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2-01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新闻
关键词: 文化产业 文化贸易体系 南亚 东盟
中共十七大明确提出了“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 发展 大繁荣”的文化建设新要求,而提高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扩大国际文化贸易份额,是提升国家软实力的必由之路。但是在
1、世界文化产业与文化贸易版图分析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0年的统计,在过去近20年间,全球文化贸易总额一直在持续增长。从1980年到1998年间,印刷品、文学作品、 音乐 、视觉 艺术 、摄影、广播、电视、游戏和 体育 用品等文化贸易的年贸易额从9534万美元猛增到了3亿8793万美元。[1]在2005年,教科文组织又采用了新的统计方法,将文化产品分为“核心文化产品”(core cultural goods)和“相关文化产品”(related cultural goods),并在更大范围内对国际文化贸易的现状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从1994年到2002年,核心文化产品贸易额从380亿美元增涨到了600亿美元。[2]国际文化贸易发展迅速,但是其中绝大部分只是在少数发达国家之间进行,严重失衡的现象几十年来始终没有改变。
1.1发达国家的文化贸易
早在1990年,日本、美国、德国和英国便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文化贸易出口国,占全球当年文化贸易出口额的55.4%,而文化贸易的进口额也高度集中在美国、德国、英国和法国,占全球当年文化贸易进口额的47%。[3]在进入21世纪以后,文化贸易高度集中于少数几个国家的现象虽然有所减弱,但总体格局并没有改变,发达国家的文化贸易仍然处于世界文化市场的霸主地位。
近年来,在西方发达国家,文化产业在gdp中的比重都普遍高于10%,美国则高达25%以上,在其国内产业结构中仅次于军事 工业 。自1996年以来,美国的文化产品出口就超过航空航天工业成为第一大出口创汇产业。英国2002年的文化产业出口就达到175亿美元,2003年仅次于 金融 业。日本文化产业的规模比 电子 业和汽车业还要大。截至2005年底,日本与动漫有关的市场规模已超过2万亿日元,动漫产业成为日本第三大产业,广义的动漫产业占日本gdp十几个百分点,占世界动漫市场的62%。据统计,美国、澳大利亚等国文化产业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比例分别达到20%和10%。作为战略上的考虑,日本提出预测,在2010年音像出口将达到日本整个出口的10%。[4]
当前,美国在线-时代华纳、迪斯尼、维康、通信公司、通用电器、贝塔斯曼、新闻集团、索尼和西格拉姆这九大巨头成为世界文化产业格局中的“第一世界”。而其中有五家都是美国公司,美国传媒业控制了世界75%的电视节目和60%的广播节目的生产与制作。美国片源在许多第三世界国家的电视节目中高达60%至80%。[5]在国际文化贸易的版图中,发达国家依仗自身雄厚的经济实力,正试图将文化产业推向垄断化。
1.2发展中国家的文化贸易
面对发达国家的文化强势,许多发展中国家越来越重视文化产业的地位。2002年亚洲文化产品出口份额占世界文化贸易的20.6%,仅次于欧盟位居第二。而东亚占了15.6%,虽然这其中日本占去了比较大的份额,但中国、南亚、东盟以及韩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样不能小视。另外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拉加)地区2002年的贸易出口额也从94年的1.9%增长为3%。但是非洲和大洋洲的文化贸易出口额从94年到02年,始终不足1%。[6]
2004年韩国文化产业在世界市场中的份额已经从5年前的1%上升到5%,韩国的经济实力虽然排在世界前十强之后,但却成为世界第五大文化产业国。[7]东盟在政策上对欧美等国的文化产品进口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同时鼓励同盟国之间的文化贸易,从而使得其文化产品的世界出口份额由1994年的3.6 %上升为2002年的4.5 % 。这一增长主要归功于媒体和出版业的快速发展。相比之下南亚的文化贸易发展较慢。虽然印度的电影产业非常兴盛,宝莱坞电影的年产量远远高于好莱坞,但两者的国际影响力却有着天壤之别。印度的文化产业虽然在国民经济中利润很高,但大部分是自产自销,文化贸易的出口仍然十分薄弱。
1.3中国的文化贸易
适应中国文化“走出去”的战略需要,国际文化贸易越来越受到中国政府的重视,十多年来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中国在1995年之后,就与美国、日本、英国和法国,并列于世界文化贸易的五强。但实际上,中国出口的文化商品50%以上是游戏、文教娱乐和体育设备及器材,被认为是世界上文化硬件出口的第二大国;而文化软件(包含文化内容和创意的服务和产品,如现场表演、电视广播、电影、书籍等)的出口,在中国还是一个薄弱环节。[8]近几年来,中国巨大的文化贸易逆差始终存在。
