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2-01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世界哲学
中图分类号:D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723X(2012)12-0022-04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是党的根本法规和全党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集中体现,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它规定了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阶级基础和理论基础、行动纲领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纪律和作风,以及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等等。党章随着环境和党情的变化做出周期性修改是一种客观规律,在90年的光辉历程中,历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几乎都有一个党章制定或修改的主题。中共七大通过的党章,是中共党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党章之一,有着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一、七大党章的主要内容
进入1945年后,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即将胜利,中国革命处于历史发展的重大转折关头,党面临着领导全国人民为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而奋斗的新任务。4月23日,党的七大胜利召开。6月11日,七大《中国共产党党章》[1]正式通过。新党章包含总纲和条文两大部分,条文共十一章七十条。较之六大党章,除新增总纲外,部分章节做了合并,增加了“党的地下组织”“党的监察机关”“奖励与处分”三章。整部党章结构顺序为总纲,党员,党的组织机构,党的中央组织,党的省及边区之组织,党的地方、县、市及区之组织,党的基础组织,党的地下组织,党的监察机关,党外组织中的党组,奖励与处分,经费。其主要内容概述如下。
1.关于总纲
总纲文字简洁,实质上是党的基本纲领,也是整个党章总的指导原则。阐明了党的性质和奋斗目标: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是它的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代表中国民族与中国人民的利益;它在现阶段为实现中国的新民主主义制度而奋斗,最终目的是在中国实现共产主义制度。阐明了党的指导思想:以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反对任何教条主义的和经验主义的偏向。阐明了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纲领,科学、完整地表明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性质、领导力量、动力、对象和任务。阐明了中国革命的特点,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基本方针及反对党内机会主义者、投降主义者、冒险主义者的斗争。阐明了党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和全心全意为中国人民服务的宗旨,党的群众路线以及党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等等。总纲集中反映了毛泽东建党思想的基本原理和诸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问题,为党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2.关于党员
第一章党员主要规定了党员条件、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发展党员的程序和党员的管理。其中,党章首次明确规定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各四项,义务概括起来就是学习理论、遵守党纪、坚持群众路线和发挥模范作用;权利概括起来就是发言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建议权、批评权。这些规定使得党员发展工作的手续更为严格,对党员的要求及标准更为具体和具有可操作性,并以法规形式保证了党内民主的发扬和党员积极性的发挥。
3.关于党的组织机构
第二章党的组织机构主要对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做出了较以往党章更为详细的规定。强调党的组织机构,是按照民主的集中制建设起来的。民主的集中制,即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表明了集中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不是个人专制主义;民主是在集中领导下的民主,不是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其基本原则,一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由选举制产生;二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向选举自己的党的组织做定期的工作报告;三是党员个人服从所属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部分组织统一服从中央;四是严格地遵守党纪和无条件地执行决议。同时,党章对扩大党内民主做出了一些具体规定。
4.关于党的各级组织
至七大召开时,党已发展成为全国范围的群众性大党。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新党章分别对各级党的组织的构成、职权、任务等做了更为充实、具体的规定,依次为第三章党的中央组织、第四章党的省及边区之组织、第五章党的地方、县、市及区之组织、第六章党的基础组织以及第七章党的地下组织。
5.关于奖励与处分
保障与加强全党的统一,与所有反党、分裂党、闹独立性及小组织行为和阳奉阴违的两面行为以及违反纪律的现象进行坚决而恰当的斗争,是一切党员和党的组织的职责。为此,第十章明确规定了对党员和组织的奖励与处分。与此相应,第八章党的监察机关中规定,中央及地方监察委员会的任务与职权,是决定或取消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诉。
除以上内容外,第九章党外组织中的党组对成立党组的条件、党组的任务等做出了相应规定,第十一章经费规定了党的经费的筹集渠道,对各地党员及候补党员应缴党费数额确定了指导性原则。
二、七大党章的历史特点
