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艺术理论
在学习英语的初始阶段也只不过是对于英语语言的学习,包括音标、单词、短语、句子、语法、句法、篇章等的学习和教授,很少涉及到对于英语文学的了解和探究。语言之间都有共同点,比如在小时候刚刚学习汉语时,在初始阶段无论如何都读不懂一些文章篇章,更不要提一些中国经典的文学名著,即使到了初中高中阶段,一些中国文学作品还是很难读懂。英语文学也是一样的,文学毕竟是高于一般语言的一种表现形式,文学的出现也标志着这门语言的成熟。文学不仅仅是文字功夫,更多的是一种背景的融入。在分析文学作品、体会文章含义时,更多的要对于这篇作品的背景有所了解,背景是融入语言文字之中的。虽说文学作品不仅仅是文字功夫,然而,融合了时事背景、寄托了作者情感的语言文字的艺术在文学作品中的体现,也真真切切的让文学作品长久不衰。
对于英语文学中语言艺术的探究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之所以称之为浩大,是因为语言艺术的种类繁多,不可一言以蔽之。但是依旧可以对其进行大致的分类,来进行相关的研究。下面简单介绍几种关于语言艺术的研究方向。
2 英语文学语言的意象性
文学作品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在其创设出的虚构的世界中,任何戏剧性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并且通过英语语言艺术进行背景叙述、情绪渲染、形象塑造、思想鼓动,以满足人们的虚无、快乐、悲伤以及想象。文学作品不仅仅是文字,而是通过文字承载起作者对于时事政治的批判、寄托哀思、分享欢笑、实现自我等等。所以,文学语言的意象性是最基本的特征。在十九世纪出现的意象派主义中,庞德当属领军人物。意象派所研究的是一种意象,并且通过简单平凡的意象来进行感情的寄托,或者单纯的是传达一种美。正如意象派大家庞德最出名的一首诗歌“在地铁站内”中所描述的一样:“人群中出现的鬼影 / 正如盛开在潮湿漆黑枝桠上的花。”寥寥数字,表现出一种决绝的美丽。意象派的诗歌创作原则有三,第一是单一意象,第二是用词简洁有力,第三是用音乐感取代传统的韵律节奏。这三种原则都与语言艺术相关。我们可以从以上那简单的两句诗充分体会到语言的形象性,即通过单一的意象――在人头攒动的地铁站内,这么单一的背景之中,这样平淡无奇的一个生活中的场景,而在庞德的眼中,却像是看到了漆黑而湿漉漉的枝干上盛开的花。
英国诗人雪莱的著名诗歌“西风颂”中有两句话至今仍然广为流传,激励了一代又一代身处黑暗的人们:“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其实这首“西风颂”是一首长诗,分了五个小节来完成。在这首诗中,雪莱通过描写西风吹过平原山川、掠过大海、划过大西洋上空,之后来抒发自己的感情。在这首诗中,作者用非常激昂的文字来描写西风过境时万物的模样,落叶凋零,冬夜幽深冰凉像是坟茔,西风像是狂暴的精灵来扫荡万物生灵,连天空都在颤抖,大地也随着西风的愤怒而露出绝望的面容,海浪翻涌,惊涛巨响,雷雨倾盆。读到这首诗,就能感受到作者对于不羁和自由的向往,而他对于西风的艳羡全部都寄托在他所用的语言之中。在这首诗中,西风这一意象是一种自由的化身,它不仅摧毁了腐朽的过往,也同时将带来光明的未来。所以在诗歌的最后,诗人才会发自肺腑地呐喊出“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这样的诗句,诗人使用非常形象的语言来描述一切,读起来铿锵有力,朗朗上口,让人充满力量。这就是语言的魅力。
3 英语文学语言的生动性
所谓语言的生动性,通俗点说是让整个文学作品更加“活灵活现”、“生动传神”,再通俗一点来讲,就是作者能把他的文学作品中所涉及到的一切虚构的世界内的东西写活了,让读者真正做到身临其境,亲身经历,如见其人。说到生动性就不由得要提起一些刻画形象十分出众的作家。比如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他所有的小说最著名的一点就是出众的形象刻画。比如,在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中,他成功的刻画了以下几个人物:凄苦悲情的孤儿奥利弗,唯利是图的窃贼团伙费金,谦谦君子布朗洛,好心的夫人梅丽。狄更斯通过使用非常出众的个性化的语言赋予他笔下每个角色不同的活力,孤儿奥利弗使用充满童真的语言,流氓使用行业黑话,好心人使用敬语。连他们的衣着打扮、面貌形象以及出现的场合都经过缜密细致的安排,已达到完美塑造人物的目的,使整个小说更富有张力。而最使人惊艳的是,狄更斯完全是使用文学语言来达到这一切目的的。他的语言朴实无华,充满意境,但又不容小觑,因为其中蕴含着非常丰富的哲理。可以说,在他的文章中没有一句废话,每一句话都是为他的人物塑造埋下伏笔。在他的小说中,读者可以从生动传神的文学语言中感知到各种不同性格、不同职业的人物,以及他们所映射出来的,当时整个伦敦社会的风貌。
