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2-01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世界哲学
作者简介:刘卫平,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思维与创新研究中心教授,博士(上海 200233) )选自《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年第2期,版权归原作者和期刊所有,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站将及时处理。
人类发展的历史是一个不断变革创新发展的历史。人类的创新活动是其思维创新与实践创新辩证统一的过程。无论是人类的思维创新还是其实践创新都以知识为基础而展开。因此,人类创新活动是以一个知识为基础而具有意志与目的的自觉活动,是一个展现了人类知识创新本质的历史发展过程。
一
人类创新活动过程由观念层面的创新和实践层面的创新这两个方面构成,是思维创新与实践创新的内在统一过程。无论是思维创新还是实践创新,都离不开知识这一要素。因为知识既是思维创新活动的内在构成要素及其结果,也是实践创新活动的内在环节与要素。人类实践活动既是思维认识活动及其知识成果形成的客观前提,又是其思维认识及其知识成果的对象化和外化的客观过程。知识是贯穿于人类创新活动全过程的内在基础,没有知识要素的构成,就不可能有人类创新的实际活动。
知识是伴随人的产生而出现的现象。当然,也伴随着人的发展而发展的。在人类的不同时代会有不同的知识观。即使在同一时代,由于不同的认识视域或角度,也会有对知识的不同理解。自从人有了知识以来,人作为具有自我意识的存在物,便对知识范畴进行了对象性的考察,从而形成了对知识范畴认识的历史过程。我们可以分为以下基本阶段。
1. 认识论考察
这主要是指古代以来人们从人的认识来源、认识能力和认识过程对知识的传统考察。用康德的话说,就是研究有关认识的“起源、范围及其客观有效性”,是从人的认识能力和认识过程来探讨知识的形成及其本质的,并形成了认识论的不同主张。从认识来源来说,就形成了知识意义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不同理解。前者把知识的来源界定为客观事物本身,由此来确定知识的客观性与有效性;后者则把知识的来源确定为感觉或理念。以人的主观感觉或理念为知识来源的属于主观唯心主义知识论;而以人之外的神秘理念为知识来源的则属于客观唯心主义知识论。从人的认识能力来考察知识的形成,即把有关知识的研究建立在人的感性与理性的基础之上,也形成了知识的经验主义与理性主义两种不同主张。前者认为人的感觉才是知识形成的来源与本质;后者则认为人的理性才是知识形成的来源与本质。这种形态的知识论主要还是从认识的发生学意义上讲的,是从研究人的认识的起源和认识能力(感性与理性)来确定知识的普遍必然性与有效性及其认识的范围。“也正是由于这种认识理论的发生学性质,所以国内哲学界以往一般将epistemology(知识论)称为‘认识论’”{1}。
2. 知识论的考察
主要是指从逻辑论意义上对知识本身之所以为真的诸条件问题的研究,即有关知识自身得以确证的问题研究。“我们可以从1995年出版的《剑桥哲学辞典》的定义中看出这一点。在那里,知识论被界定为有关‘知识与确证性质的研究,特别地,有关(A)知识与确证的确定特征,(B)实质条件,以及(C)它们的界限的研究’”{2}。大致说来,20世纪西方知识论的发展经历了三个基本阶段:一是逻辑经验论的基础主义阶段。它主要以罗素和维特根斯坦的逻辑原子主义与维也纳学派的逻辑经验主义为理论基础。它们的共同特点在于都非常强调知识为逻辑的还原。二是反逻辑经验论的基础主义阶段。主要来自于日常语言哲学家。他们批判了逻辑经验主义的不可错性的观念,认为任何有关知觉经验的命题,都无法避免被驳斥的命运。三是当代的分析知识论阶段。这个阶段是以葛梯尔对传统知识的三元定义进行的桃战为转折点而开始的。从传统逻辑论意义上说,构成知识必须要有三个条件,即命题首先要是真的,其次认识者要相信它,再者认识者的信念必须得到确证。而葛梯尔则以反例提出,即便满足知识的真、确证与信念(即相信)这三个条件,确证的真信念也可能不是知识。围绕着葛梯尔问题的解决,出现了不同的理论观点,诸如内在主义、外在主义、语境主义,等等。内在主义则把确证看作是属于认识者内在的心灵活动。而外在主义则力图走出主体单纯的内在意识之外去寻求问题确证的解释。而语境主义则强调要从语境的社会因素方面来寻找问题确证的可能性。从当代这些知识论研究变化发展来看,它摆脱了对知识进行简单的来源与活动的认识论分析,而对知识本体自身构成的诸因素及其条件进行了具体的逻辑结构意义的分析。实际上已形成了对知识本体内部结构多维向度的分析视域。
