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2-01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逻辑学
如果说寓论断于序事是司马迁承继《春秋》、《左传》笔法加以发展并得以圆熟运用的话,那么藏美刺于互见则基本上属于司马迁的独创。互见法是司马迁对“春秋笔法”的又一贡献。关于互见法,当代学者也多有论述。①著名史学家张舜徽先生对《史记》这一独创手法有精彩的解说:
古代历史书籍,特别是由一手写成的作品,在组织材料时,有着预定的义例,对于材料如何安排得更合理、更重要,是费了多番考虑的。尽管是一部规格庞大的书,也必然体现出篇与篇之间,错综离合、彼此关联的精神。这一精神运作在写作上最早而成功的,自然要推司马迁的《史记》。司马迁已将某段材料摆在甲篇,遇着乙篇有关联时,便清楚地作出交代说:“事见某篇”,“语在某篇”。例如《周本纪》说:“其事在商君语中”;又说:“语在齐王语中”;《孝文本纪》说:“事在吕后语中”;《礼书》说:“事在袁盎语中”;《赵世家》说:“语在晋事中”;《萧相国世家》说:“语在淮阴事中”;《留侯世家》说:“语在项羽事中,语在淮阴事中”。这一类的交代,在全书中不能尽举。都是唤起读者们不要把每篇记载孤立起来看,应该联系他篇来参考问题。所以我们今天应该运用联系的观点来阅读古代历史书籍。②
从张氏这段解说可以看出,司马迁使用互见法是出于《史记》五体叙事结构的内在要求,是自觉的运用。
那么,什么是互见法?最早论及《史记》互见法的是宋苏洵:
迁之传廉颇也,议救阏与之失不载焉,见之赵奢传;传郦食其也,谋挠楚权之缪不载焉,见之留侯传;传周勃也,汗出洽背之耻不载焉,见之王陵传;传董仲舒也,议和亲之疏不载焉,见之匈奴传。夫颇、食其、勃、仲舒皆功十而过一者也,苟列一以庇一,后之庸人必曰:“智如廉颇,辩如郦食其,忠如周勃,贤如董仲舒,而十功不能赎一过。”则将苦其难而怠矣。是故本传晦之,而他传发之,则其与善,不亦隐而彰乎!③
本传晦之,他传发之就叫互见法,至于本传可以晦,他传何以发并非只局限于功过互见,故清人李笠《史记订补·凡例》云:“史臣叙事,有阙于本传而详于他传者,是曰互见。”此不失为简明扼要的定义。靳德俊在其《史记释例·互文相足例》中也说:
一事所系数人,一人有关数事,若为详载,则繁复不堪,详此略彼,详彼略比,则互文相足尚焉。④
互见法首先表现在作者对史料的取舍和安排上。其次就互见法自身特点看,实为一种综合比较法。所谓综合是指不在一篇之内而在篇与篇之间、五体结构之间,读者可以通过一人之诸多事件或一事件之诸多人物的分散记述加以排比综合,进而揣度作者之用心。也就是说,互见法是在史料取舍与安排的基础上,通过对勘互比领会作者属辞比事之微婉显晦和对人物形象之褒贬抑扬。这才是互见法最突出的特点。
互见法有显隐之别,所谓显即指前文所引张氏所论,即《史记》中“事见某篇”或“语在某篇”;所谓隐是指不标明互见之语而实为互见之法。本文着重研讨的是后者,主要从属辞比事与人物摹写两个层面探讨互见法的功用。
二、属辞比事
1.五体互见互补
互见法的功用表现在叙事即属辞比事上要尽量避免重复,做到详略有度,条理分明,首尾完整,彼此照应。这是《史记》五体结构的客观要求。刘知几《史通》云:“《史记》者,纪以包举大端,传以委曲细事,表以谱列年爵,志以总括遗漏,逮于天文、地理、国典、朝章,显隐必该,洪纤靡失。此其所以长也。若乃同为一事,分在数篇,断续相离,前后屡出,于《高纪》则云语在《项传》,于《项传》则云事具《高纪》。又编次同类,不求年月,后生而擢居首秩,先辈而抑归末章;遂使汉之贾谊将楚屈原同列,鲁之曹沫与燕荆轲同编。此其所以为短也。”