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美学
易中天先生的《走向“后实践美学”,还是“新实践美学”》一文,不仅对实践美学和后实践美学进行了两个方向的批判,更重要的是打出了“新实践美学”的旗号。相对于那些固守实践美学或对实践美学态度暧昧的人而言,这种观点可能更值得注意,也更有商榷的价值。易文不满意“旧实践美学”(即李泽厚代表的实践美学)的客观论和决定论,认为它“将作为一个被扬弃的环节而退出历史舞台”,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通过对实践美学的修正,重新确立实践范畴的核心地位,即以“新实践美学”取代实践美学,并抵挡“后实践美学”的崛起,这种企图却不可能实现。这是因为,所谓“新实践美学”与“旧实践美学”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它们都以实践哲学为基础,以实践作为美学的基本范畴,而这一点正是致命之处。不触动这个根本问题,在原有体系内的修修补补不能挽救实践美学。而“后实践美学”正是在新的哲学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体系,因此,像实践美学一样,“新实践美学”也不可能批倒“后实践美学”。尽管如此,易文在“新实践美学”的立场上毕竟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因此,仍有必要深入进行对话,以推进中国美学建设。
问题所在 :现实还是超越
后实践美学与实践美学的争论,涉及问题很多,但关键问题只有一个,即审美是一种现实活动还是超越性的活动。实践美学认为,审美发源于实践,决定于实践,是实践的历史的积淀,而实践是现实的活动,因此审美也具有现实性。把审美定位于现实,用李泽厚的话来说就是“美是客观的社会属性”、“美是理性向感性的积淀、内容向形式的积淀”、“美是人化自然的产物”(其他实践美学家表述为“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美是真(合规律性)与善(合目的性)的统一”、“美是现实肯定实践的自由形式”等。而“后实践美学”却认为,审美是超越性的活动,即超越现实的生存方式和超越理性的解释方式;审美具有超越现实、超越实践、超越感性和理性的品格。正是这种超越性才使人获得了精神的解放和自由。在对待审美具有现实性还是超越性这一根本问题上,“新实践美学”与“旧实践美学”站在同一立场,并无区别。易文对我主张的审美属于“超理性领域”、“终极追求”等一概否定,甚至认为这些概念与美学无关。它认为所谓超越精神,“只能来源于实践并指向实践”,只能“诉诸实践,否则就没有意义”。事实并非如此。首先,超越性植根于人的存在(生存),而非外在的规定。易文以历史发生学的实证研究来代替和否定哲学思辨,这正是其方法论方面的失误。超越性作为生存的基本规定,只能经由生存体验和哲学反思而不证自明,而不能被历史经验证实或证伪。同时,不能断言超越性来源于实践。从历史上讲,超越性肯定与实践有关,但不能说仅仅是实践的产物,实践只是它发生的条件之一而非全部,不能把超越性还原为实践。这不是什么神秘主义,而是人的本质的无限性和哲学思辨的非实证性使然。至于说超越性“指向实践”则更没有道理。超越性作为一种精神性的、自由的、终极性的形上追求,必然是超越实践的,怎么能是“指向实践”的呢?如果这样,岂不是说,人的一切精神追求都是为了物质生产(“实践是物质生产”这一观点是实践美学的基本规定),人只要物质生活满意就没有形上的诉求、就没有苦恼了吗?这是一种物质还原论,是对生存意义的贫化以及对人的自由、超越品格的抹杀。当然,人的终极追求并不是只有一种形式,审美体验、哲学思辨、宗教信仰都体现了形上诉求。易文把超理性独归于老庄、禅宗,排斥和否认审美的超理性,完全是没有道理的。
