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艺术创造
论文内容摘要:创造广义上指直接引发较新的形态、结构、方式或其它存在状况产生的行为和举措,即人工的所有初始性的行为或结果,它包括所有领域的创造活动,艺术自然包含在内。本文中艺术也是广义的,包括纯艺术、工艺、设计在内。论述艺术与创造的关系自然包括创造与这三者的关系。
创造的概念在我国春秋时期已经出现。《论语》等记载了人们倾向于认为创造是指某种新的东西和现象,也包括观念的人为推动,“创”指新东西的开创、创设和最初始的推动,“造”是指这些新东西的继续完善和丰富,也包括观念性的创造对象变成实物,这样,创造就不局限于物质文明的创造,其存在形态也就包含了物质性与精神性两种方式①。而且,其内涵侧重于一种初始性的、有较新意义的行为,即创造是变化的、增益的、反常态的。
艺术是一种最接近创造的活动。“艺术使人的行为的常态、观念的常态、消费的常态、生产的常态得到突破、更迭和发展,很多艺术创作自觉或不自觉地都是在为突破人的常态起着牵引的、鼓动的作用,至少它本身就是接近希望的,为理想而做的尝试,实质上特别接近‘创造’。与其说艺术的生命在于创造、创新,不如说创造本质上都是‘艺术’。”②创造性不仅是广大受众的要求,也是艺术本身的要求。艺术创作既然叫“创作”,就应该“创”。创,才能发展。变,才能跟着时代前进。既然艺术主张创造,当然就要反对模仿。正如鲁迅所说的:创作“以独创为贵”,“依傍和模仿,决不能产生真艺术。”③
工艺概念本身蕴含着创造的因素,它兼有审美属性和功能属性的生产手段和生产结果之内涵。工艺与创造结合在一起,即属于艺术性的工艺④。而工艺美术作为一种造物活动,其本质在于创造。它产生的前提和出发点是为了某种目的的实现,很多时候是人们环境或生理等方面的需求驱动的,而需要是一切创造的起因。它的完成是由创造的行为来执行的,它的结果自然也是创造的结果⑤。可见,工艺美术正是一种极富创造性的实践活动,突破性的思考,初始性的发明,独创性的尝试或鲜明的风格,构成工艺美术发生的常态和规律⑥。
而作为一种造物活动,设计也是人类改变原有事物,使其变化、增益、更新和发展的创造性活动,是构想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它涉及人类一切有目的的价值创造活动,它在本质上是对创造物的规划,对创造结果和创造理想的一种预测、预想。“设计的首要存在价值在于它是人类生产建设活动的手段和先期过程。必须对人类将要进行的生产和建设等活动进行具体的设想和筹划,而人类所要进行的和正在进行的生产建设活动往往是新的具有未来意义的,是进步发展型的,因此这种预期的设想和筹划必然是创造性的,它存在于整个创造过程之中。创造既是设计的本质特征,又是它的天然职责。设计作为一种开放性的创造活动,具有动力学因素,它不断推动具体的生产和建设朝向新的目标发展和前进。因此,设计本质上也是一种生产力。”⑦
纯艺术创造与一般的设计和手工艺制造很不相同,纯艺术创造“自始至终都是一种惊险事业:创造者往往直到产品出现时,才知道自己创造了什么东西。……这种不确定性和见机行事性,乃是
艺术家工作的本质”。它“不是预先对自己生产的产品有一个明确的概念,然后再创造,而是‘创造活动’与‘概念形成’同时进行,二者总是相互依赖、密不可分,分不出彼此”。而设计和手工艺的制造,却是一种有计划的步骤,制造出来的产品其形态和特性是预先设计的。总之,手工艺人制造的是他预先知道的东西和可能存在的东西。而艺术家则相反,“他追求的是一种他预先不知道的和想象不到的东西。艺术家的工作永远是精神的探险,一个艺术家如不对抗既定的规则,就无所成就”⑧。相对而言,手工艺人的工作是比较标准化和规则化的。
然而在后现代社会,艺术的子系统与创造的关系开始整合,各种传统的创造方式逐渐由异趋同,工艺美术和设计具有了同纯艺术类似的,随着不确定的情感,创造出一种不确定和时时变化的作品的倾向。工艺美术和设计越来越追求“一种无目的性的、不可预料的和无法准确测定的抒情价值”和种种“能引起诗意反应的物品”。其创造的产品迅速地与纯艺术的产品靠拢,设计过程正与艺术创造接近⑨。
信息网络发达,交通便利,各种创造产品营造了当今的人工世界,而人类对其依赖程度与日俱增,这就更需要从各个方面合理完善。高新科技的精密标准、信息风格的多样化更要求呼唤创造的理念,呼唤创造性人才,呼唤创造性产品,呼唤激励与保护创造的市场机制。虽然我们的政府已把创造提高到“一个民族的灵魂”的高度,但是要建立一种比较健全和完善的创新机制,仍需多方面的考虑:
1.如何建立一种激励与保护艺术创造的市场机制,使创造者积极主动地与他人自由交流其创造成果,使创造获得圆满的价值,并使创造者以此获得新的灵感,而且没有其创造成果被抄袭的后顾之忧?18世纪中期,法国染织艺术崛起的重要原因之一即法国政府为避免人才流失,激活创造力,提出了纹样保护政策。其规定:服装面料(印花、织花)的纹样保护期为6年;家具、织物面料的纹样保护期为60年。因而,设计师可以放心创新纹样并加强交流,形成了良性循环。在我国艺术与设计市场不规范的现状下,这种举措仍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2.如何改善立法与艺术创造的关系,使艺术创造在获得保护,得到专利权、所有权的同时,不阻碍艺术创造成果得到更多人的欣赏、应用,取得应有的效果。
3.如何建立一种健全的承认和报酬机制,通过社会承认使创造(艺术创造当然包括在内)的价值充分被认识、被挖掘、被发挥,并针对真正创造性的个人独创工作,通过相应的报酬使创造者生活在一种相对安定和满意的环境中,从而使他们的创造工作得到帮助和促进。
总之,对艺术与创造的紧密联系,我们毋庸置疑。在当前的情境之下,我们更应建立健全而完善的机制,发挥艺术与创造这种联系的最大价值。
注释:
①邹文:《工艺创造学》,贵州人民出版社,贵阳,1999,第4页。/②同①,第27页。/③贾文昭、徐召勋:《中国古典诗歌艺术欣赏》,安徽人民出版社,合肥,1980,第194、196页。/④同①,第20页。/⑤同①,第2页。/⑥同①,第29页。/⑦李砚祖:《工艺美术概论》,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北京,1999,第125-126页。/⑧(美)马克·第亚尼:《非物质社会》,滕守尧译,四川人民出版社,成都,1998,第5页。/⑨同⑧,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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