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25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资本主义
价值体系作为人的价值观念的社会历史形态,随着每一个历史阶段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迄今为止,人类经历了五大社会历史形态,也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各具特色的价值体系。环顾古今中外,能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形成明显借鉴意义的,主要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价值体系与当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价值体系。此外,近现代中国人在救亡图存的过程中,对确立新的社会价值体系进行了不懈的探索。他们构建社会价值体系的思路,也值得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时学习与借鉴。
一、中国封建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经验
在中国历史上,封建社会是一个生命力旺盛而持久的社会形态。两千多年来,虽然政权历经更迭,但作为一种社会形态或者社会制度,却具有超强的稳定性。直到近代,面临西方资本主义势力的强力冲击,中国封建社会的大厦才趋于瓦解。中国封建社会超强稳定的背后,中华民族特有的民族性格、文化传统、地理环境以及中国封建社会的制度设计等因素,都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最为关键的是以“仁”、“礼”为精髓,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社会价值体系,维护了封建社会统治秩序,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超强稳定剂。
“仁”与“礼”是中国封建社会精神支柱--儒家思想的核心价值理念。在孔子那里,“仁”是具有丰富内涵的价值范畴。“仁”的第一层内涵是“爱人”。《论语?颜渊》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可见,在儒家思想里,“仁”的观念建立在爱人之上。那么,以什么方式体现爱人呢?《论语?雍也》中说“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卫灵公》中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儒家思想里,爱人就要推己及人,自己欲立、欲达,首先要立人、达人,自己不愿去做的,也不要施加在别人头上,做到这些,才能算作“仁”。“仁”的第二层内涵是“克己复礼”。《论语?颜渊》载,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曰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克己”要求主体自觉约束自己,“克己复礼”就是通过主体的自我约束而自觉或不自觉地达到“仁”。在“爱人”与“克己复礼”的基础上,孔子“仁”的理念与宗法血缘制度相结合,形成了家庭生活中的“孝悌”观与社会生活中的“忠恕”观。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仁”的理念之所以长盛不衰,正是因为它有很高的起点。如果说“仁”构成中国封建社会价值体系的思想内涵,“礼”则构成了中国封建社会价值体系的行为规范。在孔子那里,“礼”是源自“仁”的自觉行为,是一种礼仪规章制度或者说行为规范。在《论语?颜渊》中,孔子讲“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在《论语?尧曰》中,孔子讲“不知礼,无以立也”在《论语?子路》中,孔子讲“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在《论语?宪问》中,孔子讲“上好礼,则民易使也”。在这里,孔子以“礼”作为规范,制约人们的道德生活,也制约人们的政治生活。儒家思想中“仁”与“礼”的统一,既体现了主体的内在思想准则和道德修养,又体现了主体达到理想道德境界的外在手段。这种伦理思想具有强烈的实践理性特征,是一种积极入世的进取理论,适应了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需要,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核心价值,并对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习俗、观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儒家“仁”、“礼”思想产生以后,中国封建社会价值体系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以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标志,第二个阶段以唐代“三教合一”为标志;第三个阶段以宋明理学为标志。在中国封建社会价值体系形成过程中,先秦时期法家、道家等诸子百家的思想也曾产生过重要影响,但唯有以“仁”与“礼”为精髓的儒家学说,成为主导中国封建社会价值体系的思想支柱。从内因来看,儒家伦理适合中国封建社会生产关系下的民族心理,适应了中国封建社会生产方式的内在需要,因而能够在诸子百家中胜出。从外因看,西汉董仲舒在加快儒家思想主导封建社会价值体系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此,先秦儒学的核心“仁”和“礼”经过改造,最终确立了中国封建社会以“三纲五常”为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的价值体系。西汉后期,社会矛盾尖锐,人们发现许多现实问题无法靠儒学来解决,于是把人生的理想与希望寄托上天。魏晋南北朝之后,儒学大一统局面结束,中国封建社会价值体系呈现出多元并存状态,儒、道、释三种思想此消彼长、交汇融合,形成“三教混元”局面。唐代社会价值体系以“三教合一”为基本构架,对政治经济文化产生了巨大的推进作用,这一时期也成为中国封建社会价值体系发展进程中最具活力、最有成效的时期。安史之乱后,政治昏暗、社会衰落,人们的伦理观念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儒家的道统地位受到侵犯。为恢复封建伦理纲常,一些知识分子开始倡导儒家道统,“三教合一”局面开始向宋明理学过渡。宋明理学家把天人合一理论发挥到极致,认为人类社会的纲常伦理来源于天理,宗法制度是天理的必然。朱憙进一步提出“存天理,灭人欲”。在理的制约下,人对生命价值的追求没有容身之地,人的主体自由仅仅存在于伦理纲常所规定的轨迹之内。宋明理学扼杀了人的创造力和主动性,否定了人的价值追求,把孔孟儒学推向极端,使中国封建社会价值体系进入封闭、僵滞和衰落阶段,但儒家的“仁”、“礼”思想却一直源远流长、生生不息。
