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艺术理论
作家福楼拜曾有预言:“艺术愈来愈科学化,科学愈来愈艺术化;两者在山麓分手,终将在山顶重逢”。数字化时代就是科学和艺术重逢的时代。当下与计算机互联网联姻的数字媒体艺术是使用数字技术制作各种形式的有审美价值的艺术作品或信息?a品,如虚拟现实、网络游戏、数字音乐、电脑动画、录像装置作品、多媒体光盘、人工智能等等。
1 畅游于虚拟与现实之间的VR/AR
被称为灵镜技术的虚拟现实(VR),让体验者能够无限制自由观看由计算机技术产生“虚拟”的世界,以获得体验的沉浸感。VR技术的三大特征是:沉浸、交互和仿真。其中沉浸指体验者获得的身临其境的感受,包括视觉、听觉、触觉甚至嗅觉和味觉,体验者的感受并非来自于现实世界的真实事物,而是通过计算机等高科技技术“虚拟”生成的;交互,是指人机互动,体验者并不是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而是成为操控或者规划的主体;仿真,是指对真实事物的模拟与仿真,比如虚拟训练,产品设计仿真等,仿真强调对现实世界的模仿与再造。近年以“谷歌眼镜”为代表的VR技术突破将是模糊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界限。展示了未来的一种形态,它可能是我们未来搜索的入口,革新互联网和现实中人和人交流的方式。
而AR(增强现实),是将真实世界和虚拟影像相结合的技术。通俗的讲,AR体验者在头戴式设备中所看到的影像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体验者周边的真实世界,另一部分是计算机生成的内容。AR技术在现实世界上“增加”了一部分虚拟内容,将虚实世界完美结合。实际上,VR/AR技术目前正处于从专业应用转入终端用户应用的过渡时期,VR技术在产品仿真设计、虚拟军演等专业领域的应用早已是事实。然而2016虚拟技术元年的VR/AR热潮显然不满足于该技术在专业领域的运用,而是更希望虚拟现实技术能向智能手机一样进入每一个家庭,融入普通人的日常生活。
2 新技术下的数字媒体艺术的特征
数字媒体艺术的发展基础是数字媒体技术。在艺术创作领域,数字媒体技术不只具有工具的意义,它还参与或辅助艺术家的构思与想象。数字媒体艺术滋生了许多数字艺术门类,如激浪艺术、前卫电影、视频艺术到数码艺术和网络艺术,他们的发展和高科技拥有紧密的依存关系。科学技术的进步可以给艺术的媒介、创作、传播和欣赏等带来一系列新变,对媒体艺术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2.1 动感交互与参与体验
网络技术不仅为人类的信息传递与分享带来了速度、规模和形式上的飞跃,而且为人类营造了人机互动的交流空间和体验空间。“互动”与“参与”已成为了时下流行的字眼。交互性是数字媒体艺术最显著的特点之一,传统的艺术总有种遥不可及的感觉,而互动与参与拉近了艺术与大众的距离。数字媒体艺术增加了触觉和嗅觉。例如,现在模拟游戏,4D影院等都集中体现了数字媒体艺术的魅力,人们可以身临其境的体会到参与性与互动性在数字媒体艺术中的乐趣。
2.2 虚拟现实与沉浸体验
虚拟现实是利用电脑模拟产生一个三维空间的虚拟世界,提供使用者关于视觉、听觉、触觉等感官的模拟,让使用者如同身临其境一般,可以及时、没有限制地观察三度空间内的事物。虚拟现实技术是数码艺术中运用得较多的一种技术。在影片《侏罗纪公园》中观众可以看到早已消失了几亿年的恐龙,通过虚拟侏罗纪时代的视觉震撼诉诸人的感觉使人产生恍如身临其境的感觉。虚拟现实将人们的想象力和游戏心理充分激发出来,人们的经验世界被重新构建。新的体验空间激发出人们新的感觉和新的情感。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在新的时空中混合,成为无数虚拟个体尽情沉浸其中的一个社会环境。有别于传统的面对面互动,虚拟技术为人类提供了一种跨越时间和空间的沉浸体验。
