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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墓志与《丹阳集》诗人考辨策略分析

日期:2022-12-01 阅读量:0 所属栏目:逻辑学


  中图分类号: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283(2014)03—0124—09
  《丹阳集》是盛唐诗选家殷瑶编选的重要唐诗选本。该集选录了当时占籍丹阳郡的18位诗人的诗歌作品,与其编纂的《河岳英灵集》堪称双璧。然原书亡佚已久,原貌不存,所幸《新唐书·艺文志》著录时标注了入选诗人的姓名、籍贯和仕宦情况:“融与储光羲均延陵人,曲阿有余杭尉丁仙芝、缑氏主簿蔡隐丘、监察御史蔡希周、渭南尉蔡希寂、处士张彦雄、张潮、校书郎张晕、吏部常选周璃、长洲尉谈戭,句容有忠王府仓曹参军殷遥、硖石主簿樊光、横阳主簿沈如筠,江宁有右拾遗孙处玄、处士徐延寿,丹徒有江都主簿马挺、武进尉神堂构,十八人皆有诗名。殷瑶汇次其诗,为《丹阳集》者。”这些“皆有诗名”的18位诗人,共同组成了“丹阳”诗人群体。然长期以来,除储光羲外,大多数人选诗人的生平资料可征者甚微。近年新出土的马挺、蔡希周、包陈墓志,为研究《丹阳集》诗人的家世、事迹及文学成就提供了新的材料。尤其是最新发现的《马挺墓志》,对于揭开《丹阳集》的一些未发之覆很有帮助。
  一、《马挺墓志》与《丹阳集》
  相关问题
  新出土马挺墓志全称为《唐故河南府济源县主簿马公墓志铭并序》,墓志叙及马挺的先世、籍贯、表字、仕历、卒年以及文学成就等,使得此前文献难征的马挺事迹得到了完整的呈现,纠正了包括笔者在内的诸多学者关于“马挺为马怀素之弟”的论述错误。
  (一)马挺非马怀素之弟
  关于马挺,据《新唐书-艺文志》仅可知其为丹徒人,官至江都主簿。储光羲有《秋庭贻马九》诗提供了马挺的一些线索,也引起了当代学者的重视。但大部分学者认为马挺是马怀素之弟。陈尚君以为《秋庭贻马九》诗及序中:“扶风为马氏显望。‘舍人’、‘世哲’、‘哲兄’均指马怀素。……储诗多次提到马舍人,均指怀素。挺为其弟,开元问当已人中年。其家居,似在荥阳一带。”吕玉华亦言:“储光羲的诗里还多次提到‘马舍人’,均指马怀素。马挺为其弟,开元中当已入中年,似居家在荥阳一带。而殷瑶《丹阳集》收录马挺,不录马怀素,恐非偶然遗漏,或许是有意为名望不显者扬名,并不迎合时势。”胡可先在《唐诗发展的地域因缘和空间形态》中论及马怀素,同样认为“他与《丹阳集》所选的诗人马挺是兄弟”。
  然而,就新出土《马挺墓志》所见,马挺并非马怀素之弟。
  首先看马挺的先世,《马挺墓志》云:“扶风著姓日马氏,在汉有中官椒房之重,至晋永嘉丧乱,而马氏过江,其在南朝日枢,读书至二万卷,以德行文学为鄱阳王师,《陈史》与沈炯、虞荔同传。其后枝叶盛于金陵。枢生澹,隋秘书郎;澹生揩,皇朝监察御史。揩生鸿遵,衢州司户,摄常山县令。自枢至遵五叶不替矣。遵长子曰挺,字伯登。”马挺的高祖马枢,《陈书》卷19有传。梁邵陵王曾引马枢为学士,侯景之乱后隐居。鄱阳王任南州刺史,以师友相待,复出世,居南徐州。著有《道觉论》20卷。《马挺墓志》关于高祖马枢的记载与《陈书》基本相符。又据《墓志》所载,自马挺高祖马枢至其父辈,五代皆有官位,其中马挺父亲官至衢州司户,摄常山县令。然其先世除马枢以外,诸人皆未见于诸史,墓志可补史阙。