⑤刘氏申《左传》而抑《史记》固然是他个人倾向所致,但指出记一事而前后屡出,传一人而分散记述则又是纪传五体所带来的无法回避的矛盾,司马迁也分明意识到了这一不足,故以互见法加以弥补,使《史记》五体得以扬长避短。因此,互见法在叙事上的应用,首先就表现在五体互见互补上。例如,楚灭秦及楚汉战争乃中国历史上的大事变,司马迁对此作了详细的载录,事见《秦始皇本纪》、《项羽本纪》和《高祖本纪》,也散见于《陈涉世家》、《曹相国世家》、《留侯世家》、《淮阴侯列传》等等。然而作者如此不厌其烦地记录并未让读者产生拖沓重复之感。究其原因,则在于作者能以楚灭秦及楚汉战争作为大背景,依据每个人的一生行迹特点加以记录,该详则详,该略则略,互见互补,首尾圆足。具体说来,比如鸿门宴详载于《项羽本纪》,而在《高祖本纪》中则一带而过,在《留侯世家》中则以“语在项羽事中”加以省略。读者不禁问:鸿门宴何以单单详载于《项羽本纪》?仅仅是因为《项羽本纪》在前吗?笔者认为不然。鸿门宴对于项羽、刘邦而言都是重大事件,而对项羽尤为重要。当是时,项羽为刀俎,刘邦为鱼肉,但项羽终怀不忍之心而坐失良机,放走刘邦,实为项羽盛衰转折之关纽。这对于他一生成败之总结是至为重要的。因为机遇对于个人来说,一生也只有几次,一旦错过,便永远错过了,不会再来了。可惜,直到乌江自刎前,项羽仍未悟出这一道理。而身为鱼肉,随时可能被烹煮的刘邦,在鸿门宴上面对项庄飞舞的寒气逼人的道道剑光,其惊惧之态可想而知。即使侥幸脱身,亦非光彩之举,故不宜于《高祖本纪》详写。可见,鸿门宴能写入《项羽本纪》是司马迁经过审慎考虑的结果。
“表”是五体中相对独立的一体,同样能在互见法中发挥作用。“事微而不著,须表明也,故言表也。”⑥司马贞的这一解说告诉我们所谓“表”就是表隐微之事,可与纪、传互补互见。对此,清人梁章钜《退庵随笔》分析道:“史之有表,经纬相牵,或连或断,可以考证而不可以诵读,学者往往不观。故刘知几《史通》有废表之论。其实表之为用,与纪传相表里。凡王侯将相公卿,其功名表著者,既为立传,此外无积劳,又无显过,传之不可胜之,而姓名爵里存没盛衰之迹,要不容遽泯,则于表乎载之。又其功罪事实,传中有未能悉备者,亦表乎载之。年经月纬,一览了然。
作史体裁,莫大于是。”梁氏所言充分肯定了表在《史记》其余四体间互文相补的作用。且十表之命名如《秦楚之际月表》本身既寓有微言大义。张大可先生认为,将秦汉之际大事表题名为《秦楚之际月表》而不名以“秦汉之际月表”,意在说明陈涉首事,项氏继业,他们推翻了暴秦,才为刘邦统一天下开辟了道路。这表现了司马迁实录历史的卓越史识⑦。
2.篇篇互见互补
互见法在叙事上的应用除表现在《史记》五体结构互见互补之外,还表现在篇与篇之间的叙事互补上。或于一篇之中突出事件完整过程,其他各篇可以从略,或将一事分散于诸篇之中让读者综合比较。现以吴、楚七王之乱和淮阴侯谋反案等为例分别加以说明。
吴、楚七王之乱,首乱者为吴王刘濞,从乱者为楚、赵、胶东、胶西、济南、淄川六王。近因是晁错建议景帝实行削藩之策,危害了七王的利益,远因则是景帝为太子时与吴太子弈棋,吴太子争道、不恭而被杀,故吴王怨汉谋反之心由来已久。此次借削藩之由吴王联合六王谋叛。七王之乱为汉初大事,《史记》中有多卷涉及此事,但都作简略记载,而腾出大量笔墨详载于《吴王濞列传》中。这样写,就写法而言,一是为了避免重复,二是为了集中史事,使历史叙述完整有序,线索分明,情节生动,跌宕有致。就内容而言,吴王刘濞乃谋叛主犯,将七王之乱详载于本传亦合情合理。故通观《吴王濞列传》,以吴王为叙述主线,将其蓄谋、串联、反叛、被歼的全过程一一加以实录,并穿插以袁盎构陷晁错,致使晁错被斩东市等情节,使吴王反叛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突出了在这场政治斗争中晁错充当的政治悲剧角色,给读者带来了更多的反思与回味。
