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社会论文
1.我国养老服务社会化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养老服务主要有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两种形式。其中机构养老中,主要有市、区县养老机构,乡镇街道敬老院,社区养老机构等。公办养老机构占主导,社会办养老机构近年来也有较快地发展,缓解了政府养老服务提供能力的不足。居家养老服务方面主要依托社区,建立了各级养老服务中心,由社工、志愿者、社会服务实体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多种服务。兴办老年食堂,解决了高龄、独居、空巢以及生活需要照料的老年群体的日常就餐难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提升了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同时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数字平台建设试点,通过呼叫器、社会服务实体、信息网络的顺利对接,实现老人需求的及时响应。
2.养老服务社会化中存在的问题
2.1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面临瓶颈,亟待突破
民办养老机构用地难。养老设施具有公益性,且服务的对象又是经济实力较弱的老年群体,不能取得较好的税收收入,因此,我国各地在编制建设用地规划时,较少安排专项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社会福利机构用地。同时,由于一些城市的老城区地域范围小,且人口密集,很难找出可供使用的建设用地。因此出现主城区养老机构床位紧缺,而周边地区床位闲置的现象。再者,现在民办养老机构用地都需要通过招拍挂来取得,土地成本巨大,而养老机构收益低,投资回报期很长,使有意兴办养老机构的民间投资望而却步。
民办养老机构定价空间小。由于目前公办养老机构都由政府定价,物价部门在核定价格时,往往顾及公办养老机构的福利性和公益性,顾及社会的反应,因此土地成本和建设成本都没有在价格中体现,这使得公办养老机构的“性价比”高得离奇。而民办养老机构要自己建房或租房,要配套大量的设施,投资巨大,但在财政补贴上却比公办养老机构要少得多。因此通过成本补偿原则,确定公办养老机构的收费标准,给民办养老机构一个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势在必行。
2.2养老以生活照顾为主,缺乏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未得到推广。据测算,目前中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0%。但是目前,各城市护理型床位严重不足。同时,养老机构虽然配备了医护人员,但只能提供简单的治疗,真正开展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少之又少。而对健康状况逐渐下降的老年人来说,在突发疾病时如能在养老机构中就能得到救治,赢得抢救时间,这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安慰;对老人的子女来说,也省去了回送医院的负担,减轻了压力。
精神慰藉服务缺乏。入住养老机构的集中养老方式,隔断了老人与家人、朋友的情感交流,老人更容易产生心情忧郁,因此需要更多的精神慰藉。目前的养老机构,陪聊、陪读、陪玩等项目开展不多,更别说心理疏导等项目了。由于志愿者活动没有实现常态化,老人只能等到老人节前后才能享受到精神慰藉的服务,平时老年人只能在清冷和寂寞中度日。
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紧缺,整体素质偏低。近几年来,各地加大了对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力度,并由人力社保部门为考试合格的人员颁发技术等级证书,要求养老机构按照其职业技能水平核定工资。但由于养老机构收费标准低,为降低营运成本,自然减少护理人员的工资。因此,养老服务机构的普遍面临护理岗位招人难,留人更难的状况,整体素质偏低。
2.3统一居家养老服务数字平台尚未建成,资源不能共享
目前,城市各城区的信息平台汇集了老年人的各类信息,以及居家服务企业、社区卫生服务站、司法援助站等各类信息,但都只覆盖到本城区范围,如老人住到子女家中,或离开本区到其他区购物、游玩,期间发生需求就无法得到响应。同时,专业的居家养老服务公司也只能为所在区的老人服务,其他区老人的服务需求信息无法取得。信息孤岛造成了养老服务的碎片化。
3.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对策和建议
3.1政府主导,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
养老服务社会化,并不是淡化政府责任,而是强调在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进程中,必须坚持政府主导。要坚持“主导”加“引导”的方式,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养老服务,实现养老服务供给的多元化。
编制规划确保养老设施落地。各地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养老设施布点规划。养老设施可以分为市、区、居住区(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四个等级。其中市、区级养老设施服务全市老年人,居住区、社区级养老设施服务辖区及就近区域老年人。政府可以对各区养老设施项目的落地、建设情况、护理床位数等进行综合考评,卫生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要为医养结合型养老设施建设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养老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护理床位数与老人的养老实际需要相适应。