  其次看马怀素的先世,《马怀素墓志》云:“本原扶风,其先自伯翳马服,具诸史载。暨汉南郡太守融,命代大儒,公即其后也。十壹代祖机,抗直不挠,晋御史中丞,扈元帝渡江,家南徐州丹徒,故今为郡人。代以学闻。高祖涓,博综坟典,仕陈伟奉朝请;曾祖法雄,慷慨倜傥,好孙吴,不事笔研,陈横野将军;祖果愿,愿学礼经,不陨素业,即学士枢之从父兄也。少为尚书毛喜所知,陈本州岛文学从事;父文超,果行毓德,精意《易》道及《洪范》。”清吴荣光《筠清馆金石记》云:“志言其高祖涓,仕陈为奉朝请;曾祖法雄,陈横野将军;祖果愿,即学士枢之从父兄,陈本州岛文学从事;父超,检校江州浔阳丞,弃官从好,寓居广陵。则马氏有广陵之望,当溯怀素之父,不当言怀素。而机与涓、法雄、果愿、文超之名,皆不见于晋、陈、唐诸史。惟其祖之从父弟枢,《陈书》有传。但言其祖灵庆,齐竞陵王录事参军;枢数岁而父母俱丧;又言梁邵陵王纶引为学士,然则枢之先必亦出于晋御史中丞机之后。而居南徐州,故为南徐州刺史官也。与志所言合。”据此,马挺与马怀素虽郡望皆为扶风,其先祖又皆出于晋御史中丞机之后,后又均占籍南徐州丹徒县。但以《马挺墓志》与《马怀素墓志》对比,马挺的高祖马枢是马怀素祖父果马愿的从弟,马怀素是马挺祖父辈,并非兄弟行。
  再者看二人的年龄差距,根据《马挺墓志》后文的记载,马挺于天宝四载九月八日,终于永丰里私第,春秋五十一。可推算马挺生卒年为公元694—745,而马怀素生卒年为公元659—718。马怀素比马挺年长35岁,从年龄差距看,“马挺为马怀素之弟”的判断也很不合理。进而言之,储光羲《秋庭贻马九》诗中之“舍人”亦非马怀素。因《马怀素墓志》叙其仕历甚详,并无为舍人之事。墓志记载马怀素卒年为开元六年(718),是时马挺25岁,储光羲仅有13岁,故储诗《秋庭贻马九》诗与马怀素无涉。
  (二)马挺的仕历
  《马挺墓志》云:“遵长子日挺,字伯登,年十岁则诵古文,十五通《诗》《易》《礼传》。十八以博士弟子出身,累丁内外忧,号毁过礼。”这段记载事关马挺早年的重要经历。“博士弟子”即生徒,唐代士人出身有三途,其一是生徒,出于学馆,尚汉代博士弟子制。然墓志称马挺为博士弟子后,“累丁内外忧”,即陆续经历了母丧和父丧。古代,遭父母之丧应丁忧,《礼记·三年问》:“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礼记·王制》:“父母之丧,三年不从政。”唐代礼法律令亦有明确规定,如《大唐开元礼》记载:“凡斩衰三年、齐衰三年者,并解官。齐衰杖周及为人后者为其父母、若庶子为其母亦解官,申其心丧。”因此,马挺需要居丧尽礼三年,礼毕后方能出仕。
   《新唐书·艺文志》所述马挺为“江都主簿”,其之前或之后的仕历、政绩等,传世文献记载均不详。我们可以根据储光羲《秋庭贻马九》诗和《马挺墓志》,对马挺的经历与出身进行考察。《秋庭贻马九》诗序曰:“扶风马挺,余之元伯也。舍人诸昆,知己之目,挺充郑乡之赋,予乃贻此诗。”联系“挺充郑乡之赋”及“优游郑东里”诗句,可知“郑乡”与“东里”为一地,乃春秋时期郑国大夫子产所居之地。“挺充郑乡之赋”的时间,即《秋庭贻马九》诗的创作时间。诗歌开头日:“大君幸东岳,世哲扈时巡。予亦从此去,闲居清洛滨。”其中“大君幸东岳”指的是开元十三年唐玄宗东封泰山一事,《新唐书》记载:“(开元)十三年十二月庚戌朔,于历当蚀太半,时东封泰山,还次梁、宋间,皇帝彻饍,不举乐,不盖,素服,日亦不蚀。”“予亦从此去”说明储光羲亦于同年前往洛阳。后又有“妙年一相得,白首定相亲。重此虚滨馆,欢言冬及春”,写诗人到洛阳后,自开元十三年冬至十四年春与马挺相交甚欢。临别写道:“孰谓忽离居,优游郑东里。”据知该诗为储光羲开元十四年春后在马挺前往东里时所作的赠别诗。值得注意的是储光羲诗称马挺“充郑乡之赋”事。“乡赋”即乡贡,是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后送尚书省应试之称。唐杜甫《奉赠鲜于京兆二十韵》诗:“学诗犹孺子,乡赋念嘉宾。”仇兆鳌注:“乡赋,谓乡举。”唐白行简《李娃传》:“其父爱而器之曰:‘此吾家千里驹也。’应乡赋秀才举,将行,乃盛其服玩车马之饰。”