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2-01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新闻
第1篇:对西方自由主义新闻伦理与中国马克思主义新闻伦理的比较分析
新闻界所谓的底线,归根结底,是指新闻道德。通常来说,新闻职业道德代表了新闻伦理原则、新闻道德标准和新闻从业者行为准则,它一般是由新闻界或新闻主管部门作为一个公认的原则颁布实施,而媒体记者必须同意并且严格遵守践行。因此,简单地说,设置新闻道德底线只是为了实现一个目的——使用法律手段来强制规范新闻传播活动,依靠道德约束和舆论的力量来监督和制约记者行为,同时,促使新闻从业者提升专业素养和自我控制力。在这几个方面的互补互济之下,新闻传媒舆论监督的社会功能也可能被发挥到极致。如果我们把新闻法律法规看作是约束记者行为的硬性标准,那么,新闻职业道德将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软性指标。
尽管中西方新闻职业道德的存在都是为了让媒体为社会更好的服务,而这在本质上不会有优劣之分,但是,我们还是不能忽视它们之间的差异。对于西方自由主义新闻伦理道德,真正的责任首先体现在对自己的自由和自由的自己负责,在这样的新闻伦理道德的指导下,大众媒体是独立于政治和经济的,他们传递的信息内容也遵循着市场化和多样的原则。而在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新闻伦理是完全不同的。中国新闻从业者的道德准则,建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础之上,其首要任务是弘扬社会道义和价值观。在下面的论述中,我将结合2013年中西方新闻界发生的典型事例,对比分析西方自由主义新闻道德和中国马克思主义新闻道德。
众所周知,2013年,“斯诺登”这个名字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因其对美国FBI国际监听计划的曝光,在这个夏天的世界政坛掀起了轩然大波。2013年6月6日,英国卫报和美国华盛顿邮报率先将这个被称为“PRISM”的计划公之于众,毫无疑问,这一行为将引起美国政府的巨大地震,英国政府也在第一时间谴责了卫报"欠缺考虑"的报道。英国当局以"危害国家名誉和安全"为由,要求卫报给自己的行为作出解释。但是卫报总编阿兰·拉斯布里吉否认刊登斯诺登泄露的文件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同时,他声称,卫报所有记者都是纯粹的爱国主义者,亦对民主和新闻自由怀抱有极大的热情。更为重要的是,他还补充到,卫报和华盛顿邮报的报道并没有对任何人引起任何实质性的伤害。
在这一事件中,我们可以一窥英国新闻道德和自律体系的存在和发展。到目前为止,英国还没有设置任何特别立法来规范新闻传播行为。不过,在整个欧洲范围内,一些有重大影响力的文件为欧洲各国新闻实践提供了司法基础,成为了媒体从业者必须理解并遵守的必要条款条款,如《欧洲人权公约》,其中对“言论自由”这个概念作出了专门的解释,为欧洲理事会成员国的言论自由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当然其中也包括英国。同时,英国的新闻道德规范基础也要受到由“报刊投诉委员会”(PCC)颁布的出版自律原则的制约。在其最新出台的被称为“对欧洲媒体最严苛的标准”的新闻实践实践守则中,委员会更加注重对公众利益、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的保护,同时,对新闻获得的渠道增添了更多的限制。在上文提到的“斯诺登事件”中,总编拉斯布里吉依据“本报和华盛顿邮报都曾公开表示,他们的报道并没有对任何人引起任何实质性的伤害”表示,他们行为并非不负责任之举。换句话说,只要新闻报道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它就不能被视为违反了新闻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此外,英国政府当局只是要求卫报对他们的行为作出一个合理解释,并销毁其储存在卫报伦敦总部的硬盘,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迅速而有实质性的制裁。这充分说明了英国媒体的政治独立性——他们可以收到政府的领导和控制,但是政府在其实际运行过程中并不占据主导地位。西方自由主义新闻伦理道德中大多数的不当行为也来自于媒体的这一特点——媒体难以进行监管,导致许多记者都试图在“言论自由”这把保护伞下做出一些有违新闻伦理道德之事。
