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社会论文
一 声乐表演艺术的社会功能
如果我们不是夸张地去评价声乐表演艺术的社会功能,也不泛泛地去论述它的认识、教育、审美作用,我们只是细致地去审视一下人类音乐生活的真实,那么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人类社会是生活在音乐的世界里。”中国元代最早的燕南芝庵的《唱论》就是一部十分精辟的民族声乐论著。声乐实际上就是在实用中诞生的。从原始的“杭唷、嗨哟”到所有劳动中的“号子”都是为了集中意志,协调动作,减轻疲劳,鼓舞热情的一种手段。那么从铿锵豪迈的劳动号子到激越奔放的进行曲;从深情隽永的情歌到温柔优美的摇篮曲;从浩如烟海的民歌到万众一心的国歌;从悠扬深沉的独奏曲到气势磅礴的管弦乐……总之,声乐以它独特的艺术美既跳跃着生活的脉搏,又凝聚着时代历史的画卷,千百年来人们运用它进行宣传、教育、医疗、保健、抒情自娱,这不仅是人类社会不可缺少的实用工具,同时还是作为艺术品的审美对象。
声乐表演的艺术功能在于它首先以听感审美的魅力去打动你的心扉,既以柔情美的细?渗透你的心胸,又以豪壮的气势美去震撼你的灵魂。声乐表演不仅是人类个体休闲宣泄自慰的工具,也是人类集体借以沟通交流凝聚力量的武器。一首《国际歌》就能使全世界劳苦大众为其奋不顾身地去掀翻旧的世界,一曲雄浑壮阔的交响诗,能使千百万听众不能自己,它的艺术震撼力、艺术感召力、艺术功能的感染力,可以说是其他任何艺术都难以比拟的。它既是即时的,也是永恒的。
声乐的社会审美功能既是物质的实用产品,更是精神的艺术追求。从歌厅、舞厅、音乐厅到大型体育场馆,从广播、电视到节庆的歌咏或音乐比赛,从“同一首歌”到“大家唱广场”,从成千上万歌星的豪歌狂舞到不计其数的“追星族”的狂热追捧……人们既在音乐中审美,人们也在声乐中宣泄……这就是声乐表演现实的社会状态。人们从不轻视声乐表演艺术在精神生活中的地位与作用,如果我们从整个文化的大视野去观察它的社会职能,无疑会提高我们对它的认识。
二 音乐表演艺术的文化领域
显然,声乐表演艺术的创造与发展是紧密联系着整个文化领域的。就“文化”而言,通常是指人类在社会实践中所创造物质与精神财富的总和。无论是物质生产的文化,还是精神生产的文化;无论是文化形态的规范,还是不同国家、民族、历史、?代等所构成的文化审美意识等,全体现了人类所特有的整体生活和活动形式,它广泛扎根在一切人类生活活动的过程与目的之中。同时,文化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或上层建筑,必然是一定社会和经济的反映,因此,作为声乐表演艺术的文化,同样是一定社会的一定声乐活动与实践的总和,同样具有与其相应的文化领域。诸如:声乐创造的实践领域,声乐产品储存传播的领域,声乐审美鉴赏与消费领域以及声乐的教育与研究领域等。这些领域作为声乐文化的系统结构,它们之间发挥着相互关联又相互作用的系统关系。而这一切领域的中心点,可以看出,是以有声音响的艺术创造――声乐表演艺术为核心的。
我们不能轻视声乐表演艺术本身的社会职能以及社会功能的地位与作用。它的文化创造的参与者具有全民性,无论是专业的,还是业余的;无论是表演艺术的,还是休闲娱乐的;无论是声乐产品的制造者,还是精神生活的消费者,它成为一个人类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文化现象。而当我们去观察这些参与从众的类型群体或个人时,我们也就能进一步发现和认识音乐表演艺术的全民性以及它的艺术表现的不可替代性,从而提高我们对声乐表演艺术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
三 声乐表演艺术的从众类型
我们认定音乐表演艺术具有全民性,是从广义的大范畴来判断的,这个判断的本身并不混淆参与从众的多元性。所谓“从众的多元性”是指参与的身份与水平,参与的领域与范畴,参与的目的与任务的差异与不同,这些差异导致了从众审美主体的变化。
如果我们从音乐社会学的视角去分析这些变化现象,就可以看出声乐表演艺术作为社会文化的系统结构,社会从众参与的功利性与目的性。
我们从参与的身份与水平来看,表明专业声乐表演的创造群体与业余非专业的创造群体有着明显的水平差异。我们所指的专业创造群体是表明他们具有经过专业训练的艺术素质,具有作为“艺术”的专业水准,当然,即使是专业的也有水平高低之分。同样,业余的群体也是如此,有些自学成才的业余音乐表演者,也具有较高的近似专业水平的可能和存在。又由于审美观点或审美能力以及审美创造的水平差异,也同样表现出了不同的表演质量。
声乐表演鉴赏的从众层次也同样出现了不同的群体,如所谓严肃音乐与流行音乐的不同观赏层,前者大都集中在知识文化层较高的群体,对严肃音乐有一定的审美习惯和分析能力,而流行或通俗音乐则更加面向大众的易于接受的群体,这些音乐表演内容更易于贴近群众。总之,音乐表演的提高或普及总是辩证地循环并发展,,而随着时代的变迁也在不断分化和凝聚不同的鉴赏群体。 其次,从参与的领域与范畴来看,不同的群体由于存在声乐表演文化建设的领域或范畴的差异,也形成了不同的参与层。如在艺术创造与实践的领域内,大都是专业的作曲家、演奏家和歌唱家。在声乐产品储存领域,大都是声乐产品的制造者、编辑、出版、传媒的从业者。而教育研究领域则大都为音乐教师或学者等。参与人数最多当属音乐表演的鉴赏领域,这是具有全民性领域最能聚众的群体层。
