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社会论文
中国对外走和平发展道路,对内谋求和谐发展。为实现国内的和谐发展,党和国家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可以从不同视角进行分析和理解。本文拟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合力论为视角,探讨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方法。
一、对历史合力论的理解
历史合力论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继续对社会发展的复杂进程研究而总结出来的。历史合力论的提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重大发展和完善。
马克思恩格斯在原本的唯物史观中,着重强调经济因素、两种生产对于社会历史发展的作用,比较少涉及其他的因素作用。据此,它只能说明社会进程的总趋势,而无法很好地说明社会发展复杂的进程。约?布洛赫曾写信询问恩格斯如何理解经济因素在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以及如何根据唯物史观理解社会发展的动力和原因问题。在1890年9月21日,恩格斯给约?布洛赫回信,回答了他提出的问题。恩格斯在信中说:“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是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1]但是恩格斯又强调:“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1]477在信中,恩格斯指出了我们的历史是这样创造的:“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因为任何一个人的愿望都会受到任何另一个人的妨碍,而最后出现的结果就是谁都没有希望过的事物。所以到目前为止的历史总是像一种自然过程一样地进行,而且实质上也是服从于同一动规律的。但是,各个人的意志――其中的每一个都希望得到他的体质和外部的、归根结底是经济的情况(或是他个人的,或是一般社会性的)使他向往的东西――虽然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然而从这一事实中决不应做出结论,这些意志等于零。相反地,每个意志都对合力有所贡献,因而是包括在这个合力里面的”[1]478。以上是恩格斯对历史合力论的明确论述。
根据历史合力论的表述,我们可以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社会发展不是由单个意志决定和推动的,它是由社会众多意志形成的合力而决定和推动的;其次社会发展要形成一个平衡点,这个平衡点是社会发展的着力点,也是未来社会发展的一般趋势;最后推动社会发展合力形成不是杂乱无章的,而是要具一定条件的,这种条件的形成需要各种因素相互影响、相互协调发展。总的来说,恩格斯晚年提出的历史合力论,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为社会发展复杂的进程提供了解释的方法。
二、历史合力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理论基础
历史合力论是科学的理论成果,对实践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必然的联系,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础。
第一,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力量。恩格斯在历史合力论中已明确指出推动社会发展的主体不是单个人的意志,而是由众多意志组成的合力。列宁也指出:唯物史观“第一次使我们能以自然科学的精确性去研究群众生活的社会条件以及这些条件的变更,”[2]从而得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的结论。唯物史观的历史合力论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会自动生成,也不会因为几个人的努力就能形成,它必须经过全体人民的艰苦奋斗才能形成。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依靠人民群众,更要为了人民群众。可见,历史合力论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是相通、一致的。
第二,指明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方法论。恩格斯关于历史合力的大小是这样计算的:“两个作用于一点上的力的合力,其大小和方向是以这两个力为邻边所构成的平行四边形的对角线。如果多个力作用于一点,就其任意选两个力以之为邻边构成平行四边形,以其对角线和另一边为邻边做平行四边形,再以其对角线和另一边做平行四边形,求出它们的合力。如此继续下去得出多个力的合力。”[3]由此可见,历史合力论强调一个“合”字,强调无数相互交错的力量在特殊的生活条件下产生一个总的结果。这实质就是强调相互制约,密切配合,协调发展。历史合力论表明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方法就是协调配合,要强调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协调发展。
第三,指明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历史合力论要求社会发展要形成一个合力,即一个平衡点。这一个平衡点就是社会发展中不同力量之间相互融合而成,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目的。只有达到这一个平衡点社会就会向前发展。由此我们可以认为,历史合力论实质就是对一个平衡点的追求对各个力达到和谐的追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按照社会本质的要求,以富裕、公平、互助、和谐为价值目标,追求社会与自然及社会系统内部诸要素的和谐,它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必然趋势。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六大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以历史合力论为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同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其他原理一样,历史合力论既是科学的世界观,又是指导实践的方法论,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了。
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作为历史主体的人”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作用。人是社会历史进程的主体。社会的不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在于没有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构建和谐社会,就要调动各阶层、各团体、各派别的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协调他们之间的利益关系,促使他们都产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合力,最终推动整个社会变得更和谐。 充分发挥“作为历史主体的人”要作用,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不断促进人人平等。在社会主义社会,广大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不断促进和保障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其次要坚持做到和而不同。人际关系和谐并不意味着没有差异。按照历史合力论的内涵,和谐是多样性和差异性的统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尊重多样性和个性差异,能在多样性中寻求统一性和互补性的社会。再次要做到互惠互利。社会各阶层,群体和成员之间能够保持一种互利互惠的关系。互利互惠才能够促进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和稳定,才能够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社会和谐局面的出现。
另一方面要利用协调配合的方法解决人民的内部矛盾。按照唯物辩证法观点,社会必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正是这些无数相互冲突的矛盾和力量交互作用所形成的“合力”,才推动着社会不断地前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是有效地解社会矛盾。首先要重视社会矛盾的存在。我国发展进入了关键期,社会矛盾比较突出,比如,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健全等等。这些问题都是阻碍历史发展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重视的问题。其次,要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公平的问题。公平与效益是一个矛盾统一体,要处理好它们的关系十分不容易。一般而言,收入分配越平均,人的积极性越削弱,效率会低;适当拉开差距,有助于提高效率。同时,不提高效率,难以实现持久的公平。但是,如果收入差距拉得过大,特别是分配程序、规则不公,也会导致效率的下降,影响社会的稳定。2003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已达到了0.45,不少民间机构统计当前我国基尼系是0.5以上了。所以,我国正确处理好效率与公平已经是刻不容缓了。最后要重点解决民生问题。历史合力论强调,社会发展要有一个平衡点,那么民生就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平衡点。十七大报告对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做出了部署,即“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4]。由于它涉及的面特别广,需要达到的基本要求是:积极解决好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社会管理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现实的问题。
总的来说,恩格斯“历史合力论”是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基础,它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期的创新与发展,我国应注意运用“历史合力论”来指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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