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2-01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艺术理论
论文摘要:闹洞房习俗的“原始形态”—《诗经·唐风·绸缪》赏析-论文网
论文关键词:闹洞房,习俗,原始,形态,诗经
绸缪
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何?
绸缪束刍,三星在隅。今夕何夕,见此邂逅?子兮子兮,如此邂逅何?
绸缪束楚,三星在户。今夕何夕,见此粲者?子兮子兮,如此粲者何?
这首诗看法古今比较一致,大多承认所写内容是关于婚姻的。《毛诗序》:“《绸缪》,刺晋乱也。国乱则昏姻不得其时焉。”生拉硬扯一个刺字,实在太牵强。朱熹《诗集传》认为是一对新婚夫妇“喜之甚而相庆之词也”。方玉润《诗经原始》也认为是“贺新婚”之诗。可见,通常的解释都认为《绸缪》是一首与婚礼有关的诗。这几句诗文一般都被当作庆贺新婚的寄语,正如朱熹所说此乃“相得而喜之词”。
《诗经》中描写婚姻嫁娶的诗还有《樛木》、《桃夭》、《鹊巢》等好几首,但《绸缪》读来却独具一格,别有情趣。《樛木》是一首为新郎祈福的颂歌,“乐只君子,福履绥之”,先生结婚真快乐,上天降幅赐给他,贺喜者估计都是男家的亲友乡邻。《桃夭》和《鹊巢》则是贺新娘的诗,后者唱道“百辆车子来接她”,前者又嘱咐要“和顺对待您夫家”,时间和地点显然是在未过门时的娘家。诗意热情而比较严肃、庄重。《绸缪》则与众不同,除了每章开头的兴句已点明这是新婚洞房之夜外,还使用了一连串戏谑性的问句,唱问新娘和新郎,使整首诗的格调显得格外清新、活泼而富有生活情趣。由此可以推测,这大约是民间闹新房时闹房者唱的口头歌谣。
闹洞房,又称闹新房,即新婚之夜,亲朋好友在房中向新郎、新娘戏谑逗闹,古代又称为戏妇或戏婿。《绸缪》表现的就是这种习俗的“原始形态”。绸缪是指紧密缠绕。束薪、束楚,都是婚礼时照明之用,如后世的花烛。“先秦无灯而有烛,烛非现代的用蜡或柏油制成,而为火炬,以松苇竹麻等为中心,经缠束后灌上油膏”。“绸缪束薪,则燎炬以为烛,盖古嫁娶之礼然也”。薪为柴火,《诗经》中常以“薪”喻婚事,如《周南·汉广》的“翘翘错薪”,以兴女子出嫁。《齐风·南山》“析薪如之何”,以兴男子的娶妻。“三星在天”,是描写结婚之夜。新婚之夜,星星在天上闪烁,以示天人共欢,接下是戏弄逗趣的话:今天夜里是什么日子?看见这丈夫喜欢不喜欢?新娘啊新娘,你把丈夫怎么办?一惊一乍的口气,带着戏谑和夸张,转脸却跟同伴调皮地眨一眨眼睛,分明是要可着劲儿煽乎那不知所措的新郎官,为两个人的洞房花烛夜做足铺垫———被大伙儿这么着一撩拨,刚见面的这俩人,不会再拿对方当陌生人了吧?“今夕何夕”,这是闹新房人故意戏问新娘的话。接着转而对新郎打趣地唱道:“今天夜里啥日子?见这美人恋不恋?叫新郎,问新郎,你把美人怎么办?”见新郎、新娘羞答答不肯吐言,又闹着耍小两口一起回答:“今天夜里啥日子?两口心里甜不甜?叫新娘,问新郎,你把爱人怎么办?”朴实无华的诗句,风趣而形象地再现了民间办婚事、闹新房时的热闹情景。第二章的“邂逅”,本为不期而遇的偶然相逢,“当时新婚夫妇,婚前并不相熟,如今合在一起,也近于邂逅,如后边的良缘,含喜出望外之意。”此诗和一般的新婚诗不同,明显带有戏谑、开玩笑的味道。可视为闹洞房习俗的“原始形态”。从此,该诗为“后世闹新房歌曲之祖”。仲长统《昌言》卷下记载了汉代闹洞房的情景:“今嫁娶之会,棰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趋之情欲,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族亲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杨树达先生在《汉代婚丧礼俗考》“婚仪”一节中考证云:“而为之宾客者,汉时即已有之。”至此,闹洞房的习俗也逐渐形成。又葛洪《抱朴子·疾缪》中云:“俗间有戏妇之法,于稠众之中,亲属之前,问以丑言,责其慢对,其为鄙黩,不可忍论。”由此可见这种习俗的传承情况。
