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伦理学
美善二分乃现代美学核心观念,当代西方代表性环境伦理学家则重美善之关联,重自然审美价值对环境伦理与环境保护之建设性作用。以当代环境伦理学之自然内在价值观与功能价值观为基础,可彻底深入地反思传统自然美学,为当代环境美学奠定正确基础。以自然自身之善观念为基础,可以对美善关系、美与美感之内涵得出全新理解,为当代美学基础理论开出新境界。
一、问题的提出
美与善在英国经验主义者那里尚处于朦胧未分状态,当时的哲学家讨论伦理学问题往往喜兼及审美趣味,甚至乐用审美趣味为伦理判断作证。然而至康德始情形大变,审美判断必须与功利判断二分,如此才能确定审美个性及其精神性品格。至此,美善两立成为美学常识,美学家再讨论善就没有了合法性。与善的诀别,以非功利性讨论审美的自由性便成为不言自明的审美论证。
可是,20世纪环境伦理学却提供了另一种景观:美学家想极力分开的东西,环境伦理学家却要努力把它们再联系起来。康德之后,美学家出于职业本能总会对善持一种高度戒心;而在环境伦理学领域,伦理学家却对审美大显热情,似乎一点也不担心审美趣味会连累了他们的事业,就像美学家常担心功利之善会毁了审美趣味的精神性维度那样。此种情形不免引起笔者这个在美学领域从业有年者的职业好奇心:何以如此?让我们先看看环境伦理学家如何看待审美。
二、环境伦理学视野下的美
1.利奥波德论环境之美
正像奥多‘利奥波德(Aldo Leopold)对整个环境伦理学的奠基作用那样,他关于美的论述也成为20世纪环境伦理学家关注美的启蒙者。他撰写了许多“文章讨论与大地相关的伦理学与美学”。这说明:与现代美学家们的见解相反,在利奥波德即里,美与善乃是自然相随、不可分割之物。“当一物倾向于促进有机性、多样性与美时便为善;当它趋于相反方向时则为恶”。此乃利奥波德最著名的环境保护格言,环境伦理学家倾向于将它视为环境伦理学的规范伦理,即判断环境伦理行为善恶的根本标准。
依利奥波德,有机性、多样性与美同时也是自然环境、自然生态自身具有的三大特l生,亦可理解为自然环境、生态的三种内在价值:即只有能维持此三项指标者,自然环境与生态方可健康地维持其生命,否则即有危机。简言之,对利奥波德提出的这三项指标,我们首先当理解为自然环境、生态自身之生物特性、生态属性,更深地理解,则当视之为自然环境、生态的自身内在价值,即关乎自然环境与生态正常生存与持续,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唯如此,方可理解利奥波德何以以之要求人类:凡能保持与促进上述三项指标者,为伦理正当、伦理之善,凡可引起相反后果者则为伦理不正确、伦理之恶。此种以事实为依据的环境价值观(fact-based value)是利奥波德环境伦理学(亦即“大地伦理”)的深层特征。
但是,美学家可另有解读。依利奥波德,美与有机性、多样性一起,构成自然环境、生态价值的三种形态,乃自然环境、生态价值系统中不可缺少的有机组织部分。如此理解,便大大强化了审美价值在自然环境与生态价值中的地位,更重要的是,将审美价值与自然环境、生态的其它价值理解为可以有机并生之物,这便与近代康德以来美学家对美善关系的对立性理解根本不同。
《沙乡年鉴》(及《圆河》)以随意、断续的方式所拓展出的大地审美是一种新的
自然审美……这是一种由生态学和进化自然史所支撑的自然审美,因此,这也可能是西
方哲学文献中唯一的一种真正可自治的自然审美:它并不将自然美作为发源于人工之美
的附属物而对待。
卡利科特( Callicott)认为,作为一位环境伦理学家,利奥波德亦对美学有巨大贡献——他在西方美学史上开辟出一种真正的,不依傍于艺术哲学传统,可以独立自主的自然审美及自然美学。何以故?
