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2-01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逻辑学
对经典的解读是后人的永久话题,其中也包括误读、曲解,亚里士多德等逻辑家的命运亦如此。作者认为,演绎的公理是认识中长期没有发现反例情况下、心理认同逐渐被强化的经验归纳,归纳是类比的发展,类比、归纳、演绎整合的推理链,是科学发现的逻辑的轴心,西方归纳派和演绎派的长期分歧被推理链整合了,认识论的研究也深入到了微观的逻辑层次。
一、对亚氏逻辑思想误读的评析
《工具论》是亚里士多德逻辑思想的集大成,为了课徒,后人从中提炼出某些内容,又不断加进某些内容,编成教材,发展出包括概念、判断、推理、论证,演绎、归纳、类比等的传统逻辑(形式逻辑、普通逻辑)体系。
亚氏最突出的逻辑贡献是《前分析篇》的使用变项的、具有公理体系倾向的三段论。《几何原本》因三段论而取得巨大成功,三段论因几何而大放异彩,其揭示的必然性认识,吸引了多少代科学家,在西方科学的崛起中功勋卓著;两千年后,又发展出数理逻辑。追求必然性是科学的本质,必然的程度就是科学的程度。逻辑学也因此和数学比翼齐飞,坐上了科学的第一或第二把交椅。
演绎形式化、必然性的成功,冲昏了数理逻辑信徒的大脑,只承认必然地推出研究是逻辑,导致“逻辑主义”的倡导。逻辑后院起了火,小兄弟演泽,要将老大类比、老二归纳扫地出门,开除“逻籍”。对传统逻辑影响甚深的《波尔一罗亚尔逻辑》,就因为有不少属于认识论的内容,成为必须反对的心理主义倾向。有人更认为数理逻辑可以取代形式逻辑,要将其送进历史博物馆。
梦想难于成真,且早已破灭。伟大的弗雷格遭遇到罗素悖论,伟大的罗素又遭遇到“非直谓定义”等陷阱。“在数学定理推导中,罗素还假定了无穷公理和选择公理,但是这两条公理并非逻辑公理,这意味着只有在逻辑公理之外,再加上两条非逻辑公理才能推导出数学,亦即逻辑主义者想从逻辑推出全部数学的设想是不能实现的。1931年,哥德尔发表了不完全性定理,进一步从理论上说明,逻辑公理是不完全的,它不能无遗漏地包容全部数学并从而推出数学,甚至连推出算术也做不到。”
西方的科学发现的逻辑、实质逻辑、非形式逻辑、批判性思维等,方兴未艾,其共同指向是思维、认识中的逻辑问题,是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问题,说明形式逻辑生命力依然强劲,远不是数理逻辑的一花独放。
逻辑史昭示我们:暂时撇开前提真假研究推理形式是否有效是研究方法的需要,但只是手段,如果认为逻辑研究可以不管前提,数理逻辑与思维、认识无关,恰如抓住头发,宣布要离开地球一样。数理逻辑也是人类思维、认识的产物,是思维成品的一部分而巳。
公理是什么?公理是公认为真的理论。人生苦短,时空无限,人的感知局限性很大。经验长期没有发现反例,心理上的疑就慢慢转化为信,认同感不断被强化,以至深信不疑,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就被封为公理了。最著名的几何中的平行公理和牛顿力学中的绝对时空公理,不都被实践检验出了问题吗?出了问题,有人就大惊小怪,这就是休谟所谓的“归纳问题”,波普的所谓“证伪”问题。公理出了问题,本是认识的发展,如立体几何的问世。归纳结论也不是完全错误,只是公理的适用范围(归纳域)有所限定,增加了条件,改称平面几何就是了。发现了黑天鹅,“所有的天鹅是白天鹅”错了,认识发展为“有的天鹅是白天鹅,有的天鹅是黑天鹅”就是了。孤立看归纳,才会争论不休。
承认公理是经验的归纳,也就是承认演绎的一般前提来自归纳。归纳的或然结论,必然要传递到演绎,演绎的必然地推出是相对的。前提真假问题,是知识问题、认识问题,也是事理问题。逻辑是事理的抽象,如三段论是类关系的抽象,推说不是逻辑问题是自欺欺人的。孤立看演绎,必然导致反认识论倾向的逻辑主义。
