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哲学理论
1 “道”是有规律的
在老子的辩证法中,“反者道之动是对其全方位、深层次的概括。“反者”不但欲指对立面,而且意为无限循环。老子对激烈的社会历史变动进行了审视与分析,提出世界万物皆按照一定规律运动发展的观点,肯定了“道”运行规律的客观性。万物产生“道”,“道”又存在于它们之中,所以事物是依照“道”自身特有的规律运行,决定着人与社会的关系。这个思想在社会活动领域中有诸多表现,例如商道、政道、养生之道等。所谓“商道”,是指建立的一些适合企业发展的机制,如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可以带来高质量的商品,以稳定客源;合理节约成本可以提升资金利用率,以保证企业日常运转;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制定奖惩机制,可以使员工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以巩固人才资源。企业只有根据诸如此类的规则进行调整,才能资源优化配置,获得好的前景。所谓“政道”,便是要求凡从事整治活动的人士,应“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责。”[1]也就是与人民群众维持血肉联系,为他们的根本利益而谋福祉,政界工作者只有按照这些客观规律行事才不会落入犯罪的深渊。所谓“养生之道”,是指在经济迅猛发展的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越高,就越注重自我保养,老子的养身理念对于身体的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皆有益处,他主张“‘道’法自然,以‘顺’养生;燕处超然,以‘柔’养生;上善若水,以‘智’养生;勤而行之,以‘德’养生;负阴而抱阳,以‘和’而养生;为之于未有,养生贵在‘先’;甚爱必大费,养生贵有‘度’;慎终如始,养生贵守‘恒’。” [2]
2 对立面的相互关系
(一)相互依赖的关系
“世界上万事万物之能够发展,是以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为前提的。事物与事物之间是相互关系的,才可能从一种事物转化为另一种事物;事物内部各方面是相互联系的,事物才可能有产生、发展和衰亡的变化。”[3]老子站在一个普遍的、抽象的角度看待问题,认为人不但生活在自然界中,而且活动于社会中。所谓“自然界”,是先于人类而存在的,不以人类活动为中心,是社会产生的基础,是物质生产活动的原始资料。而“社会”是在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产物,满足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为人类的物质生产提供场所。二者虽然是对立的,但却是统一的,它们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如同《老子》第四十二章所讲:“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生成万物的阴、阳两个对立面相辅相成,紧密联系,它们相交而成为一种和谐的状态。就长远的历史而言,有诸多类似于“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老子》第二章)的现象存在。比如: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是无法并存的,马克思、恩格斯还以“消灭私有制”为终极目标。但这对立的两种制度却在我国得到了统一,在邓小平“一国两制、和平发展”政策的引领下,我国不仅收复了香港和澳门,还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就目前而言,也存在着对立面统一的现象。如:我国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健全法制社会,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倡导决策公平、执行公平、服务公平、结果公平。“以法治国”属于“厉政”范畴,“以德治国”属于“仁政”范围,二者虽对立却也统一。
(二)对立的一面如果其特点达到一定程度,就会表现出对立一面的特点
《老子》第二十二章写道:“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天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老子善于从事物的对立统一中全面把握它们的关系,善于透过纷繁杂陈的现象抓住事物的本质,他发现矛盾双方是相互贯通的,它们从对方中吸收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发展,若其中一方发展到某个阶段时,就会表现出对方的特点。有形之物的“大”必定由“小”长成,历久之事的“多”必定由“少”积累,万物都是循序渐进而成,整体的性质包含部分的性质,一方的特点体现对立一方的特点。所以,“曲”中才能有“全”,“枉”中才能有“直”,不自我吹捧别人反倒觉得你是有真材实干的,不自我标榜他人才会认为你是有功劳的。这也正是“大成若缺”、“大巧若拙”的体现。