3 创新科技与媒体艺术融合的思考
科技进步使人类突破了自己的心灵藩篱,改变了人的思考与创造的方式。数字媒体艺术是信息科学技术与艺术相互融合的产物。科技创新对新媒体艺术虽然重要,但也只是其手段,而非本质。比技术更重要的是数字媒体艺术本身所拥有的先进创作观念、表现形式等。当下数字媒体艺术实现了从创造图像艺术到创造视觉艺术。而技术创新推进媒体行业跨界交流,又给数字媒体艺术本身的发展注入了无线的生机活力。
3.1 技术性艺术并非“唯技术弃艺术”
数字媒体技术的蓬勃发展,使数字艺术的奇观化呈现成为必然趋势。数字艺术的奇观化既呈现了影像化场景、不可替代的视听震撼,又蕴藏了多维的人文表达,构成了具有丰富内涵的视觉奇观。近年来,如《盗梦空间》《阿凡达》等大批超现实主义题材电影,借助了VR/AR等高科技,使无数的视觉奇观在人们眼前呈现,人们的想象力被无限地拓展,机器也被赋予了情感,增进了与人的互动。当然,数字技术的发展使电影追求特效、视听方面的炫技体验,视觉奇观层出不穷。艺术与技术的融合推动艺术的发展,信息革命直接导致了技术强化、艺术弱化,数字技术的高度发展加大了艺术对技术的依赖。当代艺术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为“技术性艺术”,却并非“唯技术弃艺术”,技术可以改革和创新媒体的传播形式,但艺术传播不应为技术所扭曲,被新媒体带来的纯感觉的视觉尖锐化所代替。以技术创新为特征的数字艺术只有首先保证技术性不会越界这一前提,才有可能继续守持自身商业性和艺术性相融的价值和意义。
3.2 从创造图像艺术到创造视觉艺术
视觉文化勃兴的内驱力来自于人类本能的视觉需求和视觉欲望。人类在创造图像文化的同时也陷入了图像文化的重围。当人们对图像的依赖日益加剧。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日趋溃乏。数字新媒体在为人们提供更加自由创作方式的同时,艺术语言表达将更多显现出新媒体艺术特征:综合性、交互性、沉浸性,虚拟艺术不再局限于对真实的摹仿和复制,而更是对意境世界的建构,为人们提供了直观的、多维的沉浸体验。虚拟艺术正在将我们传统艺术中的意境数字化。虚拟意境的创造者身在二维或三维的空间,通过联想和想像,把世界呼唤到心灵中,建构一个遥在的时空,通过对时空的重构来创造人为的时空。在当下视觉文化发展的全球化语境中,数字媒体环境下的视觉艺术创新已不只局限于视觉艺术创作领域,而是整个视觉艺术创作机制、视觉传播构成与消费者参与的行为活动方式的全面创新,数字化带来的不仅是技术,而且是一种以视觉信息为标示的崭新的思维方式和生存方式。
3.3 技术创新推进媒体行业跨界交流
当面对更趋丰富多元的视觉世界时,艺术必须发生转换,趋向于更大的开放性。艺术是多样介质构成的艺术性景观、设施及其他在公共空间展示的艺术形式,只要在时间上和空间上能够与公众发生广泛关系的艺术样式,都有可能成为未来艺术走向综合的表现方式。因此,植入、综合与改造已经成为今天的新艺术创新的方式与策略。社会进入了信息时代,此时的建筑设计,内涵得到了丰富,不再是纯粹的空间构成,还是新型的信息载体,更成为一种可以满足交流互动的、多方动态情境。例如,由计算机控制幕墙的视觉展示,形成与公共流动空间观众的互动交流。媒体墙的设计建成,充分体现了数字媒体艺术与建筑设计的跨界合作,给人们描绘了未来发展的巨大空间。
毋庸置疑,VR/AR技术的广泛应用会因其更多元化的娱乐方式和更具沉浸感的交互方式将迎来更多的新鲜血液和资本注入,集中发力于舞台演艺与影视内容等代表性娱乐传媒领域,以科技来助推艺术的发展,满足和创造更丰富的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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