割裂认识过程,区分归纳、演绎等的研究是形而上学方法的必要,如果真以为演绎可以独来独往,包打天下,与类比、归纳,思维、认识不相干,是不符合思维实际的,也是和辨证方法背道而驰的,必然会受到思维实际的惩罚,“逻辑主义”失败的认识根源在此。
逻辑主义由四处碰壁,到幻想破灭,教训深刻。结论只能是:任何公理都是假设的、有条件的,有局限性的,不完全的。哥德尔虽然证明了不完全性定理,但公理问题、归纳问题依然存在。只有从认识过程考察各种推理,才能沟通联系,加以整合。
数理逻辑家的反心理主义、认识论倾向,是对《工具论》的误读、倒退。
在《前分析篇》开篇,亚氏就提出证明的论证和论辩的论证的不同。逻辑史家威廉•涅尔等在《逻辑学的发展》的开篇说从逻辑的观点看,重要的区别在于:证明的前提是真的和必然的(引者按.如前文所说,这“真的和必然的”是假设的)……在论辩的论证中,前提的真是不知道的,结论的真也不是必然的。如果有一条通过论辩术达到真实性的道路,那也一定是很间接的。”应该说,这通过论辩术达到真实性的间接的道路,实是人类认识的康庄大道,演绎、公理体系,只是认识长河中的一个特殊的组成部分而巳。
在《后分析篇》,亚氏讨论了知识问题,包括什么是知识、如何获得知识、如何扩大和系统化知识等。他说:“证明从普遍出发,归纳从特殊开始,但除非通过归纳,否则要认识普遍是不可能的……”证明的,也就是演绎的一般前提来自归纳,“归纳一演绎”是认识的程序、规律。
“如果我们缺少感觉,我们就不能适用归纳,因为感觉才认识特殊,由于它们既不能通过缺乏归纳的普遍,也不可能通过没有感觉的归纳得到认识,所以对它们不可能获得知识。亚氏又把归纳知识的获得,归结到心理的感觉。
“至于原因和结果的问题可以这样提出:是否当结果存在时,原因必定也存在……如果这种原因存在,那么这结果就立即为它所蕴含。”[3]342“一个结果能有多种原因吗?如果同一属性能直接表达多个主体……这样,原因的存在必然蕴含结果的存在,但结果的存在并不必然蕴含着一切可以作为它的原因的东西,它只蕴含着某个原因,而不是每个原因。”此类涉及因果、认识的论述,不能尽引。
“另一种选择的方法是类比。”
类比和归纳,心理的和认识的,都是《工具论》中的本有之意,反心理主义,首先反对的是《工具论》。
章士嵘说:“亚里士多德为科学发现设计的逻辑模式就是要追源溯因,并将结果表述为可论证的知识,从逻辑上来说,也就是要把归纳和演绎恰当地结合起来。”
二、对培根逻辑思想误读的评析
培根著《新工具》,是对《工具论》批判地继承和发展,“其宗旨是要给人类开辟一条完全崭新的道路,以便帮助人的理智能够深人探求自然的奥秘,使人在行动中获得真正的自由,成为自然的主人。”虽然有批评演绎不能探求真理的一面,也有继承归纳的一面。他强调认识要建立在观察和实验基础之上,尽可能收集感觉材料,运用理智分析的方法对这些材料进行整理和归类,循序渐进地逐步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公理。培根总结出探求因果规律的三表法,发展了亚氏的归纳思想,为实验科学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方法,将认识的逻辑研究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归纳有两类:完全归纳是有限范围的、已知的、有条件的归纳,结论虽然是必然的,但局限性很大;不完全归纳,包括探求因果的归纳,是无限范围的、包括未知的、无条件的归纳,其全称结论的性质只能是猜想的(心理的),或然的、假设的。亚里士多德、培根都没有说不完全归纳的结论是必然的。误归纳的或然结论为必然、为公理,才有所谓“休谟问题”,逻辑主义者落人自己挖掘的陷阱。
西方哲学中归纳派(经验论)和演绎派(唯理论)的对立,实是形而上学方法的各执一词,是后人过分强调归纳和演绎区别的结果。如果仔细考察一下归纳派或演绎派的基本见解就会发现,两派间的观点并非水火,而是相通的。
“笛卡儿意识到人们依靠演绎只能产生一般的定律,而且仅仅依据一般的定律,人们还不可能确定物理过程的进程,因而他就想到了与一般定律相一致的假设和观察、实验的作用。笛卡儿给予假设在科学中的作用以足够重视。”爱因斯坦提出了“假说一演绎”的发现模式,但又说假说是直觉得来的。从认识角度看,直觉与实践、观察、经验、潜意识、潜逻辑有关,与归纳有关,“假说一演绎”说实是“归纳一演绎”说。