同样是在2013年,中国的一个案例也在新闻伦理道德上引发了巨大争议。自2012年9月以来,名为“陈永洲”的记者连篇在《新快报》刊载报道,直指中联重科集团涉嫌金融诈骗。截止2013年6月,他已署名发表14篇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导致中联重科集团的股价直线下降。中联重科集团要求《新快报》派遣工作人员到集团深入调查,并在调查结束之前停止捏造、诋毁和诽谤行为,但是却无济于事。10月18日,陈永洲被长沙警方在广州因为“损害商业信誉罪”被捕。至此,各方杂议纷纷,学者认为“这事过了!警方有乱抓人的嫌疑”,网民的态度不一,而专业机构如人民日报和中国记者协会明确表示,陈永洲就应该因为违反新闻道德而受到谴责。几天之后,陈永洲承认,有关中联重科集团的文章并非自己所写,而是受到第三方的指使,收受了利益因而报道了一些未加证实的新闻。因此,《新快报》的社长兼总编辑被撤职,社会各方的声音也走向了一致。
通过上述案例,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关于中国新闻职业道德现状的结论。中国新闻媒体长期以来一直是党的喉舌,人民的眼耳,使他们不得不以对党和人民负责为己任。基本上,新闻传播的伦理法则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方向吻合。因此,个别记者在新闻实践中做出的失衡行为,党和政府必须也必然会依法惩办,绝不会再让他们通过行业自律意识来自我矫正。这就是为什么陈永洲会因此被长沙警方异地逮捕的原因。我们也可以通过“陈永洲事件”来简要分析中国马克思主义新闻伦理规范的现存不足。言语失衡、行为失范和“人文关怀”的缺失已经成为其中三个最为突出的问题。陈永洲,作为一个社会公仆,为了名利而不是为了还原真实、公正、客观的新闻事实而刊载报道,本身就已经足以为社会所诟病。另外,这些歪曲报道,不仅引起了中联重科集团股票价格的急剧下降,也破坏了社会的平稳和谐。我们可以说,陈永洲作为一个记者、一个个体,显然的违背了“人文关怀”的原则,而通过后续的处罚措施——该报社长兼编辑被停职,对比“斯诺登事件”中英国当局对卫报的态度,我们可以认识到中国新闻伦理中另一个更深层次的方面:在马克思主义新闻伦理道德下,责任指向群体;作为一个群体中的一个个体,他无力承担全部责任而其所在群体也势必会受到牵连。
通过对西方自由主义新闻伦理与中国马克思主义新闻伦理比较分析,我们可以以比较全面的视角来概观中西方新闻伦理道德观。一方面,通过纵向比对,我们可以发现,中西方不同新闻伦理制度产生的最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截然不同的环境和社会制度,在一党专政的中国,新闻媒体作为政府和人民交流的重要渠道,必须要做到严谨真实的上传下达;而另一方面,从横向对比来看,我们可以发现中西方新闻伦理道德现存问题部分相似性,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新闻从业者对自己、对经手的报道和对这个社会缺乏责任感而造成的言语失衡、行为失范。
作者:刘炜
第2篇:新时期《新闻伦理学》课程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国内很多高校新闻传播专业把《新闻伦理学》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笔者所在的学校即列为选修课。新闻业务课程的教学方法改革的讨论较多,新闻伦理学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讨论却不多见,笔者结合自己的体会,谈谈对该课程教学方法改革的探索和实践。
一、新闻伦理学课程的新变化
作为新闻学专业课程体系的新成员,新闻伦理学更多是因新闻传播实践中发生了不少有违新闻伦理道德问题而设,受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影响,新闻伦理学课程在新时期发生了较大变化。
1、课程体系面临解构
上世纪90年代中期建立起来的新闻伦理学课程体系具有开创意义,但把新闻伦理学的研究对象界定为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现在看来不够完整。随着国外新闻伦理研究的深入,国内新闻伦理研究范畴和对象的界定发生了分歧,表现为新闻伦理是否属于职业道德范畴,以及新闻伦理与新闻职业道德是否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等。国内随后出版了不少关于新闻伦理的教材,数量虽不少,但差异较大,分歧明显。这些情况表明原有的新闻伦理学课程体系面临着解构。