这种制度到天宝十二载始有改变。《唐会要》于天宝十二载七月十三日诏:“天下举人,不得充乡赋,皆须补国子学生及郡县学生,然后听举。”再据《新唐书·选举志》上:“唐制,取士之科,多因隋旧,然其大要有三:由学馆者日生徒,由州县者日乡贡,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此岁选之常也。其天子自诏者日制举,所以待非常之才也。”唐代常选有三种,“生徒”与“乡贡”是其中两种。储光羲赠诗时,马挺由“郑州”乡贡。从这里考察,马挺在入仕之前,曾有“生徒”和“乡贡”两种科举经历,但却因为两次“丁忧”而中断了。
  《马挺墓志》云:“礼毕而仕,仕于开元、天宝之问,一命为余杭郡盐官主簿,再命为广陵郡江都主簿,再命为河南府济源主簿。其入官也,励精响进,政有纪律,故余杭太守袁公仁敬假令长之印,广陵长史韦公虚心分以按劾之权,河南尹裴公敦复委以軵输之事。事丛而益办,任重而克举,日县之遗美也。入境而日见之。当此官满岁,而奉使逾陇,尚能而行,牢让不获,波河并塞,抵冬发春,沙尘瞀于橐衣,霜露婴于寒泄。既复命寝疾,天宝四载九月八日,终于永丰里私第,春秋五十一。”根据墓志记载,马挺丁忧之后,在开元、天宝年间前后分别担任过余杭郡盐官主簿、广陵郡江都主簿及河南府济源主簿。其所历三任,长官为余杭太守袁仁敬、广陵长史韦虚心、河南尹裴敦复,他们都是开元、天宝年间较有声望的官员。由诸人事迹参以《马挺墓志》就可以推定马挺历官的时间。
  先看袁仁敬。袁仁敬担任余杭太守的时间,《新唐书》记载在开元十三年,是唐玄宗亲自选择的11位刺史之一。袁仁敬自开元十三年担任余杭太守,马挺首官为余杭郡盐官主簿,并得袁仁敬“假令长之印”,可见其首官应在开元十三年之后。又据储光羲《秋庭贻马九》诗考察可得知,开元十三年至十四年,马挺居住在洛阳,十四年春以后,“充郑乡之赋”,居于东里。因此,其担任余杭郡盐官主簿的时间应在开元十四年之后。
  再看韦虚心。马挺第二次官拜广陵郡江都主簿,期间韦虚心担任广陵(扬州)长史。据《册府元龟》记载:开元二十二年二月,“辛亥,初置十道采访处置使,命……扬州长史韦虚心为淮南采访使。”郁贤皓先生《唐刺史考全编》考韦虚心为扬州长史在约开元二十四年。至于韦虚心何年始任扬州长史,何年离任,尚难以考证。根据墓志记载裴敦复事,我们可以考知马挺天宝三载已在济源主簿任,且任官一年后即去世,则其为广陵郡江都主簿应在天宝二年或稍前。由此亦可推知马挺任江都主簿时间很长,大约始于开元二十二年,止于天宝二年或稍前。根据这一任官经历,我们更可以推定《丹阳集》的编纂时间。因《新唐书·艺文志》言“江都主簿马挺”,故《丹阳集》结集时间应在天宝二年之前。参以下文所考蔡希周由泾阳尉转监察御史在开元二十九年,而《丹阳集》题“监察御史蔡希周”,则结集时间在开元二十九年至天宝二年之间。
  最后看裴敦复。据《新唐书·玄宗纪》:天宝三载二月“丁丑,河南尹裴敦复、晋陵郡太守刘同升、南海郡太守刘巨麟讨吴令光”。孙逖有《授裴敦复刑部尚书制》称:“朝议大夫守河南尹持节江南东道宣抚招讨处置使上柱国赐紫金鱼袋裴敦复,……可银青光禄大夫、守刑部尚书。”据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所考,裴敦复由河南尹迁刑部尚书在天宝三载四月至十一月。因裴敦复罢为河南尹在天宝三载,则马挺天宝三载应在济源主簿任。据墓志记载马挺终官为河南府济源主簿,担任该官职一年后,于天宝四载去世,可推得其始任当在天宝三载,其罢江都主簿之任则在天宝二年或稍前。
  (三)马挺的文学成就
  《丹阳集》虽亡佚已久,但其所收作者均可考知,且有部分残篇尚存,保存于《吟窗杂录》等书中。尽管如此,这些诗人的传世作品并不多,除储光羲有两百多首外,其余15人(除马挺、张彦雄)之作,合《全唐诗》及王重民、童养年等的补遗搜索,共得49首、逸句22句。其中马挺诗歌更是无只言片语存世。