除去刻画人物形象,使用生动的文学语言进行背景刻画的美国作家福克纳也是不得不提一个人物。在他漫长的写作生涯中,福克纳创设出一个小城,叫做Yoknapatawpha。在这个小城之中,有一个首都叫做杰佛逊镇,还住了几家非常有名望的贵族,甚至连贵族的邻居都会有相应的描写。很多故事都在这样的背景下、这样的人物中进行展开。有人说福克纳笔下创设出来的Yoknapatawpha是对于旧时代美国南方的缅怀,也有人说是基于福克纳的家乡而进行的构想,无论如何,在这样一片沃野之上,福克纳创作出了《喧嚣与骚动》、《献给艾米丽小姐的玫瑰》等一系列名著,而所有的故事都是发生在这样的小城。福克纳用他的语言艺术将整个小城的地理特征、城镇风貌、风俗习惯、甚至是小城人民的日常生活琐事都描绘的细致入微,仿若它真的存在于世界的某地。这也类似于马克吐温所倡导的“本土主义”和“地方色彩性小说”,最出名的无疑是《哈克历险记》和《汤姆索亚历险记》,而其实这两本小说的背景是相关的,并且人物也有一定的关联性。在马克吐温的小说作品中,虽然说讽刺是一大特点,但是最出名的还是地方色彩主义的应用。所谓地方色彩主义,就是在小说的初始阶段描绘出一座别样的小城,这座小城拥有自己的特色,不同的人文习俗、社会风貌、穿衣打扮、甚至是建筑构造,都让这座小城成为作者和读者心目中的唯一。马克吐温的这两部小说也是在这样的一种背景下展开。使用这样生动的语言进行背景的刻画,不仅利于整个文学作品的发展,也利于读者更深的融入整个作品之中。这也是一种语言的艺术。 4 英语文学语言的情感性
不得不说,文学作品的出现就是为了寄托作者的思绪,无论是悲情、愁苦、空洞、虚无,还是快乐、狂喜、兴奋、激昂,这一切都是被寓于文学作品之中,并且通过文学语言代为表达。所以,没有任何一种文学语言是不带有感情色彩的,没有任何一篇英语文学作品是不寄托作者意图的。可以说,文学语言的情感性是对于语言艺术研究的重点。在这里不能不提到荒诞派作品以及诗歌。荒诞的作品,比如在感伤主义先驱托马斯格雷的作品《乡村教堂内的挽歌》中,读者只能读到苍白无力的怀古伤今的文字,仿佛那些文字是没有意义的。其实不然。这些文字一样寄托着诗人的情感,即虚无和空洞,这种虚无和空洞只能通过这种苍白的文字来体现。还有比如美国作家安德森的小说《小镇畸人》,作者在其中大胆通过精神病人的视角来观察整个小镇的生活,并且结合凌乱的文字,不区分大小写、甚至连标点都懒得使用的手法来表现整个小城镇的混乱和无助。而这篇小说正是通过这些文字进行讽刺,最终表达出小镇人们对于爱与被爱的向往和渴望。
说到诗歌,弥尔顿所著的《失乐园》是为了表达诗人对于上帝的质疑,斯宾塞所著的婚姻颂歌《Areopagetica》是寄托诗人对于婚姻的向往和追求,沃兹华斯的名诗《独自云端漫步游》表达了诗人对于大自然的热爱,济慈的《夜莺颂》揭示了诗人对于真善美的向往。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寄托在文学语言中的感情流露。丁尼生用一首《拍吧,拍吧,拍吧》寄托了对自己死去的挚友的思念,用一首《过沙洲》表明了自己对于生死的无畏;女诗人迪金森用《这是我给全世界的一封信》来表达自己无法与他人交流的焦虑感,通过在诗歌《我死去时听见苍蝇的嗡嗡声》中描述自己死去的场景来阐释自己对于生存的渴望;美国诗歌之父惠特曼用整整一本诗集《草叶集》来歌颂自我、歌颂自由平等、歌颂美国;新英格兰诗人佛罗斯特用一首《未选择的路》清晰地表明了自己坚定的信念,以及一首《雪夜林边驻足》来表明自己在死前的雄心壮志。这些诗人也许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平凡和普通,甚至无法与常人交流,无法对别人敞开心扉,但是在文学的海洋里,语言文字就是他们的挚友,是他们最亲密的伙伴。他们将自身的情感全部寄托在文学语言中,通过富有情感的文学语言来表达他们自己想要说出的话。
5 总结
英语文学的语言艺术会为整个篇章增添更多的色彩,追求语言艺术的作家作品一般都会成为名著瑰宝。语言艺术承载着文学的太多方面,所有的英语文学名著中优美的语言都是对作者感情的充分体现,也是语言艺术的充分体现。本文通过对英语文学中的语言艺术的相关研究,力求对真正的欣赏英语文学提供一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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