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社会论文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9-185-02
未成年解教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由于自身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制约,在社会融入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困难和问题。据统计,2011年1月至10月,全国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被告人约5.2万人,未成年解教人员的融入社会状况,引起了政府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2010年,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本文主要从身份融入、家庭融入、社会交往融入和职业融入四个方面,分析未成年解教人员的社会融入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未成年解教人员的社会身份融入现状及问题
未成年解教人员社会身份融入状况直接体现了其社会融入的程度。未成年解教人员从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走向社会,其社会身份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可以说是在瞬间中完成,未成年解教人员能否适应这种变化,能否在心理上对自己身份的转化有一个正确的认同,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对社会归属感,是其顺利完成设置身份融入的关键。因此,自我身份认同和社会归属感是考察未成年解教人员的身份融入情况的重要两个指标。
(一)身份认同边缘化
认同包涵“相同”和“相异”两层关系,身份认同是个人通过与他人或其他群体进行相异、相似的比较确定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和身份,从而形成对自己身份认同。社会学领域中,身份认同是主体对其身份和角色的合法性的确认,并形成对其身份或角色的共识及这种共识对社会关系的影响。未成年解教人员的身份实现了从被收容劳动教养人员向自由社会人的转化,但是,由于未成年解教人员的心理和生理尚未成熟,认知能力有限,在通过与他人的比较中获得身份认同的过程中,容易产生自我认知障碍,不能正确的认识和评价自己,对现有的社会身份认识不清。自我认知即自我意识,是个体对自身存在的一种察觉,包括对自己行为和心理状态的认知。据本次调查显示,大多数未成年解教人员不愿提及在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以下简称未教所)的经历,既不接受以前教养人员的身份,又对现在身份和角色的转变认识不清或者缺乏自信,既否定了原来的自我,又没有找到新的自我,对承担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认识不清,身份认同逐渐边缘化。
(二)社会归属感较低
社会归属感是个人在外界环境的作用下所产生的一种内在的主观意识,它决定了个人对社会的认同程度及发生联系的密切程度,反过来又影响个人在外界环境中的感知和行为。社会归属感表现为个人在社会中,主动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并以主人翁的心态在社会中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在调查中,87.5%的未成年解教人员怀揣着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希望,他们希望能重新回归家庭、学校和社会。未成年解教人员处于社会弱势地位,在调查中显示,82.3%的未成年解教人员都收到不同程度社会的歧视、同伴的疏远、家庭的拒绝、学业中断、就业困难等问题,导致他们很难融入到周围的环境中,被社会所接受,导致他们对社会的归属感低,不信任家人和朋友,觉得社会不公平。
二、未成年解教人员的社会交往融入现状及问题
社会交往指的是人们在生产及其他社会活动中,人们之间的相互往来,并进行有关物质交换和精神交流的社会活动。社会交往是影响青少年社会化的重要环境因素,也是青少年生活中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他们希望通过社会交往去认识世界,获得精神和物质上的满足。大多数的未成年解教人员的正处于15-18岁的青少年时期,相对成年人,他们的交往需要更为迫切,希望得到他人的认可。因此,当他们走出未教所后,能否树立正确的交往意识,能否正常的与人交往,能否积极参与学校班级活动、单位活动、社区活动,能否形成正确的社会互动模式,能否建立起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显得尤为重要。通过个案调查发现,未成年解教人员在社会交往融入方面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缺少正确的交往意识,交往能力有待提高