  关于马挺的文学成就,《马挺墓志》对其评价颇高:“公尤邃于文,所立卓尔,怀抱有曹褒之笔札,谈话是张华之史汉。顷盐官参调,明试属吏部藏,名核才褒。然登科首出 于类,景价振发,朋从沽之,人皆许以上大夫之事。”按,曹褒,字叔通,东汉文学家。“昼夜研精,沉吟专思,寝则怀抱笔札,行则诵习文书,当其念至,忘所之适。……褒博物识古,为儒者宗。”张华,字茂先,西晋文学家。“学业优博,辞藻温丽,朗瞻多通,图纬方伎之书,莫不详览。”墓志以曹褒、张华比拟马挺,可见墓志撰写者对马挺文学成就评价之高。
  二、《蔡希周墓志》与《丹阳集》
 蔡氏兄弟
  盛唐这个诗坛的鼎盛时代,兄弟以诗驰名者不乏其例,王维、王缙兄弟,岑参、岑羲兄弟,是其著者,《丹阳集》蔡氏兄弟也是一个突出的例证。该集同时收录了蔡希逸(隐丘)、蔡希周、蔡希寂兄弟的诗歌。新出土文献有《蔡希周墓志》一篇,全称《唐故朝散大夫尚书刑部员外郎骑都尉蔡公墓志铭并序》,撰者署“前大理评事张阶字叔平”,书者署“第七弟朝议郎行洛阳县尉希寂字季深书”,撰写时间为天宝六载。墓志记载了蔡氏的世系、籍贯、蔡希周的生卒年、事迹以及与蔡希寂的关系等。墓志一出土,就受到了学者们的关注。本文则在前贤研究的基础上,对蔡氏兄弟作进一步考索。
  (一)蔡希周的家世和事迹
  1.蔡希周的家世
  《蔡希周墓志》云:“公其先陈留济阳人。昔仲胡之迈迹,自身侯于东土,因封受氏。生德屏宗,领秦丞相,为汉侍中。晋之谟,宋之廓,修系蔓延,所凭不薄。曾祖衍,随晋王府东合祭酒;王父元凯,皇清河郡漳南县令;烈考朂之,汝南郡吴房县令;藩房曳裾,时之所重,仍世与县,德将在人。”关于蔡氏世系,同为蔡希周兄弟的蔡希综在其《法书论》中说:“余家历世皆传儒素,尤尚书法。十九代祖东汉左中郎邕,有篆籀八体之法。六世祖陈侍中景历;五世伯祖隋蜀王府记室君知,咸能楷隶,俱为时所重。从叔父右卫率府兵曹参军有邻,继于八体之迹。第四兄缑氏主簿希逸、第七兄洛阳尉希寂,并深工章隶,颇为当代所称也。”此文提到了“十九代祖东汉左中郎邕”,墓志中并未涉及。蔡邕是东汉末年著名的学者、大书法家、大经学家,也是陈留蔡氏最有代表性的人物之一。据《元和姓纂》“蔡氏”载:“携生棱、质。棱生邕。质始居陈留,分为济阳,因为郡人。”。这与墓志记载“公其先陈留济阳人”是一致的,可见蔡氏兄弟确为陈留济阳人蔡质之后。蔡质也是一位学者,《汉官典职仪》就是他的名著。《元和姓纂》“蔡氏”“丹阳”条:“质后,唐司勋郎中希寂。”这个蔡希寂就是《蔡希周墓志》的书者,也是《丹阳集》中诗人之一,是蔡希周之弟。蔡希周家世可谓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至周初蔡叔度,往下则有蔡泽、蔡玄、蔡质、蔡邕、蔡谟、蔡廓等,是一个文化积淀深厚的官宦世家。人唐以来,希周祖父、父亲仅官至县令,兄弟希逸担任缑氏主簿,希寂担任渭南尉,其本人为监察御史,均属中下级官员。
  2.蔡希周的事迹
  关于蔡希周,传世文献记载甚少,仅《新唐书·艺文志》“《包融诗》注”提及其为曲阿人,官至监察御史。存诗一首《奉和扈从温泉宫承恩赐浴》,殷瑶谓其诗曰“词彩明媚,殊得风规”。巷拍。《蔡希周墓志》的出土才使其事迹昭然于世。墓志可与传世史料相互补证者有如下数事:
  第一,科第情况。墓志虽记载蔡希周事迹甚详,但并未涉及其科第情况。《嘉定镇江志》曰:“开元十二年举进士登第,官监察御史。”开元十二年,蔡希周已36岁,36岁方举进士及第,与墓志所言蔡希周“少为诸生,已知名太学,天质开朗,赡于文词,于群籍泛为敏达”。似乎不相符,然唐代最尊崇进士,因此进士中第难度也很大,故唐人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谓。但一般而言,唐人中进士第,是一生中最为荣耀之事,墓志也作重要经历记载。而蔡希周及进士第而墓志不载,也是一桩值得思考的事。
