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社会论文
(一)风险社会的内涵
“风险社会”这个概念由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首先提出,这里风险指的是:“完全逃脱人类感知能力的放射性、空气、水和食物中的毒素和污染物,以及相伴随的短期和长期的对植物、动物和人的影响”,现代风险社会具有以下几点特征:第一,现代社会风险是围绕“人”而产生的各种风险,其中包括由于人类活动所带来的未知性后果、人类活动导致自然环境的未知变化、社会制度本身缺陷所带来的风险。第二,现代社会风险具有一般风险所有的不可预见性和无法度量性。第三,现代社会风险具呈现全球化和高危化趋势。
(二)风险社会对国家治理提出的新要求
首先,风险社会背景下,政府应当高度关注风险预防和治理工作,将其纳入到核心职能当中。如今,巨大的风险可能使得多年积累的财富化为乌有(亚洲金融危机),政府非常有必要将社会风险管理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其次,政府应当提高对自然、社会风险的预见能力。尽管风险具有高度不确定性,但是政府作为一国资源和信息的最终掌握者,识别和预警风险并非绝无可能,政府需要时刻保持清醒,理性评估事项收益和风险的得失。
第三,政府应当具备较强的宏观驾驭能力的同时拥有合作精神。风险的全球性和高扩散性使得一些局部事件可以迅速演化为全国性社危机。政府应当具有强有力的宏调控手段,同时与他国政府、社会力量积极寻求合作,果断而坚决地阻止事态进一步恶化。
第四,制度化风险的存在要求政府不断完善政府管理体制,着力构建民主、公平、开放的社会体系。中国当下面临的最严峻的社会风险是制度风险,其中主要包括:制度转轨风险;以收入差距为核心的社会差距的扩大;信息的流动和控制以及金融危机等。虽然社会风险的防治看起来更依赖于政府的调控,但事实上更加需要畅通的信息沟通,高度的社会合作和公民的自觉配合。
二、风险社会下我国国家治理面临的困境
结构性失效涉及以国家为中心构建的整个治理结构,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国家治理能力的软弱,政府无法承担应有的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众安全的功能,更无法保证市场和公民社会的正常运行;另一种是政府与公民社会、市场的关系不平衡,甚至僭越了他们的功能,从而诱发了后两者的失效,造成众多的社会问题。
制度性失效一般是指一些现存的规则和安排存在明显的缺陷,无法有效实现其目的甚至具有反作用。表现为:一些某些社会问题没有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存在法律真空,无法有效约束主体行为。或者虽然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但无法实际实行、取得其应有的效果,存在制度自身不到位;或者已经建立的制度并不适应具体的条件,存在制度的不适应。
政策性失效主要是因为国家要面对和解决不断出现的各类问题,现有的政策会因为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适应当下的需要,对于任何一项政策或者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情况的变化都存在失效的可能。
三、风险社会下实现国家有效治理的策略
政府对于风险社会的治理不可能完全避免严重公共危机的发生,但风险社会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又使得政府无法逃避风险社会的治理责任,因此,政府应当设法提高风险治理手段的有效性,国家治理体系本质上来说就是规范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路径包括:
一是要逐步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发挥党和政府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和主导地位的同时,要足够重视市场与社会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七自身的调节和反馈功能。十八届三中全会反复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当中的决定性作用,实际来讲,市场不单单起着配置的功能,还具有建构经济秩序的效应。
二是要特别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我国历经数十年的社会主义市场建设,现在已形成了基本的制度原则。当前最重要的是通过设置出一系列体制机制让这些制度原则能够“落地”和“运转”。如我国很早就提出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原则,其意义远远超越历史上经由精英民主再到大众民主的常轨认同。但如何为人民当家作主、参与国家治理提供条件,创造有效的实现形式等等现实问题则还亟待解决。
三是应当加强政治整合。将发挥群众创造性、调动市场积极性和参与国家有效治理有机结合。要发展就要充分调动市场为主题的积极性、创造性。在这一过程中,会出现一些执政者意料之外的情形。这就需要我们的政府有足够的自信,充分相信自己多年的治理经验从容应对,同时也要采取有效的方式加以处理和化解。否则,就可能只有“治”而缺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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