交往意识是对个人与个人、群体之间实践活动和交往活动的经验总结和高度概括,是一种自觉的交往观念。交往能力,是指人们进行社会交往活动的能力,包括表达理解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人际融合能力。未成年人的交往中,同龄伙伴的地位和作用不容忽视,它是构成未成年人社会支持的重要一个方面。许多未成年人是由于结交了行为不良的同伴,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2010年,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主持的“全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中,显示近八成的未成年人犯罪与朋友有关。由于结交了不良少年或社会上不法分子,这种交往系统强化了他们的恶习和有害的社会经验。在本次调查中,87%的未成年解教人员认为朋友之间最重要的是“讲义气”,甚至存在与以前“好哥们”联系的现象。可见,对于刚走出未交所的未成年解教人员来说,树立正确的交往意识,杜绝不良的交往倾向,提高其交往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二)社会支持网络薄弱,社会资本单一
由于未成年解教人员年龄小、心理不成熟等特殊性,对家庭的依赖性很大,加上社会资本缺乏,社会支持网络单一,一旦失去家庭的庇佑,一时又找不到倾诉和帮助的人,很容易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社会资本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结构资源,它存在于人际关系的结构之中的无形资本,指人透过社会关系网络动员资源或能力的总和,社会关系网络是个人与社会联系程度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科尔曼认为,社会网络就是社会资本,个人的社会网络越广大,从社会网络中获得的资源和控制资源的能力就越强。在调查中,未成年解教人员的社会关系圈子十分有限,社会资本比较单一,仅限于家人、以前的同学。由于家庭结构不完整、家庭矛盾突出、家庭贫困、旁人的不信任等缘故,当遇到困难时,未成年解教人员所获得的物质和精神的支持力量十分有限。未成年解教人员的年龄小,家庭是提供其物质帮助和精神慰藉的主要场所,但在调查中,有一名未成年解教人员的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富裕,一名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其他六名的家庭经济条件相对比较贫困,其整个家庭的社会支持网络也比较薄弱,这也直接影响了未成年解教人员的社会资本和社会支持网络。在调查中,63.2%的未成年解教人员当遇到困难时表示不会向所在的社区或其他社会机构求助。 三、未成年解教人员的职业融入现状及问题
职业融入的涵义不仅指未成年解教人员找到一份工作,还涵盖享有一切职业权利,如:享有公平的就业机会、合理的劳动报酬、规范的劳动时间、舒适的劳动环境、定期的职业技术培训、良好的职业声望以及和谐的劳动关系等。职业融入是未成年解教人员实现社会融入和立足于社会的经济基础。在本次调查的16个案中,有4名找到了临时性的工作,有8名表示想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有4名已回归学校继续学业,当他们毕业后,也将面临找工作的问题。由于未成年解教人员的文化素质偏低,没有一技之长,人力资本较低,加上用人单位的歧视,他们所面临的就业压力和困难相当大。如果未成年解教人员的就业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他们容易发展成为社会闲散青年,一旦集结成帮派,这无疑是社会的一大隐患。在调查中,未成年解教人员的职业融入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力资本低,就业渠道狭窄
从当前中国国情看,社会成员的经济、声望和权力状况往往与职业身份挂钩,也就是说,职业身份直接构成了社会阶层的划分依据。可见,职业身份对于社会中的个人是多么的重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知识和技术更新不断加快,社会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而未成年解教人员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技术能力不高、人力资本低的现实情况,这导致他们的就业渠道和就业面狭窄,很难获得社会职业身份,即使获得职业身份,也是社会地位不高的职业。据江苏省少管所的统计,大部分未成年解教人员都有中途辍过学的经历,未成年犯90%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其中相当一部分是文育、半文育,没有达到规定的九年制义务教育。虽然未教所开设文化基础知识教育等课程,但侧重点是教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劳动改造方面,对职业技术培训的重视不够,难以达到未成年解教人员的从业要求,在调查中,只有4人继续在校学习,4人从事低社会声望的职业,8人辍学在家,可见未成年解教人员的人力资本亟待提升,扩宽其就业渠道。
(二)对工作的满意程度低
在本次调查中,有4人找到了临时性的工作,分别是餐厅服务员和搬运工,活比较累,工资也很低,没有五险一金,只够维持基本的物质生活,对工作的满意程度低。由于工资不高,没有多余的钱可以存下,急需用钱时,还得父母救济,可见,未成年解教人员,由于人力资本不高,找到的工作也并不理想,对工作的满意程度低,在调查中,4人是临时性的工作,8人属于待业青年,4人属于在校学生将来也将面临就业。
未成年解教人员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了其社会融入状况,对整合社会资源,帮助未成年解教人员走出困境,恢复和发展未成年解教人员的社会功能,促进未成年解教人员的社会融入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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