2002年以来,我国对外贸易保持着20%至30%以上的增幅,而对文化贸易却缺乏权威的、系统的统计资料。文化贸易在我国的对外贸易中所占比重很小,以至于不需要为它做单独的数据统计。但从一些零星的数据还是可以看到我国文化贸易发展的不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2005 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显示,2005年,中国进口期刊 10736.73万美元,出口期刊 228.87万美元,进口额为出口额的46.91倍;进口电子出版物 1737.15万美元,出口电子出版物35.06万美元,进口额为出口额的49.99倍;2005年中国进口期刊版权 749万美元,出口为2万美元,进口额为出口额的374.50倍;同年,尽管中国在软件产品和电视节目产品的出口数量上有所增长,但在软件版权和电视节目版权方面,则完全进口,出口为零。[9]
表1 中国2005年主要文化产品贸易逆差统计
资料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2005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整理
另外,中国缺少有相对优势的文化产业和品牌产品。美国的迪斯尼,德国的贝塔斯曼,日本的动漫和韩国的网游都是国际知名的。可是中国在世界文化市场上却几乎没有自己的标志性产品。因此,虽然中国有着非常丰富的文化资源,但其文化贸易在国际市场上却处于弱势地位。
2.南亚、东盟在中国对外文化贸易体系中的独特价值
一个完善的文化贸易体系对我国跻身于世界强国之列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从当今国际文化产品市场的分布上看,发达国家凭着十分丰富的技术、人才、设备等资源,在文化贸易市场上有着垄断性的优势,中国的文化产品想要打入欧美市场可谓是困难重重,任重道远。因此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文化贸易合作是中国扭转文化贸易逆差的可行之举。而市场前景的广阔,地理位置的接近,国情的相似,文化的相通等因素又使得南亚和东盟地区在我国对外文化贸易体系的发展上有着独特的价值。
2.1人口众多,文化产品市场潜力巨大
南亚和东盟是世界人口密度很高的地区。截止到 2005年年中,仅印度的人口就已达 10.95 亿,并且还在以世界上最快的速度增长。据联合国公布的《世界人口展望》报告预计,按照目前的增长速度,印度人口将于 2030 年左右超过中国。[10]而且在印度的总人口中,绝大部分都是年轻人,根据2005年人口统计,印度有70%的人小于36岁。[11]东盟10国的人口目前也达到了5亿多,其中34岁以下的人口占了一半,甚至是一半以上。例如东盟人口最多的国家印尼34岁以下的人口就占了总数的70%。[12] 而年轻人恰好是影视传媒、 网络 文化、演艺娱乐、动漫游戏等高经济效益文化产品的主要目标消费群体。
根据经济学上的指标,当恩格尔系数在50以下,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人们的文化消费在人的整个消费中的比例就达到或超过30%。虽然南亚和东盟的大部分国家(新加坡的恩格尔系数已低至34,与欧美国家相似,而其他国家还缺乏具体的统计数据)离这一水平还差得很远,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完善,许多发展中国家已经越来越重视在文化和 教育 领域上的投资。这说明南亚和东盟的文化产品市场有着无限的开发潜力,与其建立文化贸易体系,对中国的文化产业来说价值巨大。
2.2经济活跃,为文化贸易提供良好的机遇
在经济自由化进程中,南亚国家经济增长速度很快。在2006至2007财年,印度的经济增长速度达到9.4%,高于前一财年的9%,印度国内生产总值已经达到1.01万亿美元。近两年,巴基斯坦经济增长率分别为6.6%和7%。2006年阿富汗、斯里兰卡经济增长率分别达12%和7.4%。孟加拉国近两年的经济增长率一直在6%以上。并且各国区域合作稳步发展。到2007年,所有南盟成员国均批准了南亚自由贸易区协定,并准备建立南亚关税同盟、南亚经济联盟。[13]南亚良好的宏观经济形势无疑是为中国——南亚——东贸文化贸易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比较理想的经贸大环境。
自1967年成立以来,东盟各国坚持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大力吸引外资,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使经济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速度。虽然金融危机曾使得东盟一度上升的经济发展态势中断了10年,但近年来各国已经开始走向经济复苏的道路。目前,东盟国家的外国投资、国内私人投资、对外贸易、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等重要的经济指标均明显超过了金融危机前一年即1996年的水平。东盟已经成为了当今世界经济发展最有活力和潜力的地区之一。