上述内容同时表明,知识这一范畴的内涵及其概念的确定是随着人类对知识的认识历史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对知识的范畴,我们可以进行多种意义的确定。
(1)从知识的来源与客体对象来看,知识可简单说是主体对客体对象的反映,是人的认识过程成果
这是从认识论意义上来讲的,也是人们对知识最一般的哲学理解。这种界定规定了知识的来源及其认识的途径,即知识来源于客体对象,并通过人对客体对象进行认识或反映的实践途径而形成。由于客体对象的性质或属性不同,可以将人们通过认识或反映所形成的知识分为不同的类型,如自然科学知识中的物理知识、生物知识、天文知识等;社会科学知识的经济学知识、政治学知识等。
(2)从认识主体自身构成方面因素来看,知识可以说是认识主体的一种能力、技能或德性、信念,等等
自古以来,许多哲学家都把知识视为人的一种能力,一种人能够认识真理、把握事物本质的理性能力。从一般的日常生活意义上来理解知识能力的话,主要是指“知”所具有的某种形式能力。如说“我知道吉它”,除了指我知道吉它为何物,是什么这一基本事实以外,还可能会包含着更重要的深层意义:就是我懂得吉它,能够弹奏它,意味着认识主体已具有运用或操作吉它的技能。此外,还有对知识视为主体的道德能力的理解。早在苏格拉底那里就说过,知识就是一种德性,是一种能够完美人格、达到智慧的道德力量或能力。从这些知识的定义中可看出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都从主体自身构成方面因素来寻求知识的根据,体现了
内在主义的考察向度。按照这种理解,可以根据人的不同认识能力将知识分为不同类型,如感性知识与理性知识的划分。前者就是直接通过人们感官,运用感觉与知觉能力来形成的知识。它具有直接性和不确定性,属于认识阶段中的低级的经验知识。而后者则是来自于人们的理性能力,包括人的概念、判断与推理,它属于认识阶段的高级知识。
(3)从知识自身确定条件的逻辑向度来看,可以说知识是可以被证明为真的逻辑命题系统
知识无论是何种意义,它总是表现为一种命题语言形式。而对知识的命题语言本体进行逻辑的分析就成为了判定知识的另一向度。柏拉图看来,知识之所以为知识必须满足“真”、“相信”和“证明”这三个基本条件。这就是说,知识作为逻辑命题是由信念、真与确证这三个要素或条件所构成。无论何种复杂的知识系统,在逻辑主义看来都可以还原为逻辑的命题结构,并符合这种知识的基本条件。当然,正如我们在前面所提到的,对这种知识的逻辑语言的分析,随着研究的发展逐渐走向了它的非逻辑性的反面,即反逻辑经验主义阶段,出现了外在主义、语境主义和社会知识论的分析。这种反逻辑主义分析表明了这样的一种趋势,即知识作为命题逻辑本体,其真的确证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它自身的命题之间关系,同时也在于这种逻辑命题之外的社会环境因素包括社会的关系、人的交往境域和社会语境等因素的意义。这显然拓展了知识逻辑分析的视域,也丰富了人类对知识本质的多维分析。
(4)从信息论意义上来看,知识也可以说是一种信息
知识是信息,这是现代社会的共识。但对信息的定义理解有很多种,最基本的理解是认为信息是一种携带或寓含着特定意义的数据或符号,它具有无形性、流动性、可分享性和增殖性等基本特性。人们是通过接受信息、理解信息并重组信息来展开自己认识活动的。知识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是意义的凝结物,是寓含着特定意义的存在,因而也就是一种信息的存在。知识信息对于特定的认识主体来说,其意义就在于消除其认识过程的不确定性,是能带来其认识过程有序化程度的意义存在。学界依据信息论意义对知识也进行了不同的分类。有的学者认为,“知识是指经过人的思维整理过的信息、数据、形象、意象……的其他符号化产物,分享的知识不仅包括可编码的明晰知识,也包括与个人的经历和背景密不可分的隐性知识”{3}。即是说,知识信息可分为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符号知识与非符号知识等。
现代社会还将知识分类为“4个W”,即“What(‘是什么’,事实知识)、Why(‘为什么’,原理知识)、How(‘怎样做’,技能知识)、Who(‘是谁’,社会人际交往知识)”。
上述内容表明,知识范畴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是一个本质多值性范畴,可以从不同角度或方面加以认识;同时也可以在一定意义上综合统一起来理解。质言之,知识既可以是主体认识客体事物的认识成果;也可以是主体的一种洞察和把握事物本质的理智力量或能力,一种能够操作或把握事物的技能;它无疑表现为一种逻辑命题的语言符号系统,具有逻辑结构的意义;同时它也是一种通过物质载体(诸如语言、文字或其他具体物质形态等等)而寓含意义的信息存在,它在信息运动中可以传递、扩散、分享和衍生增殖。只有从多维意义上理解知识范畴,把知识理解为具有多维意义向度的概念,才能真正揭示知识在人类创新活动中的内在机制。
