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社会论文
一、我国银行绿色信贷机制建设情况
绿色信贷的提出始于赤道原则。2003年,世界十大银行在伦敦签署了“赤道原则”(Equator Principles),建立起针对与发展项目融资有关的社会和环境问题的一套自愿性原则,以保证在其项目融资业务中充分考虑到社会和环境问题。目前发达国家的主要商业银行均已率先宣布实行赤道原则,覆盖了全球85%以上的金融交易。绿色信贷在我国的实践起步较晚,政府层面的正式提法始于2007年。今年年初,银监会下发了《绿色信贷工作意见》,对该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实际上各家银行在几年前就已开始试水绿色信贷,通过实践,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在:
1.将环保信息引入信贷审查,严把绿色信贷准入关。银行将环境与社会责任因素纳入信贷管理流程中,初步建立了包括产品设计、项目评估、风险控制、信息披露在内的绿色信贷机制,实行重大环保违规一票否决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施总体控制,逐步压缩。
2.积极拓展环保产业信贷市场,加大对环保项目的信贷支持。近年来,各银行对以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开发利用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以污水处理、垃圾发电、危险品无害化处理等为代表的资源回收利用产业的信贷规模快速增长。特别是2008年中央出台应对危机的四万亿计划后,其中环保和生态项目投资约2100亿元,各银行对于环保基础设施的配套信贷投入大幅度增长。
3.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不断拓展绿色信贷产品外延。一些银行加强国际合作,学习吸收国际绿色信贷先进经验,积极拓展新型绿色信贷产品。如通过能效融资贷款,为提升建筑、工业制造和其他能源应用方面的能源效率项目和服务提供信贷支持。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贷款,使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减排交易。
二、建设银行践行绿色信贷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建设银行作为在金融业改革开放中居于领先地位的大型国有银行,多年来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自身发展战略与承担社会责任并重,不断学习引进国际先进的绿色信贷管理理念和标准,勇于成为中国绿色金融的先行者,将绿色信贷理念贯穿于信贷管理全过程,为促进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推动生态文明作出了应有的努力。在践行绿色信贷方面主要做法如下:
1.从思想抓起,树立全员绿色信贷观。将绿色信贷意识根植于信贷文化。举办以环保节能、低碳金融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无论是风险管理或授信审批这样的中后台部门,还是公司业务、集团业务以及国际业务这样的前台业务部门,都各有侧重地开展专门的业务条线培训。积极推进绿色信贷,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已经成为建设银行全体员工的共识。
2.严把贷前审批关,提高两高一资行业门槛。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对部分信贷业务采取差别化的行业授权管理,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以严格控制行业贷款投放。相关行业信贷专家也积极跟踪国家环保部门政策动向,制定相关行业指导意见及信贷审批标准。
3.强化贷后管理,对环保不达标项目勇于退出。近年来,建设银行出台了信贷政策与结构调整要点,每年根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及环保产业政策,制定相应的限制、退出行业名单和重点扶持行业名单,并按照相应的差别化信贷政策拟定退出计划或开通绿色通道。
4.对支持新兴环保产业坚持具体项目具体分析,杜绝盲从跟风。如前两年各银行热衷的光伏发电项目,虽然被公认为具有环保优势和广阔前景,但国内的光伏发电设备制造企业既不具备上游原材料生产的技术能力和定价权,也没有开拓下游光伏发电应用的国内市场,完全依靠对欧美等国的出口,且在制造过程中存在高污染风险,建设银行始终对此类贷款坚持谨慎态度。欧债危机爆发后,欧盟国家无力对光伏发电终端继续补贴,美国发起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政策,导致以无锡尚德为代表的大批国内光伏企业停产乃至破产,建设银行对这一行业风险的准确把控,避免了重大损失。
三、进一步推进绿色信贷的举措
1.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建立银行履行社会和生态责任评估机制。坚持科学发展,将企业的发展战略与社会责任承担相协调,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学习引进国际金融行业先进环境管理理念和标准,建立完善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制度。坚持以网点为阵地,面向社会开展绿色信贷政策宣传教育,为商业银行践行绿色信贷政策提供良好的实施环境,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2.强化部门协作,提升绿色信贷政策覆盖面。继续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提供灵活多样的绿色信贷融资模式,同时,积极探索 绿色信用卡、环保理财产品等新型金融产品和工具,与绿色信贷政策形成合力,在拓宽盈利渠道的同时,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加强对国家产行业政策的学习,把握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趋势,严防信贷的环保风险。与此同时,还可加强对外交流,加大与行业专家或第三方的合作,借助“外脑”完成绿色信贷业务开展所需要的环境评估等工作,形成良好的促进企业绿色创新的环境经济政策。
3.健全环保信息共享机制,引导借款人遵守环保法规。积极与环保部门沟通,及时获取企业环境违法、建设项目环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等环保信息。信贷审查部门在审查企业贷款申请项目时,应根据环保信息,完善授信管理。建立借款人环保违规 “黑名单”制度,对于存在严重环保违规行为的企业,将其列入“黑名单”,不得新发放贷款,并逐步压缩退出。同时,要建立环保信息的更新和异议处理机制,及时更新环境违法企业的整改信息。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sklw/shehuiqita/156690.html上一篇:农户借贷行为与社会资本的关系研究
下一篇:去商品化、社会保障与国民储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