由于东盟采用的是外向型经济发展策略,对外资尤其是对发达国家的外资有很强的依赖性。但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都眼光向内,贸易保护主义加强。这使得东盟面临着贸易伙伴及投资来源萎缩的压力。为缓解这一压力,东盟加强了与南亚及中国等国家的贸易合作。这对中国的文化贸易来说同样是个非常好的发展机会。
2.3国情相似,推进文化贸易的对等发展
当今世界格局虽然呈现出多极化发展的趋势,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一些西方强国仍然处于主体和霸主地位。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 政治 、经济和文化上的交流与合作,始终是处于不对等的地位。相比之下,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则更多的是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
同属于第三世界的南亚及东盟各国与中国在国情上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印度和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两个发展中国家,目前两国都把经济建设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而两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使美国等一些西方强国相继提出了“中国威胁论”和“印度威胁论”。而地处东南亚的越南与中国的国情则更为相似。同是社会主义国家的越南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并提出了六项基本原则,它的内容和中国的四项基本原则基本一致。而越南目前进行的革新开放也与中国的改革开放十分相像。中国和南亚、东盟各国的综合国力处于相对弱势,其文化短期内很难得到张扬,在与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文化产品贸易中,都存有逆差。相似的战略机遇期和国际地位,使中国更容易找到与南亚、东盟许多国家的利益契合点,从而有利于推进三方自由贸易体系的建立,而这对于文化贸易来说有着极为重要的价值。
2.4文化相近,有助于文化产品在各区域的流行
南亚和东盟地区有着丰富的文化资源,并且和中国一样同属于东方文明体系,相似的文化背景能减少文化折扣,有助于中国的文化产品在南亚、东盟地区流行起来。中国和印度都是有着悠久 历史 文化传统的文明古国,在长达数千年的历史进程中,两国都产生出了丰富多样的文化形态。如此深厚的文化根基就算当今风靡世界的美国文化也是无法比拟的。而东盟各国也有着非常丰富的民族文化传统。这些都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取之不竭的源泉,也是文化贸易发展的重要基础。
任何文化产品的内容都源自于某种文化,它对于那些生活在此种文化之中以及对此种文化比较熟悉的受众有着更大的吸引力。中国、印度、泰国、缅甸、柬埔寨和老挝深受佛教文化的影响,越南受中国儒家文化的影响。中国与南亚和东盟的许多国家在宗教文化上都可谓同源。这种相似的文化背景使得中国的文化内涵在南亚和东盟更容易被认知和理解,中国的文化产品也更能激起当地人的消费兴趣。
3.构建“中国——南亚——东盟文化贸易体系”的基础
3.1政策环境
近年来,中国、南亚和东盟各国政府对文化产业越来越重视,使各国间文化贸易的体系的构建成为可能。随着文化贸易成为许多发达国家的重要经济来源,各发展中国家也都认识到其重要性,纷纷制定相应的战略措施,鼓励国家间的文化交流与活动。
在我国,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增强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能力”,“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而文化贸易作为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手段,得到了政府的大力鼓励。在政策上为文化产业的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开放,提高对外贸易水平,促进与周边国家的合作等方面大开绿灯。而为了抵御发达国家强势的文化攻击,东盟和南亚政府在与中国文化产业的合作上也呈现出积极的态度。虽然在大环境上,中国与这两个地区的自由贸易体系还未建成,但彼此区域性的文化交流频繁发生,尤其在 旅游 、传媒等领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这为中国——南亚——东盟文化贸易体系的构建开了个好头。
3.2理论基础
文化贸易体系的建立涉及到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领域的问题,必须要有充足的理论支撑,才能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开始了对文化产业和国际文化贸易的研究,近年来大有兴盛之势。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我国文化产业的竞争力与文化安全、文化贸易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等方面。
