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社会论文
一、教师的社会性别意识
社会性别(gender)是与生理性别(sex)相对应而被提出的概念。人们常说的“性别”(sex)是指男性和女性在生理上的差别。在《英汉妇女与法律词汇释义》一书中,“社会性别”(gender)一词用来指由社会文化形成的对男女差异的理解,以及在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女性或男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
社会性别意识指的是从社会性别的角度,为实现社会性别公平,对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环境等进行观察、分析和规划的观念和方法[1]。据此可以将教师的社会性别意识定义为:教师从社会性别的角度,为实现教育的社会性别公平,对教育制度、学校管理、教学过程、课程教材以及师生关系等进行观察,分析和规划的观念和方法,进而在实际教学中有意识地克服这种与性别相关的刻板印象,以促进男女学生的全面发展[2]。它包括教师自己对男女两性的社会性别的理解与评价,也包括教师用社会性别意识的视角看待自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性别现象。
作为科技社会进步的推动者、大学生健康成长的守护者与引领者,高校教师的社会性别意识状况对大学生自身价值的判断及其社会性别平等意识的建立,社会性别主流化进程的推进均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二、提升高校教师社会性别意识的必要性
(一)是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
高校教师树立正确的社会性别意识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2011年7月30日由国务院正式通过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要“在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中充分体现社会性别理念,引导学生树立男女平等的性别观念”。要“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强化教育管理者的社会性别意识”。这表明我国政府已意识到教育所承载的实现男女性别平等与公平的重要功能,并已将其明确化为教育的具体任务。高等教育作为社会发展的动力之源,承担了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国民文化素质、促进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作用。提升高校教师的社会性别意识,发挥高等教育在增进两性和谐发展方面的促进作用,是时代的需要、社会的需要,更是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
(二)是改变高等教育中隐形性别不平等现象的需要
长期以来,我国的教师培训体系中缺乏性别意识教育。高等学校的课程设置以及针对教师的岗前与在职培训极少涉及社会性别方面的内容,致使教师普遍缺乏社会性别意识。
高校教师社会性别意识的缺乏也导致了高等教育中潜藏着隐形的性别不平等现象。主要表现为:一方面,高校教师普遍存在着性别刻板印象。2013年6月笔者对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做了随机抽样调查,最终在由209名教师组成的有效样本中,近一半(43.8%)的受访教师认为“女生一般不善于逻辑性较强的问题”,“男生较适合读理工科,女性较适合读文史科”(41.7%),绝大多数教师(83.2%)认为男生应该是“阳刚、坚强,能让女生有安全感的”,而女生则应是“温柔体贴、细心善良的”(79.9%)。也就是说,在教师眼里男生是聪明的、创新能力强的,而女生则是用功的、死记硬背的。教师对学生的不同期望,会反映在其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言语和行为中。他们会鼓励那些获得较高期望的学生,强化其行为中的积极方面,这无疑有助于学生自信心的提高,有助于学生更多地表现积极行为。但同时,教师又会无形中使那些获得较低期待的学生降低了自我评价,压抑了自身潜能的发挥。
另一方面,高校教师在两性的角色定位上存在着性别偏见。“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男主外,女主内”的说法由来已久,这两句俗语不知影响了多少代人的生活、学习与工作。他们无一不是把男性定位在了工作领域,而把女性限制在了婚姻家庭生活中。这种对男女性别角色定位上的偏见是古代男尊女卑观念的延续。时至今日,调查发现仍有较多的高校教师(49.8%)认为“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模式会让家庭更和睦”,而“在选择职业时,男生可依照自己的兴趣、能力去选择,而女生则应多考虑未来婚姻家庭因素”(50.5%)。让人更加忧虑的是,“女性干得好不如嫁得好”(33.5%)、“男性应以养家糊口为主,女性以照顾家庭为主”(41.6%)的性别偏见在高校教师群体中仍一定程度上存在。大学期间是一个人树立事业观、爱情观的重要时期,高校教师对男女两性在事业和家庭中的不同定位势必会影响男女学生的学习动机及今后的职业选择,会给男女学生造成不同的心理压力。高校里广为流传的“男人、女人和女博士”的说法便是带有性别歧视色彩的事业观和爱情观的具体反映。