二
人类创新活动作为认识与实践相内在统一的过程,其活动要素由主观与客观这两个方面构成。人类创新思维认识活动是一个以知识为主体要素、形成新的知识成果的辩证思维运动过程。就人类创新实践活动层面来说,则是一个以知识成果为指导而进行的过程。因此,无论从何种意义上来说,人类创新活动都离不开知识这一重要的构成要素。
1. 知识是创新思维活动的内在构成要素
创新思维作为人类高级复杂的思维运动过程,它包括了许多复杂的内在要素,诸如知识、语言、观念等等。在这些创新思维活动诸要素中,知识是其最重要的主体要素。创新思维活动作为解决思维问题求得新知识的思维过程来说,就是直接依赖知识要素来进行的。人总是依据已有的知识成果来展开思维活动的。通过学习与实践等方式接受到的知识成果就内化为每一个人的思维活动结构的构成要素,从而成为进行思维活动的出发点、立足点和前提条件。没有知识的构成,人类就不可能进行任何形式的思维活动。而创新思维作为人类最复杂的高级思维活动更是离不开知识这一主体要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创新思维就是利用已有的思维知识要素、通过特定的思维运动方式去解决特定的思维问题、从而构建出新的思维知识成果的复杂过程,或者说,创新思维活动本质上就是通过特定的思维方式对已有的思维知识要素进行重组而形成新的知识成果的思维建构过程。不难理解,没有知识要素材料,人类主体就不可能进行任何形式的思维活动,就不可能无中生有地凭空创造出新的思维知识成果。
作为创新思维活动的主体构成要素,知识要素是创新思维活动系统的重要子系统。它在人类创新思维活动过程中是一个层次丰富的复杂体系。在人类主体创新思维活动实际过程中,作为构成要素的知识而起作用的往往并不是一种知识,而是多方面、多层次知识的综合运动。不同的知识,甚至同一种知识在思维创新活动中,由于所处的具体地位不同而被赋予不同的思维属性规定。一般来说,就参与创新思维活动过程的知识要素体系来看,可以分为以下两个基本类型。
(1)主体性始动的元知识。这主要是指在创新思维活动中用于去组合、统摄和建构其他知识材料的知识主体。它一般在创新思维活动中起着主动性作用,往往以定理、公理等核心的概念或范畴为存在形式。创新思维作为重组知识要素以形成新知识的思维建构活动,它总是以某些已有的背景性知识为主体而进行的。这些已有的背景性主体知识往往成为了组合知识元素的前提基础和出发点。它在创新思维活动中起着启动或始动的基础性作用,是进一步组织、加工或组合其他知识要素的主体部分。我们可以称之主体性始动的元知识。它成为了人进行思维创新活动的重要背景知识要素,
也是构成人思维创新活动认知结构的主体,是人类思维认识活动发生的内在前提。没有以已有的知识原理为背景、为出发点或立足点,人的任何思维活动都不可能实际进行。创新思维活动也不例外。
(2)被动的工具性材料知识。这主要是指在创新思维活动中被用来加工组合的其他辅助性的材料知识要素。创新思维活动作为主体复杂高级的思维运动,其参与的知识要素是复杂多样的。那些被利用被组合的辅助性知识材料要素在思维创新活动中是作为思维客体对象而存在的,即它们是作为被加工的思维对象而进入思维创新过程的。从思维创新运动意义上来说,它们是进行知识要素重组与综合的重要的工具性材料知识。它们同样构成了人类主体进行思维创新活动的认知结构的重要部分,是一切创新思维活动形式得以进行的重要前提条件。没有这些思维加工对象的工具性辅助材料知识,就不可能有任何形式的思维活动,更不用说创新思维活动这种高级复杂思维活动了。
创新思维活动就是由这两种类型的思维知识在趋向特定思维问题目标过程中、通过相互作用、相互融合和相互建构的运动形式来进行的。这两种类型的思维知识在特定的思维活动空间的相互作用的运动之结果,就形成了具有新知意义的知识成果。无论是从思维创新活动的主体始动环节还是其被加工利用环节和结果环节等都以知识为其存在形式,或者说,知识作为创新思维活动的构成要素都内在地存在于主体创新思维活动过程之始终。创新思维活动就是直接依赖于知识土壤而进行的。离开了知识要素,创新思维活动就成了无本之源的空洞的抽象运动。
2. 知识是创新实践活动的重要构成要素
从人类创新实践活动来说,同样离不开知识这一重要构成要素。创新实践作为人类能动地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社会高级活动形式,其构成的要素与环节无疑是复杂多样的。一般来说,它包括实践主体、实践中介和实践客体三个方面或环节。而从另种意义上来说,实践又是人之主体内在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和外化的客观活动过程,是人之主体内在需要、意志、目的及其思维知识对象化的展示。人的实践之所以具有能动改造客观世界的功能效应,其本质就在于它是以人的知识智慧为指导、为内在动力的社会活动过程。或者说,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实践活动不过是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思维或观念的知识活动的实现形式和外物活动形式而已。因此,人类实践活动必然包含着知识的要素。而作为能动地创造新事物的创新实践活动这种高级复杂活动形式来说,更是离不开知识这一重要的构成要素。对之,我们可以从创新实践活动过程的具体环节或方面来理解。
