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6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美学
vi(visual identity)即企业“视觉识别设计”,它是ci-企业形象设计(corporate identity)的重要组成部分。vi作为ci设计中最直观、最外显的部分,以其独特的美学形式和特征而被称之为企业之“脸”。研究、认识企业的这张“脸”,对于树立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及公众识别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vi设计中的视觉形式美
vi设计是平面设计的一种,隶属于视觉艺术,因此,视觉艺术的构成法则和规律也多适用于vi设计。视觉艺术的重要本质是视觉形式的创造,视觉形式的创造决定着vi设计的生命,并常以“标志”的形态突出地表现出来。
“标志”(symbol)作为传播信息的符号,是vi系统的核心和基础部分。它可以集众多信息于一身,在瞬间传达出所代表的意义和所承载的理念。从类别上看,标志可分为商标、纪念章、会徽、校徽、个人标志等多种;从形式美的构成法则上看,标志是在空间中将重复、对比、调和、对称、均衡、渐变等多种构成手法借由力的关系组织起来并形成符合人的审美要求的视觉形式,具有独特的形式美特征。
以“中国银行”的标志设计为例,由香港著名设计家靳埭强先生设计、1986年开始使用的现有的中国银行标志,从创意构思,到构成形式都显示出独特的形式美特征。在创意构思上,靳埭强先生受到编结红绳的古钱启发,将标志设计的母题定位在中国古代钱币上。其中钱孔与红绳巧妙地构成一个“中” 字,由此寓意中国。古钱币则代表银行业,中线象征联系,外圆则象征全球发展,整体寓意天方地圆,经济为本。
从设计元素的构成形式和组织方式上看,我们首先可以看到,外部的“圆”与内部的“方”构成了力的对比关系,而且这种对比是在调和的基础上进行的。对比是互为相反的两种因素设置在一起所产生的现象,如运动-静止,刚硕-柔软,高-矮,强-弱等。而调和是将两种或多种矛盾因素趋向于一致的手法。调和可以使各种差异因素寓于统一之中,产生和而不同的张力和节奏感。中国银行标志中“圆”与“方”本身的对比关系被方形外部的弧形削弱、融合,它的构成角度恰好使原本两种冲突的力达成和谐一致的走向。此外,标志的对比因素还体现在面与线的关系上。在整体上,中国银行的标志由于线条均匀,走势平稳,空白均衡,因此呈现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一个“面”。但是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其实这个“面”是由均匀的“线”围绕、运动而成。正是这种“线”与“面”的对比关系,增加了画面的跳跃感,时而动、时而静,打破了标志的对称所带来的绝对的平衡和稳定,在动静之间构成了节奏和韵律的美。
从色彩上看,中国银行标志采用中国传统的吉祥色红色作为基本色调。色彩是视觉形式的物质媒介,它与其他形式一样,是艺术家表达情感、与自然界沟通的有效手段。色彩被喻为感情的语言,眼睛的“诱饵”。现代生理学和心理学表明,色彩不仅能引起人们大小、轻重、冷暖、膨胀、收缩、远近等心理物理感觉,同时能够唤起人们不同的情感联想。在人类的发展过程中,各种颜色都被赋予了特定的涵义。如红色在人类的原始时期,就“开始有其社会性的巫术礼仪的符号意义在。也就是说,红色本身在想象中被赋予了人类(社会)所独有的符号象征的观念含义。”[1] 在象征的意义上,红色代表吉祥、幸福,象征活力、愉快和庄重。中国银行采用红色作为标准色,一方面表达了中国传统的祈福平安的心理诉求;另一方面则表达了锐意进取、顽强稳健的创业精神。简洁淳朴的红色标志与郭沫若先生所题写的“中国银行”四个黑色书法体相结合,相得益彰,使标志整体上散发出强烈的民族性和现代感。
二、vi设计中的审美特征
与其他平面设计相比,vi设计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审美特征:
1、真与美的结合
