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112期刊网!
网站首页 > 论文范文 > 文学论文 > 中国哲学 > 《周易》古义考

《周易》古义考

日期:2022-12-01 阅读量:0 所属栏目:中国哲学


摘要:《周易》“今义”凸显的是一种德性优先的人文关怀,而“古义”突出的则是阴阳灾变思想。《易》之“古义”由来已久,至汉武帝独尊儒术后,由于“今义”被定为官学正统,“古义”便逐渐衰微,而鲜为世人所知。本文利用新的出土文献,对《易》之“古义”的由来与演变进行了辨明和稽考。作者指出,西汉以孟、京为代表的“卦气说”当属《周易》古义。西汉“《易》十三家”中,起码有八家尚传古义。文章据《淮南子》中的有关资料,对帛书《易传》中一直未有确解的“五官”、“六府”、“五正”诸说做出了详细考辨,并得出《淮南子》保存有大量《周易》古义资料的结论。作者还依“卦气说”对《淮南子》中先儒一直未明的“八主风,风主虫”说做出了新的解读。

关键词:《周易》;古义;今义

汉初,易学的传承已有了“今义”与“古义”之分。此所言“今”、“古”,不同于今、古文经学中的“今”与“古”,非谓田何所传的今文易学与费直所传的古文易学。《易》之“今义”凸显的是一种德性优先的浓郁人文关怀,而《易》之“古义”,则更多地关涉明阴阳、和四时、顺五行、辨灾祥等卜筮之旨。田何的今文《易》中,既有传世的“今义”,又有我们要考索的“古义”。而费直的古文《易》中,既有“长于卦筮”的“古义”,然而又“亡章句,徒以彖象系辞十篇文言解说上下经。”[1]故古文《易》其文字虽古,但用这些古文字解释的却是《彖》、《象》、《系辞》等孔子及孔门弟子撰述阐发的《易》之“今义”。“古义”与西汉孟、京《易》中用以占筮的象数内容虽密不可分,然而又与兴盛于东汉的象数之学并不相同。东汉象数易学主要运用互体、连互、卦气、爻辰等作为解释《周易》经文与今本传文的手段,为当时已占主导地位的《易》之“今义”包上一层象数外衣,作一番象数的注释,其与《易》之“古义”明阴阳之变,以辨灾异的宗旨相去已远。

《易》之“今义”确立于孔子而称“今”,《易》之“古义”由来已久而称“古”。当秦始皇焚书时,《周易》“古义”尚占主导地位,并因被定位为“卜筮之书”而逃过了那场劫难。“古义”由丁宽传授至高相,据《汉书·儒林传》,“其学亦亡章句,专说阴阳灾异,自言出于丁将军”。而当时京房师从焦延寿,焦延寿又经常向孟喜问《易》,孟喜得“《易》家候阴阳灾变书”,亦应传自其师祖丁宽,《汉书·儒林传》虽依梁丘贺而称其为“诈言”,但据本人考证,事情并非如此。高相与孟喜都得丁宽言“阴阳灾变”之书,那么,这“阴阳灾变”书,显然应属《易》之“古义”。可见直到汉初,“古义”仍有传承。至汉武帝独尊儒术后,由于《易》之“今义”被定为官学正统,“古义”便逐渐衰微,而鲜为世人所知了。

近年来,由于帛书《易传》等考古资料的出土,为我们重新审视和解读古籍中的“古义”资料,并辨明“古义”与“今义”的由来与演变,提供了极好的机缘。本文不揣谫陋,专就《易》之“古义”问题作一番稽考。

汉代易学之传,多由田何。《汉书·儒林传》称:“丁宽,字子襄……读易精敏,材过项生,遂事何。学成,何谢宽,宽东归,何谓门人曰:‘易以东矣!’宽至雒阳,复从周王孙受古义,号《周氏传》”。

当时丁宽与服生、周王孙等一起师从田何学《易》,且最得田何赏识,但学成之后,却又至雒阳从周王孙“受古义”。可知当时田何传《易》的内容,尚有传于周王孙的“古义”,“号《周氏传》”者。那么,田何传于其它弟子的,显然就是“今义”了。田何为什么要将《周易》分成“今义”与“古义”而分别传授之?“古义”的内容又是什么?

