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2-01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逻辑学
逻辑学的内容里,概念一判断一推理是一条主线,而推理占有重要的位置,由于逻辑学是工具性质的科学,推理在科学假设、刑事侦查、案件审理等方面广泛运用。这里以实例说明“二难推理”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一、二难推理的应用
“二难推理”是由两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和一个有两个选言判断为前提构成的演绎推理。它在法庭论辩中有其特殊的作用。论辩的一方为了获胜,经常从对方的观点出发提出两种可能,进而引伸出两个结论,迫使对方处于左右为难的境地,最终败诉在法庭。
例如:五年前在本市发生了一起争夺遗产案(笔者旁听了此案),围绕这笔遗产案发生了一场究竟有谁来继承的官司。死者是一位80岁的张老先生,张老先生无老伴无儿女,他收养农村贫困人家的孩子为养女。张死后将自己的一户住房三万元钱遗产给了养女,作为对她的报答。然而,跟张老先生没有任何来往的远亲刘某找上门来,拿着伪造的遗嘱来瓜分遗产。诉讼开始后,刘某又提出死者生前向他家借过一万元,必须从遗产中扣除欠款,然后,按遗嘱均分遗产,刘某自以为“欠款”、遗产可得。审判员面对刘某的胡搅蛮缠,向刘某发问:“写遗嘱时张老先生神志清楚吗?”刘某心想说神志不清立遗嘱是无效的,于是回答:“清楚。”审判员又问:“既然他神志清楚,该记得欠你家一万元的债务,当时你守护他身边,既然他把遗产分配写得详细,为什么不写明偿还你债务?”刘某被问得哑口无言最后刘某不得不承认遗嘱是伪造的,一万元欠款是说谎。这段对话,审判员的发问包含如下推理:
1. 如果张老先生当时神志清醒,那么你刘某索债无据;
2. 如果张老先生当时神志不清,那么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大前提)
3. 或者张老先生写遗嘱神志清楚;或者写遗嘱时不清楚(小前提)
4. 所以,张老先生的遗嘱或使刘某素债无据,或不发生法律效力(结论)。
这是个复杂破坏式二难推理,把上面的推理带入逻辑式,其推理形式:
⑴如果P,那么R(2)如果Q那么S⑶非R或非S(4)所以,非P或非Q
它有利揭露了遗嘱伪造者的自相矛盾。事实证明,审判员设计的二难推理对于后来迅速依法地解决遗产问题起了重大的作用。
主讲课程逻辑学、语言学。研究方向:逻辑的应用性及社会学。
另一例:有这样一个故事,在清朝,由主管部门发往各地的机密文件叫“钉角文书”。所谓“钉角文书”,只是在文书封套右上角打个洞,穿上个纸捻,就算上“机密”了。传递途中,有的经手官吏就会拆开偷看。有个老知县,在他边抽鸦片边拆开偷看一份过境的机密文件时,不小心竟然把文件落在眼灯上烧掉了一个角。老知县吓坏了,知道闯了大祸。急招师爷,寻求解脱之法。师爷沉思片刻,索性取过那被烧残的文书放在烟灯上烧个干净。接着找过一张同样的空白纸,封进那原封套里,照旧钉了角,让县官派人向下一站发去。并解释说,“这份文件向下传,不外乎碰到两种情况:一种是,下一站经手官员如果是个不偷看机密文件的老实人,他自然原封不东地向下站传递。这样县太爷你就平安无事。如果下一站经手官员也像你一样是个偷看机密文件的不老实人,那么,他拆开后发现是一张白纸,也决不敢声张。因为一声张,他自己先担个‘偷看’的罪名。于是,文件也会平安地走过下一站,并继续传递下去。这样,县太爷你仍旧平安无事。”老知县听后大喜,采纳了建议。
这里,师爷对于事态发展前景的分析,其思维过程就是一个二难推理的过程。如果下一任官员是个不偷看机密文件的人,那么,文件就会平安地经过下一站并继续向下传递。县太爷你平安无事。如果下一任官员也是个偷看机密文件的人,那么,他拆开后也绝不敢声张,并且会把文件继续向下传递。这样,县太爷你仍旧安然无恙。下一任官员或是个偷看机密文件的人,或不是个偷看机密文件的人。总之,县太爷你都平安无事。
二、归纳类比推理的应用
运用归纳推理建立的“并案侦查”,也叫“并案归纳法”。它的思维过程是:发现一系列案件的的某些方面,(作案动机、手段、时间、犯罪嫌疑人特征等)相同或相似,从而概括出这些案件都是同一伙(个)犯罪嫌疑人所为。