在哲学上,“真”即真理,表现为认识与客观事实的符合。企业的“真”首先表现为尊重事实和客观规律,进而大胆探求并坚持真理。[2] 而企业vi识别系统的“真”则表现为通过企业的视觉传达部分,将企业的理念、经营方针、宗旨等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来。本质上是借美的形象来传达真的概念。就如靳埭强先生所指出的,“漂亮的设计并不一定是好的设计,最好的设计是那些适合企业、适合产品的设计。”中国银行的vi正是具备了好的设计的三个方面的要求,第一,原创,也就是不抄袭、不模仿;第二,识别,即有个性,不雷同;第三,份属,即合身份、创文化。
而vi的美则表现在,当用统一的视觉形象来表达企业的目标、宗旨和企业哲学时,人所产生的一种审美心理感受。其本质是人由于发现或进达于事物本质时而获得的一种美感体验。根据企业识别专家沃利•奥斯的看法,企业在运营中必须规划以下几件事:(a)我们是谁?(b)我们做什么?(c)我们如何做?(d) 我们要朝哪里发展?这被称为(a)“企业个性”和“核心能力”;(b)产品和服务的市场;(c)“公司过程”;(d)“宗旨”和“远景”。在某一市场的社会环境下,这些要素构成了一个公司的核心定位。[3] 沃利•奥斯同时指出,如何从美学角度来表述公司的核心定位,是当今企业的重要课题。他从管理学层面称此为企业的“美学管理”。vi视觉识别正是美学管理的重要表达手段。在这里,真与美有机地结合起来。理论美学的创始人哈奇生(son)曾对“美中寓真”这一辨证关系的审美特征给予充分的描述和歌颂,他说:“能够让我们在其中见到这样一种迷人的具有统一性的多样性,并由此在我们心目中产生非常巨大的愉悦。”[4]
同时,vi设计中的真与美结合的审美特征还表现在,成功的vi设计是集技术学、人体工程学、行为学、美学等多种学科为一体,将vi设计放置在契合于“人性化”的尺度下进行的。好的vi设计应是真与美相结合的“人性化”的设计。它不仅体现出设计形式的美,同时更要符合和尊重人的生理和心理需要。马克思认为,人性化的生产就是依照客观规律而进行的审美的生产,是人的精神价值的自我实现。同理,人性化的设计也是依照客观规律而进行的审美的设计,它表现为严格的科学美和规范美。一套完整成熟的vi系统,是设计师本着严谨和科学的态度构思设计的结果,这在早期ci(vi)设计中已为设计家所认同。20世纪30年代,美国设计家莱斯特•比尔推出了“企业形象系统手册(the corporateidenti ty manual)”(简称ci手册),其中规定了各种设计元素的使用规范,同时也列举了必须避免的错误使用方法,以免设计元素的滥用和误用。ci手册的使用,保证了ci实施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因此,vi的设计的本质应是真与美的有机结合,任何一个方面的阙失都会使设计丧失价值。
2、系统性与动态性的结合
vi识别设计是由功能各异的多元子系统所构成的多元复合系统,是系统性和动态性相结合的审美整体。按照系统学理论,一切事物都以系统方式存在,因而都可以用系统观点来考察,并用系统方法来描述。现实世界不存在没有任何内在相关性的事物群体。而在哲学上,系统性是指由若干相互作用的部分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整体,它具有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功能性和稳定性等特点。与其他设计相比,vi设计之所以给人的印象更强烈、视觉效果更丰富,原因在于它所构成的是一个系统的视觉整体。在vi中,一切应用要素都以基础要素为核心向外扩展,具有连贯性和 “家族相似性”的特点。从视觉心理学上讲,人的眼睛倾向于把任何一个刺激式样看成现有条件下最简单的形状。[5] 因为形状和色彩表现的越整体,它越具有简单性,也越易于为人的眼睛所把握。而 “一个构图单位的形状愈是连贯,它就愈易于从它所处的背景中独立出来。”[6] 皮亚杰对整体性和连贯性也有着深刻的分析,他说:“所谓整体性,是指内在的连贯性。实体的排列组合本身是完整的,并不只是某种由别的独立因素构成的混合物。结构的组成部分受一整套内在规律的支配,这套规律决定着结构的性质和结构的各部分的性质。这些规律在结构之内赋予各组成部分的属性要比这些组成部分在结构之外单独获得的属性大的多。因此,结构不同于一个集合体,结构的各组成部分不会以它们在结构中存在的同样形式真正独立地存在于结构之外。”[7]