  第二,括户事件。宇文融“括户”事件是唐玄宗开元年间一次重大的经济财政事件,也是奠定盛唐繁荣的一个重要举措,蔡希周亦置身其中。墓志言:“公繇是不得已,起就常调,补广平郡肥乡尉,以廉直闻。劝农使崔公希逸连仍辟书,请公为介,奏课第一,改蜀郡新繁尉。”涉及到唐玄宗时期宇文融括户事件。《旧唐书》载:“(开元)九年,(张说)人为相,懂又为长安尉。属宇文融为御史,括田户,奏知名之士崔希逸、咸廙业、宇文顺、于孺卿、李宙及为判官,摄监察御史,分路检察,以课并迁监察御史。”崔希逸在开元九年被奏辟为劝农判官,摄监察御史。蔡希周在担任“广平郡肥乡尉”时,“劝农使崔公希逸连仍辟书,请公为介”,洛州在当时属河北道,崔希逸很可能在开元十一年时被派往河北“勾当租庸地税兼覆囚”,其后转任本道劝农使。蔡希周则被崔希逸“辟为从事”,协助其执行检田、括户任务。此次括户工作成效显著,“诸道括得客户凡八十余万,田亦称是……岁终征得客户钱数百万,融由是擢拜御史中丞。”其余参与括户的官员都得到了相应的拔擢,蔡希周“奏课第一,改蜀郡新繁尉”。
  第三,贬谪经历。值得注意的是,蔡希周在其晚年与李林甫有一定的关系。墓志言:“逮今相国晋公领选,公自新繁调集,口拱精裁,类能而与之。授公京兆泾阳尉。……泾阳满岁,迁监察御史里行,仍充河北道支度营田判官,转殿中侍御史内供奉,寻除膳部员外郎。朝廷以公吏迹详知,可以寄三尺之法,加朝请大夫,稍转刑部。”李林甫于开元二十五年封晋国公,故称“相国晋公”。蔡希周自新繁尉后的任职都与李林甫相关。李林甫是在唐代推行“吏治”的宰相,与张说、张九龄推行“文治”不同,蔡希周也因为“吏迹详知”而被重用为刑部员外郎。但后来的贬谪也与李林甫有关,墓志云:“天宝五载,以举主得罪于朝,异时推毂居中者,等比皆罢。公自刑部员外郎贬咸安郡司马。”据《旧唐书·玄宗纪》:“(天宝)五载春正月癸酉 ,刑部尚书韦坚贬括苍太守……秋七月丙子,韦坚为李林甫所构,配流临封郡,赐死。坚妹皇太子妃听离,坚外甥嗣薛殒贬夷陵郡别驾,女婿巴陵太守卢幼临长流合浦郡,太子少保李适之贬宜春太守,到任,饮药死。”韦坚于天宝三载至五载担任刑部尚书一职,天宝五载,刑部尚书韦坚遭李林甫陷害流放临封郡并赐死。受其牵连遭贬谪或流放者多达数十人。蔡希周于天宝五载自刑部员外郎贬至咸安郡司马应该也是被韦坚案所累。有关蔡希周任刑部员外郎一职,新出土墓志还有可以印证者:《洛阳新出土墓志释录》有蔡弁撰《唐故宣义郎守右领军卫录事参军蔡府君(启迪)墓志铭并序》:“曾祖朝散大夫、刑部员外郎、知制诰希周,立信好义,有德化人,邑宰邦畿,克法善政,捏猷弈弈。”蔡启迪乃蔡希周曾孙,其墓志亦提及蔡希周朝散大夫、刑部员外郎之职。
  (二)蔡希寂的文学和书法
 蔡希寂,字季深,蔡希周弟。《至顺镇江志》记载:“蔡希寂,曲阿人,开元十二年登进士第,后官至御史。”又《述书赋》卷下:“蔡希寂,济阳人,金部郎中。”济阳为蔡氏郡望,曲阿为其籍贯。《蔡希周墓志》云:“授公京兆泾阳尉。公之令弟曰兹洛阳尉希寂季深,渊英茂异之士,初射策高第,尉于渭南,与公并时焉。人望双高,辉映公府。时来一举,昌大私门。”则是其仕历的记载。蔡希寂是一位文学和书法都很擅长的文人。
  1.蔡希寂的文学
  蔡希寂是《丹阳集》诗人之一,《全唐诗》载有5首:《同家兄题渭南王公别业》《登福先寺上方然公禅室》《陕中作》《洛阳客舍逢祖咏留宴》《赠张敬微》。《全唐诗补编》据敦煌残卷伯氏3619补诗一首《扬子江夜宴》,《全唐诗续拾》卷13补残句一则。殷瑶汇次其诗人《丹阳集》,并评日:“希寂词句清迥,情理绵密。
  2.蔡希寂的书法
