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2-01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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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群体社会心理学研究分析
群体思维:一个群体的内聚力越强,就越容易导致群体思维的错误。因为在群体决定时,本来有不同意见者也碍于群体的压力而不再坚持己见,也会觉得集体的决策似乎是圣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听从大家的意见。同时群体中的成员认为决定是大家作出的,责任由大家分担,个体较少负有直接责任,所以就很容易产生从众心理。
社会群体:泛指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结合起来进行共同活动的集体。例如,以血缘关系结合起来的集体是氏族、家庭一类群体;以地缘关系结合起来的集体是邻里一类群体;以业缘关系结合起来的则是各种职业群体。关于社会群体的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社会群体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括家庭、乡村、城市、政党、国家乃至人类各种不同类型的社会结合。南斯拉夫社会学界有类似的看法。他们把社会群体区分为局部性社会群体和整体性社会群体,后者所指的就是属于广义的社会群体,如原始人群、氏族公社、部落以及民族和人类。
群体极端化:所谓群体极化,是指群体成员中原已存在的倾向性得到加强,使一种观点或态度从原来的群体平均水平,加强到具有支配性地位的现象。
正文:
一、群体思维。
群体思维(groupthink),与群体规范有关。它是指这样一些情况,群体对于从众的压力使群体对不寻常的、少数人的或不受欢迎的观点得不出客观的评价、群体思维是伤害许多群体的一种疾病,它会严重损害群体绩效。群体思维并非总是有害的,它也有有益的一面。例如网民群体,其构成的对社会良性规范的影响力就是有利于全体社会的。
群体思维现象有多种症状表现:
1.群体成员把他们所作出假设的任何反对意见合理化。不管事实与他们的基本假设的冲突多么强烈,成员的行为都是继续强化这种假设。
2.对于那些时不时怀疑群体共同观点的人,或怀疑大家信奉的论据的人,群体成员对他们施加直接压力。
3.那些持有怀疑或不同看法的人,往往通过保持沉默,甚至降低自己看法的重要性,来尽力避免与群体观点不一致。
4.好像存在一种无疑议错觉,如果某个人保持沉默,大家往往认为他表示赞成。换句话说,缺席者就被看作是赞成者。
利与弊的分析:
(1)凝聚力强的群体内部讨论较多,能够带来更多信息,但这种群体是否不鼓励群体成员提出反对意见,尚难确定;
(2)如果群体领导公正无私,鼓励群体成员提出自己的意见,群体成员会提出更多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并进行更多的讨论;
(3)群体领导在讨论初期,应该避免表现出对某种方案的偏爱,因为这样做会限制群体成员对这个问题提出批评性意见.使群体很可能把这种方案作为最终的选择方案;
(4)群体与外界的隔离会使内部可选择和可评价的不同的方案减少。
二、社会群体:
社会群体泛指通过一定的社会关系结合起来进行共同活动的集体。例如,以血缘关系结合起来的集体是氏族、家庭一类群体;以地缘关系结合起来的集体是邻里一类群体;以业缘关系结合起来的则是各种职业群体。
社会群体的社会功能
1.完成社会任务,实现社会目标.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是通过人类实现的.由人组成的各种社会群体承担着不同的社会任务,履行不同的社会功能.2.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发展.历史和现实都表明,社会大系统是由许多社会群体构成的,社会的稳定取决于群体的稳定,通过群体的稳定达到社会稳定,并在此基础上促进社会发展.社会群体安定团结是社会安定团结的前提和基础.社会群体的个人功能
1.满足个人的需要.(生理需要,安全需要,自尊与友爱需要,归属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2.帮助个体完成社会化.社会群体是个体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和条件,从家庭,邻里,朋友群体,学校到工作单位和各种社会组织,都是个体社会化的场所和条件,离开了社会群体,个体社会化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
三、群体极端化:
所谓群体极化,是指群体成员中原已存在的倾向性得到加强,使一种观点或态度从原来的群体平均水平,加强到具有支配性地位的现象。群体极化假设指出,群体的讨论可以使群体中多数人同意的意见得到加强,使原来同意这一意见的人更相信意见的正确性。这样,原先群体支持的意见,讨论后会变得更为支持;而原先群体反对的意见,讨论后反对的程度也更强,最终使群体的意见出现极端化倾向。而个人在参与群体讨论时,由于受群体气氛的影响,也会出现支持极端化决策的心理倾向。这种群体决策极端化的倾向可以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叫冒险偏移,另一种叫谨慎偏移。群体极化具有双重的意义。从积极的一面来看,它能促进群体意见一致,增强群体内聚力和群体行为。从消极的一面看,它能使错误的判断和决定更趋极端,群体极化似乎很容易在一个具有强烈群体意识的群体内产生,也许是在这样的群体中,其成员对群体意见常做出比实际情况更一致和极端的错误决定。