但同时需要指出的是,vi设计的系统性必须和动态性相互结合才能发挥更大的审美效用。所谓动态性,就是在vi系统设计中,不再强调某一单个元素的中心效应,vi所有的构成要素都可以成为中心,也就是说,vi设计可以围绕任何一个视觉元素动态地进行,而不单纯仅仅依靠标志的中心强势地位。传统的vi设计中,标志在应用中占有绝对的强势地位和话语霸权,这虽然满足了vi识别向外扩展的系统性、规范性需要,但是相对死板、教条、僵化。因此在vi的设计实施中,必须将系统性和动态性有机地结合起来,因为vi的实施过程,就是整合视觉资源,形成协调的视觉印象从而作用于目标受众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视觉符号的规范性是vi设计的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也就是说,视觉符号的规范性有助于形成设计体的整体视觉印象,但整体视觉印象的形成并不依赖于视觉符号的规范性。这就为vi系统的动态化提供了理论依据。[8] 在系统性、规范性的vi设计中,提倡动态的交互式设计,也就是在保持形成整体视觉印象的前提下,加强各要素的相互配合、作用,重视各要素相对独立的视觉效应。标志不占有绝对的优先地位,各要素可根据具体需要取代标志发挥主导效应。系统中的动态设计强化了vi创新变化的能力,是对视觉资源的一种整合和再利用。视觉的中心可能是其它辅助元素或是一个概念、一个造型、一个氛围或一种特殊效果,以此发挥系统性vi识别设计中的动态审美功用。
3、言说性和非言说性的结合
vi视觉识别设计的另一审美特征是把“由言指号”和“非言指号”结合起来,也就是说,vi设计不仅诉求于公众的“言传知识”,同时又诉求于他们的“意会知识”,将“可说”和“不可说”的知识结合起来,因此具有极强的视觉冲击力和审美感染力。意会知识(tacit knowledge)是英国著名物理学家和哲学家波兰尼(michael polanyi)所提出的概念。他认为,人的知识分为两类,通常说成知识的东西通过书面语言,图表和数学等方式得来,这只是一种知识;而非系统阐述的知识是另一种形式的知识。波兰尼称第一种为言传知识,第二种为意会知识。他说“我们总是意会地知道,我们在意知我们的言传知识是正确的。”[9] 意会知识也称为隐知识,它是“一切知识的基础和内在本质,它所倚重的是一种隐形的理性。” [10]。意会知识表现出如下特点,即个体性、非逻辑性、审美性、创造性和模糊性,它与言传知识的互动与统一构成了人类认知的内在动力机制。
意会知识概念的提出,从认识论上揭示了人的意识潜能的发生和作用规律。意会知识是整体性的领悟,它是将对象作为一种美的直观而把握的。从意会知识的角度,我们可以对公众的心理和认知有更清晰的了解和把握。事实上,公众对企业的观感是理性认知和感性印象的统一,而后者主要是审美体验,是一种充满感情色彩的心理活动过程,是其个人意会性认知的具体实现。因为按照波兰尼的说法,“心灵的纯意会作用是一种领会(悟)的过程。”[11]在激烈的市场角逐中,企业在顾客心目中造成的美丑、好恶、优劣等情感冲击,是企业进入市场的第一步。公众对企业的审美活动是非逻辑的,不可言传的活动,它的直觉性、领悟性。体验性、情绪性,都是意会知识所特有的。因此,美国的贝恩特•施密特和亚里克斯•西蒙森在其著作《视觉与感受——营销美学》中指出,“今天,具有竞争优势的组织给顾客提供一种体验——‘销售牛排的体验’。任何好的牛排餐厅都知道除了提供一份好的牛排外,还为顾客提供一种全面的感官体验。例如:做工精细、手感极佳的牛排餐刀、深色木料装潢的房间、暗淡的灯光等。”[12] 在消费者心中,所有这些加上“煎牛排所发出的咝咝声”,带来了一种值得向往的美感享受,满足了他们的内心精神层面的需求。正是这种意会价值,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顾客选择哪一家企业的产品或服务。