  蔡希寂书法成就甚高,他“深工草隶,颇为时人所称”。蔡希综《法书论》:“余家历世皆传儒素,尤尚书法。十九代祖东汉左中郎邕,有篆籀八体之法。六世祖陈侍中景历;五世伯祖隋蜀王府记室君知,咸能楷隶,俱为时所重。从叔父右卫率府兵曹参军有邻,继于八体之迹。第四兄缑氏主簿希逸、第七兄洛阳尉希寂,并深工草隶,颇为当代所称也。”不仅如此,蔡氏族人蔡希逸、蔡希寂、蔡希综兄弟亦在书法上颇有造诣:“蔡希逸,济阳人,汉左中郎将邕十九代孙,工草隶。蔡希寂,希逸弟,官至尉氏主簿,工草隶。蔡希综,希寂弟,亦工翰墨,兄弟三人皆为时所重。”新出土文献当中,有两方墓志是蔡希寂的书迹:其一是《唐故朝请大夫尚书刑部员外郎骑都尉蔡公墓志铭并序》,题署:“第七弟朝议郎行洛阳县尉希寂字季深书。”其二是《唐故河南府洛阳县尉顿丘李公(琚)墓志铭并序》,题署:“洛阳县尉蔡希寂书。”
  (三)蔡希逸的行第问题
  关于蔡氏兄弟的排行,《蔡希周墓志》与《法书论》一文皆有所提及。墓志称蔡希周:“公即吴房府君第四子也”,又言“公同气九人”,蔡希寂在墓志书写过程中则称自己为蔡希周的“第七弟”。据此可见蔡氏兄弟应该共有9人,蔡希周排行第4,蔡希寂排行第7。《法书论》言:“第四兄缑氏主簿希逸,第七兄洛阳尉希寂。”蔡希寂为蔡希逸弟,则蔡希逸排行应在第7之前。蔡希综为蔡希寂弟,则其排行应为第8或第9。然《法书论》所言希逸为“第四兄”与墓志所言希周为“吴房府君第四子”明显存在矛盾。那么,希逸与希周的排行到底谁先谁后,谁的排行才是第4呢?乔长阜认为:如按“包融诗”注所载蔡隐丘(据考,即希逸字),蔡希周、蔡希寂的次第,希逸当为兄。丛思飞认为乔文以“包融诗”注所载蔡氏兄弟的先后顺序来假设其长幼不甚合理。如果墓志所载蔡希周行第有误,作为墓志的书写者,蔡希寂不可能不知道,且墓志所言“诸兄未遇”的情况与希逸不符,“群弟好书”的情况与其更为吻合,结合希逸“缑氏主簿”的品阶来看,希逸行第应在希周之后,即第四或第五。蔡希综《法书论》“第四兄”或为第五、第六之讹。
  关于希逸与希周的长幼先后顺序,笔者认为,乔文的假设不甚合理,丛文的论述亦有偏颇。首先,丛文所言蔡希寂作为墓志书写者不可能不知道墓志所载蔡希周行第有误,那么同样作为蔡氏兄弟之一的蔡希综似乎也不应该在文中弄错兄弟长幼顺序;其次,关于蔡希逸的仕历仅可知其曾任缑氏主簿,推测“诸兄未遇”情况与其不符,较为武断。若希逸年长于希周,则根据墓志所言,在希周出仕之时,希逸还“未遇”,那么在希寂担任洛阳尉之时,希逸担任缑氏主簿这一品阶的官员也是有可能的。总之,关于蔡氏兄弟的排行问题,蔡希寂排行第七似乎没有争议,蔡希综排行应为第八或第九,至于蔡希周与蔡希逸的行第,我认为还需要进一步的材料加以考察,目前尚不能加以定论。
  三、《包陈墓志》与包融事迹
  包融是《丹阳集》中第一位作者,也应该是年岁较长者。《旧唐书·贺知章传》载:“先是神龙中,知章与越州贺朝、万齐融,扬州张若虚、邢巨,湖州包融,俱以吴、越之士,文词俊秀,名扬于上京。朝万止山阴尉,齐融昆山令,若虚兖州兵曹,巨监察御史。融遇张九龄,引为怀州司户、集贤直学士。”可知包融早在神龙中就与越州贺知章、扬州张若虚、苏州张旭合称为“吴中四士”。融有二子,包何、包估,皆有诗名,世称“二包”。然史籍对包融父子记载甚少,我们无法详知其生平事迹和文学创作活动,在此,笔者试图通过《包陈墓志》及一些零碎的史料,对诗人包融的官职、其与宰相张九龄的交游及其文学世家作一番考索。
  (一)包融之官职
  关于包融之官职,《新唐书·艺文志》云:“(包融)润州延陵人,历大理司直。”《嘉定镇江志》云:“包融,延陵人,历大理寺(司)直,集贤院学士。”《唐诗纪事》包融条:“融,润州延陵人,历大理司直。”又贺知章条:“融遇张九龄,引为怀州司户 ,集贤直学士。”_《全唐诗》包融小传:“张九龄引(包融)为怀州司马,迁集贤直学士、大理司直。”《嘉泰吴兴志》:“包融,吴兴人,制举擢第,有才名,官至集贤院学士。”《万姓统谱》:“包融,吴兴人,有才名,制科擢第,官至集贤学士。”权德舆有《伏蒙十六叔寄示喜庆感怀三十韵因献之》诗自注:“王父古(故)羽林郎录事府君与席文公建侯友善,又与苏司业源明、包著作融为文章之友。”