赖于帛书《易传》的出土,使我们找到了初步的答案。

案帛书《要》篇曰:“子赣曰:夫子亦信亓筮乎?子曰:吾百占而七十当,唯周梁山之占也,亦必从亓多者而已矣。子曰:易,我后亓祝卜矣!我观亓德义耳也。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又[仁]者而义行之耳。赞而不达于数,则亓为之巫,数而不达于德,则亓为之史,史巫之筮,乡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后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亓德而已。吾与史巫同涂而殊归者也。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义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祝巫卜筮亓后乎?”

以上这段文字很清楚地表达了孔子的《易》学观:他对史巫之筮,“乡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孔子不迷信占筮,不以此求吉求福,而是主张“君子德行焉求福”,“仁义焉求吉”,故而他读《易》在“求亓德而已”。与一般人的读《易》研筮之路“同涂而殊归”。当然孔子也不是全然否定《易》的占筮功能,孔子亦占,且“吾百占而七十当”。只是不赞成那种“赞而不达于数”“数而不达于德”的“史巫之筮”。故孔子读《易》重在“观亓德义”而“后亓祝卜矣”。体现的是一种真切浓郁的德性优先的人文关怀,开启了一种将人文精神灌注于其中的正大人文《易》的路向。

我们认为,孔子的这些读《易》心得,直至今天都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他的如上《易》学研究方法论,深深影响了他的弟子及当时的一般学人,为《易》学研究送来新的思维阳气。而孔门弟子及其再传弟子,为了不使“后世之士疑丘”,故而对《易》学研究的内容、方法与视角,本着“君子德行焉求福”“仁义焉求吉”的精神,进行了一番“后其祝卜”的改造,形成了一套重在“求亓德而已”的研《易》“新义(今义)”。由帛书《易传》的内容考之,这套“新义(今义)”在战国时代就已经形成了,但因“不问于古法,不可顺于辤令。”(帛书《要》篇语)。故汉初田何尚传古义。由《汉书·艺文志》所载“《易》十三家”中,我们仍可略考当时的“古义”:

“《易经》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

案《汉书·儒林传》载,丁宽曾著“《易说》三万言,训诂举大谊而已,今小章句是也”。

丁宽授田王孙,田王孙授施仇、孟喜、梁丘贺。“繇是《易》有施、孟、梁丘之学”,以此考之,《易经》十二篇之注当受“训诂举大谊”的影响,因而属于今义。

“《易传》周氏二篇。”

颜师古注:“字王孙也”,此系周王孙之著,当然为古义。

“服氏二篇。”

因资料缺,难以辨其古今之义。

“杨氏二篇。”

据颜师古注,“杨氏”即杨何,据《汉书·儒林传》载,王同、周王孙、丁宽、服生

“皆著《易传》数篇”,王同又“授于淄川杨何”。故杨何之《易》当有古义影响。

“蔡公二篇。”

颜师古注:“卫人,事周王孙”。显然属古义。

“韩氏二篇。”

已难考其古今之义。

“王氏二篇。”

已难考其古今之义。

“丁氏八篇。”

依颜师古注,丁氏即丁宽也,此处云“丁氏”而未云《易说》,可证非“训诂举大谊”

的《易说》三万言,此八篇当有古义。

“《古五子》十八篇。”

颜师古注:“自甲子至壬子,说《易阴阳》”。案:此注非常重要,《汉书·魏相传》

载魏相上书言事,曾表采《易阴阳》,我们仅得其要,而“自甲子至壬子”,乃在于解说《易阴阳》。笔者在后文对此作了初步考证,兹不赘述,此书当然属古义。

“《淮南道训》两篇。”

颜师古注:“淮南王安聘明《易》者九人,号九师说。”据笔者考证,《淮南道训》属

古义无疑,详见后文。

“《古杂》八十篇、《杂灾异》三十五篇、《神输》五篇,图一。”

颜师古注:“刘向《别录》云‘神输者,王道失则灾害生,得则四海输之祥瑞’”。据

此数语考之,《神输》大旨与《易阴阳》及帛书《要》篇所云“五官”“六府”“五正”之旨同,故为古义无疑。

“《孟氏京房》十一篇,《灾异孟氏京房》六十六篇,五鹿充宗《略说》三篇,《京氏段嘉》十二篇。”

