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08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文史论文
任福荣
【摘要】:本文公共关系论文概括了呼和浩特市社区服务发展取得的成绩,并列出现阶段社区服务存在的相关问题,在此基础上,对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提出对策性的思考,应该从科学合理的规划社区服务,加强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合理整合资源提供社区服务,加强社区服务队伍管理和逐步拓展社区服务的内容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等方面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关键词】:社区服务;科学规划;政策扶持;专业化;职业化
当前,呼和浩特市的社区服务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取得一定成就的同时,也存在着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在现阶段需要继续探讨如何完善城市社区服务体系。
社区公共服务“是指在政府的统一规划和倡导下,以社区组织为依托,以生活在一定社区地域内的全体成员为对象,通过社区成员间的互助性服务,解决本社区的社会公共问题” 。主要包括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优抚人员及其他民政对象的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全体成员的以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的便民利民服务,以及为驻社区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等。
一、呼和浩特市社区公共关系服务发展的成就
呼市社区建设从2000年正式启动,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呼党发【2000】10号)首次提出“社区”的概念,建立起了领导机制,明确了社区职责,撤并整合了137个居委会,一次性安置了208名老居委会主任,下派164名社区干部,建立起城市管理的新框架。2007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呼党发【2007】11号),对社区办公用房、人员经费、工作职责重新做出规定。呼和浩特市按照“两极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模式,把社区建设纳入了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市、区、街道都成立了专门的社区建设办公室,使社区建设有了专门的领导机构,推动了社区建设的快速发展。目前,社区公共关系管理已经基本覆盖全市四个区,以3000户设置一个社区为标准共设194个社区,社区硬件建设、工作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都得到了不断完善。呼和浩特的社区服务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初步形成了规模,建立了基本的服务体系和服务设施。
(一)许多社区从提供单项服务到提供系列服务。从服务对象上看,有老年人服务、儿童青少年服务、优抚对象服务、残疾人服务;从服务内容上看,有家政服务、法律咨询服务、精神卫生服务、环境治安服务等;从服务形式上看,有面对面直接服务,还有电话、网络的间接服务。
(二)兴建了社区服务网点和社区服务设施。呼和浩特市以3000户设置一个社区为标准共设194个社区,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120平米,文体活动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米。每个社区设置了一站式服务大厅。截至2007年,社区服务中心122个,星光老年活动中心76个,服务网点1004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8年达到2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25个,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城区居民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社区服务人员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从2008年开始,三年来,呼和浩特市社区每年公开招考大学生近200名,充实壮大了社区服务人员的队伍。随着社区工作专职化的发展趋势,组织实施《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办法,要求劳动人事部门开展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进一步规范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管理。目前每个社区至少有5名专职工作者。加强对社区专职工作者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管理社区和服务居民的本领。目前有近1000名“4050” 人员在社区工作。全市还有16130人组成120多支志愿者队伍在社区服务。
二、呼和浩特市社区公共关系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服务发展缺乏总体计划性。长期以来,我们没有把社区服务完全纳入到城市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社区服务基本设施的建设也没有列入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配套规划之中,缺乏总体的目标性和计划性,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着社区服务的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和发展速度。
(二)经费投入不足。尽管近些年政府对社区服务给予了极大的支持,社区服务的基础设施经费和办公经费都有所增加,但是大多数市辖区政府财政预算中没有用于社区服务的专项资金(只有新城区从2008年起,每年把社区3万元的办公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政府投入缺乏计划性和经常性。加之,社区筹资渠道狭窄,资金来源不足。由于我国捐助免税机制不健全,驻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福利募捐和个人资助等社会性集资数量有限。这些都限制了社区服务的资金来源。
(三)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资金短缺已使社区公共服务的发展受到限制,驻区单位的闲置的资源不能向社区开放实现共享也使得社区服务不能得到拓展。由于计划经济体制长期实行,驻区单位已形成一套相对比较完整的服务资源,主要用于自己单位内部使用,但依然存在资源使用不饱和,闲置浪费的情况。因此呼和浩特市呼吁驻区单位“敞开怀抱融入社区”,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向社区居民有序开放。
(四)社区公共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在西方,社区工作属于和个案社会工作、小组社会工作相并列的三大社会工作方法之一。在我国一直没有把社区工作当作一种专业,更谈不上专业化的发展。加之,我国社会工作专业的社会地位不高,专业认同度低,工资待遇低,使大多数社区工作者并不打算走专业工作道路,而是希望自己能够向政府级别靠拢。目前,大多数社区专职工作者没有社会专业的学科背景,没有经过社区工作的专门培训,对专业化的社会服务工作并不熟悉 ,沿用政府行政管理的手段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影响了社区服务项目的扩展和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五)真正能够满足社区居民需要的服务项目欠缺。在呼和浩特市社区服务项目还不多,且大都集中在社区保洁、社区绿化、贫困家庭救助、计划生育咨询、社会保障服务、职业介绍等方面。这些服务,靠体力和经验提供的服务远多于靠知识和技能的专业化服务。随着社会的发展,居民将越来越需要专业服务,如老年人的心理与行为辅导、问题青少年的行为矫治与辅导、暴力家庭与单亲家庭的辅导和治疗、弱智儿童辅导、精神障碍者回归社会的辅导、社区矫正 服务、居民的康复辅导、职业培训与就业指导等知识含量高的专业化服务,这些公共服务在呼和浩特市的公共社区中至今没有或很少开展。