早在1964年,我国就成立了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发展至今它已成为我国研究时间最长、研究资料最完整的南亚研究机构。在4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它在南亚政治、经济、对外关系、历史、社会、文化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的研究成果,为我国与南亚的文化贸易体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理论指导。而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启动后,学术理论界也对东南亚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他们大多是从宏观方面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双边贸易规模、结构及发展前景和对策等进行分析;或是对中国—东盟文化交流、文化产业发展等进行概括性的描述和美好构想。所有的这些理论研究成果都对文化贸易体系的建立起到了很大的推进作用。
3.3实践经验
虽然目前中国与南亚、东盟的文化贸易体系还没有建成,但三方地区性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已经频繁出现。凭着地理优势,广西、云南两省与南亚和东盟国家有着丰富的文化合作内容。
在广电媒体领域,云南卫视于2004年2月正式推出《看东盟》栏目,向中国观众全面介绍东盟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国情,展现东南亚绚丽多彩的异国风情。从2006年开始,云南电视台每年大年初一播出的《东南亚的微笑》新年晚会,由中国和东盟国家电视台主持人共同主持,云南台每年的春节晚会也改为以东盟国家内容为主的形式。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与越南之声电台有互派记者采访和节目交流活动。[14]而广西电视台也在2004年2月开办了一档双向报道中国与东盟关系的专栏——《风起南方》,节目分别在广西卫视和境外媒体播出,既传递中国、广西的声音,又开发东盟的文化资源,为中国和东盟建起了一座文化的桥梁。
在旅游文化领域,云南也有着十分活跃的表现。云南作为旅游大省有着非常丰富的旅游资源,且恰好能与南亚形成互补。以印度为例,印度的优势在酒店管理、游客规范、连锁经营等方面,而云南的优势则在旅游基础设施、景区景点建设、综合配套能力等方面。这种互补性可以促进相互投资。目前,云南正在筹划大力开展南亚—东南亚—中国西南和中国内地的环线旅游,打造以孟中印缅为核心,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旅游圈。这些都为中国——南亚——东盟文化贸易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大量的实践经验。
4.构建“中国——南亚——东盟文化贸易体系”中存在的障碍
虽然文化、理论和政策等方面为中国——南亚——东盟贸易体系的建立提供了有利条件,但是要想取得实质性的结果,还面临着许多障碍。
4.1历史阴影仍然存在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极个别邻国和
4.2 中国 与周边国家存在着利益冲突
近几年来,中国在东南亚的影响日益增大。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过程中,中国每年都推出一系列让东盟无可挑剔的措施和建议,使其感觉十分被动。此外,东盟部分成员国担心中国利用 经济 上的优势以及在自贸区建设过程中的让利对东盟施加更大影响。面对强大的竞争对手,东盟市场对中国的开放程度可能会更加谨慎,这 自然 也大大影响了双方文化产品市场对彼此的开放与合作。
4.3从事国际文化贸易的人才不足
目前,无论是中国还是在南亚、东盟各国,从事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的队伍存在着总量不足,人才知识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其突出的问题是专业 艺术 类、行政类出身而非管理类出身的人员所占比重过大,整体人群文化知识层次较低,专业化力量有余、经营管理能力不足等等。
近年来,中国与南亚、东盟的文化交流主要是在边境地区进行,而这一地区的经济水平都比较落后,例如中国的德宏、大理,缅甸的木姐、密支那等地,人们的文化消费观念和文化消费能力都没有得到很好发展,文化消费需求低,无法拉动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大生产和大发展。因此,这些地区对文化人才的重视程度不高,从而限制了文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5.采用多维互动的策略构建“中国——南亚——东盟文化贸易体系”