七大党章,是我党独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党章,也是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制定的最完备、最详尽的一部党章,具有鲜明的历史特点。
1.在党章发展史上首次增加了党章的总纲部分,从形式、内容到理论逻辑开创了中共党章的经典范本
这是中共七大党章的一大特点,此后历次修改党章都保留了总纲部分。中共七大以前,一大通过的是一个带有党章性质的纲领,二大才正式形成第一个成文党章。从二大到六大,中国共产党都根据形势变化对党章做出过修改,但均无总纲部分。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当时的中国共产党始终还是一个幼年的党,“是对于中国的历史状况和社会状况、中国革命特点、中国革命的规律都懂得不多的党,是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中国革命的实践还没有完整的、统一的了解的党”[2](P610),尚难以形成一个文字简洁的,能清楚、准确体现自己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和实现这一目标的行动路线的纲领。其二,深受共产国际的影响。共产国际是1919年3月在列宁领导下成立的统一的世界性共产党组织,一方面,要求加人共产国际的各国党必须遵守共产国际的纲领和决议,故中共二大决议加入共产国际成为其中国支部后,共产国际的纲领和组织原则就是中共的纲领和组织原则,因而中共七大以前的党章均无总纲部分。另一方面,为了清楚地表明自己的奋斗目标和政治立场,中共加入共产国际后,也曾结合本国国情制定过一部自己的纲领,并报请国际共产党大会批准,此即1923
年7月中共三大通过的由瞿秋白起草的《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但因其自身的重大缺陷,被共产国际否定而未发生作用,此后中共的几次代表大会,也未再讨论和制定新的纲领。到1943年共产国际宣告解散时,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形势、中国国情、中共党情已发生深刻变化,历经长期艰苦奋斗和艰辛探索的中国共产党已日渐成熟,对如何加强自身建设积累了许多重要经验,还有很多新的认识需要梳理、归纳和总结,这些都为党起草一部完备成熟的党章创造了历史条件。
总纲的理论逻辑按照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针策略、组织建设等内容次递构建,并为以后历届党章所采用。
2.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结晶——毛泽东思想写入党章,确立了毛泽东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
刘少奇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3]中指出:党章的总纲上确定以毛泽东思想作为我党一切工作的指针,在党章的条文上又规定:努力地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这是我们这次修改的党章一个最大的历史特点。刘少奇在修改党章报告中,阐明了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含义及其产生的历史条件,指出百余年来,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为了自己的解放而流血斗争,积累了无数丰富经验,必然形成自己的伟大理论——毛泽东思想。指出毛泽东思想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统一的思想,是中国的共产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民族民主革命中的继续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化的优秀典型;是发展着与完善着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人民完整的革命建国理论。强调了毛泽东思想就是这次被修改了的党章及其总纲的基础,从而使全党对毛泽东思想有了比较完整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
3.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使党的群众路线臻于完善
刘少奇在修改党章报告中指出:在党章的总纲上和条文上,都特别强调了党的群众路线。这也是这次修改党章的一个特点;因为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
党章第2条明确规定了党员的义务之一:为人民群众服务,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并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需要,向人民群众解释党的政策。第52条再次规定:支部必须使人民群众与党密切结合起来。同时在所规定的四项支部任务中,前两项均集中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这是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群众路线的高度概括,也是全党贯彻群众路线必须遵循的方针。党章提出了群众观点的基本点,刘少奇修改党章报告又对其做了详尽阐释:每一个党员都必须在思想中牢固确立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党章及修改党章报告,揭示了群众路线新的内容,阐发了群众观点的内涵,使群众路线臻于完善。
4.首次在党章中明确规定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尤其对党员权利的规定,更是七大党章的创举
这是七大党章的又一鲜明特点。七大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章第2条和第3条,分别清楚规定了党员的四项义务和四项权利。单说四项权利,即发言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建议权、批评权,这是规范党内民主生活的重要制度。自成立之日起,党就处于极其恶劣的社会环境中,故要求党员以尽义务为主,严格党纪,有效保证了党内的统一。但是党员缺乏权利,缺乏党内民主,必然会出现专制主义、官僚主义。七大党章对党员权利的首次明确规定,正是在认真总结与纠正党过去出现过的“左”倾机会主义路线,清除命令主义、冒险主义、官僚主义与军阀主义倾向的过程中得出的必然结果。
5. 更为具体地阐述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
对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以及扩大党内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做出了较以往党章更为详细的规定,是七大党章的一个重要特点。党在过去实际上是集中有余而民主不足。1942 年开始的整风运动,彻底清算了党内的“左”倾机会主义路线。在整风运动基础上修改的七大党章,对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和基本原则做了比较明确的理论概况和科学限定,新增了一些扩大党内民主的规定,同时也强调了党内集中,并依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各级组织的构成、职权、任务做了比六大更为具体和充实的规定,使民主与集中辩证地统一起来,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6. 增设奖励与处分一章,体现了对党的纪律和党员权利的重视