四、影响
群体具有动力的功能,群体对成员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社会助长和社会惰化。所谓社会助长指的是许多人一起工作,可以促进个人活动的效率。研究表明,他人在场具有激励性的作用,这种激励使熟练的,易学的行为变得更容易,却使奇异的,难学的行为更受到抑制。所谓社会惰化就是许多人在一起工作,降低个人活动的积极性。这样一种情况经常发生在那些为一个共同目标而合作,但个人的成绩不能单独计算的情况下。
其二,去个性化。即群体中的人们似乎感到自己被淹没在群体之中,并丧失了他们的个人身份。一旦人们处于去个性化状态,就表现出无自知性,行为与内在标准不一致,自制力差,结果导致人们可能加入到重复的,冲动的,情绪化的,有时甚至是破坏性的行动中去。研究表明,群体处于激励性的,充满令人心情紊乱的刺激状态下,尤其是群体成员不易被识别的情景中,易使成员产生去个性化。例如制服效应。
其三,群体决策对个人具有很大的影响,群体决策可能使个人更加冒险,也可能使个人更加保守。如果群体成员普遍地对一个两难问题作出冒险的回答,那群体讨论将导致成员作出更为冒险的极端选择;如果群体成员普遍地持保守的看法,那群体讨论将导致他做出更为保守的极端选择。这样的现象称为群体趋极化。产生群体趋极化是因为受信息影响和社会比较影响。例如,当人们对群体中其他人的立场不明确时,听到新奇的说服性意见后,就会表现出趋极化的效应。当人们了解到其他人的立场,但是没有听到他们的支持性理由时,仍同样出现趋极化效应,就是社会比较的影响。
小结:
一个群体能否对其成员产生促进作用,要受成员个人一窆条肄的制约。这些条件表现为:第一,群体成员必须服务本群体的规则,热爱自己的群体,为群体的利益服务,而不能成为群体的越轨分子;第二,个人与群体认同,并希望得到群体的保护和支持,成为个人利益的维护者。如果缺乏这两个条件,这种作用就不会发生,有时反而会产生阻碍作用,使个人在群体中降低活动效率。
第2篇:群体性事件的社会心理学分析
最近几年,我国群体性事件①呈现多发趋势,方式日趋激烈,群体性事件日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的研究也相应成为我国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课题。但“介入群体性事件研究的,大多是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其所关注的领域,集中在群体事件的现场处置”。②仅从公安机关的角度谈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是被动“救火”现象的研究,视野狭窄,操作价值有限。为了更全面认识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我们应该从哲学、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等多学科角度探讨群体性事件。本文试图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分析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机制、过程及不同参与者的心态,这将有助于我们深化对群体性事件的认识,把握群体性事件参与主体的心理,增强公安机关有效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一、群体性事件起因的社会心理学分析
(一)社会事件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客观原因从社会心理学角度讲,群体性事件是由一定社会事件引发的群体心理与行为,社会事件是群体行为产生的导火线。例如,2005年安徽省池州群体性事件是因一辆丰田轿车将一行人刘某挂伤,双方发生争执,车上司乘人员将刘某殴打致伤,引起部分市民不满而起;2008年贵州省瓮安群体性事件则是一女中学生被发现死于河中,公安机关作出“自己跳河溺水身亡”的结论,死者家属对此鉴定不满而引起的。总而言之,有因建房、用水、劳务纠纷以及交通、生产和医疗事故等非正常死亡事故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有因企业改制、倒闭、兼并、破产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有因国家工作人员执法不公、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引起的群体性事件,有因城市拆建改造、土地征用、水库移民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也有针对单位领导廉洁自律不够、工作不实、作风不细甚至产生腐败问题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等等。