2、教学面临实践转向
我国传统的新闻伦理教材侧重于学理的论述和道德原则规范的阐释,使新闻伦理教学变成一种道德说教。教材的状况往往反映教学内容的现状。伦理有完整的体系,严密的逻辑和丰富的内涵,在实践中规约着人们的行为。新闻伦理在新闻实践中对新闻传播者、媒体、受众等产生不同的影响,是衡量或检验新闻传播实践是否符合规范的标尺。要想跟上新闻实践的发展,新闻伦理的教学必须和新闻应该保持同步,实践转向就是在所必然。
二、教学内容的新构成
新闻伦理的教学与研究是相辅相成的,研究成果形成的教材是教学内容的依托,由于多数成果的理论研究专长,其取向少不了道德说教的痕迹,因此,新形势下的新闻伦理教学内容要想更好地服务新闻实践,必须进行新的构建,其教学内容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学科理论
理论是任何一门课程的构成基础。“伦理”和“道德”是新闻伦理学的“元理论”。伦理有一整套的体系架构。新闻伦理学属于应用伦理学和新闻学的交叉学科。除“新闻伦理”的提法外,类似的还有“媒体伦理”、“传媒伦理”、“媒介伦理”等提法,这几种名称经常混用,这种混乱导致对新闻伦理范畴以及研究对象界定上产生分歧。如有学者把新闻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仅限于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有学者把新闻伦理理解成新闻传播的伦理,讨论的是新闻传播行为及其过程中的道德问题,是新闻传播的道德规律和道德规范系统。厘清这些理论认识的分歧有利于调整该学科的教学内容。无论如何界定,新闻伦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问题、基本方面应该没有实质性不同。基础理论共识是学科稳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2、新闻伦理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观察新闻史不难发现,新闻法(规)的发展与新闻职业道德的发展几乎并行,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这两者发展失衡时就容易产生新闻伦理问题,进而引发对新闻法的讨论。由此可见,新闻法规也是新闻伦理学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道德和新闻法规是新闻伦理学的两个基本方面,偏向任何一方都是对新闻伦理学历史发展的曲解,结果会更难理解现实的新闻伦理困境。
3、新闻伦理问题:新闻道德失范
实际上,新闻传播实践关注的是一系列伦理问题,关注的是客观、公正、责任以及民主等,也是新闻专业主义的问题。新时期新闻实践中产生了一些新闻伦理问题,即新闻道德失范。所谓新闻伦理问题,主要指新闻传播活动中引起了伦理争议,或产生道德冲突,需要进行道德评价的问题。新时期的新闻伦理问题与以前有所不同,包括媒介商业化、新闻传播与社会公正、新闻传播与隐私权、隐性采访、以及“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等一系列道德失范问题,鉴于此,新闻伦理教学内容必须包括新闻道德失范,新闻伦理学的教育目标应该定位于教会学生如何应对和处理以上的道德失范问题。新闻伦理学也就可以理解成一门解决新闻伦理道德问题的学问。新闻伦理学课程的教学目标就在于培养新闻专业学生解决新闻传播实践中道德两难问题的能力。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新闻实践中的道德失范问题日趋严重,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受到了质疑,新闻伦理问题引起业界和学界关注和热议。新闻传播实践遭到质疑意味着教育目标要有所调整。
4、新闻伦理问题的治理:新闻法规
新闻道德失范造成新闻伦理缺失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研究者将之总结为四个“矛盾”:新闻行业的两重属性之间的矛盾、新闻传播者的自由传播与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新闻报道的及时性与真实性之间的矛盾、新闻媒体的监督与平衡之间的矛盾。新闻伦理缺失就意味着必须进行治理,新闻法规则是主要的治理应对之策。
