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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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叶以来,技术与社会、技术与人的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技术产物一步步地取代原有的自然而形成“把人类完全包围起来的环境’[1。由技术活动及其产物塑造和重构了社会秩序和人类活动的模式,“个人习惯、理解、自我概念、时空概念、社会关系、道德和政治界面都被强有力地重构”[2。伽达默尔提出:20世纪是第一个以技术起决定作用的方式重新确定的时代。”[3]埃吕尔把我们今天所处的环境称为“技术社会”,按照埃吕尔的观点,技术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它遇到的根本问题是由技术引起的。
由此,技术问题也成为时代问题的聚焦处。我们同意“技术社会”或“技术时代”的说法,只是想补充说,这是一个技术和资本共同起作用的时代(或社会)。在当今时代,蓬勃发展的高技术己经和资本一起,成为塑造我们时代的面貌、决定人类祸福的最重要因素。科学和技术使人类具有了前所未有的力量,它们在为人类带来巨大福祉的同时,也使我们遇到了众多的风险和挑战。理解和掌握这种前所未有的巨大力量,反思我们以往对进步、人性、好的社会的理解,合理地、负责任地导引科学技术的发展,己成为我们时代的课题。科学和技术活动的伦理问题实际上己成为我们时代的诸多的问题之一。
一、为什么需要一门技术伦理学
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讨论。
(1)技术活动直接与伦理相关,或者说,伦理诉求是技术活动的一个内在规定。
首先,技术是人类的设计和创造,是人的意向的物化。这种创造必须运用自然科学知识或符合自然规律才能成功。然而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设计和创造都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它们总是为了满足一定的需要,实现某种期望或理想。“实现”过程又包含着工具、方法、路径等等的选择由科学理论到技术规则的形成并非是一个逻辑的必然推理过程,达成目的的手段也并非确定和唯一。这些目的、期望、手段等等都可以被评价为好或坏、正当或不正当。正像A.阿西莫夫在《设计导论》中指出的,技术设计的原则是由两种类型的命题组成,一类是有事实内容的命题,另一类是有价值内容的命题,它反映了当代文明的价值和道德风貌。
进一步说,技术是“做”,是实践,是“物质改造”活动,它把事物从一种状态变换为另一种状态,创造出地球上从未出现过的物品或过程,乃至今天的人类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它们直接决定着人们的生存状况,长远地影响着自然环境,这是技术活动的意义所在,也是它必须受到伦理评价和导引的根据。而且,这种造物活动是社会的(例如美国工业工程师学会(AIIE)就把工业工程定义为‘在本质上是社会科技的”),它是一个汇聚了科学、技术和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环境等要素的系统,伦理在其中起了重要的调节作用。特别是参与技术建构的实际上有不同的利益集团,诸如项目的投资者、组织者、设计者、制造者和产品的使用者等等。公正合理地分配技术活动带来的利益、风险和代价,是今天伦理学乃至政治学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因而,正像德国哲学家汉斯。伦克()和萨克塞(e)等人指出的,对技术发展的人道的和理性的评价问题,它的目的、意义、道德责任以及与新的社会总的状况相符合的价值观等“己成为日益紧迫的和开放性的问题’而进入有责任感和善于反思的设计人员的视野[4]。
(2)技术伦理学问题只能是在技术发展的一定阶段才会被提出,其提出的方式与那一时期技术与社会的关系的具体情况密切相关。
伦理问题成为技术哲学的研究重点,这首先是因为,科学和技术赋予人类以前所未有的巨大力量,它们的发展又是如此之快,以至我们甚至来不及理解和反思它们。我们的道德实践和制度安排也还不能适应这一发展。
最早提出这一问题的当推英国的尤因(AlfredEwing)1932年尤因在英国促进科学协会年会的主席致辞中就指出:工程师的丰硕成果遍及全世界,把过去从未有过的,也不敢想象的人才和力量赐给世界各地”,它们使生活中更加充满物质所能促进的一切幸福。“但是我们深深地明白,工程师的才能己被滥用而且以后还可能被滥用。……人类在道德上,对这样巨大的恩赐是没有准备的。在道德缓慢演进的过程中,人类还不能适应这种恩赐所带来的巨大责任。在人类还不知道怎样来支配自己的时候,他们己经被授予支配大自然的力量。”
这些綱科学家和工程师己经开始了对科学技术、对自身活动的反思,把合理地运用科学技术成果以造福人类看做是自己应尽的义务。
然而工程技术活动的伦理问题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和学术研究的对象,则是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后的事一主要是核威胁以及日趋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危机使人们认识到,科学和技术的研究过程及成果应用会给当下的和长久的环境、社会和人类带来严重后果,它们常常超出了我们的直接目的,有些还给人类生存带来了根本性的威胁。这就尖锐地提出了“是否我们能够做的,就是我们应该做的”问题。此外,一些重大的工程事故,例如斑马车油箱事件和DC—10飞机坠毁事件等,也引起了人们的严重关切。但是如果仅仅把它简单地看做是对工程和技术发展的“负作用”的回应,乃至只是要对科学家和工程师进行道德约束,还是肤浅的。
