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艺术理论
1、研究的背景
我国家具艺术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3000多年前的商代,就已经出现了家具。至于家具的有关传说,历代史书记载颇多。传说神农氏发明了席、床、菌褥,少昊发明了箦,尧开始制作毯,伊尹制承尘。我国古代人们的起居形式分为席地和垂足两种,家具的发展又是根据人们的起居方式的变化而向前发展的,各类家具在其功能、形制、尺寸等方面都要适应起居形式的需要。我国家具的发展经历了由低型家具向高型家具的演变。商周至案汉时期使用的是适应席地跪坐方式的低型家具。魏晋至唐五代时期,北方的高型坐具“胡床”传到中原。宋以后,则是适应垂足坐的高型家具时期。经过宋元时期的普及和发展,到了明代中期,已取得很高的艺术成就,加上海外贸易和手工艺技术的提高,使家具艺术进入了成熟阶段。形成了被誉为具有高度艺术成就的“明式家具”。在海外,人们把它比喻为“东方艺术的一颗明珠”。
2、研究的意义
明式家具的沉淀,已为一个时代的象征物,一个物质的灵魂。它证明了设计反映着时代风尚的本质与精神,以及生存方式源头既有的动力。是马克思主义文艺观中体现的文艺意识形态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也是明式家具反映了当时家具设计的辉煌乃至对现今的家具设计主义思潮有深远影响力。
明式家具位列世界三大家具之首,在奢侈品包括的各个领域内,确实存在家具的身影。根据十八世纪英国家具大师chipppendale在其《家具指南》中描述,以“式”相称的家具类型仅有三类,即明式家具、哥特式家具、洛可可式。其中,中国的明式家具居首位。明式家具作为一个较为独立且成熟的家具设计,体现了物质生产的发展同艺术生产的发展具有不平衡性。
而现代的工业设计可以从明式家具中得到启发。明式家具中的从紫檀木、酸枝木、杞梓木、花梨木,艺术风格上以古、雅、精、丽来概括。类型上有坐卧类、承具类、卧具类、架具类等,其中以圈椅、四出头官帽椅较为突出。现代的叉骨椅就是从明式家具的研究中演变设计而来。
明式家具造型上的特色是特别讲究线条美。它不以繁缛的花饰取胜,而着重于家具外部轮廓的线条变化,因物而异,各呈其姿,给人以强烈的曲线美。如“S”形椅背,既符合人体的生理特点,又别具一格。它也是为了满足主体特定的审美需求,也是对家具价值评判的认定。对明式家具的结构、装饰、材质等的造型要素的分析研究,采用符号学语言表述形式,榫卯符号是构件符号相互结合的桥梁,它也是为明式家具造型简洁、线条流畅提供了技术的保障,体现了在一定的经济与技术基础下,艺术形态的繁荣发展。
所谓明式家具一般是指我国明代中期至清早期生产的,以红木、铁力木、楠木、樟木等优质硬木和柴木为主要用材的,具有特定的样式和风格的家具。由于制作年代主要在明代,故称明式家具。也是具有时代特征的家具设计,是当时文艺设计与经济生产的共同作用下的成果。明式家具是艺术美的集中体现,基本采用以线为主的造型,构成明式家具的各部件直曲结合、刚柔相济,并有着相互呼应富有节奏的线条,以表现造型鲜明的形式感,给人以强烈的线条美。如明式家具四出头官帽椅椅背上的横木-搭脑,其线条的起伏变化丰富,或翘或垂,或仰或倾,或出或收,或曲或直,皆具神韵。明椅上的靠背板的曲线既符合人的生理特点又别具一格。至于明代家具的各种线脚,也是明代家具体现线条艺术之美的独特表现手法。通过各种直线、曲线的不同组合,线与面交接所产生的凹凸效果。
