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2-01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中国哲学
中国当代的道德现状有人评价是道德滑坡,也有人评价是道德依旧,甚至还有一种说法是道德被法律所裹挟,言者皆有理。但是我们需要站在一个特定的宏观背景下去审视这些说法。本文通过中国哲学的角度,谈及当今道德的现状,认为道德的作用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提升;同时认为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应当相互促进,不能彼此牵制。
中国是号称五千年的礼仪之邦,但是,今天也没能逃脱赤裸裸被谈论的命运。在今天这个转型时期的国度,人们会因为传媒刻意、过激的报道而察觉“道德沦丧”,又会因为“感动中国”、某少年独自撑起一个家,这样的催泪故事而安慰“道德依旧”。我们迫不及待地去追问,也试图用中国哲学的视角去看待更多的道德问题,道德现状。
面对那个曾被千古传诵、引以为傲的道德,人们总是会态度暧昧。一方面,贬低道德,不相信道德,因为法律才是关键;而另一边是,义愤填膺、明白无误地宣称中国正面临一场道德危机,急需救道德于水火。孔子强调“克己复礼”,恪守周礼的规矩,认为有礼才有德;孟子也主张“以德服人”,只有用“德”才能使人“心悦诚服”。德行的重要性,在整个儒家的思想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尽管时代不同,但孔孟中的关于“德”的哲学,至今依旧受用。因此,道德无论如何都是必不可少的,这是我的基本观点,也是我们今天讨论的前提。
有不同的态度,自然会有不同的观点和碰撞。国民不时就对道德指指点点,掀起一场关于道德的大讨论。当国家批判道德滑坡、建议重塑道德时,会有人讥笑,“请先去治理好腐败问题再说吧!”;当评论家试图评论一个道德现象时,又会有人立马跳出来指责他们——试图“道德暴力、道德绑架”。其实在百家争鸣的年代,对于“道德”的看法,也是这样各执己见。老子在《十九章》中曾说,“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1];强调“无为而治”的道家认为,社会之所以混乱,有一部分的原因在于讲究虚伪的仁义道德,要使天下太平,就必须取消道德。只有像刚出生的婴孩一样,完全处于自然状态下才好。即便如此,老子的整个设想也是基于“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更好地相处这一人本角度。因此,只要出发点是积极的,关于道德的讨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裹挟道德,试图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发号施令的人。
世上没有圣人,也没有完美的人。我坚信每个人都有道德戒尺,只是有时,邪恶的一面压倒正义的一面,便会体现出不道德的行为。正如孟子的“性善论”,他认为,性善,也是向善,是一个需要持续引导的过程。我们今天对于道德的追求,恰恰也是在追求一个更加完美的社会。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妨汲取一些老子的思想,“不要去争论,也不要去追求巧利”,只有这时候,才是真正在接近道德的本质“复归于无物”——即使没有把道德挂在嘴边,道德也在自己心中。或许当有一天,中国沦落到需要大肆宣传“某市某路公交有某人给某老人让座”这类新闻的时候,才是真正道德的缺失,时代的悲哀。
黄仁宇先生在《万历十五年》中曾直言不讳地说,中国历史上有两大问题,一是缺少数目字管理,二是以道德代替法律[2]。当下中国是不是出现了道德去裹挟法律?尽管没有定论,但是确实出现了这样类似的情况。2010年药家鑫杀人一案,占据道德底线的大众不断用舆论向最高法院施压,得出了死刑判决书。一个刚成年的孩子,案发后在父母陪同下主动自首,在法律上本罪不至死,但是我们却用道德扼杀了一条生命。在这里,不禁让人忆起墨子的“兼爱”,即使罪行可恶,但同样贵为生命,同样是父母之子的观念,并没有真正使我们产生共鸣,法律在这里所起的作用微不足道,当人人都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以道德裹挟法律时,“兼爱”的存在也便只停留在古代。“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多一点宽容,以律法来约束个体,用法律去公正客观地解决,用道德来宽恕抚慰每一个人,真正“兼爱”、“非攻”,才能消除社会的戾气。
当这类事件不断发生的时候,我们自问:道德是否和法律纠缠在一起了?老人跌倒扶不扶,是不是立法之后才会更好?单靠道德,力量是否有限?其实,道德与法律本来就没有孰大孰小之分,也没有谁先于谁存在这样的问题,道德和法律可以互为良药,同舟共济。孔子在《为政》中说过,“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3]。运用礼治德化和政令刑罚相辅而行,就可以预防犯上作乱于事前,引导他们不敢想和不会想犯上作乱的事,人心自然归服了。用现代学者熊培云的话来说就是,“善法可以提升道德的水准,道德可以打破恶法的坚冰”[4]。二者本就须臾不曾分离,我们也便不需刻意去规避他们各自所带来的分量。
今天,我们谈论中国当今道德现状,并不是只有谈论“道德滑坡”这种人云亦云的结论才是正确之举,我们更多的是想结合法律之角度,来探讨道德之存在,借助中国哲学先贤们的思想,汲取力量,展望未来。贝多芬说,“在患难中支持我的是道德,使我不曾自杀的,除了艺术之外也是道德。”道德分量很重,中国道德并没有完全覆没,就像我前面提到的,那是一时的遮盖,一时的迷茫,总有一天还是会焕发它原本具有的光芒,正如性善,也是向善,也需要规劝和引导。老庄强调消极厌世,对人生取虚无主义的态度,对各种制度竭力反对,对当时统治者所宣扬的仁义礼智信等道德规范进行了尖锐的批判,但是对道德的批判,并没有使得当时的社会变得更好,将道德陷入众矢之的,并不是最好的结果。社会需要规范,需要向导,并不是每个人都超然避世,可以做到“无己”,“无待”。正如一开始所说,道德是必须品,如何与法律结合,改善当今现状,既体现着我们的智慧,也延续着先贤的哲学理念。
相信未来的中国道德现状,会更好,会更自觉,会与法律配合得更好,真正实现一个我们都希望的和谐社会,也正如中国古代的哲学先贤们所期盼的那个社会。
作者:叶钰博 来源:大观 2016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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