由中国封建社会价值体系的历史发展可以看出,源于先秦的儒家“仁”“礼”思想构成了中国封建社会价值体系的基石,并在不同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儒家“仁”、“礼”思想融合其他学说所形成的“三纲五常”理念,虽然今天看来承载着等级专制观念与封闭保守意识,不利于人的自由个性和创造力的发挥,但适合了封建社会的社会心理与社会结构,成为引导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秩序、凝聚社会力量、促进社会稳定的精神力量,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绵延发展两千多年的奥秘所在。中国封建社会价值理念的表述方式,无论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还是“仁、义、礼、智、信”,都以极为简约的语言,准确表达出中国封建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这样的理念表述微言大义,易懂易记易传承,不仅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政府官员与知识分子所熟知,也为普通百姓所熟知。中国封建社会核心价值理念表述方式的科学性,的确值得我们今天在探索、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时学习与借鉴。
二、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经验
在当代世界,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现实对照的是西方资本主义。以一种开放的胸怀检视包括西方资本主义在内的人类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学习与借鉴其合理之处,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从意识形态领域的角度看,西方资本主义在各国确立政权之前,就开始了价值体系的建构;后来经过历代思想家与政治家的努力,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形成了完整的表述,并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领域,成为支撑西方国家持续发展的内在精神力量。几百年来,虽然其内涵与形式不断演变,但“人权”理论一直是构成西方价值体系的基本框架,也是构成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与意识形态的思想基石。近现代资产阶级所主张的“民主、自由、平等、博爱”等理念,归根结底都是“人权”问题,是“人权”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伦理生活等方面的表现。在资产阶级“人权”理论中,“人权”特指人的基本权利,是人的价值在社会生活中的实现形式。人的价值的实现方式和程度,就在于这个社会究竟能赋予每一个价值主体多大的基本权利。
作为一个历史范畴,资产阶级“人权”理论是不断发展和演变的,具有一定的历史特征和时代特征。“人权”观念最初源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自然法思想。古希腊、古罗马思想家的自然法思想,到了资产阶级启蒙学者那里,成为资产阶级人权观念的思想来源。当然,资产阶级启蒙学者的“人权”理论本身还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在经过资产阶级政权的法律认可后,才逐步确立了“人权”理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意识形态地位。英国1679年通过“人身保护法”,1689年通过“权利法案”,使资产阶级的“人权”观在英国初步获得了法律认可。美国1776年通过“独立宣言”,提出“一切人生而平等”是“天赋的权利”,资产阶级的“人权”观念在美国立法中得到体现。1789年法国制宪会议通过、1791年纳入法国宪法的《人权宣言》,使资产阶级“人权”观念进一步获得法律认可,并且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法国《人权宣言》第1条规定:在权利面前,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第2条规定:壬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人权宣言》在法律上确认了资产阶级“人权”理论与财产私有观念,构建起了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等资本主义核心价值理念,在资本主义社会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二战后,以西方“人权”思想为基础,又产生了三个国际人权公约。其中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规定了人生而自由、平等,以及生命权、财产权、参政权、工作权、集会和结社自由权等;1966年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又对传统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做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具体规定。