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社会论文
对于现代中国社会来说,更重要的是维护当前制度权威,并不在于创造一种制度。人是制度的主体,而人又总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所以从社会关系的角度对制度权威进行分析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一、从社会关系角度解析制度权威的必要性
制度权威是指人们对制度规范的服从。也就是说,要建立制度权威,就要使制度满足人的诉求,维护好人的利益,使人内心产生对制度的敬仰与尊重。
对于制度权威,西方制度学派有着不同的观点。制度学派的代表有凡勃伦和康芒斯。凡勃伦在《有闲阶级论》这本书中把制度的本质界定为:“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1]。凡勃伦看到了思想习惯背后强大的约束作用。康芒斯在其《制度经济学》中指出“代表那些一切现存团体共同适用的一般原则,就是通过判决利益冲突来制造新法律”[2],所以康芒斯非常强调法律在制度权威中的作用,不过他同时也重视习俗的影响。通过对西方制度权威的研究,我们发现西方制度研究要么是强调个人意志等主观的作用,要么强调习俗等客观因素的作用,并不能克服两者之间对立的状态。
我国一些学者以马克思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来对制度进行研究,就能很好地克服二者之间的对立状态。这些学者从制度产生的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出发,将制度定义为:制度是以一定社会的物质生产状况、社会关系状况以及现实的人的状况为基础的,由一定的人所建立的相对稳定的行为规范。这里的生产状况、社会关系状况和现实的人的状况应该都是人自身建立并所处的环境,其实从人的社会关系这一维度出发就能涉及其他的维度。人的社会关系是建立在生产力状况基础之上的,而现实的人的状况又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形成的。
制度权威与社会关系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社会关系的客观要求使制度权威有存在的必要。人类的社会关系要想有秩序地进行,就必须建立相关的规则来规范人们的行为。每个人都希望在相互交往中能够保证自身的利益,这样就要建立平等互利的观念来相互限制,而这种观念只有在制度权威的环境中才能化为行动,使他们在和谐的社会关系中不断发展。另一方面,制度权威是社会关系良好进行的保障。正是有了制度权威,他人的行为受到制度的有效限制,自身的权益也会有制度作保障,人们才开始相互之间建立信任,大胆地在规则范围内进行各种交往与合作。
二、从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看制度权威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上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人总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包括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思想文化关系和宗教伦理关系。要建立制度权威就是要使制度不断地满足人们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和宗教伦理上的诉求,并且寻求制度与人之间最佳的结合点,实现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一)经济关系方面的制度权威
经济关系是人与人之间最重要的关系,马克思将其称为经济基础。人们为了生存,获取生活必要的物质资料就必须相互之间进行交换,为了使交换顺利进行并保障相互的利益,就必须要建立与经济关系相应的制度。按照马克思的论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会经历“人的依赖关系”“物的依赖关系”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这三个阶段。这三个不同阶段的权威经济制度会因交往需要的改变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人的依赖关系阶段,也就是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阶段,奴隶主和农民只能依附于奴隶主和地主才能获得生存资料,所以相应的经济制度是不公平的,只能是以简单的经济制度来保障生产交换顺利进行。在物的依赖关系阶段,也就是资本主义阶段和社会主义阶段,由于生产力的不断变革,人们的物质生产能力大大提升,物质产品非常丰富了,所以与这种复杂的经济关系相适应的市场经济制度发展起来。在市场经济制度里面,实现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各种资源能够充分地发挥潜力。市场经济制度最核心的是公平。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虽然同属于市场经济,但是由于根本制度不同,还是有区别的。虽然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制度已经发展得相当完善了,我们只能借鉴,不能照搬它们的发展经验,要根据我国的国情来不断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制度。
(二)政治关系方面的制度权威