淮阴侯谋反案当是司马迁大书特书的重大事件。如果说吴王刘濞反叛汉廷属于坐法自毙,死有余辜,那么,为汉朝打下半壁江山的大将军韩信却最终陷于“叛逆”之罪而被夷三族,实属千古奇冤。司马迁饱含悲情与愤慨写下了《淮阴侯列传》,奇其才,赞其功,悲其冤,叹其人。司马光作《资治通鉴》与司马迁亦有同感:
世咸以韩信首建大策,与高祖起汉中,定三秦,遂分兵以北,擒魏,取代,破赵,胁燕,东击齐而有之,南灭楚垓下,汉之所以得天下者,大抵皆信之功也。⑧
《淮阴侯列传》载韩信曾两度谋反。第一次于汉六年韩信为楚王时,有人上书告韩信反,刘邦用陈平计伪游云梦捉拿韩信,降楚王为淮阴侯。此次实为韩信遭诬陷而蒙冤。本传中有大量篇幅为韩信辨诬,先有武涉劝韩信弃刘邦而归项王,遭韩信婉拒;继之,有辩士蒯通言信与项羽、刘邦可三分天下,韩信亦以“汉王遇我甚厚”,“吾岂可以乡利倍义”为由再次婉拒,耿耿之心,天地可表。不仅如此,司马迁还以互见法在《陈丞相世家》中借高帝与陈平对话为韩信辨诬:
陈平曰:“人之上书言信反,有知之者乎?”(汉高祖刘邦)曰:“未有。”曰:“信知之乎?”曰:“不知。”陈平曰:“陛下精兵孰与楚?”上曰:“不能过。”平曰:“陛下将用兵有能过韩信者乎?”上曰:“莫及也。”平曰:“今兵不如楚精,而将不能及,而举兵攻之,是趣之战也,窃为陛下危之。”⑨
握有重兵独占一方的楚王韩信自是疑忌成性的刘邦的心腹之患,在既无人证又无物证的情况下,说韩信谋反当属诬陷。司马迁在高帝与陈平的对话中寓论断于序事,替韩信鸣冤。韩信第二次谋反于汉十一年与陈豨通谋之后,《高祖本纪》、《萧相国世家》亦有相同的记载。今以互见法观之,谋反当不为虚。究其实,在于韩信“精于用兵而疏于自全”⑩,利令智昏,陷于愚蠢。自以为有功于汉却不理会功高震主的危机,假齐王以请立,遭汉王怒骂却浑然不知,以为汉王言听计从。待到进谒就擒,削王为侯,方“知汉王畏其能”。而应对的办法只是“常称病不朝从”,“由此日夜怨望,居常鞅鞅”,甚至对高帝曰“陛下不过能将十万”,而“臣多多益善耳”,全然不顾忌高帝的忌恨,大祸临头而不自知,诚为将帅之才而无权术机变,韬光养晦之心矣。故终不免被夷三族,良可叹也。司马迁在叹惋其不幸结局的同时,亦笔隐针锋,丝丝入扣地揭示出韩信迫于猜忌、监视、构陷,渐次萌生谋反之心的轨迹,实为史家实录之慧眼,故司马光亦有同感:“观其拒蒯彻之说,迎高祖于陈,岂有反心哉!良由失职怏怏,遂陷悖逆。”
此外,秦始皇出生及生父之谜也是通过互见法揭示的。《秦始皇本纪》:
秦始皇帝者,秦襄王子也。庄襄王为秦质子于赵,见吕不韦姬,悦而取之,生始皇。
又《吕不韦列传》云:
吕不韦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与居,知有身;子楚从不韦饮,见而悦之,因起为寿,请之。吕不韦怒,念业已破家为子楚,欲以钓奇,乃遂献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
两相对照,互示见义,乃知秦始皇实为吕不韦之子,《本纪》为始皇曲笔回护,记其名义;《列传》则据事实书,见其真情。另如张良刺杀秦始皇见之于《秦始皇本纪》、《留侯世家》;楚将项燕之死见之于《秦始皇本纪》、《王翦传》;都是通过对比互见乃明真相。
三、人物摹写
历史人物区别于文学形象的根本之处在于真。当然文学形象也是求真的,文学形象可以是历史的真实,也可以是艺术的真实,可以以真实人物为原型,也可以“杂取种种,合成一个”,可以想象、夸张,但历史人物则决不可以张冠李戴。史家要恪守历史真实的本分,即使有想象的成分,也是根据事件、情节、人物心态的逻辑发展作合理的推测,而不能随意地主观臆断。“史蕴诗心”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加以界定,与艺术想象相区别,所谓“不尽同而可相通”。