培根说寻求和发现真理的道路只有两条,也只能有两条。一条是从感觉和特殊的事物飞到最普遍的公理,把这些原理看成固定和不变的真理,然后从这些原理出发,来进行判断和发现中间的公理。这条道路是现在流行的。另一条道路是从感觉和特殊事物把公理引申出来,然后不断地逐渐上升,最后达到最普遍的公理。这是真正的道路,但是还没有试过。”他说的第一条道路,大体是亚氏的“证明的论证”,他重视的第二条道路,大体是亚氏的“论辩的论证”,是以感觉为基础、以归纳为中心的,从公理“逐渐上升”到“最普遍的公理”,其中就有演绎,在探求因果关系的归纳过程中,知识背景会时刻干预或参与的。“培根并不(“不”疑为衍文)没有完全忽视演绎法”,他的主张实也近似“归纳一演绎”。
笛卡尔、培根的发现模式,和亚里士多德的发现模式在实质上是相通的,不同仅在,逻辑观的侧重点不同,导致后人的各执一词。争论也不是坏事,归纳、演绎的长短充分暴露,为新的统一奠定基础。
《波尔一罗亚尔逻辑》中认识论内容的增加,明显是受到《新工具》的影响。
三、对康德、黑格尔逻辑思想误读的评析
康德的逻辑是先验逻辑。“形式逻辑只研究命题形式,先验逻辑则研究命题形式的认识论内容”
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总结了以前各派哲学中提出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吸收了唯理论和经验论的长处而提出一种调和的方案。它强调人的认识中主体能动性的作用,指出理性认识中存在着矛盾和认识上的谬误根源,对讨论人的认识能力与认识过程有很大借鉴作用,对以后的西方哲学也有很大的影响。”康德企图从认识论调和唯理论(演绎派)和经验论(归纳派)。
黑格尔的逻辑是思辨逻辑。他认为形式逻辑是形而上学方法的知性逻辑,他的理想是用辩证法改造、发展形式逻辑,建立理性的逻辑。思辨逻辑长期被称为“辩证逻辑”。王路说恩格斯说的是“辩证的逻辑”,是误译。“辩证”是研究方法,不是研究对象。科学多以研究对象命名。辩证法可以指导一切科学研究,但从没有辩证物理学、辩证历史学。
黑格尔逻辑思想被恩格斯、列宁肯定、继承和发展。恩格斯认为,“辨证法在数学方面的运用”,初等数学才发展到高等数学;辩证法在形式逻辑方面的运用,不就能发展出辩证的逻辑吗?他还说形式逻辑是“列举出来和毫无关联地排列起来”,是“平列”的,他期待的是“由此及彼地推出”,是“使它们互相隶属,从低级形式发展出高级形式”的辩证的逻辑。列宁不仅提出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统一的著名观点,还明确说:“逻辑学是关于认识的学说,认识的理论。
十月革命后不久,苏联否定了形式逻辑。20世纪30年代的上海逻辑论战中,李达、艾思奇等都参与论证,辩证派虽然有人说了过头话,并没有否定形式逻辑,主导意见是认识论、方法论改造、发展形式逻辑,故有“综合逻辑”或“统一逻辑”之称,大方向和黑格尔是一致的。反对派不承认辩证逻辑、甚至不承认辩证法,只承认形式逻辑是逻辑。
20世纪40年代后期,苏联恢复形式逻辑,50年代初开展逻辑讨论,代表苏联官方的《哲学问题》编辑部《逻辑问题讨论总结》,认为大多数逻辑教师的“统一逻辑”主张是最危险的反马克思主义的折中主义,完全离开黑格尔的、也是恩格斯、列宁的观点。是政治因素导致严重的曲解:形式逻辑没有阶级性,辩证逻辑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部分,有党性,故被视为折中主义。从误译到误解,其误大矣!有趣的是,上海逻辑论战中,辩证派也有人说“统一逻辑”是折中主义,反辩证派也说辩证逻辑不是逻辑。