奇怪的是,易文同意我“生存意义问题不是现实努力所能解决的”论断,而这个论断正是针对实践美学主张的实践可以解决生存意义问题的。更奇怪的是,易文又断言“实践和审美都解决不了”生存意义问题,这样一来,实践美学和新实践美学主张的所谓实践、审美的自由本性就成为一句虚言。按照易文的逻辑,实践和审美都以现实为归宿,没有什么终极追求,也无法解决生存意义问题,人只能通过实践“使自己越来越成其为人”,这就是它所谓的“人的宿命”。如果这样,还要审美干什么,有实践不就成了吗?而且,这种只有现实没有梦想的人生不是太残酷了吗?它所谓的“人”只是一种有限性实践动物,是缺乏超越之维的现实的人,人的无限性被抹杀了。而事实是,在实践和现实之上,有人的超越性追求,也有审美对生存意义的体悟,这是生存体验和审美经验昭示给我们的。我们不会满足于现实,有生存本身的苦恼,要追问生存意义问题,这正是对“人的宿命”的抗争。因此,人不仅是现实的生物,更是形上的生物。这种超越性需求是审美的前提。在审美中,特别是在优秀的艺术中所领悟到的,不正是生存意义吗?这种领悟是不能“指向实践”和归结于现实的,相反,它正是实践和现实所不能解答的。
逻辑起点 :实践还是生存
美学的逻辑起点是什么,这是关系到美学体系的合理性的关键问题。易文提出美学逻辑起点的三项规定:一、从逻辑起点到审美本质之间有中间环节;二、审美的其他规律要由审美本质推演出,不能从另外的原则引入;三、此逻辑起点必须是不可还原的。对此,笔者完全同意。同时,还应当补充一项重要规定,即此逻辑起点必须包含着推演出的结论即审美的本质,否则,就违背了逻辑规则。如果同意这些规定,就可以继续讨论下去。
我以生存为美学的逻辑起点,由生存的超越性推演出审美的超越本质。生存作为美学的逻辑起点,符合了前面的四项规定。它是最一般、最抽象的逻辑规定,一切具体存在都包含于其中,包括主体———人和客体———世界,都是从生存中分析出来的;物质生产(实践)和精神活动也包含其中。因此,生存是不可还原的源始范畴。而且,生存也是不证自明的公理。我存在着,这是无可怀疑的事实,由此出发才能合理地推演出哲学和美学的体系。生存也包含着审美的本质,审美不是别的,而是生存方式的一种即超越的生存方式;由于生存的解释性,审美也是超越的解释方式。易文批评说“生存并不等于超越”,并且对这个推演过程加以质疑。生存的超越性只能由生存体验确证,经过现象学的体验和反思,就会领悟:生存不是已然的现实,而是一种超越的可能性;它不是指向现实或实践,而是指向超验的、形上的领域。这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自由的王国只……存在于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①我们总是不满足于现实而有终极价值的追求,它被表述为自我实现、终极关怀、本真的存在、自为的存在、形上的追求等。它没有确定解答,而只是超越的过程。生存的超越本质并不直接体现于现实活动中,它只是发生于现实生存的缺陷中,即由于现实生存的不完善性(异化的存在),人才努力超越现实。这种努力最终在充分的精神活动即审美活动中(同时也包括哲学思辨和信仰中)得到实现。同时,审美作为生存超越本质的实现,也具有了超越性,而由此就可以合乎逻辑地推导出诸审美规定性。这些审美规定性如主客同一、知情合一、感性与理性对立的克服、现象与本质对立的消失、超越时空、还有康德提出的审美的四个二律背反等,都源于审美的超越性。诸审美范畴如优美、崇高、喜剧和丑陋、荒诞、悲剧等也是对现实的超越性理解,从而获致对生存意义的自觉把握。当然,由生存范畴到审美范畴有若干中间环节,包括由自然(原始)的生存方式到现实的生存方式,到自由的生存方式的历史—逻辑的演变。由此可见,生存范畴已经包含着审美范畴,从生存范畴中就可以推导出审美范畴,审美是生存的超越本质的实现。这也就是说,生存范畴是美学的逻辑起点。
对以上的论证,易文不表赞成。它认为,美学的逻辑起点只能是实践或劳动(请注意,易文中实践与劳动是同义的)。它的理由只有一个:“是劳动使人成为人,是劳动使人获得了人的本质”。对这个论证,我们稍后再加以辩驳。这里应当指出的是,易文并没有考察劳动是否符合它为美学逻辑起点作的三条规定(还有我补充的第四条规定),而这正是问题的关键之一。很显然,实践或劳动并不符合这四条规定。第一,劳动不是最一般的、最抽象的、不可还原的逻辑规定,而只是具体的历史概念。劳动只是人的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手段,只是生存的一个具体方面。除此之外,还存在着广泛的生活领域,如性爱(人类自身的生产)、精神活动(生产)等,它们不能包括在劳动之中,也不是劳动的派生物。这就是说,劳动可以还原为更一般的生存,因此不能是逻辑起点。