政治关系是经济关系的伴生物,同样也是人不可或缺的基本社会关系。亚里士多德说过,人天生就是政治动物。人的政治关系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奴隶时期和封建时期,政治权力被少数的掌权者所有,底层人民大多只能处于被君主或者教皇统治的地位,相应的是专制主义制度来加强统治者的统治。随着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兴起,人们的自我意识觉醒,人们要求更多的政治权利,并且探索相应的政治制度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资本主义社会无论是多党制还是一党制,都更加强调民主和平等。要想树立政治制度权威,首先必须使政治制度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民主和平等,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其次是在实践的过程中坚决践行民主和平等,使民主和平等深入人心。
(三)思想文化关系上的制度权威
思想文化关系是人类文明的璀璨果实。要想很好地继承以往的文化成果,并且能够实现思想文化的再创造,那就必须要有文化制度为人们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在古代,一切的文化制度都是为了巩固阶级统治的需要。一切有利于统治的文化得到大力的提倡,不利于阶级统治的采取各种手段打压。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于思想文化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给予充分的自由空间。要想树立文化制度权威,使人们对本民族的文化产生自信,就必须为文化的发展扫除不利的障碍,制定适合本民族文化继承和发展的制度,同时需要引领文化发展的大方向。 (四)宗教伦理关系上的制度权威
宗教伦理关系是文化关系的附属物,是人们现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方面的制度是人们对历史经验中精华的继承,是人们在不自觉的过程中形成的,属于内生制度。这种制度能以内生的力量来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而不像其他的制度那样需要外在权威机构来强力实施。古代的宗教伦理约束非常明显,随着社会的进步,宗教伦理也在不断地为适应新的环境而不断地改变,但仍然在人们的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要想维护内生制度的权威,就必须充分尊重和保护人们的宗教伦理遗产,并且引导其在现代社会发挥内生约束的作用。
三、人与制度、制度与制度的良性互动是建立制度权威的重点
人的社会关系是相当复杂和多样的,而且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思想文化关系和宗教伦理关系之间会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制度要想适应人的需要,建立制度权威,就必然需要使制度在适应性和可操作性上与人展开密切的互动。同时,为了更有效地建立制度权威,必须各方面的制度相互协调合作。
(一)人与制度之间良性互动是制度权威的基础
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人所处的社会关系不一样,那么人们对制度的需求也会因时代而不断地改变。制度的权威性在于它能解决当前人们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所以制度需要敏锐地洞察到这些问题,并且使自身适应时代的需要,不能沉浸在过去社会制度中不能自拔,也不能一味地幻想未来制度的美好。
在制度设计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制度过时和制度超前的弊病。当制度落后于当前人们的需求时,人们就会唾弃它,最终会通过改革或者是革命的方式实现制度革新,使制度能够真正促进人的发展;当制度超前于当前人们的需求时,制度设计得再美好,也只能是空中楼阁,解决起问题来也会力不从心。这两样的制度误区在历史上都有活生生的教训。虽然制度有一定的稳定性,但是这种稳定性也是与变动性相统一的稳定性。制度需要在社会环境稳定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制度进行革新,这种革新在现代来说更多采用改革的手段。
要在人们心目中建立制度权威,不仅体现在制度设计要符合人们当前的利益需求上,更多的是体现在制度实施上。制度设计只是对当前人们继续解决的问题的理论解答,要想真正使制度发挥作用,就必须在制度实施上下功夫。人们只有当制度切实保障了自身利益以后,才会对制度由内而外地服从和尊敬。这就需要政府能够拿出勇气坚定不移地践行着制度要求,透明、公开、公正地惩恶扬善,从而使制度真正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的规则,并按照规则去进行社会交往。当前,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更大程度上并不是制度不完善,而是我们的政府在制度执行力上的懈怠造成的。
(二)制度与制度之间的良性互动是制度权威的重要条件
除了人与各个制度之间的良性互动外,各个制度之间也应该增加配合度。一方面,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制度之间应该统一协作方向,相互借鉴对方的优势,使制度的优势发挥到极致。特别是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这两种制度是社会能否良好运行的关键,但却是拥有最复杂关系的制度,经济制度需要良好的政治环境才能释放能量,政治制度需要先进的经济制度作物质支撑。但是现实中政治与经济总是纠缠在一起,使得一方的改革会受到另一方的阻碍。另一方面,内生制度和外生制度之间要相互调整适应,发挥制度的合力。每个民族都会形成自身独特的内生制度来维持社会的秩序,但很多的内生制度随着社会的进步是应该被抛弃的。这就需要我们积极地对这些内生制度进行革新,使其助推外生制度的发展。比如我国一直以来的人情社会传统和现在的法制社会就不一致了,需要不断转换思维,使人情更侧重于家庭,而在社会交往中更多地强调法制。
人类社会关系的发展,促进了制度的发展。同样制度权威也需要在适应社会关系的要求中得到巩固。因此,当前我国的制度权威巩固需要制度改革更多地去适应各种社会关系的发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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