颜师古注:“嘉即京房所从受《易》者也”。案孟、京之学,其主要内容确得古义之传,此点下面有专文讨论。

“《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

此“章句”即《汉书·儒林传》所云丁宽,“作《易说》三万言,训诂举大谊”的“今小章句是也”,当属今义之作。

由以上所考看,西汉“凡《易》十三家”中,起码有八家尚传古义。

这种《周易》研究重在“观亓德义”的新义(今义)之旨,虽然在战国时代就已经形成,但由帛书《易传》的内容看,它对古义的删削与改造,还是不如今本《易传》来的更加彻底。故而对比帛书《易传》与今本《易传》,我们还是可以寻到一些古义的内容与踪影。由于西汉之后,《周易》古义亡佚甚重,故而帛书《易传》留给我们的这些古义踪迹,就弥足珍贵了!以下我们先专注于帛书《易传》,看它究竟传达给我们哪些古义之信息。

帛书《易传》之《要》篇曰:“故明君不时不宿,不日不月,不卜不筮,而知吉与凶,顺于天地之也,此胃易道。故易又天道焉,而不可以日月生辰尽称也,故为之以阴阳;又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土木尽称也,故律之柔刚;又人道焉,不可以父子君臣夫妇先后尽称也,故为之以上下;又四时之变焉,不可以万物尽称也,故为之以八卦。故易之为书也,一类不足以亟之,变以备亓请者也。故胃之易又君道焉,五官六府不足尽称之,五正之事不足以至之。”

《说卦》曰:“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由于《要》篇的出土,我们方知,《说卦》所谓“顺性命之理”即《要》篇所释之“顺于天地之也,此胃易道。”《说卦》仅以“阴与阳”说“天道”,而《要》则进一步解释说“不可以日月生辰尽称也,故为之以阴阳。”由此可知,先秦时人们已以日月星辰表示阴阳之变矣!同样,“立地之道曰柔与刚”,亦由于《要》的出土,我们方知此“柔刚”乃指“又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土木尽称也,故律之柔刚。”因此,早在先秦时代,《易》中之“地道”已与五行相结合矣!由于今本《易传》中已删去五行之说,因此,过去人们总是不明白:《史记·太史公自序》为何说“《易》著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如今,由于《要》篇重见天日,我们方知此说实本之于先秦帛《易》也。可证汉初杨何《易》中有帛书古义内容的传授,同时,我们亦由此而知《京氏易传》中以五星、五行等解《易》之内容,非孟、京自造也,实由古义得之。

重要的是,《要》篇接下来又说:“又四时之变焉,不可以万物尽称也,故为之以八卦。”我们知道,孟、京“卦气”说的核心即是以八卦示四时阴阳之变,故此语之出,可以作“卦气”说早在先秦已有的又一条确证。

《要》篇紧接着说:“故胃之易又君道焉,五官六府不足尽称之,五正之事不足以至之。”何谓“五官”?何谓“六府”?遍考先秦及汉魏时代诸典籍,虽然《管子·五行篇》早已说过“五官于六府也,五声于六律也”,“然后作立五行以正天时,五官以正人位”,然而唯有《淮南子》一书对此作了最具有针对性的明确回答。

考《淮南子·天文训》:“何谓五官?东方为田,南方为司马,西方为理,北方为司空,中央为都。何谓六府?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是也。”

《淮南子》一书对帛书《要》篇所云“五官” 、“六府”说作出了有针对性的回答,可证《淮南子》确得先秦帛书古义之传也。那么,它所作上述回答,意究何指?我们且据相关资料作一番考索。

高诱注“五官”曰“田主农,司马主兵,理主狱,司空主土,都为四方最也。”

案《春秋繁露·五行相生》:“天地之气,合而为一,分为阴阳,判为四时,列为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谓之五行。五行者,五官也。比相生而间相胜也。”又说:“东方者木,农之本,司农尚仁,进经术之士,道之以帝王之路,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执规而生……耕种五谷,积蓄有余,家给人足,仓库充实,司马食谷。司马,本朝司马尚进贤圣之士,上知天文,其形兆未见……执规而长。至忠仁厚,辅翼其君……官者司营,司营者,土也,故火生土。中央者,土,君官也,……执绳而制四方,……大理者,司徒也,司徒者金也,故曰土生金。西方者金,大理司徒也……事不逾,执权而伐,兵不苟克……执法者司寇也,司寇者水也,故金生水。北方者水,执法司寇也……执衡而藏……司农者,田官也,田官者木,故曰水生木。”

《春秋繁露·五行相生》又说:“木者春生之性,农之本也……火者夏成长木朝也……土者夏中,成熟百种,君之官……金者秋,杀气之始也……水者冬,藏至阴也。”《春秋繁露·五行相胜》亦说:“木者,司农也……火者,司马也……土者,君之官也,其相司营,……金者司徒也……水者,司寇也。”