三、呼和浩特市完善社区服务体系的对策思考
(一)对社区公共服务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要对社区服务进行合理规划,就要把社区服务工作列入政府的整体规划当中,特别是列入区政府和街道的工作目标管理序列中。呼和浩特市已经建立起市区两级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建议在区领导机构中增设一个社区服务领导或协调机构,由民政主管,各有关部门及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代表参加,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同时制定社区服务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对社区服务单位实行认证制度,发放统一的社区服务单位证书,并实行年度检查。区、街道和社区服务中心分别配备一定数量的行政或事业编制的专职社区服务人员,具体负责社区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加强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
政府要增加对社区公共服务业的投入,同时要广泛吸收社会资金用于发展社区服务业,市区两级民政部门要通过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增加对社区公共服务业的投入。杭州市在2005年颁布了《杭州市社区服务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专项资金来源及用途、使用原则、使用范围和扶持标准,对公益性服务项目和经营性服务项目,进行不同标准的补助。杭州市的做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在探索适合我市的社区服务资金扶持政策时,可以适当借鉴。
(三)合理整合资源提供社区服务
运用合理的方法,动员本社区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福利设施向社区开放。北京和平里街道的做法是,根据自己的情况,首先对社区资源包括社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社区居民各个方面可以开发的资源进行分布情况和可利用情况的调查。同时也要摸清社区居民的需求,使社区服务能够真正解决社区成员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然后运用“准市场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本着“不为所有,但求所用”、“互动、参与和双赢”的原则,明确社区只是分享辖区内单位资源的使用。同时明确资源共享各方的权力、责任和利益,签订协议,形成保障。具体做法包括:协议型、共建型、委托型和公益性投资型。 呼和浩特市一位政协委员娜仁托娅在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提案《关于推进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建议》,建议把社区建设成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提出“储蓄养老”,鼓励低龄和中龄健康老人为高龄、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老人服务,建立老人自我养老服务队伍。 笔者认为此建议不失为一种科学的且可行的资源整合方式,值得推行。
(四)加强社区服务队伍管理
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专业队伍建设,形成一支同社区建设相适应的专业化、职业化社区服务队伍。西方的社会工作理论认为,社区公共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的三大专业方法之一。他们认为社会工作是一种以助人为宗旨、运用各种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去解决社会问题的专门职业,是确保现代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在社区的实际工作中,社区工作者面对的是整个社区的居民,要求通过专业的技巧和方法对社区事务和人际关系进行有效有序的协调,使社区保持健康的状态和良性发展。因此社区工作者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心和荣誉感,具有务实求真的态度,并有判断事物的扎实知识基础和进行组织沟通的技巧。社区工作要逐渐走向专业化和职业化的道路,社区工作者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在获得执业资格的基础上进行工作,如心理咨询和社区矫正等。对于一般的社区工作者,有关部门也应该组织他们参加全国统一的社会工作者从业资格考试,为社区工作实现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奠定基础。在此背景下,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显得尤其必要。
(五)逐步拓展社区服务的内容,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
社区服务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即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无偿服务是福利性的服务,低偿和有偿服务是经营性的服务。由于社区公共居民有不同的服务需求,必须把福利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都做好。福利服务主要是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及无依无靠、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三无”民政对象的服务,这是社区的弱势群体,不具有支付能力或支付能力很低,因此需要提供无偿服务;便民利民和公益性服务是面向社区全体成员的服务,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绝大部分接受社会福利服务的是具有支付能力的人,他们不一定要求提供免费服务,只要求提供高质量、满意的服务。因此,应该根据社区居民不同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既保证福利性,又通过经营性服务弥补福利性服务经费的不足,相辅相成,逐步走向良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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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呼和浩特晚报.200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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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9]《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0]呼和浩特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呼和浩特社区文件汇编,2008年9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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