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哲学理论
关于译者主体性,查明建等(2003)认为,“译者主体性是指作为翻译主体的译者在尊重翻译对象的前提下,为实现翻译目的在翻译活动中表现出的主观能动性。其基本特征是翻译主体自觉的文化意识、人文品格和文化、审美创造性。”
西方现代阐释学的主要代表伽达默尔,直接继承和发展了现象学特别是海德格尔理论,建立了哲学阐释学。在其观点中,翻译即解释、译者就是解释者、理解和解释的无穷性、效果历史原则等理论为我们审视文学翻译中的译者主体性提供了哲学上的依据,并呈现出主体性意义的哲学本质。
一、永恒的阐释:文学作品的传承
伽达默尔哲学阐释学观点认为:理解永远是相对的,阐释学循环也永远不会停止,因为人的有限性和历史性使得解释行为既没有起点又没有终点。它就是人类生存活动本身,因为人类生存本身就是一个从不间断的阐释过程,而理解是人的存在方式,生生不息(何卫平,2001:162)。翻译就是解释,一种以理解为基础的解释。根据伽达默尔的观点,既然解释发生在熟悉性和陌生性之间,那么每一个时代必然以它自己的方式来理解一个文本。
伽达默尔在其著作《真理与方法》中对“节日”进行了探讨和类比。众所周知,一个节日没有庆祝是不能发展的,只有经过庆祝,节日才会存在并延续下来,也就是说,庆祝者的参与是节日存在的前提。如果节日的那天没有人来庆祝,那么节日也就成了一个虚无的名字。节日年复一年地举行,没有了这个循环,节日也就会不复存在。节日的本质和内涵在一年一年的循环中不断地被理解和解释。同样,文学作品的长久存在也在于被不断地阅读和理解。文艺作品是“永恒的现在”,它们永恒地面对和经历着不同时代不同人们的理解和解释,这就是它们的永恒性。但是,无论置于什么时代,一部文学作品总有其不变的内容,就好比节日年年庆祝、每次庆祝都有着不同的意义,但是节日依然是同一个节日。
一部文学作品从其诞生之日起,便开始经历着一代又一代人的理解和解释。一部《红楼梦》可以看作政治小说、伦理小说、道德小说、社会小说;《水浒传》也可以是社会主义小说、政治小说和虚无党小说(陈??,刘象愚,2002:146)。《哈姆雷特》在历经三个世纪的阅读和舞台表演后,依然是不朽的经典。就算是今天的时代,对这部名著也有着多样化的理解和解释,冯小刚的影片《夜宴》就是在《哈姆雷特》的基础上改编成的中国故事。正是通过人们永恒的解释,文学作品才得以传承到了今天,并继续传向将来的一代又一代。大众所熟知的金庸小说《射雕英雄传》,在经历了不同时代的电视版本后,依然是能够吸引不同时代观众的不朽经典。中国本民族的文学作品通过语内解释而得以传承,而域外的文学作品则是通过译者的跨语言和跨文化解释在国内传播,比如《哈姆雷特》,通过林纾、朱生豪、孙大雨和卞之琳等译者名家的解释在中国变得家喻户晓。
翻译就是解释,而译者就是一位解释者。作为一种解释行为,译者的主体性已经让优秀的文艺作品得以传承,并将继续以其巨大的潜力使承载着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外域文学走进本民族并广泛传播。
二、理解和解释之后:翻译文学的建立
译者主体性的重要意义之一,还在于它是翻译文学得以开始并逐步建立的基础和前提。图里认为,译语文本是以先前存在于另一种语言中的文本为基础的,其特性更多地受到译入语文化的决定和制约,而不是主要决定于源语文本和所谓的翻译程序(Mark Shuttleworth和Moira Cowie,2004:165)。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对于文学翻译持有偏见,总认为文学翻译是一个纯粹的技术性的语言转换。曾经有一种误解认为,任何一个人,只要掌握了一门外语并有一本双语词典,就可以胜任文学翻译的重任。这些人看不到,当然也不会承认文学翻译过程中所蕴含的译者所作的复杂的创造性劳动,因而也就看不到文学翻译作品的相对独立的美学和艺术价值。由于误解的存在,文学译者和翻译文学本身都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前者在民族文学史上没有地位可言,而后者也同样没有自己的地位。
谢天振教授在其著作《译介学》中提到:从文学研究和译介学的角度来看,文学翻译有其重要的意义,即,文学翻译是文学创造的一种形式,也是文学作品的一种存在方式。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文学翻译和翻译文学就具有了它们独立的艺术价值。
由于译者的创造性劳动,外域文学作品被赋予了独特的艺术魅力,并用书中所蕴含的思想和内容长久吸引着译文读者。文学译作的一个值得注意的价值就是它们可以进入民族文学的领域,并在丰富和发展民族文学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一部文学作品越是优秀,其所蕴含的艺术内涵也就越是丰富,译者对其的解释(翻译)也就越是多样化。冯明慧曾提到过,“一部好的译作是原作的来世,并不是所有的人们都能知晓所有的文学作品,也不是所有的人们都可以胜任翻译工作。一个好的译者能够克服文学作品的种种局限因素并赋予原作一个新的生命。译者的工作使原作能够面对新的读者群体,并将原文作者要表达的内容告诉新的读者们”(谢天振,1999:233)。