由以上所引可证,所谓“五官”,实为古人以人文价值之视野,依据“五行”之生克机制,赋予五行的五种社会人文爵位名号。

至于《淮南子·天文训》对“六府”所作回答之“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淮南子集释》云:“补曰:《时则训》云:‘孟春与孟秋为合,仲春与仲秋为合,季春与季秋为合,孟夏与孟冬为合,仲夏与仲冬为合,季夏与季冬为合。’”此即“六府”。

案《淮南子·时则训》又云:“孟春始赢,孟秋始缩;仲春始击,仲秋始内;季春大击,季秋大内;孟夏始缓,孟冬始急;仲夏至修,仲冬至短;季夏德毕,季冬刑毕。故正月失政,七月凉风不至;二月失政,八月雷不藏;三月失政,九月不下霜;四月失政,十月不冻;五月失政,十一月蛰虫冬出其乡;六月失政,十二月草木不脱;七月失政,正月大寒不解;八月失政,二月雷不发;九月失政,三月春风不济;十月失政,四月草木不实;十一月失政,五月下雹霜;十二月失政,六月五谷疾狂。”

案“凉风不至”“雷不藏”云云,皆发挥《礼记·月令》而来,与尔后孟喜“七十二候卦气图”之旨完全相合也。考《汉书·律历志》:“律十有二,阳六为律,阴六为吕……变动不居,周流六虚。始于子,在十一月……位于丑,在十二月……位于寅,在正月……位于卯,在二月……位于辰,在三月……位于巳,在四月……位于午,在五月……位于未,在六月……位于申,在七月……位于酉,在八月……位于戌,在九月……位于亥,在十月。”可证所谓“子午”“丑未”等等,乃指一年十二月阴阳消长变化也。故《京氏易传·卷下》云:“阴从午,阳从子,子午分行,子左行,午右行,左右凶吉,凶吉之道,子午分时。”又说:“吉凶之义,始于五行,终于八卦,从无入有,见灾于星辰也,从有入无,见象于阴阳也,阴阳之义,岁月分也。岁月既分,吉凶定矣,故曰‘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其说亦合“六府”之旨。

笔者以为,“六府”之说,正与《京氏易传》中“六冲”说相合,我们知道,依《京氏易传》,乾卦自初九爻至上九爻依次纳“子”“寅”“辰”“午”“申”“戌”,而坤卦自初六爻至上六爻依次纳“未”“巳”“卯”“丑”“亥”“酉”,故“六府”之内容,正与乾、坤两卦中子午、丑未、寅申、卯酉、辰戌、巳亥相冲之说符合。故有关“六府”说与《京氏易传》的关系,我们还需作进一步考证。

帛书《要》篇于“五官”“六府”之后,又说“五正之事不足以至之,而诗书礼乐不□百扁,难以致之,不问于古法,不可顺以辤令,不可求以志善。”

何谓“五正之事”?案《白虎通义》中有“三正”之说,乃讲周之“天正”,殷之“地正”及夏之“人正”。《春秋繁露·四时之副》中有“四政”:“四政若四时,通类也。”今由帛书《要》篇之上下文意观之,笔者以为,此“五正”即《鹖冠子》一书所云“五正”,即:神化、官治、教治、因治、事治。《鹖冠子·度万》:“庞子曰:‘敢问五正’。鹖冠子曰:‘有神化,有官治,有教治,有因治,有事治’。庞子曰:‘愿闻其形’。鹖冠子曰:‘神化者于未有,官治者道于本,教治者修诸己,因治者不变俗,事治者矫之于末’。庞子曰:‘愿闻其事’。鹖冠子曰:‘神化者,定天地,豫四时,拔阴阳,移寒暑,正流并生万物无害,万类成全,各尸气皇。官治者师阴阳,应将然。地宁天澄,众美归焉,各尸神明。教治者,置四时,事功顺道,各尸贤圣。因治者,抬贤圣而道心术,敬事生和,各尸后王。事治者,抬仁圣而道知焉,苟精牧神,分官成章,教苦利远……而各尸公伯’。”此“五正”说包含了天地、阴阳、四时、寒暑等内容,因而与“五官”“六府”说是相承的。

考《要》篇所云“五官”“六府”“五正”,及其以日、月、星、辰示天道阴阳,以水、火、木、金、土五行示地道柔刚,更有明确显示“卦气”说的内容:“又四时之变焉,不可以万物尽称也,故为之以八卦。”故由如上文字考之,其说多与《京氏易传》相合。可证孟、京之学确有所本。