实施项目代办突破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瓶颈。目前,政府出台了不少推进养老机构发展的政策,对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给予了系列优惠。但是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比例仍然偏低,民办养老机构举办的方式也只限于公建民营。究其原因,关键是营利性养老机构土地取得难。因此,可以通过项目代办的方式,将大型营利性养老机构项目作为党政领导一号重点工程项目进行推进,并通过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突破营利性养老机构土地取得的瓶颈。以此打造民间资本进入养老领域的良好环境。 完善养老服务定价机制。要建立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资质(级别)评价体系,对养老机构资质(级别)实行级别认定,不同资质(级别)养老服务机构确定不同水平的养老服务收入费标准(床位费、护理费),增强公办养老机构的经营活力。同时通过价格机制,引导和鼓励城乡老人入住社区养老机构,即有利于减轻各级公办养老机构的压力,也有利于老人的身心健康。根据养老机构区位条件与服务优势,在明确养老服务基准价的基础上,给予适当比例的价格弹性空间。在定价过程中,公办养老机构价格标准必须坚持按照成本定价,还给民办养老机构一个公平发展、公平竞争的环境。
扶持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发展。一是针对当前社区服务企业小、弱、散的特点,要出台税收扶持、政府采购优等政策,鼓励其做大做强。二是以搭建整个城市的养老服务数字平台为契机,将各区老人的基本信息系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档案系统、社区管理信息系统等有机整合,并将企业的各项为老服务项目纳入数字服务平台,使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与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信息直接对接,为服务企业提供服务信息,做大市场。
3.2社会参与,营造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氛围
养老服务离开政府的主导不行,完全由政府包揽也不行,必须沿着社会化方向,在政府的主导和推动下,依靠社会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运用多方资源,打造人人尊老爱老、全社会提供养老服务的环境。
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要成立养老机构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管理资源和管理优势,让其在行业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当前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偏弱的情况下,鼓励养老机构行业协会积极发挥其行业管理职能,制定出台行业规范,提高各类养老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政府要引导、支持各类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可委托养老机构行业协会输出协会会员的管理特长和经验,为城市的养老机构提供不同的服务:如开展有针对性的免费岗位培训、有关业务的咨询服务、委托管理和上门指导服务。
提升社会组织养老服务功能。由社区牵头,以搭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为契机,引进相关居家养老服务企业成立社区养老服务站,服务站依托社区养老平台热线建立起社区老人与服务企业之间的需求配对,为社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体育旅游等涉及老年人生活各个方面的服务。社区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切实保证养老服务水平和质量。同时,引入社会培训机构,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组织社区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志愿者服务是养老服务社会化的重要形式之一。对现有的志愿者进行分层分级管理,积极引导其参与常态化养老服务是推进志愿者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是开展日常照料结对活动。志愿者要与老年人结成对子,并制定“一助一”长期结对服务计划。二是开展节假日爱心助老活动。由在校学生利用节假日,到社区、养老院为老人提供关爱服务。三是开展个性服务活动。可根据老人的不同需求,开展个性服务。四是开展老年人“保护人”活动。志愿者在为老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要兼作老人的“保护人”,及时了解养老机构和上门服务企业在管理服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将老人的意见、需求及时反馈给社区,从源头上解决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鼓励慈善事业支持养老服务。慈善是以爱心为基础的一次再分配,慈善事业的财富调节功能,能在某种程度上保障一部分困难群体生存和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财富不断增加,一部分人利用各类资源率先富起来,他们在慈善事业中表现突出,成为诸如大汶川大地震援助、困难地区儿童营养午餐等慈善项目的重要推动力量。当前,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企业家关注和参与慈善事业,通过资助困难老人、捐赠养老设施、举办慈善养老机构等形式,积极参与养老事业,推动养老事业和慈善事业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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