这是贺婚者闹新房时唱的歌,那此诗当然是描写新婚之夜的缠绵与喜悦。诗借“束薪”作象征,用“三星”当背景,通过“在天、在隅、在户”位置标志着时间流逝,描写了新婚之夜的过程。随着时光缓缓的流动,新婚夫妇的缠绵还是那样的深厚,内心一遍遍自吟“今夕何夕”、“如此良人何”,真是情深意长美妙不止。新郎觉得新娘美不可言,新娘觉得新郎好不可言,这个夜晚也更是妙不可言,喜不自胜,简直不晓该怎么办好了。
全诗充满喜庆欢快的气氛,兴句以象征嫁娶的束薪、三星入景,章末以谐谑新妇新郎的呼告、设问作结,把婚礼上热闹的场面、贺客艳羡的神态描写得如在眼前。尤其是“今夕何夕”四字,虽出自旁人之口,却将一对新人羞怯怯、喜滋滋的仪容、心理刻划得细致入微。本诗后四句颇值得玩味,诗人以平淡之语,写常见之事,抒普通之情,却使人感到神情逼真,似乎身临其境,亲见其人,领受到闹新房的欢乐滋味,见到了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丽的新娘,以及陶醉于幸福之中几至忘乎所以的新郎。这充分显示了民间诗人的创造力!戴君恩《读诗臆评》说:“淡淡语,却有无限情境。”牛运震《诗志》说:“淡婉缠绵,真有解说不出光景。”都是确有体会的灼见。
同是这首诗,是否还能作不同的欣赏呢?除了当贺新婚之诗理解外,我认为此诗还可以是男女夜晚邂逅相会时的欢喜之词。
邂逅虽然一般指偶然相遇、不期而遇,但是并不肯定相遇前是不相识的,因此有情男女的邂逅其实更是一种美丽的浪漫感觉。
今夕何夕,见此良人!这是内心的欢喜在呼喊。在见到你以前,没有任何预兆,我像往常一样,准备度过一生无数日子里的一个清晨、正午、黄昏,这一天眼看将尽,我却在这光阴的拐角处,在这平凡的柴垛前,遇见你。相会当夜,男女双方都遇到心中的可心人,自然欢喜,自然缠绵不止,不知不觉时间匆匆流逝。惊喜过后,眼望可心人,也许才感觉到一丝羞涩,不知如何表达,因此才会发出怎么办的感慨。
其实无论是指新婚之夜,还是相遇邂逅,都真实再现了男女相爱、惊喜、美妙、羞怯、温存、甜蜜、缠绵、温馨、浪漫、喜悦的情事,简直妙不可言,读之憧憬之情在心中回荡。难怪张爱玲也为之倾倒。在《倾城之恋》中,她让白流苏和范柳原演绎出如此动人心魄恋情之同时,也不忘插入一段“赋诗言情”的精彩对白。范柳原欣赏入怀佳人情不自禁,白流苏心中亦喜但又有一点惆怅,两人的神情动态再加上《诗经·绸缪》精美的诗句,不觉让人感受到爱情原本是那么的浪漫、温馨和美妙。
以上大都是从情感内容上分析诗意,前人在赏析此诗时亦多注重其内容,对其歌唱形式论及的却少之又少。《国风》多数是民歌,民歌中对唱、合唱、和声都是常有的,细心玩味歌词的内容,往往会大有收获。《唐风·绸缪》就是一个合唱的例子。钱钟书《管锥编》论《绸缪》说:“窃谓此诗首章托为女之词,称男‘良人’;次章托为男女和声合赋之词,故曰‘邂逅’,义兼彼此;末章托为男之词,称女‘粲者’。单而双,双复单,乐府古题之‘两头纤纤’,可借以品目。譬之歌曲之‘三章法’,女先独唱,继以男女合唱,终以男独唱,似不必认定全诗出一人之口而斡旋‘良人’之称也。”钱老之论断,按之诗文,颇为合拍,读之如闻其声,如见其人,真不愧传神之笔!闻一多在《风诗类钞》亦指出:“良人谓夫。子兮,诗人感动自呼之词。邂逅谓夫妇之会合。粲者谓女。”朱熹也认为首章前两句是“妇语夫之辞”,后一句是自谓;次章为“夫妇相语之辞”;末章则为“夫语妇之辞”。三人虽都未明确提出此诗的歌唱形式,但从各自表述中我们不难判断它当为合唱式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