另外,据《汉书·儒林传》载,杨何曾师从王同学《易》,但当时周王孙的著作亦流传于世,因此,杨何《易》中当有《周易》古义的内容。据《史记·司马迁传》介绍,太史公司马谈曾学《易》于杨何,因此,司马谈亦肯定得《周易》古义之旨。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有一段表达其《易》学观的话:“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曰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纪纲,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此说无疑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帛书《易传》所传达的《周易》古义之旨,它之与孟、京之卦气说、《汉书·艺文志》所载《神输》说及《汉书·魏相传》所载《易阴阳》说之相合,乃是显然可见的。

在对帛书《易传》所留给我们的古义踪迹进行上述考索的过程中,《淮南子》的价值得以初步显现。以下我们将以《淮南子》为主,进一步考稽《周易》古义之内容。

案《汉书·魏相传》记载魏相上表言事中,表达了其《易》学观:“又数表采《易阴阳》及《明堂月令》奏之……天地变化,必繇阴阳,阴阳之分,以日为纪。日冬夏至,则八风之序立,万物之性成,各有常职,不得相干。东方之神太昊,乘震执规司春;南方之神炎帝,乘离执衡司夏;西方之神少昊,乘兑执矩司秋;北方之神颛顼,乘坎执权司冬;中央之神黄帝,乘坤艮执绳司下土。”由以上所引考之,魏相所引“天地变化,必繇阴阳,阴阳之分,以日为纪。日冬夏至,则八风之序立”云云,当属于《易阴阳》的内容。魏相所云东、南、西、北、中央五神各执“规”“衡”“矩”“权”“绳”而司春、夏、秋、冬,此说亦与《淮南子·天文训》所载“五星”之说基本相同。

《淮南子·天文训》说:“何谓五星?东方木也,其帝太皞,其佐句芒,执规而治春,其神为岁星,其兽苍龙,其音角,其日甲乙;南方火也,其帝炎帝,其佐朱明,执衡而治夏,其神为荧惑,其兽朱鸟,其音徵,其日丙丁;中央土也,其帝黄帝,其佐后土,执绳而治四方,其神为镇星,其兽黄龙,其音宫,其日戊己;西方金也,其帝少昊,其佐蓐收,执矩而治秋,其神为太白,其兽白虎,其音商,其日庚辛;北方水也,其帝颛顼,其佐玄冥,执权而治冬,其神为辰星,其兽玄武,其音羽,其日壬癸。”与此相似的记载,亦见于《春秋繁露·五行相生》等。

只是魏相以八卦中震、离、兑、坎四卦司一年春、夏、秋、冬四季,此不见于《淮南子·天文训》。据笔者考察,魏相殁于宣帝神爵三年,即公元前59年,他先后任郡卒史、茂陵令、河南太守,被霍光逮捕下狱后又复为太守,并逐步升至大司农,御史大夫。如以其寿为60—65岁计,则魏相约生于公元前120—125年左右,《汉志》既称其“少学《易》”,则魏相学易当在公元前105—110年左右。而《淮南子》修成正当汉武帝“方好艺文”的“元光”“元朔”年间,约公元前130年左右,与之相距不过二十余年的时间。魏相引《易阴阳》《明堂月令》言之,且其说“有师法”。故《淮南子》作者肯定亦会见到此书,但此处意在引“五星”而说天文,故而未提震、离、兑、坎诸卦。另外,我们知道,在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中,即有《五星占》一书,另外还有篆书及隶书的《阴阳五行》等数术类书。

考之《隋书·经籍志》其“天文类”中有《巫咸五星占》一卷《五星占》一卷,陈卓另撰有《京氏释五星灾异传》一卷,故而以五星说灾异当与《易》有关,特别是与《易》中的阴阳寒温有关,故而京氏才特予释之。《淮南子·天文训》此处意在释天文,故而略去八卦不谈也。

《淮南子·时则训》说:“春行夏令,泄;行秋令,水;行冬令,肃。夏行春令,风;行秋令,芜;行冬令,格。秋行夏令,华;行春令,荣;行冬令,耗。冬行春令,泄;行夏令,旱;行秋令,雾。”

