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2-01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艺术理论
本文从远古时代至今人们对艺术的认识和探讨出发,追问艺术之所以存在的客观与偶然;将这个问题将建基于人的艺术活动之上, 进而对艺术家反映艺术作品的含义进行探讨, 最后从心灵出发, 将艺术的意义问题归结到对心灵的思考。
1、引言
艺术的伟大意义,基本上在于它能显示人的真正感情、内心生活的奥秘和热情的世界。艺术恒久,生命短暂。艺术是什么? 对于此, 前人已经提出了各种各样的回答, 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关于什么是艺术,我们可以无限回答下去。有人比喻艺术是“水中之月”,于我而言,这是一个满意的答案。生活本身不能称之为艺术,自然不能将艺术视为“空中之月”,“水中之月”是“空中之月”的倒影,但它在水中随波荡漾,朦胧美丽。刻意去捞取,那便只是一场空;不经意撞入视线,却可以让人心醉沉溺。艺术来源于生活,却又高于生活。
2、艺术发展
艺术,原名为art,有技能和技巧的意思。在古代, 艺术不仅和美与道德有关,同时也还和实用有关。任何一门好的艺术作品的形成,无一不依托于对生活的体验、对民族文化的积淀并与自身的民族文化血脉相连,譬如美术、建筑、宗教、舞蹈等。关于“艺术产生”的学说(模仿说、游戏产生说、表现说、巫术说和劳动实践说)就很好地揭示出艺术与社会生活的这种必然联系,虽然每种说法都不能尽善尽美,但其还是向人们解释了艺术与生活息息相关且具有主观性。
艺术来源于社会、根植于社会、发展于社会,因此,艺术的发展可以看成人们对社会的理解的变迁。自艺术产生开始,艺术与社会的兴衰便紧密联系在一起,时代特征极其显著。传承和创新是艺术发展不可或缺的一对范畴,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使艺术成为一个海纳百川、推陈出新的过程。对本民族艺术遗产进行汲取和凝练,对其他国家和民族优秀的艺术成果进行吸收和融合,在艺术的表现手法、内涵和风格、创作技巧及审美观念等方面均有所继承和创新。这才是艺术发展的正确途径。
3、艺术门类
各门类的艺术现象如文学、美术、音乐、舞蹈、戏剧与戏曲、电影与电视等,都是艺术理论的研究对象。但艺术理论并不专门研究某一部门艺术,而是研究各个部门艺术最普遍、最一般的规律。艺术分类方法众多,以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为依据,可以分为时间、空间、时空三大范畴;以艺术作品的感知方式分类,则包含听觉艺术、视觉艺术和试听艺术三种。以艺术作品的物化形式为依据,还可分为动态艺术和静态艺术。另外按照艺术分类的美学原则,还可以艺术形态的物质存在方式与审美意识物态化的内容特征为依据,将艺术分为造型艺术、实用艺术、表情艺术、语言艺术和综合艺术五大类别。
4、艺术创造
(1)创造主体-艺术家
艺术创作主体即艺术家,是人类审美活动的体者和实践者,也是审美精神产品的创造者和生产者。一个艺术家的修养,包含先进的世界观和审美倾向、广博的知识、深邃的思想和丰富的情感以及独立的人格。艺术家同样需要审美创造能力,即是敏感的感知能力、丰富的想象力和精湛的艺术技巧。
以一些艺术家为例,我们可以深入探讨艺术家的作用,凡.艾克精度如实效果的绘画风格, 促使他因为不满蛋胶画法的粗略而对绘画工具的改进,以提高画面的精细程度,使油画在表现细腻上起到更进一步的飞跃与提高;17 世纪欧洲画家鲁本斯的作品多具有宏大的场面, 强烈的运动感, 雄健的造型, 流动的线条和激动人心的画面艺术效果, 代表了一个时代的风格;创立派别的代表人物之一莫奈反对因循守旧, 主张艺术的革新,创造了印象派,在绘画技巧上研究出用外光描写对象的方法, 给后来的现代美术以极大的影响。可见艺术家是艺术发展的主体, 没有艺术家就没有艺术品可评, 他的能动性甚至在突破中才能产生, 从而给人探索与认识的过程。
(2)艺术创造过程
艺术创造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可分为艺术体验、艺术构思和艺术表现三个不可分割的阶段。艺术体验是艺术创作的准备阶段,包含材料的储备和审美经验的积累、审美发现和审美领悟的发生和创作欲的萌动及其动机的生成;艺术构思是指艺术家在艺术体验的基础上,以特定的创作动机为引导,以各种心理活动和特定的思维方式对原始素材进行加工、提炼、组合,在头脑中形成艺术形象的过程;艺术表现是指表现艺术创作者选择并运用特定的艺术语言,将自己艺术构思中已经基本形成的而艺术意象最终呈现为物态的存在,使之成为具体可感的艺术形象,艺术意境。
(3)艺术创造的心理要素与艺术思维
艺术创造存在包括审美感知、审美想象、审美情感和审美理解的四个要素。感知包括感觉和知觉,它们交织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审美想象是在记忆表象的基础上,经过有目的的组织和改造,创造新的艺术形象或意境的过程,同时是逻辑潜在作用的结果。审美情感是审美主体对客观对象是否符合自己的审美需要所做出的一种心理反应,是推动艺术创作思维进展的内驱力。审美理解是人在审美活动中对艺术活动及其规律的认识,领悟和把握。
艺术思维包含形象思维,抽象思维和灵感。形象思维是艺术家在创作活动中从发现和体验生活、进行艺术构思、形成艺术意象,并将其物化为艺术形象或艺术意境的整个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种主要思维方式,它是以具体的、整体的形象为思维材料所进行的复杂心理活动,具有具象性、情感性、创造性等特点。抽象思维是运用概念进行判断、推理和论证的思维方法,与形象思维相互补充和促进。灵感是艺术家意识和无意识相互作用产生的超出平常水平的创作冲动及能力,艺术构思或传达通过顿悟获得飞跃,具有突发性,超常性,易逝性,与形象思维交互作用。
5、结语
艺术的特定的意义就是心灵的不断超越, 这种超越是不断地创新的, 是唯一的,没有任何规律性的东西让我们去概括。无论我们认为的艺术所追求的目的是什么,他们都抒发了某中意义, 表达着其所散发的生命感。每一位艺术家表达的自我的意图所体现出的风格都为自己的艺术目标而奋斗着,在认识和了解艺术这个领域时艺术品与艺术家之间的融合所产生的美是值得无休的探索和探讨的。
作者:卞甘甜 来源:西江文艺 2016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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