例诗:
退休日感赋(一)
拟将余日托吟哦,王事今完发已皤。
从此天天有何乐?琴棋诗酒再无它。
退休日感赋(二)
拟将余日托烟霞,王事今完发已华。
从此天天有何乐?琴棋书画再无它。
以押韵为例:第一首韵字为“哦、皤、它”,以古代汉语为标准,三字同属《平水韵》下平“五歌”韵部,因而是押韵的。而以现代汉语拼音为标准,则是不押韵的,所以称“旧诗”、“古体诗”; 第二首韵字为“霞、华、它”,以现代汉语拼音为标准是押韵的,而以古代汉语为标准,则是不押韵的,所以称“新诗”。
节奏方面,与古典诗词相比,新诗的节奏更加灵活。中国古典诗词多是一字或两字组成一个节奏单位,三字一节奏已属罕见,而新诗中三字一节奏、甚至四字一节奏的现象却屡见不鲜,如上文所举《死水》诗句中“绝望的”、“偷酒的”、 “珍珠似的”等。
注释:
①该书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上编两本,1964年1月版,下编两本,1979年1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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