刘少奇修改党章报告指出:在我们党内,不只是规定有处分,而且规定有奖励,这也是这次修改党章的特点之一。我们党是一个广大群众性的党,保障与加强全党的统一,并与一切反党、分裂党、闹独立性及小组织行为和阳奉阴违的两面行为进行斗争,与一切违反纪律的现象进行斗争,是一切党员、一切党的组织的职责。在党内建立优良作风,确立模范标准,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党章规定,对于成绩优异的党员个人或党的组织给予奖励;对不执行中央与上级机关的决议及违犯党章、党纪者给予处分,并保留了被处分者知情权、辩护权和申诉权。这些规定,体现了对党的纪律和党员权利的重视,也是七大党章的一个特点。
三、七大党章的历史地位和作用
总结建党以来中国革命和党的建设经验,集全党智慧大成的七大党章,是党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在中共党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1.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有了一部结构完备、内容成熟的党章,这是党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
总纲是党最基本的政治纲领和组织纲领,是一个政党公开树立起来的一面旗帜,是党章的前提和总则。制定一个原则性纲领,“是在全世界面前树立起可供人们用来衡量党的运动水平的里程碑。”[4](P296)“纲领对于政党的团结一致、始终一贯的活动有重大的意义。”[5](P186)七大首次把总纲部分加入党章,把党的纲领作为有机组成部分写进党章,意义非凡。党章作为党的组织活动准则,本就与党的纲领密不可分。党的纲领的实现,需要有组织活动准则作保证,否则纲领就会成为空中楼阁;党的组织活动准则以党的纲领为指导,并为实现党的纲领服务,否则就会失去其存在的方向、目的和意义。
2. 七大党章确立了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
,标志着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已经达到成熟
七大党章正式统一使用了“毛泽东思想”概念并自此成为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所创立的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的唯一规范表述。刘少奇在修改党章报告中,从毛泽东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与中国革命实践的关系、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及其历史地位对这一概念做出了权威界定。同时,刘少奇对毛泽东思想的理论体系进行了比较完整、系统的概括:关于现代世界情况及中国国情的分析,关于新民主主义的理论与政策,关于解放农民的理论与政策,关于革命统一战线的理论与政策,关于革命战争的理论与政策,关于革命根据地的理论与政策,关于建设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理论与政策,关于建设党的理论与政策,关于文化的理论与政策等。刘少奇强调,这个体系是发展着与完善着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中国民族智慧的最高表现和理论上的最高概括。七大党章确立了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为党的建设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标志着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已经达到成熟。
3.七大党章首次明确规定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实现了党员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
党员义务是对党员的硬性约束,是党内集中的重要保障。党员权利是党内民主的一个重要方面,保障党员权利是实现党内民主的基本前提。通过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在过去单纯强调党员义务的基础上,党章首次明确规定了党员的权利,既保证了党员积极性与创造性的发挥,又保证了党内的团结和统一。党章中关于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条文基本体现了党内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对后来促进党的组织工作的迅猛发展,保持党的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战斗力,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此外,如前所述,七大党章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制度、党的作风、党的纪律等有关方面规定的加强和完善,标志着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上的成熟。所有这些,“使全党能够在革命面临新的重大转变的关键时刻,在思想理论、政治路线和组织制度上得到及时正确的指导,得到团结一致争取胜利的强有力的保证。”[6](P655)
[参考文献][1]共产党新闻网资料中心.中国共产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数据库:中国共产党党章[EB/OL]. http://. 文中所涉七大党章资料均来源于此.
[2]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3]共产党新闻网资料中心.中国共产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数据库: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EB/OL]. http://. 此数据库中为报告全文共九部分,文中所涉报告资料均来源于此.报告于1950年1月经作者改名为《论党》,人民出版社1981年12月版《刘少奇选集》(上卷)收入了其中第一、二、五部分.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列宁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
[6]中国共产党历史(第1卷下)[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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