而魏相亦说:“兹五帝所司,各有时也。东方之卦不可以治西方,南方之卦不可以治北方;春兴兑治则饥,秋兴震治则华,冬兴离治则泄,夏兴坎治则雹……奉顺阴阳,则日月光明,风雨时节,寒暑调和。”(《汉书·魏相传》)所谓“春兴兑治”即春兴秋治;“秋兴震治”即秋兴春治;“冬兴离治”即冬兴夏治;“夏兴坎治”即夏兴冬治也。故《淮南子·时则训》中如上之说与《易阴阳》说正合,亦证属“古义”内容。

《淮南子·天文训》未言震、离、兑、坎诸卦,不能说明当时尚无此说的另一条证据是,如前文所引,魏相还曾提到“日冬夏至,则八风之序立,万物之性成,各有常职,不得相干”,案《白虎通义·八风》释“八风”曰:“风者何谓也?风之为言萌也。养物成功,所以象八卦,阳生于五,极于九……行狱川。”

《白虎通义》所释“八风”内容与《淮南子·天文训》之“八风”相同,重要的是《白虎通义》释“八风”时特别强调:“风之为言萌也。养物成功,所以象八卦”。其旨与《汉书·魏相传》中魏相言“八风之序立”后,震司春、离司夏、兑司秋、坎司冬相同,亦与孟、京“卦气”说相同,据笔者考察,施、孟、梁丘三家易的完成约在公元前70年左右,由魏相“少学《易》”“明《易经》,有师法”(《汉书·魏相传》语)故魏相所学之《易》显然早于孟喜,《汉书·魏相传》又记载魏相奏请皇帝“选明经通知阴阳者四人,各主一时;时至明言所职以和阴阳”,“臣愚以为阴阳者,王事之本,群生之命,自古圣贤未有不繇者也。”由以上所考思之,汉人所存“古义”见于《古五子》《易阴阳》及《明堂月令》等书,《淮南子·天文训》在言及“五星”“八风”时,因其在论天文,故未涉及“所以象八卦”的内容,故未明确点出震春离夏兑秋坎冬诸卦象,但由以上所考看,当时早已有此说是无疑的。

为了进一步证明上文我们所阐述的观点,兹再看《淮南子》中的另一段文字。

案《淮南子·地形训》曰:“凡人民禽兽万物贞虫,各有以生。或奇或偶,或飞或走,莫知其情,唯知通道者能原本之。天一地二人三,三三而九,九九八十一,一主日,日数十,日主人,人故十月而生。八九七十二,二主偶,偶以承奇,奇主辰,辰主月,月主马,马故十二月而生。七九六十三,三主斗,斗主犬,犬故三月而生。六九五十四,四主时,时主彘,彘故四月而生。五九四十五,五主音,音主猿,猿故五月而生。四九三十六,六主律,律主麋鹿,麋鹿故六月而生。三九二十七,七主星,星主虎,虎故七月而生。二九十八,八主风,风主虫,虫故八月而化。鸟鱼皆生于阴,阴属于阳,故鸟鱼皆卵生,鱼游于水,鸟飞于云,故立冬燕雀入海化为蛤。”此段文字亦见于《孔子家语》,可证《孔子家语》一书虽出自后儒所撰,但其多数内容实出自先儒之手,篇幅所限,兹不赘述。

重要的是,帛书《缪和》篇有这样一段文字:“凡天之道,壹阴壹阳,壹短壹长,壹晦壹明,夫人道九之。”笔者以为,凡解帛本“人道九之”的资料,皆不如上引《淮南子·地形训》中“天一地二人三,三三而九”说的更为清楚明白。同时,如上引文中还有一段文字,透露出《淮南子》早已先于孟、京而以“卦气”说《易》了:

“八主风,风主虫,虫故八月而化。”先儒在注《淮南子》与《孔子家语》时,因其不明“卦气”之说,故注文多以改字读经方式注之,如《淮南子集释》引杨树达云“‘月’字《集证》本作‘日’,是也。《说文》十三篇下‘风部’云‘风动虫生,故虫八日而化’。《论衡·商虫篇》亦云‘虫八日而化’并其证。”《淮南子集释》撰者何宁也认为“杨说是也。盖涉上诸‘月’字而误。”

其实,杨树达先生之说及何宁先生案语皆不确。所谓“八主风,风主虫,虫故八月而化”实指“卦气”中秋分之“次候”“蛰虫培户”,因依“卦气”说,巽为风,又为八月之卦。秋分在八月,其次候为“蛰虫培户”,故“八主风,风主虫,虫故八月而化”。此句是依“卦气”而出,先儒未能明察于此而改字读之,至憾!