因此,企业的vi设计是在言说性和非言说性两个层面进行的。它既说理,又动情,入情入理,情理交融,已经成为企业一种特殊的生存方式。现代人生活节奏的加速以及生活方式的转变,要求产品在销售的过程中能够瞬间传达某种意义。企业的vi设计所塑造的美学形象作为这样的符号体系,“展示着明确而清楚的视觉力结构,并通过这种生动形象的结构,使受众得到较强的商品和事物独特性的信息与感受。”[13] 它们是企业“产品的风格和它的审美倾向在一定文化背景下,通过工业生产,在产品上留下的时代信息和企业特征”[14] 在市场中,消费者有时对企业的宗旨、价值观的内涵无法直接了解,但通过企业的美学符号体系,企业内在的理念就可以潜移默化地以自身体验的方式为消费者所接受和认同。正是这种理性与感性、言说性和非言说性的辨证统一,构成了vi识别中的美感交融性,为企业的美学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实现途径。
三、小 结
vi企业识别设计以其本身的视觉形式美以及真与美、系统性和动态性、言说性和非言说性的有机结合的审美特征,最终杂糅形成一种综合表现力。这种表现力超越了具体的产品、经营和服务等单个要素的实体性特征,成为“空间中非功能性的、提供体验的各方面的因素。”[15] 同时这种表现力升华成一种精神表征,促使公众形成对企业的总体感受,继而引发公众产生对企业、产品以及品牌的心理趋向力和认同感。从这一角度来说,企业vi识别不仅体现出企业独特的美学风格,帮助消费者建立品牌意识,构成他们对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依据,而且造成了特殊的符码化消费,消费者“消费”符码,是从符码获得一种价值或以此体现自己的身份和价值,从而获取交往效益;或以此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实现自己的审美理想。
参 考 文 献
[1]李泽厚:《美的历程》,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10页。
[2]曹晖、修文举:《企业形象策划战略的内涵与现代意义》,《黑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第84页。
[3](美)贝恩特•施密特等:《视觉与感受——营销美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6页。
[4] f•hutcheson:an inquiry concerning beauty. edited by peter kivy. the hague: martinus nijhoff, 1973.p48.
[5](美)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60页。
[6](美)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102页。
[7](英)特伦斯•霍克斯:《结构主义和符号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7页。
[8] 彭纲:《vi设计新趋向》,《装饰》,2004年第12期,第80页。
[9](英)波兰尼:《波兰尼讲演集》,台湾联经出版公司1986年版,第6页。
[10] 黄瑞雄:《波兰尼的科学人性化途径》,《自然辨证法通讯》2000年第2期,第32页。
[11]刘仲林:《波兰尼及个体知识》,载入《现代外国哲学》第5集,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67页。
[12](美)贝恩特•施密特等:《视觉与感受——营销美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5页。
[13]赵海、张清容:《ci与美学》,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第116页。
[14] 刘光明:《企业文化》,经济管理出版社1999年版,第198页。
[15](美)贝恩特•施密特等:《视觉与感受——营销美学》,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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