从互见法角度研讨《史记》人物形象描写,可以使读者获得历史人物的审美感和真实感双重美学效应,这正见出司马迁写历史人物的超人智慧。如前所述,互见法的本质特征是通过史料详略取舍使人物两相对照,两相比较,对比互见,通观周览,相得益彰,在完成对历史人物逼真再现的同时,也表达了作者的褒贬态度。笔者兹分一人异事之互见和一事异人之互见两个层面加以阐述。
1.一人异事之互见
将某一历史人物传记不尽写于本传之中,而是放入其他传记中记写,本传与
别传可以相互映发,使历史人物得以全面真实的再现,这就是笔者所说的一人异事之互见。其特点就是苏洵所言“本传晦之,他传发之”。这样写的原因有两个:其一,为了突出本传当中的主要事件,塑造人物的主要性格特征,而人物的其他性格,次要事件放到别传中去写。正如张高评先生所云:“‘本传晦之,他传发之’的互见法运用,首重宾主、详略、轻重之搭配安排。本传为主,故叙事多样、多重;他传为宾,故同叙一事,多略写、多轻描;此乃史书笔法,也是文章义法。”其二,出于曲笔回护。或为了避免人物性格两相抵牾,或为了作者避祸自全,故皆以他传记之。
有关项羽形象的描写,互见于《项羽本纪》、《高祖本纪》、《陈丞相世家》、《淮阴侯列传》、《黥布列传》中。《项羽本纪》为主为详,他传次之。故《本纪》精选吴中举事、钜鹿之战、鸿门之宴、垓下之围四件大事详载之,突出了项羽喑噁叱咤、勇冠三军的英雄形象。而项羽的其他性格弱点则彰显于他传之中:
高祖置酒洛阳南宫。高祖曰:“列侯诸将无敢隐朕,皆言其情。吾所以有天下者何?项氏之所以失天下者何?”高起、王陵对曰:“陛下慢而侮人,项羽仁而爱人。然陛下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予之,与天下同利也。项羽妒贤嫉能,有功者害之,贤者疑之,战胜而不予人功,得地而不予人利,此所以失天下也。”高祖曰:“公知其一,未知其二。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为我擒也。”(《高祖本纪》)
此言高祖知人善用,故天下之英才皆归附之,反衬项羽不能知人善用,故天下英才皆弃之。高祖还历数项羽十大罪状,罪十曰:“夫为人臣而弑其主,杀已降,为政不平,主约不信,天下所不容,大逆不道”,真可谓十恶不赦,罪不容诛了。当然,这只是刘邦的看法。
信再拜贺曰:“惟信亦为大王不如也。然臣尝事之,请言项王之为人也。项王喑噁叱咤,千人皆废,然不能任属贤将,此特匹夫之勇耳。项王见人恭敬慈爱,言语呕呕,人有疾病,涕泣分食饮。至使人有功当封爵者,印刓敝,忍不能予,此所谓妇人之仁也。项王虽霸天下而臣诸侯,不居关中而都彭城,有背义帝之约,而以亲爱王,诸侯不平。诸侯之见项王迁逐义帝置江南,亦皆归逐其主而自王善地。项王所过无不残灭者,天下多怨,百姓不亲附,特劫于威强耳。名虽为霸,实失天下心。……”(《淮阴侯列传》)
此言项羽匹夫之勇妇人之仁,任人惟亲残暴不仁,终失天下之心。上述这些描写,较之本纪,对于项羽性格的诸多缺欠的揭露更加具体、明确,让读者能真切感受到作为叱咤风云,勇冠三军的项羽其性格的另一面。
至于刘邦性格中恶劣的一面,作者出于避祸以自全,于本纪多淡化,而互见于《项羽本纪》、《萧相国世家》、《淮阴侯列传》、《张耳陈余列传》、《张丞相列传》中,在此从略。
关于魏公子信陵君的形象描写,互见于《魏公子列传》、《范雎蔡泽列传》、《魏世家》中。写得最精彩的是《魏公子列传》。《史记·太史公自序》云:
“能以富贵下贫贱,贤能屈于不肖,唯信陵君为能行之。作《魏公子列传》。”传中为了突出信陵君仁而下士的高贵品格,不厌其烦地描写他与出身卑微的士人侯嬴、朱亥、毛公、薜公等人的交往。亲迎侯嬴一节至为感人:“公子于是乃置酒大会宾客。坐定,公子从车骑,虚左,自迎夷门侯生。侯生摄敝衣冠,直上载公子上坐,不让,欲以观公子。公子执辔愈恭。侯生又谓公子曰:“臣有客在市屠中,愿枉车骑过之。公子引车入市,侯生下见其客朱亥,俾倪,故久立与其客语,微察公子。公子颜色愈和。当是时,魏将相宗室宾客满堂,待公子举酒。市人皆观公子执辔,从骑皆窃骂侯生。侯生视公子色终不变,乃谢客就车。至家,公子引侯生坐上坐,遍先生见宾客皆惊。”