这三个国际人权公约,又被称为“国际人权宪章”,在国际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资本主义的“人权”理论,以及由此衍生的“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等社会核心价值理念,公开否定了欧洲中世纪神学理论所维护的封建等级观念,对社会大众形成了强大的吸引力和号召力,为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思想武器,为资产阶级和人民群众反对封建专制统治注入了精神动力,因而具有明显的历史进步性。当然,由于这套价值理念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制度之上,在上层建筑领域维护了资产阶级革命之前就已经存在的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财产不平等状况,这就从根本上保证了资产阶级的财产权以及由此衍生的各项权利,使无产阶级的“自由”、“民主”、“平等”等权利失去了现实的依托,因而在理论上带有先天缺陷,在现实中呈现出虚伪性。尽管如此,这套价值体系仍然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时期人们的社会理想,因而在资本主义社会深入人心,在世界范围内也有一定的号召力。
三、近现代中国人探索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历程
对社会价值体系的探索与追求是人类的本能冲动。对时局的忧虑、对民族的关怀,是人们探索社会价值体系的内在动力。在近现代中国,这种对时局的忧虑、对民族的关怀,成为整整一代人的集体意识,成为人们探索新的社会价值体系的动力源泉。总体上看,中国近现代社会价值的演变,和西方有着密切的关系。从太平天国农民运动到开明士绅主导的洋务运动,从主张改良的百日维新到推翻封建帝制的辛亥革命,以至于引进与接纳马克思主义的五四新文化运动,无不深深地留下了西方文化与价值观念的烙印。但每一次重大历史事件在无情地鞭笞传统的同时,也都或多或少地继承了传统。事实上,中国近现代社会价值体系的演变,就是以中国传统文化为基色,对西方文化转化的历史,“是一部在无可选择和不可避免的冲突的环境中,吸收、借鉴和融合外来文化因素,在冲突中促进社会发展,化解冲突负面影响,基本实现冲突正功能的历史。”而每一次对西方文化的引入,其积极成果都在于迎合和强化中国文化与价值自身转化的趋势。
鸦片战争以后,基督教思想与中国传统农民社会价值相结合,演化成太平天国农民运动的精神支柱,拉开了近代中国对西方社会价值转化的序幕。太平天国的领袖洪秀全把基督教本土化,创立了“拜上帝教”。在“拜上帝教”教义里,洪秀全把他所理解的基督教和中国传统农民观念融合起来,作为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的精神依据和组织力量。在太平天国那里,对上帝的信仰直接转化为追求物质生活的满足和社会境况的改善。太平天国截取基督教“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并与中国传统农民的“均平观”联系起来,试图建立一个人与人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没有差别的平等社会。通过规定“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基督教“人人皆兄弟”的平等观念被注入到中国农民阶级平均主义的社会价值诉求中去。太平天国平均主义的价值诉求在农民革命实践中得到表达,却没能改变近代中国的主导社会价值。即使在太平天国内部,“平等”也主要是精神与经济上的,在家庭伦理与官僚制度上,仍然沿袭了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儒家等级制度。
与基督教的影响相比,十九世纪中期以后,以引进西方科学技术为特色的“洋务运动”对近代中国的影响更为显著。出于“自强御侮”的强烈动机,咀嚼着鸦片战争失败的屈辱,李鸿章、曾国藩等官僚士绅纷纷制洋器、造轮船、开铁矿,“师夷长技以制夷”。在引进西方科学技术的实践中,中国社会的价值体系也在发生改变。尽管洋务派无意以西方的技术破坏中国的制度和文明,但西方技术的引进事实上对中国固有的纲常伦理观念和制度文化造成了冲击。资本的积累、经济组织的变化以及商人地位的提升,引起了整个社会阶层格局的变化,社会价值的转变由此发生。虽然这种社会价值的转变最初很不彻底,也没有引起社会文化的根本变革;但是技术的不断进步、生产的不断发展与商业的日益兴起,不可避免地提出了制度变革的要求。这种制度变革的要求一旦遇上中日甲午战争失败这样的民族灾难,便被加速提到了历史日程上,成为时代的紧迫课题,这便是康有为、梁启超主导的百日维新运动的由来。百曰维新运动一方面保持和沿袭了对西方先进技术的全面接受,注重发展商业,要求开设西式学校培养人才;另一方面试图仿效西方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立宪法、设议院、开国会,实行西方式的“三权分立”。由此可见,此时西方的价值体系已经直接对近代中国的制度设计产生影响。但是,由于顽固势力担心政治体制改革终将会把中国的伦理纲常破坏殆尽,维新运动经历过短暂的试验后嘎然而止。这表明西方资产阶级社会价值体系与近代中国社会并不适应。在君主集权的政治环境中,试图变革官僚制度来救亡图存,在近代中国是不可行的。
时代呼唤着更为彻底的社会变革来完成社会制度、社会秩序与社会价值的重建。维新运动失败后不久,辛亥革命爆发。辛亥革命是一场有纲领、有目的地对整个政治制度进行根本性颠覆、并对整个社会制度和价值体系进行重构的革命行动。革命推翻了封建专制政体,创建了民主共和的体制,为西方资产阶级核心价值的转化打下了基础。辛亥革命的主要宗旨和内容就是维护民权、民生、民族的“三民主义”。当然,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思想不全是来自西方,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也可以找到其思想渊源。不独“三民主义”带有传统文化的影子,辛亥革命的领导者在经济政策与社会意识形态建设上也深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孙中山发展经济的主要措施是平均地权与节制资本,反映了社会中下层均平公正的传统思想,体现出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视平等的价值理念。孙中山沿袭明清以来中华传统文化中对内在“心性”发展的重视,在《建国方略》中把国民的心理建设列为首位,强调“人民心力为革命成功的基础”“改造人心,去除人民的旧思想,另外换成一种新思想,这便是国家的基础革新。”他认为应该恢复并大力倡导中国传统价值体系中的道德如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等思想,以作为国家独立强盛和世界大同的基础。