重要的是,《淮南子》中还有《古五子》的内容。

如前所引,《汉书·艺文志》载“《古五子》十八篇”,颜师古注:“自甲子至壬子,说《易阴阳》”。可知《古五子》是一本解说《易阴阳》的书,其主要内容是以“自甲子至壬子”解说《易阴阳》之要。

考《淮南子·天文训》曰:“日冬至子午,夏至卯酉……甲子受制;木用事,火烟青。七十二日,丙子受制,火用事,火烟赤。七十二日,戊子受制,土用事,火烟黄。七十二日,庚子受制,金用事,火烟白。七十二日,壬子受制,水用事,火烟黑。七十二日而岁终。”可知所谓“自甲子至壬子”乃指甲子至丙子、戊子、庚子,以至壬子,由此五子示木火土金水,五行各领七十二日而终一岁也。

《淮南子集释》释此曰:“补曰:‘置一岁日,以五气分之,则七十二日为一节,而得其用事之日。’《艺文志》有《古五子》十八篇,师古云‘自甲子至壬子,说《易阴阳》。’始即《淮南子》所云也。《易稽览图》曰:‘甲子“卦气”起《中孚》,《复》生《坎》七日’是冬至常为甲子受制。”由此注可知,《古五子》在解说《易阴阳》时,贯穿了“卦气”之说。《淮南子·天文训》又说:“甲子受制则行柔惠,挺群禁开阖扇,通障塞毋伐木,丙子受制,则举贤良、赏有功、立封侯、出货财,戊子受制,则养老鳏寡、行粰鬻、施恩泽,戊子受制,则缮垟垣、修城郭、审群禁、饰兵甲、儆百官、诛不法,壬子受制,则闭门闾,大搜客。”其实,《古五子》的内容,早在《管子》一书中已有表述,案《管子·五行篇》:“日至睹甲子木行御,命左右工师内御……七十二日而毕。”刘绩注曰:“自甲子起,周一甲子六十日,又零十二日得丙子,故曰‘七十二日而毕’下皆仿此。”另外,《淮南子·时则训》及《春秋繁露·治水五行》中皆有与此相似的内容,此不一一引之。

接下来又说:“丙子干甲子,蛰虫早出,故雷早行。”云云,亦与《淮南子·时则训》及《春秋繁露·治乱五行》之说相同。由此可知,《古五子》之大要与“五官”说基本相同,亦与《礼记·月令》及孟、京之说相合。这进一步证实了孟、京说与帛书《易传》及《古五子》《易阴阳》的内容相通,因而确为《周易》古义也。

余论

通过如上考察,我们发现《淮南子》一书保存了大量古义资料。书中除对帛书所讲“五官”“六府”等古义内容作出具有针对性地回答外,同时亦有“五正”说的内容,并有《易阴阳》《明堂月令》中属于“八风”“五星”内容的解释。《淮南子·天文训》及《汉书·魏相传》所云东、西、南、北、中央五方各执“规”“衡”“矩”“权”“绳”司“春夏秋冬”说,在《淮南子》中亦有专门解释。案《淮南子·时则训》:“阴阳大制有六度:天为绳,地为准,春为规,夏为衡,秋为矩,冬为权。”由“阴阳大制有六度”,似可证明其说出自《易阴阳》也。而帛书《要》所云“五官”中亦有如上内容,这说明帛《易》与《易阴阳》的内容是互通的。同时,据上所考,《淮南子》一书用“卦气”言事,可知已佚之《淮南道训》中肯定已使用了“卦气”说。

《淮南子》保存了有关《古五子》的内容,因而据此可考《易阴阳》之大要也。笔者以为,《淮南子》还记录了一条以《易阴阳》解释《周易》经文的重要资料,此即《淮南子·人间训》之“‘终日乾乾’,以阳动也,‘夕惕若厉’,以阴息也,因日以动、因夜以息,唯有道者能行之。”这种和阴阳顺天时而“动”“息”的思想,正合魏相所表采之《易阴阳》的主旨,显然是一条纯以古义释经的资料。帛书《二三子》及《衷》篇释《乾》卦九三爻时,其说与《淮南子》此说相同,此《淮南子》所讲之《易》,实与帛本相承相通的又一证据。

