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社会论文
大学生是青年的中坚力量,承接着社会的当下与未来,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水平关乎国家的未来与发展。甘荫全(2010)、傅晓峰(2011)等的研究表明,当代大学生出现了自我责任放大与社会责任弱化的趋势,表现为重物质实惠轻理想目标、重个人本位轻社会本位、重自我实现轻社会责任。[1]苏玲(2008)的调查研究指出,由于个人意识逐步取代了整体意识和社会意识,大学生对社会和国家责任持“无兴趣、无所谓、无意义”的“三无”态度。[2]《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2005)明确指出,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在其社会责任感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社会实践活动就是让学生通过参与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公益活动等,使其责任感和践行能力获得提升。
随着社会实践活动的推进,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也遭遇了一些问题。往往是,参与民主选举却“被安排”,参与助老公益活动却苦于“被纠缠”,参加社团却被组织“顶替民工凑数”等。这些社会实践活动非但不能促进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反而导致了大学生的责任承担危机。由此可见,要实现高等教育中“责任公民”培育目标,社会实践活动的有效性是关键,而完善的支持体系是根本。
一、社会实践活动支持体系不完善引发的
大学生责任危机分析
社会实践支持体系是在实践活动中促进大学生社会责任意识与参与水平提升的各类要素结构以及运作机制,其功能主要体现在:提升大学生的公民认知水平、建构适宜的实践角色体系、评估与安排实践任务、提供积极的实践指导以及反馈评价、落实与监控实践活动的基础保障等。目前的社会实践活动支持体系尚未完善,从而导致功能缺失,阻碍了其在责任公民培养中的作用发挥。
(一)缺乏公民教育,导致大学生的公民主体性与社会责任意识的弱化
我国近几年才在中小学开设了公民教育课程,大学里没有系统的公民教育课程,导致高校公民教育弱化和参与意识培育的滞后。[3]大学生群体依然有“臣属型政治文化”的认同。“我们现在对你们中央这么满意,这么拥护,无论你们做什么样的对策,我们都拥护,你们还不满意吗?”[4]。这种“顺民”般的表达,实则是一种放弃公民参与权、回避社会责任的消极心态。
(二)缺乏适宜的实践角色,因角色虚化或冲突而导致责任的虚无或冲突
目前,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尚处于高校单方负责的状态,社会组织、机构只是被动接受。由于社会机构正常运转的岗位设计缺乏接受“新人”的空间,且受制于实践时间短期、集中的限制,社会组织与机构不愿意为此再花精力做岗位评估和设计。在“无空缺”的情况下,大学生的实践参与体验是一种 “影子”身份,即一岗多人,无所事事。这种“多余的人”的感觉,允许他们游离在角色之外,从而导致责任虚无。另一方面,在一些企业参与实践的学生,常被视为廉价的“打工仔”, 完全按照一线工人的工作量来安排任务,每天处于高负荷、重复简单动作的工作状态。这种安排,没有考虑到大学生群体的知识层次以及所处过渡期的特殊性,造成大学生的角色预期与现实安排之间的冲突。加之缺乏必要的交流与引导,大学生在“打工挣钱”的氛围中,常产生一种被压迫与被欺骗的感觉,很难产生对工作的自觉责任意识。
(三)缺乏合理的任务安排,导致学生对“被转嫁责任”产生质疑而拒绝承担
有些社会机构在大学生的任务定位上表现得较为随意,将难以解决的棘手问题交给学生,学生在执行中屡屡受挫,对于实践单位转嫁责任有强烈的抵触情绪。如有的街道将长期积压的纠纷问题转交学生,让学生去拔居民违规栽在苗圃里的蔬菜。虽然该街道工作人员是出于“居民不会对学生有过激行为”的假设与投机心理,但这一做法实质上是将责任转嫁到了毫无社区工作经验的大学生身上。“如果人们认为自己所承担的责任是个人或组织转嫁而来的,这就肯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其履行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5]
(四)缺乏设计或流于形式,产生“无责任体验”的结果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存在着走过场、缺乏系统化研究与设计等问题。一是因为目前高校关注的重心依然在课堂教学与专业知识传授方面;二是社会实践活动对校外社会组织与机构来说,常被视为“额外负担”。这就造成社会实践被简单地等同于给学生时间走出校门、让学生自己安排,至于学生会做什么、怎么做、是否有效等则无暇顾及。有的学校甚至将社会实践活动简化为 “用报告换学分”。一些实践基地在接待学生方面缺乏责任教育规划,学生如同游客一般,走马观花。这样的参与过程,容易导致自由放任与无责任体验。