大地审美精致而具认知性,并非天真与感性之物。它勾划出一种对于自然环境的精
致趣味,以及一种可培育的对自然的敏感性。这种精致趣味与可培育的自然敏感性之基
础是自然史。以及特别是进化论与生态生物学。这就是说,利奥波德开辟了一种自然审美阐释的新思路。这种思路不是依赖于传统的哲学美学、艺术美学关于美的见解,而是立足于现代自然科学——自然史,特别是进化论与生态学,其实他还提及地质学等具体门类科学对各类有关自然对象、现象内在特性与进化史的明晰、深刻阐释,向我们呈现了一种以前从未意识到的自然美。换言之,只有自然科学方有能力让我们重新感知与理解自然的深度审美价值。由于从全新的自然科学角度理解与阐释自然审美价值,这样的自然或环境美学当然可以旗帜鲜明地与传统美学告别,而成为一种新美学。
卡利科特对利奥波德自然美学的阐释,不由让人想起当代环境美学家艾伦·卡尔松(AllenCarlson)的“科学认知主义” (cognitive theory)。据此我们不得不承认:当代环境美学中的“科学认知主义理论”并不是一种新兴学派,它的真正理论源头不在当代,而在20世纪前期的利奥波德那里,是利奥波德而非卡尔松率先揭示了自然科学对于正确、深刻地自然审美的独特价值。因此可以说,利奥波德在创设“大地伦理”,即当今之环境伦理学的同时,也开辟了一种“新的自然美学”——“科学认知主义”美学,即当今之环境美学,虽然并非其全部。
利波奥德并没有明确地界定自然环境、生态审美价值的具体内涵,特别是它与前两种价值——有机性与多样性的本质区别。也许这样的工作超出了他的能力,毕竟他并非一位职业哲学家。卡利科特将生态之美与“生态系统健康”(ecosystem health)联系起来:
生态系统健康是一种深厚、审美与内在的价值,虽然此种价值与太阳之下其它任何
价值一样,是一种主观赋予物。多样性,生态有机性,与生态系统健康,当它们相互联系时,并非同一,或可相互替代的概念。合而言之,它们代表了互补性环境保护
规范。卡利科特在此将生态系统健康价值理解为一种主观赋予之物,诚不足取;但他还是看到了健康与审美间之内在联系。确实,一方面与利奥波德所论及之前两项标准——有机性与多样性相比,健康,无论是人的健康,还是自然物与生态环境的健康,首先是一项可感知,因而与审美相关的指标。中国古人论医,有“望、闻、问、切”四术,而“望”居其首。“望”者,感知也,可视、听、触、嗅者也。虽然生态系统是一大的自然单位,其健康与否,似乎超越了普通人的感知能力,然而,大多数人还是有“见微知著”的感性经验,这便是“一叶知秋”与“履霜,坚冰至”的道理。就普通欣赏者而言,从个体自然对象的不健康状态,特别是已成一定规模的不健康状态,还是可以感知与预测到生态系统健康状态变化的信息。比如,满目凋零,显然是人人可感知的一种自然环境、生态健康危机。但是另一方面,与有机性与多样性一样,健康同时也是一项有深刻内涵与客观意义的指标,这类似于卡利科特所提及之功能性。内在地理解,健康乃言有机体或生态系统内部各组成部分可以相互协调地发挥其特定功能,因而使整体对象或系统处于正常运行,发挥其功能的状态。在此意义上,健康又是一种功能性观念,是对有机性指标的内在、强化描述。总之,健康,作为自然美价值内涵,不仅可被感知,更需深入、理性地理解,因为只有深刻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清晰地感知它。
2.罗尔斯顿论环境之美
继承利奥波德的思路,罗尔斯顿(Holmes Rolston Ⅲ)也将美列为环境价值系统的要素之一。他在论述环境的14种价值时,审美与娱乐价值亦居其中。
一定意义上说,系统自然甚至有一种审美力量,因为它能够产生审美特性,虽然它
不能拥有——直到它在人类身上产生了它——审美经验的能力。当人类来到这个世界,
评估野生自然时,有时我们是在评估一个投射性自然,那是一个我们发现了的自然,而
非将我们自己的价值投射于自然。自然客观地承载着审美特性,这些特性在来到这里的
欣赏者的主观经验中被激活。此言自然客观上具有审美价值,可以产生、创造审美价值。
若有人说,一片沙漠或苔原、火山爆发之地是丑的,那他正在做出一项错误陈述,
举止失当。生态系统,至少作为景观,只具有积极的审美特性。就像云彩从来就不丑一