(1)知识是创新实践主体的内在构成及其本质力量
人作为能动的实践活动主体,其与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是能思维的存在物。马克思说过,“人是能思维的存在物”{4},“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与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的存在物”{5}。人之所以优越于动物,就在于人是一种能思维的智慧存在物。而人之所以具有思维智慧,又在于他拥有知识。知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人通过实践活动形成的关于客观对象本质及其运动规律并用于指导实践活动的思维认识成果。知识是人所具有内在的本质属性和力量,也是人的思维智慧形成的内在根据。人正是因为拥有了知识,有了把握客观对象运动规律及其本质的思维认识成果,才能进一步在思维观念层面上把握客观对象运动发展趋势,创造出一个理想的新的客观对象,并以此为思想蓝图通过实践活动的方式创造出一个新的现实的客观事物。可见,人类之所以具有现实地改造事物而创造新的事物的实践创新功能,其内在的本质根据就在于人自身拥有知识智慧。随着人类社会进入高科技发展时代,人作为思维知识存在物的存在特性表现得越来越明显。诚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大凡被称誉为科学家、发明家的人,他必然是一个信息化的人”{6}。因此,随着人类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我们不难确定,人之主体的知识信息化趋势将越来越明显。换言之,人作为实践的能动主体必然将越来越知识化、信息化,即是说,知识将成为人之实践主体的重要存在特性和内在的本质构成。
(2)知识是创新实践中介的重要构成部分
实践中介是联结实践主体与实践客体的必需的手段或方式,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条件。没有实践的中介,就不可能有现实的社会实践活动。人类创新实践活动形式也不例外。就创新实践活动中介而言,它本质上也是一种知识性的中介系统。一般来说,实践中介有三个层次要素:一是物质性工具,二是语言文字工具,三是概念工具。人就是通过这三种实践中介系统将人的内在本质力量对象化到客观对象中去,从而改造客体形式而创造出新的客体形式。而这三种实践中介本质是都属于知识存在的不同形式而已。就实践中介的物质性工具而言,它虽然以客观的物质性材料为存在形式或载体,但它本质上是人内在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结果,是人的思维智慧及其知识的凝结和外化物。因此,它本质上是人类知识的特殊存在形式。就实践中介的语言文字工具而言,它本身就直接表现了知识存在属性。就实践中介的概念工具而言,它同样也是直接地表现了其知识存在属性,是知识的特殊存在形式。质言之,创新实践中介内在地包含着和体现着知识构成。特别是随着人类社会高科技发展,人类实践活动中介的知识化趋势将越来越明显,或者说,未来社会人类创新实践中介必然是高科技化的知识工具系统。
(3)知识是创新实践客体对象的重要构成
实践客体作为人类实践活动对象,也是实践活动过程的重要构成要素。没有实践客体对象的存在,也就没有现实的实践活动全过程。就人类创新实践活动的客体对象来说,一般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自在的自然,一种则是人化的自然。随着人类社会发展,人化的自然对象将越来越成为人类实践活动的客体对象。这是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发展的必然趋势。就人化自然来说,它本质上就是人类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结果与产物。它大量地表现为工业产品体系、科学技术产品体系、社会制度体系,等等。这些产品体系成为我们人类进一步进行生产实践和科学实践等活动的对象。这些人化自然的客体对象本质上是人类内在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产物,是人类思维认识活动及其实践活动的结果,