(五)缺乏有效指导,造成大学生责任认识不清与担当不力,从而出现“责任退缩”现象
社会实践让大学生面对的世界变得复杂多样了,他们要承担的职责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们不仅要在很短的时间内从学生的角色转换到新的社会角色上,还要适应新的环境以及遵循新角色的行为规则。大多数的学生一开始是充满热情地参与到社会实践活动中的,但实施过程中,由于学校专业指导教师任务繁重且数量严重不足,而实践单位缺乏经过专业训练的指导人员,因而导致整个实践过程经常处于缺乏系统的、有针对性的指导状态。这首先会导致大学生对所承担角色的责任认识不清。其次,大学生在履行角色义务时,常常由于缺乏应对能力与工作技巧而遭遇挫折,会使他们产生退缩与放弃的念头。 (六)缺乏积极有效的沟通与反馈,导致“责任承担”的动机激励缺失
由于大学生社会实践多为短期的活动,大学生与实践单位的工作人员很难建立起熟人关系,因而存在着沟通消极、反馈乏力的问题。接受社会实践的单位在给出书面鉴定时,多是对一个群体作出宽泛评价,学生看不到对“自己工作”的评价,诸多大锅饭式的褒奖性评语对个体的激励效果微乎其微。
(七)缺乏基础性保障,造成“非正式性”的暗示与学生“应付”的心态,偏离了课程的责任目标
在就业压力以及人才竞争激烈的现实面前,与传授专业知识相比,社会实践活动在高校从制度到操作等各个层面都还缺乏足够的关注。从课程建设的角度看,社会实践活动在目标、内容、形式等方面尚有许多问题需进一步深入研究。社会实践活动在高校被边缘化状态时时困扰着师生,如活动经费短缺或滞后、活动基地匮乏、管理部门权责不清、管理缺乏系统性与规范性等。由此导致学生将社会实践活动仅视为为拿学分而迫不得已应付的活动。从实效看,会造成课程责任教育目标的偏离。
二、建构“责任引领”的合作性支持体系的思考
马卡连柯指出:“培养一种认真的责任心,是解决许多问题的教育手段。” 正是基于责任教育的重要性,教育规划纲要将社会责任感作为素质教育的核心予以强调。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与知识教育不同之处在于,它需要多方的协同,形成合作性支持体系。
(一)整合各类资源,形成稳定、开放、合作、共同责任的支持性要素结构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一个需要校内外多部门协同参与、相互配合的复杂过程,是一种共同责任的承担。“共同责任是一种责任意识,是一种对对方利益的承诺。这就意味着学校、家庭与社会之间的教育合作具有其客观的必要性和可能性。[6]目前,政府、学校、社会组织与机构等构成了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支持要素,需要以“共同责任”为前提,整合各类要素,建构合作的、以“社会责任培育”为核心目标的要素结构。针对我国目前社会管理体制,在要素结构中,政府应居于政策性引领的地位;高校则是具体运作的核心枢纽,社会组织与机构则成为实践开展的实体依托单位。
(二)明确结构中各要素的角色身份,形成共同责任意识下的多层次分工合作的职能体系
明确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支持体系中各要素的角色身份,各司其职并且尽职尽责,既是职能体系积极运作的保证,也为大学生提供了责任榜样。
1.政府承担着引领的角色,提供政策支持与强有力的宏观协调
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不仅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倡导,更需要大量实质性的政策干预。公共政策应通过科学规划和有力组织,引导社会成员的奋斗进取、积极向上。[7]以美国 “服务学习”为例,政府在政策推进中发挥了强有力的引领作用。1990年布什签署了《1990年国家和社区服务法案》之后的一段时间,又颁布了一系列推进性政策,学习制度化、连续性与深化。至奥巴马执政时期,服务学习又得到大力推进,“为初中和高中的学生设立一年50小时社区服务的目标;制定指导服务学习的国家指导方针,以为学校发展服务项目和引导学生实践提供更好的指导”。[8]与制度相呼应的,是各级各类支持“服务学习”机构的建立,其中包括美国国家服务学习信息中心、国家服务学习协会和国家服务学习合作组织等。
由此可见,政府的政策引领与强有力的推进措施,在整个参与支持体系中扮演着核心的权威角色,并发挥着宏观统筹的职能。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与意见,但各级各类参与主体尚未在政策、制度上获得全面动员,社会实践活动的评价缺乏刚性标准,实践活动的评价结果在人才选拔标准中少有影响力。因而,政府需要有更加具体的政策,监督与规范各参与主体的职责,并建立多层次的管理机构,加大执行力度。
2.学校承担“教育”与“主管”的角色,需发挥积极的主导、统筹与协调作用