魏公子就是这样折节下士,不禁令读者油然而生敬意。但是魏公子毕竟不是完人。魏齐与范雎有仇,范雎后来做了秦相,欲报仇,魏齐欲避难于信陵君所。信陵君畏秦,“犹豫未肯见”,经侯嬴劝导而驾车郊迎之,但魏齐得知信陵君初不见,遂怒而自刎。此事若写入《魏公子列传》,则与列传主题颇不合,所谓纵有十功不能赎一过。故作者出于为尊者、贤者讳而将此事写入《范雎蔡泽列传》中。另外,信陵君劝魏王切勿亲秦伐韩的一大段有关魏国命运前途的宏论,显示了他作为政治家的远见卓识和审时度势的洞察力,也与《魏公子列传》主旨无甚关涉,故收载于《魏世家》中,本传不载。
2.一事异人之互见
互见法还有另外一种更隐蔽的表现形式,即对待同一件事,尤其是重大事件,参与其中的不同人物在各自的本传当中各有不同的表现和态度,他们彼此形成了互见对照,这在更深层意义上暗寓了作者美刺褒贬的态度。与前一种一人异事之互见相比,笔者将此种互见称之为一事异人之互见,这一深层的互见更能表达司马迁“曲笔诛心”的批判力量。
刘邦一统天下之后,如何使刘氏天下皇图永固是他必须优先考虑的问题,而面前众多的文武功臣,又确实给他带来很大的压力。尽管他可以高唱“安得猛士兮守四方”的《大风歌》,可以当众称许张良、萧何、韩信为人中之杰,但内心对开国功臣的疑忌一直是他难以释怀的心病。因此,诛杀开国重臣成了他保刘氏天下一项狠毒而奏效的举措。从这个意义上说,张、萧、韩三人均可列入被杀之列。然而现存的事实是,被夷三族的只有韩信一人,张良、萧何二人却毫发无损。同在疑忌之列,韩信何以被诛,萧、张二人何以无事?这便是一事异人之互见。南宋陈亮云:
汉高帝所藉以取天下者,固非一人之力,而萧何、韩信、张良盖杰然于其间。天下既定,而不免于疑。于是张良以神仙自脱;萧何以谨畏自保;韩信以盖世之功,进退无以自明,萧何能知之于未用之先,而卒不能保其非叛,方且借信以为自保之术。(13)
此论殊为深刻!在高帝疑忌功臣的高压政策下,张良以神仙自脱,萧何以谨畏自保,而韩信进退无以自明,这便是韩信所以被诛,萧、张何以自全的根本原因。韩
信之死已如前述,且看萧、张是如何自全的。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已成为韩信所以兴所以亡的定评。究其实,则不在于萧何首鼠两端,而在于他的审时度势,谨小慎微,揣迎君意以自保。萧何乃刀笔小吏出身,长期的官吏生涯培养了他逆来顺受,谨慎精细,揣迎君意的性格。高祖为布衣时,曾以吏徭咸阳,其下属多奉钱三,独萧何奉钱五;高祖破咸阳,诸将皆争金帛财物,唯独萧何网罗秦廷图书以藏之。汉王与项羽争天下,凡天下要塞,人口户籍,强弱之处,悉以知之,盖仰仗萧何所藏秦图书之故;因此,萧何颇得刘邦信任。然而信与疑又是相依相存的。生性多疑的刘邦对重臣信之愈深则疑之愈重。长期追随刘邦的萧何在其谋臣的提示下深知刘邦这一心态,每当刘邦生疑之时,萧何都能化疑为信,使刘邦大悦。甚至为了求全以自保,不惜与吕后设计诛杀韩信;为了冰释高帝狐疑,不惜强行贱买民田以自污。这便是韩信、黥布皆被诛灭,而萧何之功冠于群臣的真谛。通过对比互见,司马迁对萧何的微词亦暗寓其中。
留侯张良是司马迁着力塑造的人物之一。观其一生可谓以奇计助刘邦定天下之奇人,故高祖以“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千里之外”誉之而位列三大功臣之首。按刘邦猜忌重臣之心理逻辑推之,张良应是刘邦最疑忌的人。然而,通览《史记》不难发现,如果说在开国重臣中有一位不为刘邦所疑忌者,唯留侯张良而已。如果说韩信功高震主终遭疑忌而被夷三族,萧何功高震主却能揣迎君意化险为夷得以善终,那么,张良则是功高而不震主,迥异于二人境遇之困窘,在刘邦身边活得洒脱从容。刘邦可以对诸臣猜忌侮狎,但对张良从来都是言听计从,恭敬如宾,毫无疑心。这更为张良传奇的一生笼罩了一道神奇的光环。
