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社会论文
Key words: green building;social cost;externality;internalization
中图分类号:TU111.1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4)32-0145-02
1 建筑的社会成本
1.1 建筑的外部性 建筑的外部性体现为在追求项目的经济利益时,无形当中施加给社会的一些成本或效益,而环境(社会)则承受力建筑经济主体的行为后果。外部性通常会表现出既有外边经济即社会收益,通常也伴随外部负经济即社会成本的产生。
1.2 传统建筑的社会成本
1.2.1 建筑生产带来的社会成本 建筑在生产活动过程产生对环境污染和破坏,如粉尘、噪音、建筑垃圾等;粗放的消耗资源和能源,如对各类建筑材料、电和水等资源能源的正常消耗之外产生或多或少的浪费;在建筑报废时,几乎不能循环利用等问题。
1.2.2 建筑消费带来的社会成本 建筑在使用时也会对其他个体、社会、环境产生无回报的成本。如冬季的北方城市建筑需要消耗大量煤炭资源供热提高室内室内温度,煤炭的热能转换时也带来了雾霾天气,严重污染空气,影响人类健康。夏天的南方城市天气燥热,不得不采用空调、风扇等电能消耗降温,也给人类带空调疾病等新的人类健康问题。
2 绿色建筑是解决建筑社会成本的一种途径
绿色建筑的发展将改善建筑外部负经济的状况,提高建筑的外部经济性。
2.1 绿色建筑的外部经济
2.1.1 绿色建筑生产的外部经济 所谓生产外部经济是当经济实体进行某项生产活动,对该经济实体以外的社会、环境等产生了无回报的收益时,生产的外部经济性现象随之产生。
绿色建筑生产的外部经济则体现为节约和有效利用资源,如加大节能减排材料的使用、减少烧结砖等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减少对环境污染,如对建筑垃圾再生砖的循环利用,雨水和生活污水净化处理成农业或绿化用水;提供利于人类居住使用的条件,如提高健康度、舒适度等使用效果。
2.1.2 绿色建筑消费的外部经济 当个体消费活动产生了对其他个体无回报的收益,消费的外部经济性现象随即发生。
对绿色建筑消费的外部经济就是不仅要考虑到同代消费公平性,还要考虑代际消费公平性消费的问题。
2.2 建筑社会成本内部化研究
2.2.1 建筑外部负经济 从经济学的角度深入分析,可以发现外部负经济的根源或实质是私人成本社会化问题。建筑产品具有一般产品的特点,生产者在利益驱动下,一般不会主动选择对废弃物的处理再排放,因为废弃物的治理需要增加支出,这将成为生产成本(私人成本)的一部分,生产者的盈利必然有所减少;而直接将废弃物排放,就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到他人,即产生社会成本。建筑产品又不同于一般产品,其特殊性在于,建筑生产、消耗都会消耗掉大量环境资源(能源),其生产消耗时间与产品生产周期相同,且消费对资源(能源)的消耗具有持续性(与建筑寿命相同),同时会产生废弃物,另外消费产品的报废也产生废弃物,如果缺乏对环境资源(能源)的消耗或不可再生资源(能源)的边际成本弥补,对环境(社会)产生损害而产生社会成本。
在不考虑外部成本时完全竞争市场的均衡点(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的交点)是有效的。但若将这些损害折算为经济损失,就成为对社会造成的经济损失(社会成本)如图1,就需解决这些社会成本,减少建筑的不利影响。 2.2.2 建筑社会成本内部化具体方法的研究
2.2.2.1 对一般建筑征税收 英国经济学家庇古提出这样一个法则:如果要达到社会总福利的极大化,任何经济活动的边际社会收益与边际社会成本必须相等。因此,他认为在存在外部负经济的情况下,政府应该对带来的外部成本的经济人征税,税额等于边际外部成本。故建筑生产决策时也应对污染成本(庇古税)进行考虑,供给成本曲线上移到社会成本,将建筑社会成本内部化,而供给量因此会降低,整个建筑市场的产出就可以达到最适量,如图2。
庇古税在我国工业项目上应用较早,旨在控制工业项目环境污染的恶化。当然庇古税在减少建筑污染方面也会有效的。实际上,庇古税规定了建筑污染权的价格正如把产品卖给那些对其出价最高的买者一样,庇古税把污染权分配给那些不采用绿色建筑技术或建筑能耗高的投资者,对他们采取高税赋。但因建筑污染的边际成本很难确切计量,严格按照庇古税的方案,损失多少补多少在现实中很难有效实施。
2.2.2.2 对绿色建筑补贴
①补贴等于技术溢价。绿色建筑推广初期,需要采用节能、环保、减排等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或材料,会增加绿色建筑生产期成本(投资),而绿色建筑的生产、消费过程所产生的建筑的外部性使旁观者受益,私人成本是大于社会成本的。绿色建筑不仅有利于投资经济主体,而且也有利于整个社会,因为这种建筑发展模式推动了技术进步、减少了环境破坏。这种正外部性被称为技术溢出效应(简称技术溢价)(如图3)。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对每个绿色建筑投资经济主体给予支付,可以通过补贴绿色建筑技术溢出的成本,为了保证市场均衡等于社会最适,补贴应该等于技术溢出效应的价值,这时供给曲线就向下移动,移动量为补贴量,实现市场供需最优。
采用对绿色建筑给供给(私人)成本高于社会成本的补贴方法,与征收一般建筑社会成本的庇古税方法相比而言是积极主动的方法,更符合建筑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外部负经济内部化是建筑可持续发展理论支撑依据,对建筑生产和消费实现技术的革新,实现环境的可持续性,是社会经济文明的体现。
②补贴的具体方法
1)现金奖励。作为补贴投资企业对新技术利用增加成本、治理污染(这种方法在我国经常采用)和美化环境的投入给予资金奖励,以弥补投资增加的部分。
2)减免税收。采用财税减免对绿色建筑的投资者来说是也一种收益,若对绿色建筑供给者减税,就相当于是对绿色建筑供给、消费的一种鼓励。
3)住房补贴。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第四条保障措施中对此进行引导,要改进和完善对绿色建筑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可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
4)其他经济手段。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第四条保障措施中还提出以下经济激励政策,也是对绿色建筑推行的变相补贴:
土地政策,要求国土资源部门研究制定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在土地转让方面的新政策,土地是国家资源且土地资源是稀缺资源,对土地的使用一直都是国家严格控制的,所以这对投资者来说是一种变相的补贴。
容积率补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研究制定容积率奖励方面的政策,在土地招拍挂出让规划条件中,要明确绿色建筑的建设用地比例,通过提高容积率来增加投资者收益。
3 小结
绿色建筑的发展是世界各国都要面对的建筑可持续性问题,都存在在绿色建筑发展初期面临的技术创新与应用、生产成本(投资)增加与投资效益降低、提高社会效益等一系列亟需问题。而政府(政策)的引导、扶持,对绿色建筑供给(私人)成本高于社会成本进行合理财政补贴和支持,既解决了一般建筑社会成本内部化的问题,也实现了建筑的可持续性和环境的可持续性,是功在当今,利在千秋的可持续发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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