(三)进一步发展,对立双方是会相互转换的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这一家喻户晓的成语使我们明白“福祸相依”的道理。老子也曾说过:“正复为奇,善复为袄。”(《老子》第五十八章),世间的事物皆有两面性,对立的双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此消彼长,当达到一定界限后,它们便会调换原有的位置重新运动。这种辩证思维告诫我们在顺境中不能得意忘形,学会居安思危;激励我们在逆境中不能萎靡不振,学会坚定信心。矛盾双方相互转换不仅仅是理论,还在实际中有所体现。例如:美国的苹果公司现今在电子市场上做得“如鱼得水”,其产品受到众多消费者喜爱,但曾经的他们也面临过资金短缺几乎倒闭的危机,经乔布斯的不懈努力最终还是解决了困境,并且发展至今。除此之外,美国微软总裁比尔盖茨每日都会提醒自己和公司员工,“微软离破产永远只有十八个月。”[4]此种忧患意识正是我国现阶段一些领导人所缺乏的,他们一经习近平主席的“反腐行动”便暴露无遗。不正当的欢乐积累到一定程度终将被痛苦所取代,不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东西终将被历史所推翻,这是因为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制约和相互转化,构成了一切事物的运动发展 。而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都已明白“自满骄横走向无能腐败”的道理,正如战国晋楚城濮之战、三国官渡之战和东晋秦的晋淝水之战,都是小国胜大国的战例,弱何以胜强?因柔弱谨慎小心又踏实,时刻抱有危机感,而大国自持兵强马壮,骄傲蛮横又自大,最后两军相逢柔弱变刚强,刚强蜕为柔弱。 3 老子辩证法思想的局限性
(一)直观性
“道可道,非常道。”(《老子》第一章)“道”是天地万物的原始状态,总根源以及基本性质,而且是一种相反相成的运动,其表现为对立面相互转换、相互推动、相互发展。但是老子并没有解释矛盾转换的原因,他认为这是自然而然的,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是“道”的特征与作用。因为“道”不可言说,所以这种转换是无法通过语言来描述的。老子对于“对立面转化”的观点缺乏可靠的科学证明体现了其思想具有一定的直观性。
(二)盲目性
“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去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予之。为谓微明。”(《老子》第三十六章)讲解的是“物极必反”的客观规律,可是老子并没有说明对立双方转化需要的条件,即矛盾产生、发展、转换的“度”,也就是事物保持自身状态的界限。譬如:在标准气压下,超过100摄氏度水就会蒸发成汽,低于0射摄氏度水就会冻结成冰,这个0摄氏度到100摄氏度间的范围就是“度”。[5]老子认为凡事都要从反面入手,离开一定条件矛盾也可转换,这一点体现了其思想的盲目性。
(三)消极性
老子对矛盾转换规律的实际运用,是让人们少有作为,这体现在他的“无为而政”上,认为国家不需要加注诸多治理措施,也会国荣昌盛,就算是夺取天下也可同理而论,“将欲取天下者,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老子》第四十八章)在生活中,老子用“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黑。”(《老子》第二十八章)的原则保身处事,并且劝告世人只要什么都不做,各种问题也会迎刃而解,这些都是他思想中消极一面的体现。虽然有律可循有助于事物向我们预期的方向发展,但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是必不可少的。缺乏实际行动的憧憬是虚幻的,缺少个人能动性的客观规律也只能是理论知识,没有现实意义。只有实践才是把思想转为现实的桥梁,而老子的观点恰好相反,这体现了一定的消极性。
(四)片面性
在老子的观念中,“‘虚’是‘道’的本身,‘静’是‘道’的根基,由静生动,动复归静,‘虚’、‘静’是万物的本性。”[6]是它们亘古不变的定律。事物虽朝着自己反方向循环运动,但只是暂时的,是基于“静”的前提下的相对运动,它终将会回归到天赋的本性即“静”。“静为躁君……躁则失君。”(《老子》第二十六章)此处的静和动是对立面,宁静控制躁动,说明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老子虽承认运动,但却把运动归源于静止,突出了其片面性。
4 总结
老子的哲学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思辨性,“道”是其核心。他从世间百态中提炼出的辩证法思想虽然不完全正确,但仍有其自己的特点。所谓“道”即由对立统一的事物依照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客观规律,在绝对静止基础上的相对运动。而他辩证法思想局限性在于对对立面转换的认识缺乏科学的说明,认为任何事情都应该从反面着手理解,对规律的把握和事物本质的认识具有一定的消极性和片面性。从总体上讲,老子的辩证法仍处于朴素辩证法的范畴,有许多不足的地方,但在我国思想文化领域里仍然是一座不朽的“里程碑”,具有颇多的现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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