翻译文学是文学作品本身的一种存在形式,可以从质量、水平和影响力几个方面进行评价。例如,将巴尔扎克用法语写就的小说《高老头》翻译成中文可以被称作“文学翻译”,但是由傅雷用中文翻译的译作《高老头》就是翻译文学,属于中国文学的一部分,因为中文版的《高老头》已经是原作品的另外一种存在形式。更具体地说,一部翻译文学作品是从早已写成的作品(原作)中派生出来的作品,也是一种依赖于原作却又不同于原作的作品。所以,原作品是外域文学,但译作应属于“翻译文学”,翻译文学是文学作品的一种独立存在形式。1989年,陈玉刚编著的《中国翻译文学史纲》明确叙述:“翻译文学是世界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翻译文学是国家文学领域里的一个独特的组成部分”(转引自佘协斌,2001:54)。 从哲学阐释学来讲,译语文本是译者对源语文本进行理解和解释的成果,而译语文本经过无数次的修改和完善后确定下来,就成了翻译文学。由此可以证明,翻译文学是无数翻译专家和学者长期不懈努力和创造性劳动的产物,也是译者对外国文学一丝不苟进行理解和解释的成果。因而,在文学翻译这条联结原文和译文的漫长道路上,译者主体性的意义之一就在于它在翻译文学的形成、传播和建立方面所作出的极具价值的贡献。
三、文学作品的复译
译者的主体性在文学作品的复译这一领域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伽达默尔在其哲学阐释学中对“效果历史”的阐述有助于我们理解文学作品复译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理解者和理解对象都是历史的存在,文本的意义是和理解者一起处于不断形成过程之中,伽达默尔将这种过程历史称为“效果历史”。效果历史原则强调要在艺术作品的效果历史中理解作品本身,这样就把历史和现在联系了起来,也就充分展现出历史文本对于当下社会的意义。“一部文学巨著就如同一座丰富的矿藏,不可能通过一次或两次的解释就穷尽其意义。任何一个译作都是对原文意义的发掘……正是通过连续不断地解释,人们才可能接近对历史流传下来的文本的完全理解。从文本本身来讲,一部文学作品从其诞生之日起就已经确定下来,但是译者的美学观念、价值观念以及他/她们的语言却是随着时代不断地在变化。因此,一部文学作品拥有适合于时代变化的译本,是很有必要的”(张德让,2001:25)。正因为如此,文学名著如《红与黑》《唐璜》和《简?爱》在中国分别拥有十个以上的译本,其中任何一个严肃认真的译本都带有深刻的不同时代的印记。
文学作品的诞生以及其所产生的巨大社会影响可以表明社会方面对其的认可,同样,译作也可以对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原作在源语社会的影响力可以持续上百甚至上千年,但译作在译入语社会中不一定享有同样的地位,因为源语读者群体在理解他们的本土文学方面没有语言和文化上的障碍,虽然作品当中所反映的文化会因时代不同而变化,但这不会为源语读者群体造成太大的困难,因为他们对自身民族历史流传下来的文化有着继承性。但是译作则不同,因为译入语读者和原文作品没有继承关系,随着时间的推移,旧的译作版本不再适应新的时代,必将被新的译文版本所替代。不难想象,一百年前非常流行的译本到现今还是否能同样受欢迎。翻译包括“从书面文本到图画(电影,电视等)”这样的形式(朱健平,2007:195),所以从本质上来讲,“从书面文本到电视改编”和“从英语到中文”是一样的,从哲学阐释学角度来讲,两者都是对原文文本的解释,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到,《射雕英雄传》在不同时代的电视版本以及《红楼梦》和《西游记》的重拍可以从一个生动的角度反映出文学作品复译的不可避免。
在对《呼啸山庄》的三个译本进行比较分析后,刘晓丽得出如下结论:(1)复译体现了对原作更加深刻的理解和领会;(2)复译体现了对原作风格和精髓的更趋合理的把握;(3)复译使得译文语言更符合当代读者的审美期待(刘晓丽,1999:12-16)。译者的努力使《呼啸山庄》在中国与时俱进;译者主体性赋予了原作在译入语社会中的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更多次的“来世”。文学译者的复译使优秀的作品在异域的环境中得以长久地存在。
世界上有不朽的原文,但没有不朽的译文。在文学作品的复译中,译者所作的绝不应该是无用的重复,而是富有意义的再创造。时间会淘汰掉不好的译作,而译者的创造性努力会产生出新的译作,这些译作使优秀的外域文学作品在目的语文化和社会中长久传承。
四、结束语
著名翻译学者根茨勒曾经指出,翻译中所有的问题都可以从哲学的立场看得更加清楚。朱健平也提到,“翻译研究的最高层次应该是对翻译现象展开哲学思考”(朱健平,2007:41),那么,作为近几年来翻译理论界所关注的话题,译者主体性同样可以从哲学的视角来进行深层次的探讨。伽达默尔的哲学阐释学为译者主体性的意义提供了一定的理据:理解和解释是永恒存在的,所以译者对文学作品不断地理解和解释(翻译),使得文学作品能在新的环境里传承;经过长久的积淀,译者对作品的理解和解释会演变为某个时代的经典文学创作,这就是翻译文学得以发生和建立的基础;效果历史原则强调从艺术作品的效果历史中理解作品,文本的意义是和理解者一起处于不断生成之中的,所以一个译本只是特定的历史、文化临时固定的,而且,人类会在不断的理解中超越自身,译者作为解释者,也会在不断更新发展的“效果历史”中对文学原作进行新的解释,创造出新的译本来适应时代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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