  以上史料透露出包融生平事迹的两个重要信息:一是制举擢第,二是受张九龄引荐人仕,其仕历则有集贤殿学士、大理司直、著作郎等。新出土张贾所撰《国子祭酒致仕包府君(陈)墓志铭并序》云:“大父融,蕴江山之秀,以文藻知名。开元末,相国曲江公将所赏异,引为集贤殿学士、大理司直,赠秘书监。”为我们进一步考证包融的生平事迹提供了重要依据和线索。
  1.集贤直学士
  无论是墓志还是传世文献记载,包融的仕历与一代名相张九龄密切相关。但二者的记载也颇有歧异:传世文献记载张九龄引荐包融为怀州司户,而墓志记载张九龄引荐包融为集贤学士。其实,这两者都有错误。据《新唐书·百官志》:“(开元)十三年,改丽正修书院为集贤殿书院,五品以上为学士,六品以下为直学士。”包融官终大理司直,为从六品上官,故只能为“直学士”。其时张九龄曾任集贤院学士、知院事,故能辟召包融为集贤院直学士。《旧唐书·张九龄传》:“说卒后,上思其言,召拜九龄为秘书少监、集贤院学士,副知院事。再迁中书侍郎。”张说于开元十八年去世,开元十九年,张九龄拜秘书少监、集贤院学士、副知院事。开元二十一年为相,二十四年罢相。推知包融受张九龄引荐为集贤院直学士应不早于开元十九年,且在开元二十四年之前。
 2.怀州司户与越州户曹
  包融为集贤殿直学士之前,曾经历过两任地方幕僚。一是怀州司户。担任怀州司户的记载,前引传世文献均有所述,惟有“司户”和“司马”的差异。孟浩然有《宴包二融宅》诗云:“闲居枕清洛,左右接大野。门庭无杂宾,车辙多长者。是时方盛夏,风物自潇洒。五日休沐归,相携竹林下。开襟成欢趣,对酒不能罢。烟暝栖鸟迷,余将归白社。”从诗意来看,当时包融宅应在洛水边,又云其“休沐归”,可见应有官职。怀州靠近洛阳,在洛水边置别业可能性较大,此诗很可能作于包融任怀州司户之时。二是越州户曹。其担任越州户曹参军,见于孟浩然《题云门山寄越府包户曹徐起居》诗中。又孟浩然有《自洛之越》诗云:“皇皇三十载,书剑两无成。山水寻吴越,风尘厌洛京。扁舟泛湖海,长揖谢公卿。且乐杯中物,谁论世上名。”这首诗陈贻掀先生《孟浩然事迹考辨》考订作于开元十八年。实则上,由孟浩然诗中表现的由洛之越的行踪,与包融由怀州司户转任越州户曹仕历具有时间上的一致性。孟浩然有《题云门山寄越府包户曹徐起居》,题中“越府包户曹”,当即包融。诗云:“我行适诸越,梦寐怀所欢。久负独往愿,今来恣游盘。”其口吻应是首次游越时所作。浩然还有《与崔二十一游镜湖寄包贺二公》诗云:“府掾有包子,文章推贺生。”学者一般认为题中包、贺二公为包融和与之齐名的贺朝。刘文忠《孟浩然年谱》考证此二诗作于开元十九年春天。可从。其时孟浩然与山阴崔国辅、包融、贺朝游镜湖、耶溪和云门寺。
  3.大理司直
  包融终官当为大理司直。吕玉华认为《丹阳集》18名诗人,除包融与储光羲外均注明了官职,其所注官职均为编集时身份,包融无官职则说明其在编集时已下世,名望不显,故不再署任何职衔。结合其余几人的官职和仕历可推知《丹阳集》编纂时间为开元二十三年至二十六年间。按,吕玉华之说值得商榷。盖唐人于已经下世之人,惯例称其终官或赠官。据梁肃《秘书监包府君集序》:“烈考集贤院学士、大理司直、赠秘书监讳融……实以文藻名扬于开元中。”《新唐书·包佶传》:“佶字幼正,润州延陵人。父融,集贤院学士。……与贺知章、张旭、张若虚有名当时,号‘吴中四士’。”是包融既官从六品上之大理司直,又名扬于上京,则非名之不显者。只是《丹阳集》19位诗人中,只有最前两位包融和储光羲未称官职,其他17位都称官职,盖因《新唐书·艺文志》此条以《包融诗》立目,又因储光羲声名更大,二人又同为延陵人,故叙述时并称而略去官职不叙。这种推定与吕玉华先生的结论正好相反。再根据陈尚君先生的考证,《丹阳集》所载的18位诗人,生卒年和事迹可考者,绝大多数是在世的诗人。参以《新唐书·艺文志》对于编集时尚未有官职的张彦雄和张潮,都称“处士”,我们没有理由仅根据《新唐书·艺文志》没有署明官职的包融和储光羲,就称他们或是下世,或是退隐。