文化贸易体系的建立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必须要相关国家多个层次、多个领域和多种形式上的相互配合才能完成。因此实施多维互动的发展策略是必然之举动,这就要求中国、南亚和东盟三方都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彼此协调,共同努力。考虑到现实中的可操作性,本文更多地是以中国为出发点,对我国所应采取的措施提出了建议。事实上,对于南亚东盟诸国,也有着“反之亦然”的逻辑。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5.1多层次的互动
首先,决策层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并且落到实处,鼓励“中国——南亚——东盟文化贸易体系”的建立。虽然中共从十六大开始突出强调了文化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国家有关部门贯彻实施“走出去”战略,制定了一些支持文化产品和文化 企业 走向世界的政策。如2004年7月文化部与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国产音像制品出口的通知》,2005年初文化部发出了《关于促进商业演出展览、文化产品出口的通知》等。[15]但是这些政策都缺少实质性的支持,如税收问题、投资优惠等都没有涉及到。而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风险都大大高于普通商品,生产的周期也大大长于普通商品,需要政府一方面加大对这类产品的开发和扶持力度,在文化产业的内容创意、技术开发等资金需求较大的阶段给予补贴;另一方面,应该尽快把鼓励版权出口与调整进口配额结合起来,给予出口版权成绩显著的企业以适当的进口版权配额,用具有吸引力的条件鼓励国内文化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与南亚、东盟的大部分国家相比,我国在文化设施、技术力量等硬件上有着一定的优势,应集中力量开发 电子 游戏、影视节目等科技含量较高的文化产品。而南亚和东盟的大部分国家这类产品的生产力还比较薄弱,这又为中国打开南亚、东盟文化产品市场提供了一个机会。另外,还应该加大力量保证文化贸易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便利的 交通 系统。从地理位置上看,中国与南亚、东盟虽然相邻,但是边境地区多崇山峻岭,交通极不便利。目前中印贸易90%以上通过海运,而西藏的外贸绝大部分在天津港吞吐,“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虽然随着青藏铁路的开通和中尼公路的整治改建,这一情况有所改善,但仍然无法满足一个大规模文化贸易体系的需求。
其次,学术界应该加强“中国——南亚——东盟文化贸易体系”的基础性研究。像南亚、东盟各国的文化产业、文化贸易的现状,各类文化产品的市场行情,以及各国与文化贸易有关的政策等具体问题的研究,我国学界还鲜有人涉足,尤其是缺乏实证性的量化研究。因此,学术界应将研究经费和力量重点投入到南亚、东盟文化市场、文化消费模式、消费心理、风俗民情等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中去。充分利用中国驻南亚、东盟国家的外交机构、企业、留学生和华侨等的力量,为学术界提供最真实的第一手材料。尽快通过翔实的数据和细致的实证研究,为“中国——南亚——东盟文化贸易体系”的推进提出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
再次,作为构建“中国——南亚——东盟文化贸易体系”的核心力量与市场主体,企业界应该高瞻远瞩,勇于探索。目前,我国大多数文化企业的经营重点仍在日益繁荣的国内文化市场,对引进境外热门音像制品的版权热情很高,经济效益也很显著,但是对于这类产品的出口却因为缺乏经验、人才和出口渠道等因素,往往畏于风险,不愿尝试。
企业在着眼于阶段经济利益的同时,应该有更开阔的战略视野,尽可能了解南亚和东盟文化市场和产品的需求信息,打造出适合对外传播的文化产品。比较有效的做法是对目标市场的文化素材进行再创造,这样即可以减小文化折扣又可以很好地传播我国的文化。比如美国将花木兰拍成了电影,日本将三国演义做成了游戏,再反销中国,都赢得了很大的经济收益,并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品牌。印度是 历史 悠久的文明古国,东南亚各国也有着丰富的文化资源,这些无疑为中国的文化企业提供了巨大的素材库。文化企业要敢于对这些文化资源用新的技术手段和形式进行包装和演绎。不管这种文化资源有多古老, 都可能找到它与 现代 元素的契合点,从而使其焕发青春。
在加大对文化素材开发力度的同时,各企业还要充分意识到市场营销策略在文化贸易中所起到的作用。对每一个文化产品都应形成从生产、推广到营销的完整的市场运作模式,加大对策划、管理等人才的引进,以及产品宣传促销的费用。美国大片的生产和推销成本一般为7800万美元,其中专用于市场促销的资金就高达2500万美元。好莱坞在世界范围内的成功,归根到底,是市场营销的成功。中国也可借鉴这种方法打开南亚和东盟的文化市场。
5.2多领域的互动