建国后,逻辑论战重开,只是苏联逻辑讨论的继续。当时,刘丹岩、金岳霖等就反对“总结”的“教条主义”观点,主张统一逻辑。周礼全在《形式逻辑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大力修正》一文中,提出“贯彻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原理”、“从思维实际中来,又回到实际思维中去”等四个方面修正形式逻辑的主张。他理直气壮地说假如有人硬说这样去修正形式逻辑就是将形式逻辑辩证化了,那么,我们认为,这样的辩证化是正确的,形式逻辑必须这样辩证化。”真是铿锵有力,掷地有声!此论在当时是典型的异端另类。
周先生对黑格尔逻辑思想有深人的研究。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已经成书的《黑格尔的辩证逻辑》(1989年才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中,他说:“康德先验逻辑和黑格尔辩证逻辑,都是从认识论角度来阐明思想形式的性质。它们都不只是研究思维形式本身的正确性,而是要研究思想形式的真理性。它们都是不同于形式逻辑的认识论逻辑。”其不同在:“康德先验逻辑,是静态的分析,或者说,是解剖学的分析。”“基本上是形式逻辑的分析方法。”“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是动态的分析,或者说是生理的与发生学的分析”,“是唯心辩证法”的分析方法。他认为黑格尔的逻辑,“是思维形式的辩证法,是以辩证的方法来研究思维形式在认识过程中的内容、联系和发展。”他指出:黑格尔的逻辑是“西方哲学史和逻辑史上第一个完整的逻辑和辩证法统一的理论体系”,“是西方第一部完整的辩证认识论。”周先生是最早提出“认识论逻辑”概念的。
文革后,胡曲园、马玉珂再倡“统一逻辑”主张,马玉珂还提出加进数理逻辑的“三统一”主张。早在上世纪30年代,林仲达和叶青也提出过此主张。
今日看来,《逻辑问题讨论总结》的观点,明显是极左思潮的表现,却误导中国的辩证逻辑研究抛弃了形式逻辑基础,只研究认识的辩证思维阶段,别开分店,和形式逻辑分道扬镳了。误入歧途的中国辩证逻辑,也引黑格尔、恩格斯、列宁的有关论述,只能强作种种文不对题的曲解。对上海逻辑论战持基本否定的很不客观的评价。
四、认识逻辑学体系的建立
从亚里士多德,经培根到康德、黑格尔,逻辑不仅研究思维,从属于认识,而且自觉转向认识过程的逻辑研究。逻辑史上的分歧是:数学家倾向数理逻辑,而哲学家倾向认识逻辑,包括休谟、休厄尔、纽曼、穆勒等人,都在不同程度上涉及认识问题。沃尔弗认为:“逻辑学是哲学的一部分,其任务是如何使用认识能力去认识真理和避免错误,实则把逻辑学视为认识论。……认为逻辑是一切科学的导论,逻辑学的原则来自本体论和心理学。”《波尔•罗亚尔逻辑》因为“增加了不少认识论内容,产生了逻辑学中的心理主义倾向。”后来的科学发现的逻辑研究,就是认识逻辑。
遗憾的是,黑格尔后,没有大的突破,这与极左思潮的大半个世纪的干扰有关,也与是从理论出发,还是从思维实际出发有关。“统一逻辑”可以从黑格尔逻辑推出,如何统一不可能从现有一切逻辑理论推出。
演绎只是逻辑的一支,数理逻辑反支为主是不正常的,也是可以理解的:形式逻辑虽然如数学的加减乘除,却是日常思维须臾不可没有的工具,故仍稳立课堂,取代不了,但毕竟内容单薄,老态龙钟;在青春焕发、欣欣向荣的数理逻辑面前,相形见绌了。历史是曲折前进的,多年沉寂的火山,总有爆发的一天。莱布尼兹的“逻辑著作在他著述以后近二百年影响较小”[2]413,黑格尔《逻辑学》发表至今也近二百年了,在中华民族整体思维(朴素的辩证思维)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的观照下,在三代逻辑家的理想召唤声中,在思想解放、呼唤创新思维的今日中国,该有所突破了,虽然是初步的,却是开风气的。