教师的社会性别意识是学生社会性别意识形成的源头[2]。高校教师性别态度中的偏见与刻板印象将通过其教育教学过程得到传递与固化。人的一般能力不存在性别差异,创造能力也不存在差异[3]。但教师因性别偏见而形成的对学生有差别的期待却会造成男女学生间事实上差别的出现。因此,高校教师社会性别意识的形成将有助于女生自信、自尊、进取品质的养成,促进男女学生以理解、尊重、关怀的态度对待两性之间的差别。
(三)是推动教育民主化进程的需要
在我国高等教育领域中,女教师虽然早已是教育工作的主力军,但在高等教育的学术决定与行政决策方面,女教师仍然属于边缘群体。“在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和学术资源控制的科层体制中,女性仍然处于比较低的层次,高层次的人数极少”[4]。这种高校内部男女教职工的性别分工,是学生日常观察、模仿与角色认同的重要对象,男高女低分工模式的大量存在让学生习惯了男性领导发号施令、女性教职工遵从配合的现象,也让学生将它视为理所当然,影响了男女学生对自身的角色期待。 诚然,消除性别不平等需要全社会的努力,但对于消除高校教育领域内的性别不平等,教师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高校教师自身社会性别意识的提高将有助于教师特别是高校女教师参与学校的教育管理和决策,为学生营造出性别平等的校园环境。
三、提升高校教师社会性别意识的现实途径
(一)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高校教师教育与培训体系中
当前,我国尚未将社会性别意识的相关内容纳入到师范院校的课程设置以及教师培训体系中。在欧美等发达国家,教师社会性别意识教育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美国、加拿大已经在普通大学把社会性别教育纳入必修课和选修课,美国大学每年开设3万多门与妇女有关的课程”[3]。因此,我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首先应该给予政策性支持,在高等学校尤其是师范院校设置社会性别课程。其次,在教师在职培训体系中,增设两性平等的相关课程,加强高校教师对男女平等内涵的理解和教学方法的运用,使其在课堂内外平等地对待男女学生。教师的性别态度不可能自然形成,只有有组织、有计划地在高等学校和师资培训中开设有关性别平等的课程,才能有效提高高校教师的性别平等意识,增强社会性别的敏感度。在教师社会性别意识教育的整个过程中,教师将不仅仅是一名单纯的学习者,他们将同时承担着三种重要的社会角色,即“教育与社会性别的研究者、教育性别公平的促进者以及社会公平的代言人”[2]。
(二)高校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努力促进自身性别意识的养成
高校教师在专业成长过程中,要有意识地对两性平等概念进行“觉醒与反思”。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培养自己的性别平等意识。高校教师应努力建构自己的性别平等观念,避免教学中出现性别角色刻板化的工作分配,并提供给所有学生平等参与各项学习和活动的机会。在教学过程中注意以身示教,努力创造两性平等的教学环境,使自己的教学行为成为实践性别平等的典范。同时,教师也要培养自己的“性别敏感度”,能够敏锐地察觉自身及周围环境中存在的性别不平等现象,判断造成不平等的根源,敢于挑战传统的性别偏见,避免在教学中使用带有性别刻板印象与性别偏见的言辞,能够随时反省自己的课程设计、教学方法和互动方式,注意男女学生的不同反应,为学生提供更多表达、参与的机会,创建两性和谐平等的学习环境。
(三)高校建设重视性别因素的学校文化
“学校文化是学校全体人员经过较长时间的共同努力所达到的学校总体文明状态,它是对学校科学文化、教育文化以及传统文化的综合反映”[5]。学校文化可以将学校的主流价值观、人生观、理想和信念等输送给师生员工并对他们产生影响。高校建设先进的校园文化应重视性别因素的存在,以多元化的教育理念来建构高校的性别文化,努力营造课堂上、校园中性别平等的文化氛围。利用学校文化促进全校师生性别平等意识的形成,消除校园里事实上存在的教师性别偏见和性别刻板印象,从而推进两性在高等教育过程中的平等进程。
性别平等并不是强调男女无差异,提升高校教师的性别平等意识并不是要进行无差别的教育,而是满足女生群体的特殊需要,促进她们个性和能力的发展。作为教学关键人物的教师,只有深谙性别平等的真谛,具有性别平等意识,反思社会文化背景下的差异性和多元化,才能在教学过程中身体力行,促进性别平等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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