辛亥革命在政治上推翻了封建帝制,但社会思想和价值体系并没有多少实质的改变;西方资产阶级核心价值体系在中国得到了传播,但西方的权力制约方式并未得到完全的实施。辛亥革命失败后,思想界开始对中国固有文化、尤其是儒家思想进行彻底的批判;西方总体上崇尚个人发展的社会价值观,尤其是民主与科学思想,对中国的影响迅速扩大。“五四”运动时期,中国文化的核心--作为各种社会行为、规范和秩序依据的儒家思想,被彻底质疑、批判和打倒。许多思想家把各种西化方案的失败归咎于传统的根深蒂固,对儒家文化和价值做了几乎全盘的否定。陈独秀认为孔子的伦理学说,与现代社会思想与生活绝无迁就与调和的余地。要进行现代化,就必须西化;要西化,就必须完全否定传统文化。李大钊认为:“懦教一统独尊,搞文化专制,与近代社会思想信仰自由的原则相违背,锢蔽了吾族聪明。’’胡适认为“社会最大罪恶莫过于摧折个人的个性”,要追求个人的主体性,就必须解除礼教对人的束缚。“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的思想家竭力主张以西方资产阶级自由、民主、平等的核心价值来填补既有文化可能被消除后的空白,以使西方文化在理论上具有社会生活的主导地位。“五四”时期,科学与民主被称为舟车之两轮。陈独秀认为,国人要进步,当以科学与民主为重。科学在当时虽然也遇到与社会制度暂时不相适应的挫折,但基本为国人所接受与认同,并使自然科学与应用技术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尤其是经历过1923年“科学与人生观”问题的论战后,“大家基本认可科学的规律、理性和客观性对于社会发展是必要的,科学不但可以用来探索自然发展的规律,而且必须用来指导人生和社会发展”,科学从此融入人生与社会建设中,加强了人们在人生观认知上的理性色彩。民主是“五四”运动的象征和基石,陈独秀宣称要以科学和民主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的一切黑暗。但是陈独秀所提倡的民主,并不是建设西方式的民主国家,而是要以民主行动变革社会,打破集权。尽管对西式民主的真正内涵很少问津,也不明确民主的走向和最终结果会是什么,但是民主却成为“五四”时期反对专制制度的最好旗帜’民主与科学一起也成为“五四”时期众多进步青年与知识分子普遍认同与追求的价值理念。值得注意的是,“五四”时期的思想家们在呼唤民主、自由,追求个人主体性的同时,也强调个人对社会和群体的贡献。事实上,民族危亡之际救亡图存的时代重任,并不允许西方的个人主义主导当时中国人的思想。因此,陈独秀在《新青年》中提出:青年应该内图个性之发簪,外图贡献于其群。李大钊则赞成儒家重整体和大我的社会价值,认为人生的根本任务在为后人造大功德。可见在“五四”运动时期,社会价值体系的发展从属于政治和社会环境的需要,群体的发展更重于个人的发展。
“五四”运动后,急于解决攸关民族命运的诸多社会问题的思想界,在长期宣导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价值观而无法达到目标后,深受马克思主义指导俄国革命成功的触动,开始向马克思主义转变。“五四”运动时介绍、传播马克思主义的陈独秀、李大钊等人在此后的一段时间内成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启蒙者。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自此启动,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从此深刻影响了中国。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关注人性解放与人的创造力的充分释放,致力于消除阶级差别、城乡差别和工农差别,追求在消除私有制所带来的社会不公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平等与人的自由发展。这种价值观后来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四、不同社会制度下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启示
回顾中国封建社会、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以及近现代中国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历程,我们认为,能够在特定社会确立其核心地位的价值体系,-般要具备五个要素是体现占社会主导地位的那个阶级的思想观念,并由此获得统治阶级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各个领域的全面支持,此为“主导性”二是代表社会发展的前进方向,带有历史的进步性,并由此成为社会大众的普遍向往,此为“时代性”;三是与特定民族的历史传统、风俗习惯以及民族心理相适应,浓缩民族精神,容易引起个体的认同与共鸣,此为“民族性”;四是回应社会大众的现实诉求,这种诉求不仅攸关社会大众的现实物质利益,而且也攸关每个人的精神生活,此为“大众性”;五是在语言表述上既能凝练基本内涵,又能符合人们的记忆规律,容易为人们所理解与记忆,此为“通俗性”。符合这五个要素的价值体系,才会有凝聚力与生命力,才既能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被普及,也能在更为深广的时空背景中被传承。综合考虑这五大要素,我们认为,在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只有遵循未来性原则、现实性原则、传承性原则与开放性原则,才能代表社会发展的前进方向,体现社会先进阶级的思想观念,回应社会大众的现实诉求,获得国家政权的全方位支持,引起个体的认同与共鸣,为人们所理解、记忆与传承。