产业是贸易的基础,因此文化贸易与文化产业有着直接的关系。不同国家和国际组织对于文化产业的分类与内容有不同的界定,但是都始终没有脱离开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生产的范畴。本文将文化贸易的内容分为新闻、出版及版权服务、广播电视及电影、文化艺术、 网络 文化、文化休闲娱乐、文化产品代理、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产品销售9个类别。
目前,我国与南亚、东盟各国的文化贸易集中于文化用品、设备等硬件上,以及文化 旅游 、手工艺品等比较低端的劳动密集型文化产品,且局限于边境地区。文化贸易的种类比较单一,且不具规模。这不仅影响到我国文化贸易的经济收益,也很难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传载出去。
出版发行、影视传媒、网络文化、演艺娱乐、动漫游戏、工艺美术、文化旅游等是很有“钱途”且具有传播国家形象和民族文化功能的文化产业。在中国——南亚——东盟文化贸易体系的构建中应有针对性的加大对这几类产品的开发力度。
在电影产业上,印度有着巨大的电影年产量和十分严格的保护政策。除此之外,南亚和东盟的大部分国家国内电影产量都比较低,无法做到自给自足。以越南为例,在其电影业相对繁荣的2006年,也只产出了16部影片。越南的电影市场有很大的空间需要进口影片来填补。20世纪80到90年代,整个东南亚的电影市场都几乎被港片所占据。而90年代之后,香港的电影业出现了萎缩的迹象,这无疑为中国内地的电影产品打入东南亚市场提供了机会。
在网络游戏方面,东盟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目前东盟的网游市场与几年前中国的网游市场十分相似,产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本土游戏自主研发厂商和相关游戏人才,是我国网游厂商进入淘金的黄金时期。在2005年中国的网游在东盟市场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功。如金山公司自主开发的《剑侠情缘网络版》,自2004年6月登陆 台湾 开始,目前已先后登陆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2005年,该游戏在越南已经拥有超过40万人的收费用户,占据了越南网游市场80%的份额。到2006年,我国游戏开发企业向东南亚地区输出的原创网络游戏数量已经达到十余款。这说明了像《剑侠情缘网络版》这样以中国武侠为题材的网络游戏在东盟地区很受欢迎,中国网络游戏在东盟有着巨大的消费群体。
而在南亚方面网络游戏同样是个新兴产业,市场发展空间十分巨大。以印度为例,在印度商业工会联盟ficci的促成下,印度政府对本国游戏软件产业的发展表现出大力支持的态度,并积极寻求与国外知名游戏公司洽谈。目前,印度拥有280万网游玩家,随着宽带接入逐渐普及,印度的网络游戏市场很可能会呈现出爆炸式增长。据美国市场研究公司pearl research的预计,到2010年,印度网络游戏市场容量将从目前的400万美元增长到两亿美元。2008年4月17日,我国的网络游戏企业盛大集团宣布与印度杰帕数字娱乐公司(简称“zapak”)携手,将中国原创网络游戏《疯狂赛车》输出到印度市场。
广播电视方面,虽然目前在东盟只能看到很少的中国电视剧,但是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将在2010年全面建立,双方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启的对话合作进程,在广播电视领域有加速之势。2008年4月23日在北京闭幕的中国-东盟广播电视合作高峰 论坛 上,双方达成了一项《北京声明》。声明说,中国和东盟成员国将通过各自的新闻频道和栏目,制作播出更多关于对方经济、政治和社会的新闻和专题节目。而由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6国国家电视台合拍的大型纪录片《同饮一江水》分别在6国播出,也为中国与东盟广播电视合作提供了范例。目前,印尼等国的媒体大都已私营化,对当地电视台引进电视剧没什么限制,主要由市场决定,即由价格和收视率决定。印度也放宽了对广播电视领域的政策限制,允许外国的卫星电视频道进入印度有限电视网。这都为我国与东盟,南亚在广播电视领域的贸易合作提供了很好的外部环境。而中国也应该在版权贸易和电影进出口等方面进一步放宽政策、放松管制并下放相应的权限。尽量消除南亚和东盟一些国家对中国的戒备心理,从而推动中国——南亚——东盟文化贸易在各个领域全方位的展开。
5.3多形式的互动
首先,要积极主动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文化贸易虽然是一种商业形式,但其构建和完善却需要一些非商业的形式加以推进,如文化交流。尽管有这一领域的研究者认为,缺乏文化贸易意识是导致我国文化贸易逆差的一个因素,以文化交流的形式进行文化输出,为别国提供了“免费的午餐”,造成了我国文化资源的流失,但笔者认为文化交流对文化贸易体系的建立起到了必要的推进作用,所谓文化资源的流失更多的是由于文化交流活动的开展不够主动,且缺少有效策略造成的。
