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4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工程论文
摘 要:加强水利质监职能的发挥能够有效地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性以及质量,本文从影响水利工程质监职能发挥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进而探讨出加强水利工程质监职能发挥的相应策略与途径。
关键词:水利工程; 质量监督; 职能发挥; 策略
影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发挥的主要因素
质量监督机构经费以及机构性质不明确
尽管水利部明确规定,要对水利工程质检机构的组成与设计要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因为有关部门对于水利工程质监的理解、认识与支持上存在程度不同的原因,使得水利工程质监机构的人员结构、组织形式以及经费的原来上都存在很大的不同。在性质上:有的部门有编制,但有的就没有编制,往往是以某个人或者是某一部门为主,其余的是剩下人员组成的联合体。在人员经费上:有兼职的,专职的,也有自收自支的,另外还有全额事业的,差额补款的。当然经费问题以及性质问题不只是取决于水利系统本身,同时还因事业单位的改革而定。但是这种水利工程机构性质的不明晰状况只会给水利工程质监部门的监督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尤其是会对质监部门监督管理的公正性带来一定的挑战。所出现的为收费而进行监督的状况,将会越来越不适应水利工程质监工作所担负的职责要求。如果被监督对象与质监机构发生关系,将会严重影响质监执法工作的权威性以及公正性。
对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意识不高
水利质监机构对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并不是施工单位或者是建设单位认为有必要进行监督,质监机构才会对其所担有的工程进行相应的监督,不需要监督就不去进行监督,也不存有被监督方与监督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但是现在很多人对它的认识比较模糊,会错误的认为水利工程的质检工作应当由建设单位依据建设的需要,来决定工程的质检机构监督工作是否有必要,甚至会认为这种监督工作是建立在委聘关系或者是合同关系上的。
混淆监理单位与质检部分之间的关系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与质监机构是被监督与监督的关系,质监单位应当主动地接受水利工程质监机构的监督,但是往往会有一些单位认为有了监理单位就不再需要政府部门进行相应的质监监督。虽然政府部门的质监与工程建设监理在对工程监督与控制上的目标是一致的,但是在工作的内容、性质、依据以及工作方式上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首先工作性质不同,水利工程质监机构只是代表政府进行政府职能的行使,是一执法机构,是从事工程建设的管理以及检查工作,属于服务性的机构。对于工程质监既有非强制的一面也有强制性的一面。其次就是工作的方式以及工作的范围不一样,水利工程质监主要是代表着政府部门对水利工程的质量进行相应的宏观管理,监理单位是由业主进行委托,对工程建设的某一阶段或者是全过程进行监理,进而确保水利公测很难过合同的有效性。再次就是工作的依据不同。谁理工横质检机构的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单位的质量控制,除了依据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法规、规范标准之外,工程质检机构主要是依据行政法规但是监理机构主要是依靠监理委托合作。
质检监督人员素质不高
当前水利工程建设中,有一些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对于及质量管理法规、质监规范以及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文依旧不熟悉,很难做到准确掌握,其业务水平也不高,监督的范围过窄,未能够充分发挥质监管理的作用。同时在具体的工作中又研究问题过多,对于整个宏观的把握又不够、分析不够透彻,有些部门的工作人员甚至还习惯于传统的质监方式,服务意识也很淡薄,所做工作也不深入。
质监机构对违规个人与单位的惩处不严
水利建设虽然已经进入到了高峰期,但是还是依旧有很多的问题存在,必须引起重视。从水利建设体制上看,当前的建设市场缺少有效的管理,从工程建设上来说,当前的水利工程建设层层转包、越级承包的现象屡禁不止,私借、挂靠资质投标等等。在一些较大的水利工程建设队伍中,往往会偏经济效益而忽视质保体系的建设与管理。这就很容易造成水利工程质量下降并引发不必要的事故和麻烦。虽然一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对违规事件的惩处力度,但是由于全国各地之间落实的情况也不一样,就坏死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状况时有发生。如果这种状况继续存在下去将会给我国质检机构的权威性造成不良的影响。
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发挥的措施
监督机构要逐步转向财政全额拨款方式
工程质监进行收费不但会影响到执法的公正性,还会引起质监机构之间进行监督权争夺,为了收费进行监督,这样对政府职能的转移极为不利,同时又会影响到政府管理的重点往往会被忽视,所以从长远来说,只有当质检机构不再与被监督对象有直接的经济关系,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方式,才能更好的让质监机构职能得到落实。
明晰质监体系中监督工作的重要性
总的来说,水利工程质检制度是对质监监理、设计以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进一步检查参建单位的质量检验以及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对重要的隐蔽工程、主要工序以及关键环节和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查,而不是仅仅对施工阶段的监督与管理,更不是对现场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所以说,水利工程质检机构的重点不能仅仅体现在验收和巡查环节的执行上,还应当对上述的所有环节进行覆盖。
监督机构中的重点工作要有所突出
由于水利工程建设在有限的监督以及规模上存在一定的矛盾,这就使得水利工程建设的质检工作很难做到全面覆盖,往往是监督面越大,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就会做得越不深。所以说,必须要抓住质监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及重点环节,要依据项目经理的信誉、业绩以及保证能力等综合情况,在不同的地区、时期来区分和动态确定监管对象,并有针对性的对其实施监管,注意抓好抗震结构、大跨度结构以及施工组织和设计方案的监督管理以及检查工作。
加强水利工程质检管理工作
水利工程质检工作是在施工的过程中,为了进一步保证水利施工的质量有所保证,需要借助相应的检测手段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相应的测定,进而判断其实优是良还是不合格,所以说,水利工程质检工作是确保施工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具有极大的专业性以及技术性,也就是说,建立起综合、独立、系统的检测机构可以进一步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
强化质监执法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要不断提升水利工程建设质监管理队伍的人员素质,逐步增
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工程质监工作是一项技术性以及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集公共性、科学性以及法制性于一身,这就要求质监管理人员必须要有很强的责任心以及依法行政的能力。各级质监机构都应当加强自身的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实现科学管理,同时这也是工作水平得以提高的重要途径,所以说,各级工程质监机构应当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与廉政建设,并自觉的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小结:
水利工程质检工作应当不断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增强对质监工作规律与特点的认识,增强自身工作的预见性以及科学性,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意识,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来参与到水利工程的质监管理中来。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sklw/slgc/2499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