首先,要遵循未来性原则。所谓未来性原则,是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有高度,要体现人的崇高理想,体现对人的终极关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如果缺乏未来性,在其现实导向上,就会让人们沉迷于世俗之中,缺少对理想的追求,缺少生活的动力。未来性原则是“时代性”要素的必然要求。“时代性”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只有在时间的延展中随时把握事物发展的最新特征,才能符合“时代性”要求。因此,“时代性”总是与“未来性”联系在一起。“未来”就是即将到来的“时代”,着眼于“未来”,体现“时代性”,才能把握社会发展的前进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是指向未来的理论,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它以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设想,为无产阶级树立了崇高的理想。这一设想,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内在地蕴含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石。遵循未来性原则,就是要着眼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为人们提供前进的动力。
其次,要遵循现实性原则。所谓现实性原则,宏观上是指要关注当代中国的基本国情,微观上是指要关注个体的生存状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指向未来,但又不能只指向未来。只指向未来,而不关注现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会失去现实的依托,成为空中楼阁。从宏观上看,当代中国最大的现实就是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一切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都要从这个现实出发,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本质体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自然也要从这个基本国情出发,与这个基本国情相适应。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与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样一种矛盾决定了人们的生存状态,也决定了人们的思维方式。追求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满足,是现实生活中人们一切社会活动的最大动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只有关注人们的这种生存状态,有利于人们追求更高的物质生活与文化生活,才能够引起社会大众的共鸣。
第三,要遵循传承性原则。所谓传承性,是指要吸收中国传统社会价值体系中的合理因素,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本质上是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基础决定的,但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又具有自身的相对独立性。这种相对独立性不仅体现在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以及与其它社会意识形态的相互作用上,而且还体现在其历史传承性上。一般来说,任何一种意识形态,都有其自身的文化渊源,有自己文化上的继承性。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而言,这种文化渊源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载体,有着丰厚的底蕴与顽强的生命力,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源泉。锤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念,就要善于从中国传统价值体系中寻求最具民族特色、同时最具历史生命力与现实号召力的成分,并赋予其新的时代特色。事实上,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几千年来已经成为人们“无意识”的精神品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如果不把这种民族品质纳入其中,就不但会割断历史,也会与现实社会人们思想中的价值理念形成“两张皮”,让人无所适从。
第四,要遵循开放性原则。所谓开放性,是指要吸收人类历史上各种价值体系中的积极因素,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念具有普世性。价值理念是人们对人生目的与意义的思考,它既是人们生活态度的体现,也是人们生活态度的向导。作为价值主体的人,尽管受不同的经济基础、风俗习惯、民族心理等因素的影响,在具体价值理念上会有所差别,甚至有很大的差别,但基于“人”的共性,仍然会有一些共同的理念。近代以来,国际交往的加深,为人们认识不同民族、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价值理念提供了方便,也使彼此之间的交流、学习、借鉴成为可能。源于各自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价值理念由此在对外交往中发生新的分化与组合,各民族之间价值理念的相通性也在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本身就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开放后的产物,是源于西方的马克思主义价值观与中国传统价值观的再造与重生。开放性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生俱来的基因,以一种开放的眼界审视世界上不同民族创造的各种价值理念,以一种宽广的胸怀拥抱人类的普世价值,应当成为我们在全球化时代的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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