第二,从劳动概念不能合乎逻辑地推导出审美的本质,审美不包含于劳动的内涵之中。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劳动是物质生产,而审美是纯粹的精神活动。虽然劳动也有精神的参与,但只是附属的部分。而且更重要的是,劳动是不自由的现实活动,审美是自由的超越活动,两者本质不同。第三,易文分辨说,劳动到审美有许多中间环节,但由于审美不包含于劳动之中,从劳动中不能推导出审美本质,因此无论设置了多少个中间环节,其推导过程都不可能合乎逻辑。事实上“新实践美学”并没有严谨的逻辑推理,审美的本质并不是由劳动概念中推导出来的;它采用的是历史发生学的方法,即认为审美是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这种历史发生学并没有充分地揭示审美的起源,因为审美固然与劳动有关,但还与许多其他因素有关,如性爱、巫术等。尤其重要的是,审美发生的内在原因是人的超越现实的精神追求,而它不包含在劳动之中,不能由劳动中推导出来。审美本质的逻辑证明不能被发生学代替,发生学只能部分地说明审美的起源问题,而不能说明审美的本质问题。以发生学代替逻辑证明,以审美起源代替审美的本质,这是“新实践美学”与“旧实践美学”共同的根本性错误。“旧实践美学”把实践作为基本范畴,也认为劳动产生了美,但它还采用了决定论的“积淀说”,认为人类的历史实践积淀为普遍的文化—心理结构,包括审美心理结构,因此实践决定了审美。“积淀说”已经遭到了普遍的批判,这里不再重复。这里想说明的是,“新实践美学”用“实践创造了美,因此实践就是美的本质”的错误前提和错误推理得出了错误的结论。第四,关于审美的本质,易文提出“审美本质确证说”,实际上与“旧实践美学”的“人化自然”说或“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说并无不同。它所说的被确证的“人”是一个现实水平的概念,即由劳动造成而区别于动物的最低限度的人的规定(人被当作能劳动的生物),而不是对人的本质的最高限度的规定即对自由、超越本质的肯定。因此,把审美的本质确定为现实的人的本质,就不可能推导出其他具体的审美规定,因为审美已经丧失了自由、超越的品格,而本质上与其他活动无异。
内在规定 :劳动与审美
易文断言劳动是美学的逻辑起点,而且“即便是在这种最原始、最简单、最粗糙、水平最低的生命活动中,也已经蕴涵着(而且必然地蕴涵着)艺术和审美的因素”。那么,劳动中究竟是什么成了审美的因素呢?易文认为:“蕴涵在原始劳动中的艺术审美因素就是劳动的情感性,以及这种情感的可传达性和必须传达性。”原来它所谓审美因素就是情感,如此而已。把审美的本质确定为情感,这种观点之不妥是不言自明的。审美当然会有情感,但不能说审美就是情感,也不能说情感就是审美,哪怕说情感是审美的因素也一样。审美不同于现实的情感,劳动的喜悦也不是审美,更不要说原始劳动产生的原始情感与审美的本质区别了。对此,我们有必要详细加以分析。
易文所谓的实践和劳动,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这一点,与实践美学一样。新老实践美学把实践当作美学的基本范畴和逻辑起点,但在论证中又把实践与劳动混同,特别是对原始劳动与实践劳动不加区别,认为原始劳动创造了美,这是一个绝大的错误。实践劳动是文明人类的社会化劳动,它具有自觉性,是有目的的生产活动;有社会分工,形成了生产资料的占有,而且在实践劳动中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原始劳动是原始巫术观念支配下的非自觉性的劳动,它没有生产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占有可言,因为当时的生产对象———荒漠的自然界和野生动植物以及生产工具———木棍和石器也不是生产资料,而所谓的“原始公有制”也不存在,它只是“无所有制”。原始社会也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分工,只有男女两性的自然分工。在这个基础上也没有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而只有血缘关系。因此,原始劳动只是前实践劳动,而不是实践劳动。新老实践美学所谓“劳动创造了美”,等于说原始劳动创造了美,而不是实践创造了美。在这个前提下的“劳动的情感性”只能是原始情感,而原始情感受巫术观念支配,还不是真正人的情感,更不是自由的情感,如此何来“人的自我确证”?更进一步说,所谓“实践美学”和“新实践美学”也是名不符实了,它应当称为“原始劳动美学”。