是人类知识的凝结和物化。因此,本质上它们是一种知识的客观化存在形式。诚如波普尔所提出的“世界3”的客观知识世界一样,它们“很大程度上是自主的,尽管我们产生了它、经常作用于它,也尽管它经常作用于我们……正是通过我们与世界3之间的这种相互作用,客观知识得以增长”{7}。随着人类社会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和高科技文化发展,人类创新实践活动客体对象的知识化将越来越明显,换言之,知识将成为创新实践客体对象的重要构成素及其存在特征。
由上述知识化的创新实践活动主体、中介及客体对象的相互作用、相互融合的辩证运动就必然形成一个具有新意义的实践活动结果即新的客体对象的结果存在物。这种作为创新实践活动结果的新的事物本质上也是一种人化自然的知识存在形态。因此,无论从创新实践活动任何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知识要素的存在,或者说,知识作为构成要素贯穿于人类创新实践活动过程之始终。
人类创新活动作为思维创新与实践创新内在统一的过程,二者在现实活动中是不可分割的。前者是其后者创新的内在本质、思维前提和指南,而后者则是其前者的现实确证、外化和实现形式。它们是同一过程中两个不可分离的方面。知识作为其内在的构成要素就是在其二者相互作用的互动中得以存在和发展。
知识作为构成人类创新活动全过程的要素,它在创新活动过程中无疑具有重要的创新功能。
第一,知识具有创新活动的思维启动与定向功能。人们创新活动是一个在思维认识指导下进行的自觉过程。主体对客观对象的实践改造与创新必须首先在思维观念中有一个理想的设计。思维创新是一个由各种思维诸要素指向思维对象(即思维问题)所展开的运动过程。对问题的思考过程实际上也就是利用已知的知识材料进行演绎、推理而趋向问题进行的思维建构过程{8}。在这种创造性思维运行过程中,能起着启动、定向功能的一般来说是公理性的元知识。它们作为思维主体性要素,不断发挥着启动与指向的思维功能,从而推动思维创新运动向前运行,不断组合其他工具性知识材料,达到思维创新目标,完成思维创新全过程,形成理想的思维创新设计,为实践创新提供思维蓝图。
第二,知识具有创新活动的统摄与选择功能。创新是各种知识材料在不同层次上进行重新组合的综合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然存着统摄与选择机制。知识不仅在主体的思维创新活动层面以某种特定的知识为主体去选择其他知识材料的组合,并以定向与指向功能对整个思维创新运动发挥着统摄作用,促使其有序进行;而且在主体的创新实践活动层面也发挥着选择与统摄功能,使创新实践不断选择自己正确的创新方向和路径,并不断集中、收敛与组合创新实践各种要素,推进其创新实践朝着理想目标前进。因为,人们的创新实践不是盲目的,而总是一个在特定的理论知识指导下进行的自觉过程。其创新实践运动发展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其理论知识的指向与统摄。
第三,知识具有创新活动的组合建构功能。如前所述,创新活动是由不同形态的知识要素构成的。特别是现代社会的创新实践更是一种高科技知识化的实践过程。因此,创新从知识系统运动意义来说,它就是一个由不同方面的知识要素按照特定的内在联系而加以重新组合的建构过程。在这个创新建构过程中必然以不同的知识要素为组合材料。不同方面的知识要素之间必然存着不同的逻辑关系。一般来说,意义相近或相似的知识材料会容易相互贯通而连为一体;而意义相反或相异的知识材料会发生互补融合运动。因此,在整个创新活动中,各种知识材料彼此会相互建构而形成新的知识成果或新的事物即知识凝结物。
注 释:
{1}{2}陈嘉明:《知识与确证——当代知识论引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页,第2页。
{3}林慧岳、李林芳:《论知识分享》,《自然辩证法研究》2002年第8期。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409页。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51页。
{6}刘永振等:《潜科学哲学思想方法》,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79页。
{7}波普尔:《客观知识——一个进化论的研究》,舒炜光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第114页。
{8}胡弼成:《开辟创新思维的教育通衢》,《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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