样,它们只存在美的程度差别。其它自然对象亦如此:山峰、森林、,海滩、草地、悬
崖、峡谷、瀑布、河流。(天文景观亦如此——恒星、星系、行星,它们或多或少总是
美的。)此乃其自然审美观、自然美学的极致表达形态——“肯定美学”(positive aesthetics)。那么,这种只承认自然具积极的审美价值——自然美,而不承认其消极审美价值——自然丑之肯定美学何以可能?罗尔斯顿给出了解释:
每一事物必不能从孤立的构图,而是从其环境的角度构图以对待之。这种构图反过
来变成我们不得不欣赏的更大图景之一部分——它不是一幅图景,乃是一出正在上演的
戏剧。瞬间之丑只是一组连续动画中的一个定格。
在一种更为精致的批评意义上,美学家得出这样的判断:冲突汇入共生的价值之毁
灭不再是一种丑,而是一桩美的事情。这个世界本来就不是一片纯快乐之地,不是迪斯
尼乐园。而是充满了斗争、忧郁之美,衰败乃繁荣之阴影。其实,这种对自然美持毫无保留意见的肯定美学自有其先导:
许多好心人都相信:美洲鳄是由魔鬼创造的。这样描述是因为其无所不食,而且丑
陋。但无疑,这些创造物活得很自在,它们充满了我们所有伟大创造者所批准它们生存
的地方。在我们看来,它们凶猛、残暴,但在上帝眼里,它们却很美。
无论是罗尔斯顿还是约翰·密尔(John Muir)都是从整体自然、系统自然,或日环境自然,而非个体自然、对象自然的立场上为肯定美学做论证。在传统的以对象自然为关注主体的自然美学那里,以及社会大众日常审美直觉、审美经验中看似匪夷所思的审美观念,在此却获得辩护。对罗尔斯顿与密尔的这种论证态度,卡利科特有明确的命名,称之为“整体主义”(holism)。对肯定美学而言,这是一种与审美相关的整体主义,故可名之为“审美整体主义”
(aestheticholism)。于是,肯定美学何以可能?当且仅当从环境自然的整体立场进行感知与理解时,它才是可能的,才不是一种偏见与谬论,而成为一种洞见,它是使环境美学真正独立于传统自然美学的关键环节,是当代环境美学的恰当出发点。其精彩之处在于:一旦我们拥有了“审美整体主义”眼镜,我们便有能力发现自然界另一种深沉浓烈之壮美,一种更有深度的自然美:
自然美可以是成本高昂的、悲剧性的,在毁灭面前,自然仍然可以是一幅永远确认
自己的美的景观。在此景观中,当各个部分被有机地组合进动态的进化生态系统,丑的
部分不是被分离出来,而是丰富了这个整体。丑被包含、克服、整合进一种积极、复杂
之美。
在此,美学家要体验全部事实,而不能只是有限和局部事实。这就不是盲目的自然
浪漫主义。它是睁开双眼的现实主义,想发现个体和人类视野背后的真相,它在生命进
化和生态系统斗争过程中发现了崇高之美。在此系统整体主义视野下,传统美学中美与丑的对立,以及美与崇高的对立被克服了,自然对象间激烈的生存竞争与普遍存在的毁灭与死亡现象被作为自然整体生命进程中必不可少,完全可以被超越、包容的要素而加以充实与融会。从此,自然审美经验内涵更为丰富,自然审美能力得到提升,自然审美获得更深刻、更丰富的内涵。
如何将美学与伦理学结合起来?……逻辑上说人们不应当毁灭美;心理学上说人们 不愿意毁灭美。审美这种行为既不勉强,亦非为难,它从不是一种对他人不情愿义务的
规定;相反,它是一种快乐的关心、愉快的义务,可靠而有效,因为它是一种积极的动
力,所以,在此情形下的伦理便自动产生。
关学可以成为一种环境伦理学的恰当基础吗?这取决于美学的深度。不可以,因为
大部分美学家的出发点都是肤浅的(即使它们从审美的角度说是精致的);可以,当关
学日益主要或被动地建立于自然史之上,同时当人类能恰当地将自身置于自然景观之
上。环境伦理学需要这样一种具有恰当基础的美学吗?当然需要。
作为环境伦理学家,罗尔斯顿最感兴趣的问题是美学可以为环境伦理学做什么,尽管他对美学的作用深信不疑;但是他同时也指出:美学对伦理学,特别是环境伦理学的作用并不是无条件的。传统的立足于肤浅快感理论的美学对环境伦理学元所作为,只有一种自我深刻变革之后的美学,特别是自然美学,才可能与环境伦理学相得益彰,共同出新。
作者:薛富兴 来源:社会科学 2016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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