学校既是进行系统的公民教育的主要场所,又是落实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最直接的职能管理部门。因此,学校首先要提升公民教育的水平。闵惠芬(2005)指出,“在‘应试教育’的冲击下,我国公民意识教育在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手段上都存在着严重的失衡问题,如教育内容空洞,教育过程走过场,教育手段单一、僵化等。因此,重构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的体系,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主动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就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9]其次,从实践活动设计到实施与管理,学校都要承担起主管的角色,要改变学校在职能行使中的消极应付状态,设立专门的职能管理部门,理顺关系,主动规划、设计与指导社会实践活动。最后,高校要提升对社会实践活动的教研关注与投入,形成不断完善与创新的课程体系,并主动积极地通过建立实践基地等方式与社会组织、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社会实践搭建扎实的平台。
3.社区与社会组织、机构要有“局内人”的角色意识,将大学生的实践活动纳入常规管理之中
社会各组织、机构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场所,因目前尚未有对社会各类组织、机构参与实践活动的明确规定,导致社区与社会组织、机构的“局外人”意识较强。在社会实践活动推进的过程中,社会组织机构应自觉承担国家公民的培养责任,不仅积极配合学校建设实践基地,而且要设置与高校社会实践工作对接的职能机构,以确保信息沟通的顺畅、有效协调与合作,主动挖掘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介入在社会管理中的新形式与新功能。
(三)建构多主体参与的互动平台,为大学生社会实践提供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的支持
大学生具有很强的自主意识,在社会实践中要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性,需要为他们搭建获取信息、交流感受、积极反馈的各类互动平台。由政府、学校以及社会组织与机构、个人参与建构的各类现实的或虚拟的互动网络平台,首先能够为大学生提供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角色库。丰富多样的角色,既能够激发大学生参与的兴趣,鼓励他们自主选择适宜的社会角色,主动联络实践单位,也能激发大学生对自主行为以及对社会负责的意识。其次,互动平台能够在实践过程中为大学生提供一个交流沟通的空间,也便于相关部门和指导者对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及时监测,为有针对性地指导提供信息服务与其他支持。最后,互动平台还能够给大学生提供一个成果展示空间,激发学生对自己的社会实践活动结果产生较强的成就感,进一步强化他们的责任意识。与此同时,大学生在互动平台中的活动,也能够丰富互动的内容,促进平台建设,拓宽互动平台的操作空间与影响力。
(四)形成多主体参与的实践指导体系,为大学生的社会实践提供规范化、责任导向的帮助与指导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是贯穿整个实践过程、决定其实效的重要因素。要整合学校与社会组织、机构各自的专业优势,以合作培养责任公民为出发点,形成指导上的互补性对接。
首先,学校要加强公民教育,培养大学生自觉的公民意识和公民素养,为他们负责任地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建构良好的认知。
其次,学校要主动开展针对社会实践活动课程的师资培训与教研活动,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指导教师队伍。与此同时,运用行动研究等科研方法,不断改进指导策略,形成规范化的、有效的指导策略体系。
最后,探索高校与实践依托单位多种形式的合作指导策略,形成多样化的指导模式,确保在常规活动与专业指导方面密切合作,使得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角色转换顺利,角色承担有力,在责任承担中获得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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