明式家具多采用榫卯结构,根据不同的部分设计不同的榫卯,使家具牢稳坚固,表现了家具制造的高超技艺。在家具结构上从顺纹出榫、斜面接合、榫卯互吃、构件相错四个方面论证了明式家具结构“顺性而造”的科学性,从空隙预留、榫卯重复、大进小出、穿销加固四个方面论述了明式家具结构合理性;在明式家具装饰手法和装饰题材的基础上,注重明式家具装饰艺术的“画龙点睛”、“以素为美”、“重在功能”三个重要的应用法则;在制材、划线、雕刻和装配等方面也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还原设计的追本溯源,尊重构思的起源,从自然中取材,亦尊重其本身的意识形态,减少外物的改变,保持了家具原本木质的自然形态,灵动而优美。也符合当代人民的审美趋势。《王世襄论明代家具十六品》中,第十三品<空灵>中以黄花梨靠背椅为题,是如此描述的:这是一具比灯笼椅稍宽,接近“一统碑”式的靠背椅。直搭脑,靠背板上开正圆、下开海棠式透光,沿透光边起阳线。中部嵌镶微微高起的长方形瘿木片。椅盘以下采用“步步高”赶枨,只踏脚枨下施窄牙条。四面不用常见的券口牙子或罗锅枨加矮老的造法,而只安八根有三道弯的角牙。正由于它比一般的灯挂椅宽,后腿和靠背板之间出现了较大的空间。透光的锼挖,使后背更加舒朗。
作为座具的椅子,为了予人稳定感,下半部总以重实一些为宜,否则会有头重脚轻之感,一般不使用角牙正是为此。
明式家具多以素面为主,外表不虚饰,常以很小的面积以精细雕镂,点缀装饰在适当的部位,与大块面、大曲率的整体形成醒目节制得体的对比。优美生动的装饰纹样、适度简洁的雕镂和圆润藏锋的 刀法,再加上充分利用优质硬木木材的自然本色,并适当镶嵌自然生动的大理石,与硬木优美自然的纹理相得益彰,使明代家具的装饰具有一种天然之美、含蓄之韵。
同时,明式家具遵循着一种“家具礼仪”,从明万历《南柯梦》插图,研究表明:明朝时期所呈现出的是以宗教礼数为特征的生活习俗,那时的文人具备一种良好的坐姿,写字读书也显得更加精神并;这种风格又使得明清椅类家具在设计形式中更加挺直硬朗,连困倦小息都是“伏案端庄”,当然这既有明式椅类家具的形制结构约束的结果,也是文人儒雅的体现。
总之,明式家具在形态性符号、装饰性符号、结构性符号和材料性符号皆具独特的形式。其中形态性符号通常包括点式符号、线式符号、面式符号和体量式符号等。明式家具中的卡子花、牙头、开光以及线的端部等体现的是点式符号特征,这些符号主要是一些装饰部件。线式符号既有结构部件也有装饰部件,比如:搭脑、扶手、帐子、腿足、牙条、托子等。造型形态中体现的面式符号一般以方形、圆形为主,如椅面、桌面、床面、柜面等,而“S”形、“C”形等曲面式符号主要用在椅类家具的背靠板处。体量式符号性质的形状一般是由多个部件组合而成的,比如:由椅盘、束腰、牙条等部件组合而成的实体符号,由椅面、上腿足、扶手、靠背等或由椅盘、下腿足、帐子等围合而成的虚体符号,实际上,就家具本身而言,其整体就是一个虚实共存的体量式符号。
明式家具的结构基本具有自身的独立性,对形体起着一定的支配作用,并且结构本身也是形体。榫卯符号是构件符号相互结合的桥梁,有透榫、半榫、闷榫、闷榫、钩挂垫榫等。
明式家具是我国古代家具的典范,其设计新颖、造型美观、选材考究、制作精良,实现了形式与功能的统一,具有独特的艺术美。同时其艺术美的形式其实是对当时物质精神文明的一种反映。因此现代设计应借鉴和吸收明式家具的精华,振兴和发展现代设计。(作者单位: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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