(二)挫折感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主观原因社会事件使人的需要没有得到满足,这样,人的挫折感就产生了。挫折感是指人在通向目标的道路上遇到障碍而又不能克服时产生的情绪状态,如焦虑、紧张、愤懑、沮丧、失意等。人在挫折时,行为上表现为攻击、倒退、固执、妥协、压抑等。这些负性情绪如果没有制度化的宣泄途径而郁积到一定程度,在从众、感染、去个性化等社会心理因素的驱使之下,容易诱发群体性事件。正如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所说:“‘瓮安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是主要领导干部没有在第一时间到群众中倾听群众呼声。”④
二、群体性事件事态扩大的社会心理学分析由某一社会事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开始时规模一般不大,但时间不长规模迅速扩大,活动渐趋激烈,其心理机制有从众、感染、暗示与模仿、责任分散、去个性化、流言等。
(一)从众从众是指个体的观念与行为由于群体的引导或压力,而向与多数人相一致的方向变化的现象。个体之所以从众,是因为多数人的行为是个体的行为的参照,是因为个体对偏离的恐惧,是因为个体与群体融合的需要。个体看到很多人参与一件事,可能会不由自主参与进去,也可能认为,既然身边多数人参加了,我不参加,别人会认为我是异端者,会受到排斥和打击,为了不被群体孤立,也会加入到群体性事件中去。在“瓮安事件”中有不少十几岁的小孩、学生向公安民警以及大楼投石块和点放大型烟花,问他们为何投石块,孩子们都说不知道,反正看到有人投了他们就投,有人放了烟花他们就放。⑤
(二)感染在从众现象中,个体想以某种方式行动,但由于群体以另一种方式行动,因而个体处于矛盾冲突中。也有个体想要以某种方式行动,然而内心有些犹豫,此时,当他看到群体中有人以他想要的方式行动后,便跟着以这种方式行动。榜样行动和观察学习,减少了阻止个体以某种方式行动的内心限制,解除了约束,由榜样解除内心约束就是行为的感染。⑥感染不同于从众在于,感染中涉及的冲突发生在个体观察榜样之前,而在从众中,冲突发生在个体观察榜样之后。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常常是在别人的影响下,解除了内心约束,尽情释放内心欲望。
(三)暗示与模仿暗示是指人或环境以含蓄、间接的方式向他人发出某种信息,以此来对他人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受暗示就是人们对于被控制的社会刺激发生的从众反应。模仿是指个人受非控制的社会刺激所引起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以自觉或不自觉地摹拟他人行为为特征。通过模仿,某一群体的人们表现出相同的行为举止。在群体背景下,骨干成员可能采取含蓄或半含蓄的方式,通过语言、行动等手段对周围人的心理和行为发生影响,周围的人受到骨干成员的暗示后,就可能使自己的行为与那些人相仿,而不假思索地加以模仿。群体性事件的规模就是在人群之间暗示、受暗示及模仿心理机制作用下迅速扩大的。
(四)责任分散责任分散就是把责任分给了众人,这样一来自己的责任就轻了。群体背景会直接导致个人行为责任意识下降,责任意识下降的直接结果,是使人们的冒险性行为得到鼓励。群体性事件参与者敢于做出平时不敢表现的行为来,就是因为参与者感到反社会行为是以整体出现的,责任落在众人身上,或分散在每个个体身上,个人不会承担因集群犯罪行为造成不良后果而招致的惩罚,即使惩罚也不会对参加的每个人都加以处理,因而解除了个人对行为的责任感,放纵言行,恣意妄为,无所顾忌。
(五)去个性化去个性化是指个人自身统一性下降,自我评价和控制水平降低的现象。匿名、极端自我卷入后暂时的心理活动高度集中于外界事物,以及药物、酒精或催眠等影响,都可能造成人的自我意识和控制水平极度降低,使人处于去个性化状态。去个性化状态使人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自我观察和评价的意识;降低了对于社会评价的关注,因而通常的内疚、羞愧、恐惧和承诺等行为控制力都被削弱,从而使压抑行为外露的阈值降低,使人表现出通常不允许的行为。在群体性事件中,以共同兴趣、目标、利益为中心构成的人群,随着情绪感染与行为的增强,个人完全失去了独立人格,而以集群行为为中心,融合到人群的狂热情绪之中,打、砸、抢、烧行为时有发生。
(六)流言流言是在社会大众中相互传播的关于人和事的没有确切依据的一种信息。纳普把流言分为恐怖流言、攻击流言和愿望流言。⑦流言与谣言共同点是它们都缺乏明确而可靠的事实依据,但都能广为传播;两者的区别在于动机不同,谣言是恶意的攻击,是谣言制造者故意捏造、散布的假消息。但由于流言和谣言的传播一般来说是单线的、匿名的,很难寻访到它们的最初来源,因而不仅无法判定制造者的目的、意图,而且也很难有效地将这两者区分开来。流言与谣言的产生,常常有一定的社会背景。
一般而言,在社会突然发生事变时是流言与谣言的易发时期。“瓮安事件”发生之初,网上流传很多谣言。当地有传闻称,造成女生死亡的元凶是当地县委书记的亲侄女,另两个男生和派出所所长有亲戚关系;也有人说元凶是副县长的孩子;还有传闻说,死者的叔叔被公安人员打伤,爷爷、奶奶被打住院抢救,婶婶被剪去头发关押在派出所等等。流言与谣言形成并广为传播之后,就会成为一种社会心理环境,人们处于这种社会心理环境之中,容易产生一致的认识和共同的情绪。很多群体性事件事态扩大都是由流言和谣言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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