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艺术理论
摄影是具备记录性的一门视觉性艺术,这是摄影的一项重要特质,而这一特质决定了摄影需介于客观与主观两个方面。在客观方面,摄影具备表达传输信息的功能,摄影作品直接体现了摄影对象的客观形象。而在主观方面,摄影具备对摄影师个人情感、思维等主观因素表达的功能。正因如此,摄影在当代艺术领域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如何理解“艺术作为摄影”和“摄影作为艺术”的真正内涵是本文研究的关键。
一、艺术作为摄影
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从摄影诞生的时候开始,就与艺术有着较为激烈的冲突。艺术作为摄影这一艺术理念的提出表达了摄影技术不单单是一门简单的技术,更是以一种艺术的形式存在,并且不断发展完善。在摄影技术和艺术的激烈对抗中,反驳“摄影作为艺术”这一艺术理念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派别。一种派别为“据斥派”,另一种派别为“辩护派”,这两大派别持有不同的观点,争议激烈。
其中,“拒斥派”认为摄影跟艺术与生俱来的高贵性不相符,摄影是不具备艺术审美价值的,摄影只是普通庸俗的事务,无法与艺术的神圣相匹配。它以固有艺术审美理念为思想阵地,在很大程度上阻止了摄影与艺术进行融合,认为摄影与艺术之间本不该存在着关联。因此,在艺术领域,没有摄影的一席之地,摄影无法作为一门艺术而存在。
面对这一理论,相关摄影工作者开始对摄影进行辩护。值得注意的是,在一般性的辩论中,大多数辩论局限在摄影作为艺术层面的美学思想上,而忽略了艺术作为摄影的社会意义。在摄影与艺术的长期抗衡中,前者逐步的取得了优势与胜利,在艺术领域拥有合法的地位。在影像资料日益增多的当今时代,有部分人仍然抱有对摄影的偏见,坚持认为摄影是一门较为低级的艺术,但这一情况不会影响摄影作为一门艺术的形式存在。
摄影自身具备双重表达形式,即是对客观事物的表达,更是对摄影者自身思维与情感的表达。然而正是由于摄影的这一特质,在理解与认知“艺术作为摄影”与“摄影作为艺术”时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在摄影与艺术的争辩中,摄影表面上取得了胜利,但不得不说,这是一场虚假的胜利,这场胜利是建立在一定的代价之上的。
二、摄影作为艺术
根据哲学方法论的指导,将“摄影作为艺术”转变成“艺术作为摄影”只是从单纯美学角度出发,向哲学社会角度进行转变。
在当今社会,影像技术高速发展,所存在的影像资料层出不穷。各种机械化所复制的视像内容极为丰富,例如广告、电视等。视像在不断增加,与印刷文化为中心的传统文化不同,当代的视觉文化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今人民对文化的感知更多地依赖于影像资料。“摄影作为艺术”可以看作是一种思考方式,而这一思考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即将摄影的产生只当作为艺术史的一个组成部分。摄影为当代文化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使其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因此,将“艺术作为摄影”当成思考角度是一个无法规避的文化现象。与此同时,“摄影作为艺术”也是一个同样无法忽视的角度,在当今历史发展潮流中,这两者有着密切的关系,但又是完全不相同的两个概念。在表面上只是简单的词语位置替换,但却有着本质的区别,对“艺术与摄影”和“摄影与艺术”之间进行明确地区别,同时又进行科学地辩证看待,是十分必要的。
“艺术作为摄影”发展到“摄影作为艺术”是对摄像工具功能进行更深层次地挖掘,单从摄影的角度出发,这一发展是不值一提的,因为摄像工具的本职工作就是摄影。而这一发展对于艺术而言,却是发生了质的飞越,而这一转变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现有的艺术格局,在新的艺术格局中,摄影占据了主流的地位,而绘画却被更进一步地弱化了。
三、结语
根据以上研究,需清楚地认识到“摄影作为艺术”与“艺术作为摄影”之间的转换并不是单纯地进行词语替换。这一看似简单的转换将引起摄影理论领域中的一次革命性改革,与此同时,也给摄影的具体实践带来翻天覆地的变革。如何真正领悟其中的内涵,掌握其精髓,是对这两个概念进行研究的核心所在。在进行简单地词语置换之后,原本的含义不再保留,置换前后所产生的社会意义也大有不同。这就需要进一步地进行探讨,为以后摄影与艺术的发展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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