这种“并案侦查”,其主要作用是缩小侦查范围,从而集中人力物力,节省时间,突破大案要案及其性质相似或相同的系列案件。近几年,随着“命案必破”、“打盗抢、抓逃犯”,以及“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案件专项行动”的蓬勃开展,特别是我国人权人宪以来,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杜绝刑讯逼供,突破“零口供”案件,以成为新形势下新任务的新要求。这就给公安侦查机关办案人员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和更富时代意义的挑战。犯罪嫌疑人也在利用这个“严格要求和挑战,钻法律空子,千方百计地研究“反侦查”、反“严打”的策略,导致当前侦查办案的更加困难化,治安形势日益尖锐复杂化,犯罪嫌疑人犯罪行动越来越隐蔽,表现越来越狡猾,手段越来越智能化。一些大型恶性案件,犯罪嫌疑人留在现场上的痕迹物证往往越来越少,特别是一些惯犯、流窜犯作案,往往借助现代化交通工具,“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而且极尽其能事毁灭物证痕迹,一旦被采取强制措施,则拒不供认犯罪事实,给侦查带来前所未有的新困难。但是只要我们紧跟形势,不把眼光死死盯在一事一案上,开拓侦查视野,善于联想,善于归纳,善于总结,在现场勘察提取痕迹物证过程中,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去伪存真、去粗取精,认真寻找系列案件相同相似的共同特点和规律,努力并案,不拘泥于口供,在现场提取痕迹物证分析作案规律联想并案上狠下功夫,死线索就可能变成活线索,侦查范围就可能缩小,破案时间就可能缩短。
2004年6月6日晚,广东省电白县城镇公安派出所李所长,在家乘凉时遭歹徒枪击,现场勘察仅发现一颗子弹头和一枚弹出的弹壳(后经技术鉴定,凶手用的是“五四式”手枪),一名女青年案发前曾在现场附近发现一个穿灰白色牛仔裤、个头和她一样高(约1.60米),像个中学生的男青年,歹徒公然枪击公安民警,轰动全县,气焰非常嚣张。为侦破此案,迅速组成精悍的专案组,虽经过现场勘察和走访,访出重点嫌疑对象12人,但均因为证据不足线索一一中断。侦查工作一度陷人困境。
这时,专案组人员没有独立地看待这一案件,他们把错综复杂的线索合乎逻辑地排列组合,大家集思广益,把过去所有涉枪案件一一列举与此案对比研究,终于发现:三年前电白县公安局曾丢过一支手枪,也是五四式。他们又联想到1986年1月29日,深圳市某银行营业所被一蒙面歹徒持枪抢劫,第二天香港报纸连篇累牍地做了报道。此案由于线索少,一直没有破案。
这三起案件有没有内在联系呢?经过调查和技术鉴定发现,枪杀李所长与与深圳某银行遭抢,凶手用的竟是同一支手枪。同一批子弹。这三起案件,尽管时间跨度大,而且地跨两处,但在作案工具,案犯特征方面有相似之处:一是“丢枪”与“持枪”有因果联系,且都是同一枪型;二是“枪杀案”中女青年看到的与“丢枪案”现场提取足迹推算结果,“抢劫案”目击者提供的罪犯特征都是身高约1.60米、身穿灰白色牛仔裤的中学生摸样的男青年。据此,作出侦查假定,三案可能系一人所为。重大犯罪嫌疑人就是这个身高1.60米、穿灰白色牛仔裤、像中学生模样的男青年。把三案并案侦查,根据香港媒体报道的目击者提供的案犯特征,分析摸排的“枪杀案”13名重点嫌疑对象中,其中邱某作案可能性极大。
有了这个重大突破,乘胜追击,在深圳将邱某控制起来,通过搜查在邱某的住处提取了那把作案用的手枪。一举三得使三案成功告破。
运用并案侦查,可以集中优势警力,协同作战,突破连环系列大案。早在二十多年前,山西省大同市就发生了连续盗窃枪支、杀害民警、抢劫银行的系列大要案,同时,河南省郑州市又发生抢劫储蓄所、枪杀群众的案件。同年,公安部主持召开有关部门的并案分析会议,发现三地案件在作案目的,手段,时间,案犯特征等方面有许多相似之处把三地线索综合分析,罪犯的活动规律便显现出来。类比推理的形式是:
A有属性a(作案时间)b(手段)c(工具)d(某人所为)
B有属性a•…b•…c…
C有属性a•…b…c…
所以,BC也有d的属性
它的特点是:
(一)思维过程是从个别到一般,从演绎到归纳、从具体到抽象,再由抽象到具体的侦查,其结论是具有高度概括的性质,具有归纳推理的特征。因此,并案案件的相同点或相似点越多,结论就越可靠。同时,要着重寻找案与案之间的作案手段、动机、目的、行为人主体、侵害客体等,犯罪主客观要件等方面,最能表现犯罪特点和规律的相同点或相似点。
(二)推理的过渡属性不是已知的,即不确切知道这几起案件是何人所为,但可以推出是同一人(伙)所为。因此,这种从演绎到归纳,再用归纳的结论,作为引领侦查方向、确定重点嫌疑对象、缩小侦查范围的侦查方法,对于节省侦查人力物力、尤其是节省破案时间,侦破多起跨时间、跨空间、跨地点多起无头案件,有着走捷径的至关重要意义。特别是对时间、空间、地域跨度较大的案件,有独特的指导作用。
运用类比推理进行的并案侦查,其思维过程是:发案时间、空间、地点不同的两个以上案件,其中一起案件在某些方面与其他案件相同或相似,已知这起案件是某人所为,则其他相类似案件,也可能是某人所为。实践证明,那些以犯罪为业的惯犯、累犯、流窜犯,其犯罪动机、目的、手段、行为主体、侵害客体等,都会露出其规律性的狐狸尾巴。所有这些要件,都是我们并案的依据。运用类比推理进行并案侦查,可以发现新线索,可以使一案带破多案,从而取得一举多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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