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传承几千年的文化资源,但世界上很多人仍然是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文化产品中间接的了解中国文化的,对中国的形象产生了一些错误的认识,中国加强与世界各地的文化交流是十分必要的。再加上历史的隔阂,南亚和东盟的一些国家至今在与中国的交流上仍表现出比较保守的态度。同样,由于学术界对南亚、东盟的研究力度不够,也使我们对这两个地区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情况知之甚少。彼此间信息的缺乏,给“中国——南亚——东盟文化贸易体系”的构建带来了很大的障碍。因此,中国必须积极主动地与这两个地区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有针对性的向其展示我国的文化的独特魅力,才能为以后的文化贸易活动打下基础。
比较可行的措施是通过外交部、中联部、商务部、中国社科院、中印、中东友好协会和相关高校等向中国文化企业大力宣传介绍有关南亚、东盟各国的情况和信息,举办各种形式的讲座和报告会,邀请南亚、东盟国家驻中国外交机构和企业介绍它们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情况,提高中国文化企业对南亚、东盟文化市场的认识,加强中国文化企业与这两大地区的交流。另外,中国要充分利用大量的在南亚、东盟各国华侨的独特作用,发挥他们在了解双边文化背景和具有双边联系途径等优势,为中国、南亚、东盟三方的文化交流做出更大的贡献。
文化交流虽然不能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但它应该和商业手段一样,被视为文化贸易体系构建中不可缺少的形式。只是文化交流一定要考虑经济成本,且必须与商业促销相配合,从而让这份“免费的午餐”成为文化贸易盛宴的“开胃菜”。
其次,建立通畅的文化产品发布渠道。目前我国的文化产品主要通过两种渠道吸引外商。第一是通过国内国外的文化产业博览会,国内的如深圳文博会,国际的如法兰克福书展;第二是通过外国发行公司代理。[16]但是仅有这两个渠道是不够的。文化产品,尤其是以内容为主的文化产品,非常适合网络媒体的传播机制。据美国comscore网络公司调查数据显示,2006年印度网民增长率高达33%,是所有被调查国家和地区中最高的。如今印度已拥有2110万网民,成为世界第八网民大国。而东盟各国的网民增长速度也很快。因此,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建立起符合南亚、东盟各国语言习惯的网站,是展示和销售中国文化产品十分有效的渠道,而且这种渠道的建立所需资金并不多,在我国很多文化企业中具有可行性。但是各企业单独的网站,比较分散,规模小,功能也不全。目前我国比较有规模的文化贸易网站有中国文化产业网(文鹏网),但它仅有中文和 英语 两个版本,且以国内的文化交易为主,在国际上,尤其是在南亚和东盟的文化贸中影响十分有限。而被称为中国——东盟贸易门户的南博网,虽然是专门针对东南亚地区,但文化贸易只占其中很小的份额,且并没有专门的分类。因此,国家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应对国内文化企业的网站进行整合,形成规模优势,打造出专门针对南亚、东盟市场的文化贸易平台。
总的来说,“中国——南亚——东盟文化贸易体系”的建立既面临着重大机遇,也存在着系列挑战。但是,一个相对完善的“中国——南亚——东盟文化贸易体系”能够实现多边互动共赢,有助于减小有关各国文化贸易逆差,实现文化的共同繁荣,凸现亚洲价值,扩大东方文明在世界文化中的影响力,促进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发展,值得多边付出长期的努力。
[ 参考 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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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怀亮,《论国际文化贸易的现状、问题及对策》,《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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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李双伍,《全球文化产业掀起“瓜分浪潮”》,《时事报告》, 200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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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李双伍,《全球文化产业掀起“瓜分浪潮”》,《时事报告》, 200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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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李怀亮,《全球文化贸易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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