但是,穿过这道神奇的光环,我们分明能透视到司马迁对这位旷世奇才也不免心存微词。当吕后用萧何之计诱杀韩信时,当刘邦死后吕后擅权时,张良却以身体多病不事世务为借口,致力于导引、辟谷、轻身之术,企慕神仙。宣称“愿弃人间事,欲从赤松子游”。可见,对张良的置身世外、不谏不止的明哲保身态度,司马迁颇有微词。且高祖十一年有黥布反、陈豨反、韩信欲反被诛等一连串大事发生,但张良在这一年中做了什么呢?清郭嵩焘《史记札记》解云:“此特据留侯辟谷一年中事言之。其并及立萧何相国,则似吕后诛淮阴侯之谋,留侯亦与闻之。史公于留侯盖多微辞,故其言隐约如此。”⑩
通过上述人物的对勘互见可以看出,在刘邦诛杀功臣问题上,武将如韩信、黥布、彭越等纷纷被诛,而文臣如萧何、张良、陈平等皆能幸免,此正可见出,一事异人之互见乃司马迁深寓微言之法也。
尚须说明的是,《史记》之互见法虽为司马迁所独创,但并非一点渊源也没有。笔者以为,其渊源仍来自于“春秋笔法”之“婉而成章”、曲笔讳饰。所不同者,孔子的笔法在于曲笔隐真、而司马迁的笔法在于曲笔传真。从这个意义上说,《史记》之“互见法”是对“春秋笔法”的一大发展。
注释:
①如赵生群《史记书法论》,见《史记文献学丛稿》,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266页。又见张高评《史记笔法与春秋书法》,见《春秋书法与左传学史》,台北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2年版,第83页。
②张舜徽《中国古代史籍校读法》,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62年版。
③《嘉祐集笺注》卷九“史论中”,曾枣庄笺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第232页。
④靳德俊《史记释例》之五,“互文相足例”,见《新校本史记三家注并附编二种》卷首,台北:鼎文书局1997年版,第12-15页。
⑤刘知几《史通》,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7—8页。
⑥司马贞《索隐》,见《史记·三代世表》,中华书局1959年版。
⑦张大可《史记研究·论史记互见法》,华文出版社2002年版,第277页。
⑧司马光《资治通鉴·汉纪》四,高帝十一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
⑨司马迁《史记·陈丞相世家》,中华书局1959年版。
⑩白寿彝《司马迁寓论断于序事》,见其《中国史学史论集》,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89页。
(11)司马光《资治通鉴·汉纪》四,高帝十一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
(12)张高评《史记笔法与春秋书法》,见《春秋书法与左传学史》,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2年版,第88页。
(13)陈亮《陈亮集》卷九《论》,四部丛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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