三、教学模式的新探索
新闻伦理学教学的核心应围绕媒体在实践中引起伦理争议和产生道德冲突的现实问题,通过选取案例进行讨论,努力使学生能够自主进行道德判断,学会批判性地思考和解决问题。通过几年教学实践,笔者摸索出一套教学模式,简称“一个中心,两个延伸”。
1、一个“中心”
一个“中心”是指以课堂的案例教学为中心。案例教学法在新闻传播的新闻采访、新闻写作、新闻理论、媒介经营管理等教学中广为采用,新闻伦理也同样可以使用此方法。根据上述教学内容的调整,改变新闻伦理教学中教师讲解教材的传统方法,可以采用案例教学法进行实践。在课程开始之前,教师就应该告诉学生本课程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这一点在教师的日常教学中常被忽视,为了实现较好的教学效果,结合上文的教学内容,笔者实行下面的课堂策略:首先,教师把新闻伦理学的基本理论作为一根主线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每次讲解时间原则上不超出25分钟,讲授这部分内容要少而精。其次,教师把课堂教学内容分为三个主题版块,即新闻伦理发展史论、新闻伦理实务、新闻法规实务。这三部分内容安排如下,第一节课开始后,由教师主讲史论,然后由学生提问,进行答疑,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第二节课由两名同学各自从新闻伦理和新闻法规实务角度,举例阐释案例中新闻伦理缺失或新闻道德失范问题,如“周克华案”中媒体对其母采访报道中伦理缺失,包括最近的“复旦室友投毒案”等都可成为课堂案例教学的讨论内容,这个环节约需20分钟。就演讲学生提出的有争议的伦理问题或困惑,让学生充分发表意见,让各种观点在课堂中交汇碰撞,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通过这种交汇,使学生加深对问题的认识。最后5分钟时间,由教师点评,与学生的讨论形成再次交汇,这将产生更好的教学效果。
2、两个“延伸”
“两个”延伸是指课前与课后。高质量的课堂教学效果是两节课的时间内难以实现的,必须依赖课前的准备和课后的深化。教师要精心布置和策划。在课前,教师和学生要精心准备和设计。对教师而言,应站到新闻伦理学科研究的最前沿,尽可能掌握新闻伦理学科的全面知识,以深入浅出地完成理论讲解的任务,还要能对三个主题中学生讲解的两个部分进行有效点评,在师生互动中实现教学效果的最大化。对学生而言,只有课前认真准备,课堂上方能游刃有余地表达自己的见解,准备越充分,课堂气氛就越活跃,同学和老师的收获就更大。在课后,发言的同学将自己演讲的PPT和相关的材料发到班级的群共享中继续交流探讨,对没有听清的同学进一步释疑解惑。教师课后若有新的理解,也可将自己的新见解传到QQ空间和学生继续分享,充分利用现代的互动媒体进行便捷的交流。
四、教学改革的效果
新闻伦理学课程的主旨是培养学生高尚的职业道德与现代法治观念。以课堂案例教学为中心,有助于学生理解新闻道德的原理和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学生的新闻伦理素养与新闻法治观念。笔者通过几年的“一个中心,两端延伸”的教学方法实践,在以下两个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1、提高了学生读书的主动性
学生课堂中的卓越表现来源于平时的知识积累,而读书则是知识积累的重要途径。唯有广涉博览,学生课堂发言讨论中就能思想敏锐、观点新颖。课堂发言同学的优秀表现,无形中会对其他同学产生激励作用,加上教师的适度表扬和积极鼓励,让表现不错的同学有种成就感,容易形成互相竞争的读书氛围,这种积极读书的氛围需要教师的引导,笔者为此也常常开列一些书目,供学生选择。观察发现,在此门课程的学习中,学生读书的主动性比先前确实有较大提高。
2、提升了学生的表达和辨识能力
这种课堂教学模式还有利于提升学生的辨识能力。有课堂发言任务的学生就要准备“如何说”、“说什么”,还需接受其他同学的提问,必须准备“如何辨”;发言后还要经受同学和老师的点评等,表达和辨识能力在其发言过程中会得以最充分的展示。有时在听取其他同学或老师的点评后会产生新一轮的辩论,这无疑会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表达和辨识能力,教师引导好即可达到螺旋式提高的效果。
作者:冯广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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