即使不追究新老实践美学在劳动概念上的失误,权且把它们所说的劳动看作是实践劳动,也仍然不能在劳动中找到审美的因素。劳动是物质活动,是为了满足人的生理需要的生产活动,尽管它对人的发展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又不是自由的活动。劳动表明人仍然受到自然力(内在的自然和外在的自然)的压迫,在现实中体现为片面的体力和脑力的消耗,并且是一种异化劳动。这种片面的、异化的劳动怎么能够体现人的自由自觉的本质呢?它所产生的情感又如何能成为审美的因素呢?劳动产生的情感是现实的情感,而现实的情感只是现实需求的反应,它与审美意识本质不同。而且,劳动产生的情感未必就是肯定的情感,在异化的、片面的劳动中,更多的是否定的情感,如痛苦、沮丧、麻木、压抑等,它们怎么会成为审美的因素呢?审美意识是一种超功利的、超现实的情感意志和知觉想象活动,它是自由的意识;它也不能由现实的情感延伸而来。在易文中与在实践美学中一样有一种对劳动理想化的倾向,把它当作最符合人的本质的活动,而实际上并非如此。马克思肯定实践的历史作用,同时又指出其现实形式是片面的、异化的、不自由的活动。在这方面也同样体现了历史与道德的二律背反。马克思认为只有克服异化劳动,才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异化劳动的克服只有在未来的理想社会,其时劳动时间大大缩短、强度大大缩小、更符合人的兴趣,甚至成为人的必须。尽管如此,马克思也没有忘记劳动毕竟不是最理想、自由、全面的活动,他认为人的全面发展的实现不仅在劳动中,更在闲暇时间的大大增加中,人们因此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从事艺术、体育等自由活动。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才强调真正自由的领域只存在于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
第一原理 :审美确证什么
易文最后提出了“审美确证说”,即认为劳动确证了人的本质,这种确证感就是美感。这里存在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劳动是否充分确证了人的本质;另一个问题是,劳动产生的确证感是否就是美感。
新老实践美学都认为劳动(或实践)确证(或对象化)了人的本质,因此劳动与审美是同一的。它们的理由是,劳动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因此实践能力就是人的根本能力,也就是人的本质。易文说:“劳动的意义在于,它不仅是人类谋生的手段,也是使人从猿变成人的根本原因。能够使人成为人的,也能证明人是人……劳动以其过程和产品证明人是人,人则以某种形式证明劳动是人的劳动。”关于劳动创造人的思想似乎无可置疑,但对劳动的肯定不能排斥其他因素。体质人类学认为,正是由于人这个物种在体质上的缺陷,才不得不突出发展了智力以及劳动能力。另外,关键在于,新老实践美学强调的“人”究竟是什么内涵;它原来只是区别于动物的、有劳动能力的人,这种意义上的人只是人的最低限度,而不是人的最高限度。人的本质是什么,在最低限度上说是有智慧、能劳动、使用语言等,这些是可以实证的人的有限性,而不是人的最高本质。人的最高本质是人的无限性,即追求自由的超越性。劳动只是对人的有限性的确证,是对人的最低本性的确证,而不是人的无限性和最高本质的确证。劳动不是自由的活动,因此也不能充分确证人的最高本质。
作者杨春时 , 厦门大学中文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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