在《〈责任之原理一技术时代伦理学的探索》中,尤那斯认为,知识曾被看做是达到幸福的手段,但在我们这个文明中,它随着人类的滥用己经逐渐变成了灾祸与不幸。科学技术的创新能力与摧毁性潜能发展之快已远远超过伦理的进步,从而产生出许多目前无法解决的问题,如生态环境的恶化,土地与食品的毒化等。可是,以往的伦理学涉及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直接(或者说“近距离”)关系,它们从未曾考虑过“人类生存的全球性条件及长远的未来,更不用说物种的生存了”。因而,今天的科学技术带来的危机以及人类活动类型和方面的变化“需要一种相应的预见和责任的伦理学”,它要求人类“对自己进行自愿的责任限制”,这种审慎和谦虚不是如以前那样,由于我们的力量弱小,“而是由于我们的能力过分强大,这种强大表示我们的活动能力超越了我们的预见能力以及我们的评价和判断能力”。必须阻止这种变得如此巨大的力量最终摧毁我们自己。尤那斯把责任的范围扩大到对全体人类特别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以及包括物种在内的整个自然界。这是种新的义务种类,它不是作为个体而是作为我们社会政治整体的责任。
尤那斯提出了许多重要的原则,尤其是他的“责任原理”。但是尤那斯的伦理学是建立在“恐惧和审慎”(所谓“恐惧启迪法”)的基础上的。与之相近的是国内的一种很流行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的“负作用”是要求有一门科学技术伦理学的原因。
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单纯强调“恐惧”或“负作用”,这恐怕有当时社会思潮的影响。
众所周知,20世纪六七十年代,正是西方工业社会中“反技术主义”兴盛的时期。而在那以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信息技术和生物工程的兴起以及科学向“后学院科学”的转变推动了新一轮产业发展,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出现也使得科学技术成为经济发展和提高竞争力的主要工具。各个国家纷纷改变科技政策,把发展科学技术看做是国家的最高利益所在,并努力促进科学和工程界与公众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沟通。例如,1994年,美国当时的总统克林顿与副总统戈尔发表了《科学与国家利益》的报告,其中指出:科学—既是无尽的前沿也是无尽的资源一是国家利益中的一种关键性投资”。随后,美国政府在《技术与国家利益〉》(1996)的报告中提出:技术上的领先地位对于美国的国家利益,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显得更为至关重要。事实上不仅是技术的经济效益,技术与社会、文化、人的健康、心理及环境之间的可融和可协调性,以及技术如何促进人类发展等问题,也日益进入了研究者的视野。
与此同时,技术哲学的研究出现了“经验转向”,即超越以往单纯的技术批判而力图理解技术本身。技术评估也从过去那种只是专注于控制、限制转变为一种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建设性过程。总之,在今天,人们对科学技术伦理的吁求早己超越了对科学技术负面作用的纠弹,他们更多地关注的是人类的集体责任,是以一种更为积极、主动和前瞻性的态度,去解决当前人类面临的诸多重大问题,包括努力促进科学和工程界与公众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沟通;更要求通过政府、企业、公众与科学家、工程师携手合作,共同引导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的发展。
因而在笔者看来,问题的提出首先是缘于科学和技术在今天己经成为一种无比巨大的力量,以及它们影响的广阔和深远。科学技术又是以空前的速度和规模在发展,以至于我们对它们引发的各方面的变化还缺乏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但是科学和技术并不就是自然而然地造福人类的,我们的制度、法律、道德实践等等都还不能够跟上这种发展,尚不足以合理地运用和导引这种巨大的力量。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又内在地具有不确定性并使我们处于风险之中。力量的强大、发展之迅猛、不确定性和风险,这些比起“负作用”来更能说明问题的根源。
这里稍具体地谈谈风险。德国社会学家贝克等人提出了“风险社会”的概念。实际上,科学技术活动本身就是推动我们的社会进入“风险社会”的一个重要力量。因为,科学技术活动的本质特征是创造或创新,而创新本身就是一项冒险的事业一它不断打破现有的稳定和平衡,把我们带到一个新奇的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又具有长期的、不确定的和不可预见的后果,从而使我们置于巨大的风险之中。
尤其是,今天我们己日益生活在一个人工的世界中,人工安排以及人类活动影响下的自然己取代原有的自然构成了我们生存的基本环境。这样的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自身具有耦合、放大等种种效应,并且还有脆弱性和易受攻击性。这些因素和其他一些因素,例如人类对自然的干预和开发己趋于某种极限,多数人都在使用技术而很少理解它,等等,与经济的、政治的因素一起,共同把我们的社会推入一个“风险社会”。格鲁恩瓦尔德认为全部技术伦理学问题都源自风险['美国国家工程院院长沃尔夫()也指出:当代工程实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带来了过去未曾考虑的针对工程共同体而言的宏观伦理问题,这些问题导源于人类越来越难以预见自己构建的系统的所有行为,包括灾难性的后果。由此,工程将成为一个需要更加密切地与社会互动的过程。
风险不等同于危险,它同时包含着机遇。吉登斯就指出:它也是“经济活力和多数创新,包括科学或技术类创新的源泉”[9]。这就要求我们更多地发挥创造性。显然,这是1种更为积极、主动和前瞻性的态度,它超越了技术批判主义,也超越了技术与人文的对立。
对风险的认知及其可接受性的判定必须也只能依赖于科学。但是这种认知或判定又不是仅只依赖于科学,对风险的评估和对社会可接受风险的确定,都依赖于我们的价值观念和社会期望,也依赖于我们的实践智慧。特别地,我们在这里处理的是各种可能性。要对可能的风险负起责任,就不仅要有对后果的清醒认识,对手段的恰当选择还需要对目的和意义本身进行思考。这种思考中渗透了对好的技术、好的社会的理解。它也提出了是否需要建设一门风险的伦理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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