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3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心理学
(一)心理危机干预的定义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针对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个人及时给予适当的心理援助,使之尽快摆脱困难。它不同于一般的心理咨询和治疗,最突出的特点是及时性、迅速性,其有效的行动是成功的关键。
(二)大学生心理危机的诱因
第一,学生家庭父母关系不合、离异,造成学生的心理创伤。第二,社会就业竞争激烈。第三,不适应大学生活环境。同宿舍的学生都是独生子女,各有各的个性,不能相互容纳,由此发生矛盾冲突,日积月累,却又不敢表达,因为这些原因造成大学生的心理问题最多。等等诸多诱因都会引发大学生的心理危机,甚至出现学生过激或自残等严重的后果。
二、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重点关注的对象
(一)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二)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的学生。
(三)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四)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五)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六)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三、危机干预的工作原则
(一)预防性原则
导致危机最本质的因素是压力和问题的重要性,当个人经历或目睹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一旦超过其平时身心所能承受的压力,又无法通过常规的问题解决手段去对付面临的困难,便会陷入惊慌失措的情绪状态,从而使个人失去导向及自我控制力。这是一种无法承受的局面,它具有引起人的心理结构颓败的潜在可能,因此必须尽早干预,一般在数小时、数天或数周以内为佳。
(二)释放为主的原则
心理危机是不良情绪积累到超过心理防御临界点而发生的。理性的压力和非理性内驱力(潜意识状态)经常出现相互倾轧。即使理性获胜,个体也将产生抑郁或焦虑,如果能及时恰当地释放这种不良情绪或冲动,将很好地减轻心理压力。
(三)价值中立性原则
当大学生因学业受挫、恋爱失败、人际冲突等原因导致心理危机时,原因多与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在对大学生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时,应遵循“价值中立”原则,在尊重、理解、共情的基础上,避免以任何个人或社会的价值规范来影响来访者。
(四)多方参与干预的原则
大学生心理危机的成功干预要靠多方力量的参与和协调。作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主要力量,辅导员应与学生干部和学校其他部门,比如心理咨询室、校医院、校学生工作处等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经常沟通商讨危机干预的常规措施,组成立体的心理危机干预支持系统。
四、如何对大学生心理危机实施有效干预
对于突发心理危机的学生,学校根据其心理危机程度实施心理危机干预。其危机程度由心理危机评估小组确定。
建立支持系统。学校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心态,在学生中形成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的良好人际氛围。辅导员经常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上的困难,与学生交心谈心,做学生的知心朋友。
建立治疗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应进行及时的治疗。对症状表现较轻危机程度不高者,以在校接受心理咨询或到上级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心理治疗为主,可辅以药物治疗。对症状表现较重者必须在医院等专业机构接受药物治疗的基础上在校或在相应的专业机构接受心理咨询。对症状表现严重、危机程度很高者,必须立即将其送医院等专业精神医院治疗。
建立阻控系统。对于学校可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的持续不良刺激。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保护或回避措施。
建立监护系统。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正常学习者,学校成立以班主任、学生干部为负责人的不少于三人的学生监护小组,以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
建立救助系统。对于突发学生自伤自毁事故的紧急处理,学生所在学校的负责人在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并立即报告给保卫处、校医务室等部门。上述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派人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紧急援救。
我认为,无论是大学生还是其他人,我们都要去关注他们。生命很宝贵,也很脆弱,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上我们就应该好好爱惜,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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