我萌生“认识逻辑学”念头,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思考愈30年,不久前由人民出版社出版成书即《认识逻辑学》。如果追寻思想的孕育,那是在70年代中,在写作《论说文的阅读和写作》(安徽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一书时,就写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一章。我意识到,写作之难不在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有知识不等于有见识,记忆力(记性)、理解力(悟性),不等于创造力(灵性)。创造性思维萌生于问题。
1980年春学期,在写作课的一次课堂练习时,一学生将类比论证,答为先归纳后演绎,另一学生则相反。我在《论类比——兼论各种推理间的辩证关系》(中国社会科学编辑部《未定稿》1981,2)—文中,不仅提出“类比论证是归纳和演绎连接使用的省略式”说,还从认识过程,提出“类比——归纳——演绎——类比”的编排,后命名为推理链。我还用此观点为因明、墨辩和西方逻辑间作出贯通的解释。
转教逻辑后,在读书、备课过程中,发现一些逻辑问题,逐渐形成一些与认识有关的观点,如有的实概念是虚概念转化而来的,因果关系通过真值表可以转化为条件关系,同一律是定义的再抽象,定义是贯彻同一律的保证,推理在什么情况下可推出新判断、形成新概念,等等。由此萌生,形式逻辑的修正问题。修正结果将如何呢?有别于形式逻辑,也有别于现在的辩证逻辑,“认识逻辑学”命名,由此诞生。
黑格尔奠定的,用辩证法,在形式逻辑基础上,将知性逻辑发展为理性逻辑的大方向是正确的;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导致其编排的“头足倒立”,荒唐的可笑的形式主义。这实在是一个值得我们深思和警惕的历史教训。”前贤的研究,多是从既有理论出发的演绎推想,共同软肋正是没有从思维实际出发。“从思维实际中来,又回到实际思维中去”,确是建立认识论逻辑的关键所在。我学的是中文,教语文近半个世纪,分析文章,批改作文,都是和思维实际打交道。我正是在“思维实际”中,碰到一些问题的。遵循思维实际之路,路就在脚下。
1.黑格尔将传统逻辑的“所有的思想形式排列成一条龙,由第一个思想形式一步一步地辩证发展到最后一个思想形式。”其中的“反映推理”的排列是•.全称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明显是“头足倒立”的,再颠倒过来不就是类比——归纳——演绎(全称)的连接吗?
展开来看,认识源于实践中的感知,感知的是整体表象(具体)。整体由部分组成。整体或部分有各种属性。部分或属性间同中有异,异中有同。辨异要分:分解、分析;求同要合:整合、综合。同中辨异见特点,认识矛盾的特殊性;异中求同寻规律,认识矛盾的普遍性。这分的方法,就是形而上学方法的萌芽,而合的方法就是辨证方法的萌芽,总称抽象方法。感性的表象具体经过知性的多层抽象,最后达到多种属性统一的理性具体。感知方法获得的是感性认识,形而上学方法获得的是知性认识,辨证方法获得的是理性认识。基于实践、感知的认识,就是在分与合的交替进行中,一步步逼近真理的。
认识的逻辑过程是:在感知基础上,从“S1是P”,猜想“S2可能是P”,这是个别推个别的类比。类比的成功,经验的积累,思维就会发展到“所有S可能是P”的归纳猜想。如从动物细胞发现细胞核,就会猜想植物细胞有无细胞核呢?发现后,认识就可再推进一步,从个别归纳出一般:所有的细胞都可能有细胞核。这时的“一般’’是或然的、假设的,却是理论、规律、真理的萌芽,是人类认识发展史的重要一步。有了“一般”猜想后的再实践中,就会以“一般”为指导,去解释、规范新的“个别”,这是原始形态的演绎。当“一般”能够解释“个别”时,“一般”又一次得到验证、支持,认识的一步步推进,就由疑的转化为可信的理论、规律,逼近理性、真理。这就是三段论的第一格的认识作用。推理链萌生于类比,发展于归纳,完善于演绎,是以归纳为中心展开的。推理链正是认识的、也就是科学规律发现的逻辑。科学是若干条推理链成果的整合。“实事求是”的“是”就是在推理链的运行过程中“求”得的。推理链运行相对静止之时,就是某学科体系形成之日。此时的推理链就具有封闭性、保守性,这是教条主义、保守思想形成的逻辑根源。谁能够推动推理链的再运行,谁就能作出新的贡献。
