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音乐舞蹈
一、怡情――群众文化建设中实施音乐美育的第一层次
怡情,即愉悦情感,这是实施音乐美育的第一层次,也是音乐美育的基本功能。情感是指人对外部客观事物的态度、体验及相应的行为反应。音乐之所以具备抒发、引导与愉悦情感的强大功能,就在于“音乐是最情感的艺术”,音乐美育也是一种情感教育。对于音乐艺术工作者来说,他们以音乐为承载,将自身对客观事物的内心真实感受展现出来,达到直接、强烈地影响人的情感,触及人的心灵深处的美育目的;而对于音乐欣赏者来说,一旦音乐所承载的情感与自身的情感状态相呼应时,就会获得情感上的感染、满足、宣泄,进而在精神层面上达到一种“高扬状态”。如,一首欢快、明朗风格的《大阪城的姑娘》,使人们沉浸在欢快活泼的情绪中;一首热情、气势宏伟的《五十六个民族》,令人们敞开胸怀、热血澎湃;一首抒情、温暖的《感恩的心》,将人们带入到脉脉温情的氛围中;一首宁静、深沉的《望星空》,为人们勾勒了一幅静谧柔情的夜语思君图。群众文化工作者们,应充分利用音乐中所表现出的种种美好情感,来带领广大群众感受种种美好的情感体验。
二、悦心――群众文化建设中实施音乐美育的第二层次
悦心,即滋养心灵,这是实施音乐美育的第二层次,也是建立在愉悦情感基础之上的德育功能。音乐不仅是一种单纯愉悦的艺术类型,它同样拥有震撼心灵的美育功能,使欣赏者的心灵在音乐美育活动中得到陶冶、培育和滋养。音乐艺术是人类精神财产的瑰宝,音乐创作者及表演者将一切符合人类社会发展方向和社会伦理标准的情怀和理想蕴藏在音乐作品之中,使音乐作品具备了能够感染、诱导和净化心灵的力量;而欣赏者在对音乐之美进行欣赏、评价和判断的过程中,其心灵在音响流动的每一个瞬间都感受到“真、善、美”。欣赏者可以将所有的感受都凝聚和积淀为一种道德心理结构和行为模式,进而完成自身心灵世界的改造与完善。例如,一首《为了谁》,歌颂了抗洪中大无畏的战士们,激发人们对这群“最可爱的人”的热爱;一首《爱的奉献》,描绘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美好愿景,引导人们感受到爱之奉献的可贵;一首《国家》,辨明了“家”与“国”的密不可分,帮助人们明白爱国如爱家、国富家才安这一质朴的道理。群众文化工作者,应尽量选择一些渗透着的美好理想、信念、哲理和感召力的音乐作品,唤醒广大群众内心所潜在的力量、意志和信心,使其心灵在对美的感受和鉴别之中逐渐充实和高尚起来。
三、启智――群众文化建设中实施音乐美育的第三层次
启智,即启迪智慧,这是音乐美育的第三层次,也是音乐美育功能的最高层级。现代心理学研究证明,音乐美育对人的记忆、想象、思维和创造力均有着或多或少、或深或浅的开发作用。科学家爱因斯坦也十分认同这一点,并坦诚自己的智慧和创造性成就“有很多是从音乐启发而来的”。在音乐美育过程中,为了更好地欣赏、甚至是演绎音乐作品,欣赏者需要尝试了解创作背景及情感内涵,记忆旋律、乐句及歌词,全面把握作品本身的旋律起伏、力度强弱、音色变化、节奏张弛、结构布局,深入体会音乐作品中音高、音色、音响的细微差别,并展开丰富联想及想象。在这一过程中,他们的感知器官的感知、分析和处理功能将持续得到完善。群众文化建设工作者,应当引导广大群众在音乐欣赏过程中“会听”或“听懂”音乐,使他们的感知力和理解力不断增强,从而达到提升素质的最终目标。
群众文化是公共文化的重要构成,是相对于“精英文化”而言的一种大众文化。群众文化建设关系到国民素质的提升,关系到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最终胜利,加强群众文化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音乐是人类心灵活动的产物,也是人类生命激情的“火花”。以音乐为载体实施美育,促使欣赏者通过对音乐艺术之美的感受、欣赏、评价和判断来达到丰富情感、净化心灵、提升境界目的,是推动群众文化建设的有效途径。广大群众文化工作者要以音乐为“舟”,承载起更多美好的元素,使广大群众感受到“悦耳悦情”、“悦心悦意”乃至“悦神悦志”的美好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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