由于汉初田何授《易》时,今古义并传,由《汉书·艺文志》考之,古义当时在“凡《易》十三家”中尚占据一定份量,且严格地讲,今义与古义也很难划分出一条明确的界限。今义的特点在“观亓德义”,但“观亓德义”需“明数而达乎德”。如研《易》不明数,则难“达乎德”,故今义亦须“明数”,只是较之于古义来说,“后亓祝卜”而已。其实,由《汉书·艺文志》看,当时位居“凡《易》十三家”之首的施、孟、梁丘之《易》,虽然公开传授的是今义,但梁丘贺等人所以得天子之宠,还在于“筮有应”也。他们利用官学的地位,“博士”的身份,虽取得传《易》的正统地位,但据《汉书·艺文志》载:“民间有费、高二家之说。”《汉书·儒林传》并介绍:“高相,沛人也,治《易》与费公同时,其学亦亡章句,专说阴阳灾异,自言出于丁将军。”由前文所考看,“专说阴阳灾异”即《周易》古义也,故由丁宽传之。由“专说阴阳灾异”,亦可知其学主旨与魏相所介绍的《易阴阳》主旨相同。由《庄子》称:“《易》以道阴阳”及《晋书·束晳传》:“太康二年,汲郡人不凖盗发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书数十车……其《易经》二篇与《周易》上下经同,《易繇阴阳卦》二篇与《周易》略同”可知古有《易繇阴阳卦》之书,《易阴阳》之书或即由《易繇阴阳卦》而来。

为了不使“后世之士疑丘”,故《周易》今义以正统地位在孔门弟子及再传弟子中传授。古义由于周王孙与丁宽的传授,汉初在民间仍有流传,估计当淮南王刘安招引天下才俊时,这些人投向了刘安。于是,淮南王刘安“聘明《易》者九人”,撰成《淮南道训》一书。《淮南子》一书的撰写,肯定亦有此九人的参与或受此九人《易》学观的影响。笔者以为:这,恐怕就是《淮南子》一书保存大量《周易》古义的根本原因。唯《周易》今义的诞生与传承是值得大书特书的,《周易》古义的传承与衍展也是值得研究开掘的,因为后者笼罩在本天道以立人道的高度哲学性的天人之学的氛围下,同样寄寓了先哲独特的总体宇宙关怀和终极人文关怀。

注:

本文所引帛书《易传》资料,皆引自廖名春《马王堆帛书周易经传释文》,载《易学集成》(第三卷),四川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本文链接:http://www.qk112.com/lwfw/wenxuelunwen/zhongguozhexue/17416.html

论文中心更多

发表指导
期刊知识
职称指导
论文百科
写作指导
论文指导
论文格式 论文题目 论文开题 参考文献 论文致谢 论文前言
教育论文
美术教育 小学教育 学前教育 高等教育 职业教育 体育教育 英语教育 数学教育 初等教育 音乐教育 幼儿园教育 中教教育 教育理论 教育管理 中等教育 教育教学 成人教育 艺术教育 影视教育 特殊教育 心理学教育 师范教育 语文教育 研究生论文 化学教育 图书馆论文 文教资料 其他教育
医学论文
医学护理 医学检验 药学论文 畜牧兽医 中医学 临床医学 外科学 内科学 生物制药 基础医学 预防卫生 肿瘤论文 儿科学论文 妇产科 遗传学 其他医学
经济论文
国际贸易 市场营销 财政金融 农业经济 工业经济 财务审计 产业经济 交通运输 房地产经济 微观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 宏观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 其他经济 发展战略论文 国际经济 行业经济 证券投资论文 保险经济论文
法学论文
民法 国际法 刑法 行政法 经济法 宪法 司法制度 法学理论 其他法学
计算机论文
计算机网络 软件技术 计算机应用 信息安全 信息管理 智能科技 应用电子技术 通讯论文
会计论文
预算会计 财务会计 成本会计 会计电算化 管理会计 国际会计 会计理论 会计控制 审计会计
文学论文
中国哲学 艺术理论 心理学 伦理学 新闻 美学 逻辑学 音乐舞蹈 喜剧表演 广告学 电视电影 哲学理论 世界哲学 文史论文 美术论文
管理论文
行政管理论文 工商管理论文 市场营销论文 企业管理论文 成本管理论文 人力资源论文 项目管理论文 旅游管理论文 电子商务管理论文 公共管理论文 质量管理论文 物流管理论文 经济管理论文 财务管理论文 管理学论文 秘书文秘 档案管理
社科论文
三农问题 环境保护 伦理道德 城镇建设 人口生育 资本主义 科技论文 社会论文 工程论文 环境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