此外,从参与的目的与任务来看,大都带着某些功利性目的与任务。作曲家、演奏家、歌唱家大都以创造审美客体为己任;声乐产品的制造者或出版商,则以声乐产品的推销和盈利为目的;声乐教育者的任务则以培养音乐表演人才为目标;而广泛大众的审美群体,则以享受音乐的精神抚慰或自娱为目的,他们在声乐文化的社会消费中同样具有不同的功利目的。
不容置疑的是,声乐表演的广泛从众群体不仅需要有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同时也需要一定社会政治或经济基础审美导向的方向。
四 声乐表演艺术的审美导向
声乐表演艺术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必然受一定社会的时代政治、经济基础的制约,音乐表演艺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是当今中国文艺创造与发展的基本方针。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的声乐表演艺术,无论是器乐、声乐以及与之相关的各个领域,都围绕着这个方针在高奏、高唱时代的主旋律。本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基本导向,在繁荣和发展音乐表演艺术的同时,也涌现出了一批批德艺双馨的音乐表演艺术家,他们不仅创造出具有划时代的声乐作品,并出色地进行着二度或三度音乐表演的艺术形象创造。经久不衰的具有经典性的声乐作品,被广为传播、传奏或传唱,这些作品不仅跳动着时代的脉搏,也强烈鼓舞着新时代的人民大众。
在以国家为主体的审美导向中是有着明确方针的,而且在不断采取有力的措施,使音乐表演艺术能朝着繁荣、兴旺健康的方向发展。国内重大节日的隆重演出,电台、电视台固定栏目的群众性参与,大型的演出团体与个人音乐会的演出,歌厅、舞厅的遍地开花,音像制品中音乐作品的出版、发行,音乐表演艺术教育人才的培养,国际音乐文化交流的广泛进行,中国在国际音乐舞台上崭露头角频频获奖的进步盛况……总之,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为声乐表演艺术带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然而,毋庸讳言,与国际接轨以及西方音乐文化泥沙俱下的影响下,当今中国的音乐表演舞台也出现了一些非主流现象,扫黄打非虽不断进行,但靡靡之音或淫秽之声有时仍不绝于耳,音乐舞台劲歌狂舞的精神扭曲,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奇装怪相,这绝非是美的形象表现。而狂热的追星族却可以不分青红皂白的把这些视为偶像,并与之进行近似疯狂的共鸣……这些绝非是审美规范的正常现象。
所以,声乐表演艺术的审美导向在当今社会仍然是十分重要的。
首先,明确规范的审美标准,倡导人们在艺术创作、表演、欣赏等有具体遵循的审美导向,要求纯净意识形态领域的认识与艺术行为的规范相统一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现实的。但主体的审美大方向,应该是坚定不移的。
其次,应促进审美导向的示范性,有组织的创作、表演应力求内容与形式的完美体现,树立起审美主体的优秀典范。这样既有创作、表演健康发展的疏导,又提供了审美欣赏的优化环境,并在消费方式与价格政策上有利于接近消费者的经济水平。
同时,审美导向的规范,需要有严格的审查制度和管理规章,不断净化音乐消费市场的环境。
此外,要加强声乐表演的艺术批评与理论研究。艺术批评与理论研究应当跟上声乐表演艺术的进程,这对于声乐表演艺术的健康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我们从音乐表演艺术学研究的基本内容中,已经十分明晰地了解到这门学科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理论建设不仅是音乐表演实践的概括性总结,更是掌握其特征、规律与方法的科学基础。这是全面提高音乐表演艺术理论水平的需要;是探索建立民族音乐表演体系的需要;是为培养音乐表演人才的需要;是蓬勃发展音乐文化生活的时代需要。所以,对这一学科的发展还需我们高度关注。总之,声乐表演艺术作为人类社会精神生活不可缺少的审美对象,是必须进行审美导向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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