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哲学理论
自由主义的旗手哈耶克的学术成果非常丰富,他出版过许多影响深远的学术著作。哈耶克是被公认的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自由主义思想家,在其六十余年的学术生涯中,对各种形式的极权主义进行了不遗余力的批判,是坚定的自由主义捍卫者。国外专门研究哈耶克的自由与法的关系理论和思想的学者不多,但凡涉及其“普遍抽象规则”的研究者,一般都会涉及这方面的内容,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著名经济学家Arthur Shenfield,他曾对哈耶克的“法治观”以及自由与法的关系理论做过较为简明的概括,他将之总结为4个基本命题:“第一,作为社会之经纬的种种制度源出于人之行动而非源出于人之设计;因此,尝试去设计社会的努力会致命伤害社会的健康发展。第二,在一个自由的社会中,法律基本上是被发现的而非被创制的;因此,法律通常来讲并不只是统治者的意志,而不论统治者是君王还是民主的多数。第三,法治不仅是自由社会的首要且根本的原则,而且也依赖于上述两个条件之上。第四,法治要求平等地对待所有的人,但是它却不仅不要求以人为的方式迫使人平等,而且还认为这种人为平等的努力会摧毁法治”。尽管自由主义面临危机,但主流的自由主义理论很少从制度层面上加以反思和质疑,像罗尔斯的自由主义,伯林的文化自由主义以及福山的自由主义,都是把西方现行的,特别是北美的自由宪政制度作为一个毋庸置疑的前提来接受的,他们所质疑的是在这个前提之下有关政策方面的问题,特别是经济平等、文化多元以及相关联的国际秩序问题。而哈耶克与他们的最大不同在于,他认为西方的民主社会在宪法制度上面临着一系列危机,所谓三权分立这样一种宪政制度面临着很大困难。所以我们对于哈耶克应该从这个高度来理解。他的另一个理论贡献就是对北美或西欧现行的被认为是毋庸置疑的宪法制度提出质疑和批判,并提出了建设性的宪法新模式。自由主义在现代西方政治理论上大多表现为一种薄的自由主义。他们认为自由主义主要是解决政治制度问题,即权利与权力的法律制度的安排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不需要过多的形而上学的、人性的探讨。当然,一些极端的政治哲学,特别是德国古典的哲学,认为一系列社会制度的安排,哪怕政策层面的东西,也都需追溯到人性本原上来。哈耶克是位坚定的自由主义者。在他的《通往奴役之路》中,他指出纯粹理性将把人类引入受到奴役的境地。因此他高举自由主义,强烈反对极权主义,他反对极右势力对人们自由的扼制,他呼吁西方知识界的精英要团结,坚定立场,捍卫自由之精神。二战后,自由主义的含义有了重大的改变。改变的主要层面是要求国家对社会事务进行必要的甚至是强势干预,以使社会结构趋向更好的方面发展。而国家对社会事务的强势干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的最大特点,福利国家正是吸收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制度从而表现出新的形势。可是哈耶克是反对福利国家的政策改变的,因为这种政策改变正是自由主义的改变,对此他产生了危机意识。自由主义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含义,哈耶克早年作为一名经济学家,他并没有太多的思考政治和哲学,可是后来随着哈耶克学术领域的扩增,他成了一位跨学科的思想家。从他的著作中我们能够梳理出他的自由主义理论的源头,那就是奥地利经济学派和英国古典自由主义理论。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的摇篮是他的经济学研究。奥地利学派以门格尔的著作为基础,哈耶克很早就读过门格尔的《经济学原理》。哈耶克上个世纪早期开始参加米赛斯主持的研究小组,这一行动对哈耶克的思想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
哈耶克说,对于经济现象的深刻理解使他成为了一名强烈的反极权主义者,而正是米赛斯使他清醒的认识到这些经济问题。奥地利经济学派对哈耶克的思想发展的重要性就在于:经济学变成了一门国际性学科,而奥地利经济学派则是经济学发展新主流的组成部分。此外,这一学派也具有它自己与众不同的特点,尤其是在方法论研究和体制分析方面。
奥地利经济学派能够闻名于世的原因,不只是因为其发展了价值理论,而且还由于它旗帜鲜明的表明了自身的政治自由主义立场。当哈耶克离开奥地利时,他已经完全摒弃了对国家干预主义和集体主义的思想的同情,具备了坚定的思想武器。
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的思想渊源,出了奥地利经济学派的基本观点的影响之外,实际上可以说基本以英国古典自由主义为骨干。哈耶克说他使用的“自由”一词是19世纪的意义,而不是美国的意义。哈耶克认为美国的自由主义已经偏离自由的本来精神,而走向强化国家控制的反面,在欧洲,自由主义也已经渗入了与社会主义同调的理性的自由主义模式,与自由主义原始精神发生重大差别。事实上,20世纪的自由主义的精神面貌的确有很大变化,然而追根溯源,19世纪的自由主义早已在转变之中。19世纪自由主义的主流,是从18世纪末延续下来的效益主义。就“限制政府权力以保障个人自由”的基本方向而言,固然仍维持自由主义的原始风格,然而随着自然权力论的衰落,自由不再被视为天赋的自然权利,而是需要国家根据效率原则以立法来赋予的。以此而论,可以说效益主义已经从理论的高度决定了自由主义将来的走向。对于效益主义,哈耶克认为已经有反对法国理性主义的传统。由此可知,哈耶克自由理论的渊源不是18世纪至19世纪的效益主义,相反,他认为边沁等人正是使英国的自由主义偏离原有思想内涵的第一批人。由此可知,哈耶克所继承的英国古典自由主义,应该确切的说是17,18世纪的自由含义。哈耶克将自由分为两种:一种他称为“英国传统”,另一种他称之为“法国传统”。就这两种传统的理论基础而言都是基于不同性质的理性主义发展而来的。哈耶克认为这种传统可以追溯到古罗马和古希腊。哈耶克的这种分类法,可以看出他所谓的英国传统与法国传统乃是思想上的区别,而不是地理上的区别。就自由主义理论的性质而言,哈耶克认为英国传统是从自身的发展和外部的强制之下的境地中寻找自由,而法国传统认为绝对的集体目标达到后才可以获得自由。哈耶克根据思想内涵的不同性质,将自由主义划分为英国传统与法国传统。他自称其自由主义是续接英国传统而来,当代自由主义之转向政府干预与社会主义的途径,可以追溯到法国传统的自由主义。
哈耶克早年对自然科学兴趣甚浓,对马赫的学说非常感兴趣。然而与马赫自己描述他接触康德“物自体”概念是类似的经验,哈耶克也了解到马赫对知觉组织分析的一贯发展,使他自己的“感觉要素”概念变成多余,变成与其大部分敏锐的心理分析冲突的无价值的建构。哈耶克由心理学上对马赫的失望,而转向康德的知识论。其实从哲学的观点上说。奥地利经济学派的方法论是倾向康德的。
哈耶克重构自由主义理论的工作,尽管受到经济学的启示,然而他并不局限于人类经济生活层面,而是从人类价值的高度来思考人类的自由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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