  (二)包融之文学世家
  唐代三百年间,不仅有兄弟皆以诗驰名的现象,父子均擅文学创作者亦不乏其人,包氏父子即是一例。包融,“开元初,与贺知章、张旭、张若虚皆有名,号吴中四士”;子包何、包佶,“俱以诗鸣,时称二包”。梁肃《秘书监包府君集序》云:“有唐故秘书监丹阳公包氏讳佶,字幼正。烈考集贤院学士,大理司直,赠秘书监讳融,实以文藻,盛名扬于开元中。洎公与兄起居何,又世其业,竞爽于天宝之后,一动一静,必形于文辞,由是议者称为‘二包’。孝友之美,闻于天下。拟诸孔门,则何居德行,公居政事,而偕以文为主,不其伟叹。”宋陈应行《吟窗杂录》所载《历代吟谱》,将包融、包何、包佶父子三人置于一处选录其诗并加以评价,称包融:“与储光羲等十八人皆有诗名。诗曰:‘春梦随我心,摇荡逐君去。’又诗:‘荒台森莱荆札,朦胧无上语。’殷瑶称之曰:‘融诗青幽语奇,颇多剪刻。’包何,字幼嗣,与佶齐名,世称‘二包’。包佶,字幼正,有《对酒赠故人诗》曰:‘扶起离披菊,霜寒喜重开。’&rdquo ;也是对其文学世家的认定和弘扬。
  包融,为“吴中四士”之一,又与万齐融、贺朝、邢巨齐名,“文词俊秀,名扬于上京”。《包陈墓志》谓包融:“蕴江山之秀,以文藻知名。”包融诗《全唐诗》共存8首,《全唐诗续补遗》补二首。据《吟窗杂录》所载,殷瑶《丹阳集》存包融诗2首,乃《送国子张主簿》和《阮公啸台》。殷瑶评包融诗日:“融诗青(情)幽语奇,颇多剪刻。”融有二子:包何、包佶。
  包何,字幼嗣,“与弟佶,俱以诗鸣,时称‘二包’。天宝七年,杨誉榜及第。曾师事孟浩然,授格法,与李嘉祐相友善,大历中仕终起居舍人。诗传者可数,盖流离世故,卒多素辞,大播芳名,亦当时望族也。”这是对包何较为详细的记载以及对其诗歌著作的评价。《直斋书录解题》“《窦拾遗集》1卷”条下称:“唐左拾遗窦叔向撰,包何为序。”该书亦载《包何诗》l卷,《全唐诗》存包何诗1卷,共19首。同时诗人与包何酬赠者,有钱起《送包何东游》、《闲居寄包何》。
  包佶,字幼正,“佶天才赡逸,气宇清深,心醉古经,神和《大雅》,诗家老斫也,与刘长卿、窦叔向诸公皆莫逆之爱,晚岁沾风痹之疾,辞宠乐高,不及荣利。卒,封丹阳郡公。有诗集行于世。”新出土《郭唏墓志》:“尝与吏部侍郎李纾、秘书监包佶,弦觞风月,追方外之契。”《旧唐书·路恕传》的记载:“自贞元初李纾、包佶辈迄于元和末,仅四十年,朝之名卿,咸从之游,高歌纵酒,不屑外虑,未尝问家事,人亦以和易称之。”可见包佶在贞元之后数十年间的文坛地位。包佶诗歌《全唐诗》尚存36首。
  四、新出墓志所见《丹阳集》诗人
  丁仙芝、申堂构、孙处玄
  新出土墓志涉及《丹阳集》诗人者尚有丁仙芝、申堂构和孙处玄。丁仙芝,曲阿人,尝为余杭尉。《全唐诗》存其诗14首。殷瑶《丹阳集》评其诗曰:“仙芝诗婉丽清新,迥出凡俗,恨其文多质少。”储光羲有《贻丁主簿仙之别》诗。申堂构,丹徒人,尝为武进尉。其作品仅存逸诗两句。储光羲有《秋次霸亭寄申大》即寄赠申堂构之作。李华《润州天乡寺故大德云禅师碑》,称申堂构为“当代词人”。孙处玄,江宁人。官至左拾遗。存诗二首。三人虽有诗名,然可考之文献甚微。陈尚君《殷瑶(丹阳集)辑考》、吕玉华《(丹阳集)考辨》涉及诸人事迹。现据新出墓志,参考陈尚君、吕玉华之文,钩稽丁仙芝、申堂构和孙处玄的事迹,以说明新出文献对于散佚诗集诗人研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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