推动推理链的再运行的契机,来自三段论的第二格:当个别不能被一般解释、规范时,就是事物新的属性如血液循环现象的发现,就得推翻血液吸收理论,就会修改、丰富、发展、完善血液学说。另一可能是全新事物如青霉素、元素的发现,就得建立新的推理链,为科学增写新的一章。一切归纳反例的发现都是第二格的运用,不值得大惊小怪。过去说第二格是“区别格”,准确说是“发现格”,是科学发现的新的机遇。
推理链既是科学规律发现的逻辑,也是新的事物或事物的新的属性发现的逻辑。
推理链说体现了唯物辩证法、认识论在逻辑学基础上的统一:
在此#解的基础上,在实践的唯物辩证法的指导下,从i维实际出发,在形式逻辑的贯通研究的基础上,就能揭示认识过程的逻辑机制和规律。
形式逻辑的概念、判断和推理间,是静态的分与合的关系,认识逻辑告诉我们的是:推理怎么才能推出新的判断,新的判断怎么才能提炼为新的概念,概念——判断——推理——判断——概念的结合,由概念始,又由概念终,认识逻辑也可以说是概念的辩证法研究。
2.形式逻辑的理论,如何按认识过程进行整合呢?
以外延概念、性质判断、直接推理和三段论组合的逻辑,明显是类科学的类逻辑。
假言推理所反映的条件关系,和因果关系有关,假设P、q间已知有因果关系,通过真值表就可转化为条件关系。因果归纳前,存在因果类比,后有条件(假言)推理,这三者的整合,正是事物间彼此作用、推动事物运动、发展的条件逻辑,是物理变化、化学变化等条件科学的逻辑。
类科学和条件科学都是定性研究,定量研究的计算科学——数学的建立,也有自己的推理链:如以古希腊泰勒斯以竹竿影测金字塔的高度,是类比,进而归纳出等腰三角形的理论,再发展到演绎。这是数科学的数逻辑。
事物间,联言反映共存关系,选言反映选择关系,假言反映因果、条件关系,这三者的整合,正是整体科学间的关系:整体的各部分(要素)间是共存关系,整体或部分和功能间是条件关系,部分间、功能间存在选择关系。整体由哪些部分组合是归纳来的,归纳前也有类比,如前例的细胞和细胞核关系。整体理论指导的演绎,如疑难疾病的诊断,就要从整体着眼,头疼医头不可取。这是整体科学的推理链。科学发明的逻辑,也是整体逻辑。如收音机的整体,由部分(零件)组合而成,满足了条件,功能实现,发明成功。多功能的收录机存在选择关系。整体逻辑是类逻辑、条件逻辑和数逻辑的更大整合。
从认识逻辑看科学,大体是此四大类:类科学、条件科学、数科学和整体逻辑。
3.逻辑是研究思维的。思维的形式是语言,思维的逻辑形式就是“SAP”、“p—q”等。逻辑形式是思维的深层结构,思维的密码。逻辑研究就是破译思维的密码。
形式逻辑是思维成品如一篇文章的静态的解剖学研究,是听说读写的信息输人和输出的接受逻辑和表达逻辑,缺少的正是“思”的即“转识成智”的、信息整合的、创造性思维的研究。创造逻辑体现在类逻辑等的推理链中。
类逻辑等的理论逻辑,接受逻辑等的应用逻辑,构成了认识逻辑的基本内容。
考虑到辩证认识论或认识辩证法的内容,不能完全包含在逻辑中,故《认识逻辑学》中写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一章,加上从逻辑史考察建立认识逻辑学的必要性、必然性的绪论一章,全书的九章体系就形成了。
认识逻辑是逻辑学还是哲学?认识逻辑是将逻辑引人认识论,或说是认识论深人到微观的逻辑层次,是逻辑学和认识论整合,是认识论的发展机遇。
认识逻辑学和基于数理逻辑的“认知逻辑”不同,和只研究“辩证思维”的辩证逻辑也不同,和西方的科学发现的逻辑是一家,是将归纳派和演绎派的长期对立统一起来了。
[作者简介]张盛彬(1932—),男,皖西学院中文系教授,研究方向:认识逻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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