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老子生态伦理思想及其现代价值
日期:2022-12-01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中国哲学
论文关键词:老子 生态伦理思想 自然
论文摘要:老子生态伦理思想所包含的道法自然、无为、知常曰明、知足不辱等有着重要的现代价值,有助于当代的人们重新审视人类的生存方式,寻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之路。
当前,生态问题已成为人类社会发展所面临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重大难题。人类在不断探寻用科技手段解决生态问题的过程中,却越来越发现这种诉之于外的方法途径并没有带来预想的效果,每一次新科技的使用往往又会导致新问题的产生,“科技决定论”已日益被证明是片面的、狭隘的。于是,人类开始转变思维,诉之于内,重新审视人类自身的问题,反思长期占统治地位的人类中心主义意识。今天,七七大报告已明确提出我们要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这一目标的实现除了靠科技进一步发展外,还必须靠我们自身的反省,即深刻反省我们在自然观、发展观、消费观等方面存在的诸多偏颇,重塑新的生态理念。老子思想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蕴涵的生态伦理思想为我们的深刻反省提供了独特的思想视角,对当前人类克服日益加剧的生态危机具有重要的现代价值。
一、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的主要内容
1.道法自然的思想
道为何物?《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第四十二章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其意思就是说道是万物的本源,是万物之母。那道又有什么特性呢?第二十五章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就是说自然是道的本性。自然则是一种不受丝毫外力干预而本然如此的固有状态,天地万物也正是顺应道这一自然本性而生成、运行和显现。因此,第五十一章又曰:“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即道之所以被尊崇,德之所以被珍贵,就是因为其顺应自然。因此,人类既然与天地万物是同源的、紧密联系的,那么也应采取顺应自然的态度,只有使天地万物都处于无拘无束的状态,天地万物人才能达到和谐,人类才能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2.无为的思想
人类应如何做才叫顺应自然呢?老子认为必须“无为”。人们以往常常把“无为”理解为什么事也不做,否定一切,不行动,等同于“不为”。笔者认为其实“无为”并不是指这个意思,它是指不随意而为、不胡乱而为;它反对不顾事物的内在本性和实际条件,为了一己之私利或虚名而将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事物的、反自然的行为,反对以人的价值标准随意地去衡量一切的做法。“无为”在实质上是指人类按照天地万物的自然本性所采取的适应行为,是道法自然在人类身上的具体体现。因此,《道德经》第三十八章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下德为之,而有不为。”这就是说,德行高深的人并不意识到他自身德的存在,却拥有真正的德;德行浅薄的人处处留心显示他的德行,反而不能拥有真正的德。德行高深的人无作为,却能做成一切事情;德行浅薄的人有作为,反而却做不成事情。可见,“无为”是一种很高的境界,是一种独到的、有深刻意蕴的“为”。
3.知常日明的思想
《道德经》第十六章曰:“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日静,静曰复命。复命日常,知常日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有不殆。”意思是说,万物蓬蓬勃勃地生长,最终都各自返回它们的本根,这就是规律,人只有认识到这一规律才叫明智。因此,人类只有深刻地认识和把握自然过程的变化规律,才能既不随意妄为又不陷人“不为”,“知常”是“无为”的前提。
4.知足不辱的思想
要达到“无为”的境界,仅有“知常”还是不够的,还必须要“知足”。老子认为,道是和谐的,它不追求过分的完满。《道德经》第二十二章曰:“少则得,多则惑。”少取的反而可以得到,多取的反而弄得迷惑。要达到少取,可以有两种方法:一是外力的限制,即通过社会规范对越出限度的行为进行限制与禁止,但此法只能治标;二是内心的限制,即自我约束,此法才能治本。而要能很好的自我约束,则必须要有“知足”的思想。《道德经》第四十四章曰:“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告诫人类知足乃是知止的前提,只有知足才能知止。第四十六章日:“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即不知足是一切灾祸的根本原因。因此,在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问题上,人类更要注意知足知止,适度开发,合理利用。
二、老子生态伦理思想的现代价值
老子思想中虽没有直接谈论如何整治生态问题,但其道法自然、无为、知常曰明、知足不辱等思想却给了当代生态伦理思想家们无穷的灵感,他们对其思想给予了高度的赞扬。当代著名人文物理学家卡普拉把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称为最完美的生态智慧,说它提供了人类在自然的循环过程中与之和谐相处的指导思想。德国学者格罗伊则把东方的自然观范式当作拯救自然的唯一希望。
当前,在我们国家寻求进一步腾飞之时,重新认识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对于
启迪今人的生态伦理观念,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价值。
1.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自然观
自然观是人类在改造自然的历史过程中所形成的对自然的本质及自然与人的关系的根本认识。随着科技的发展,人类的力量越来越大,人类的欲望也越来越膨胀,人类的自大心理也越来越突出,自然已成了任人类索取、掠夺的对象,毫无自身独立的价值可言。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则认为天地万物人都是源于道,人既不是独立于自然界的抽象存在,也不是自然界的主宰者,而只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并且人不可能超越自然而生存;人并非天生就比其它生物优越,其它生物也并非是为了人才存在的,各种生物之间应是各有其自身独立的价值,应具有平等的权力;人有智能,但人类不应逞其智能,不断膨胀自我,将自己高高凌驾于其他生物之上。因此,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有利于激发人类树立正确的自然观,懂得尊重自然的价值,尊重其他生命形式,并承担起对自然这个整体的责任,尽自己所能保证这个整体的发展。
2.帮助人们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认为自然乃是根本,是人类生存的根基,如果自然都已面目全非,无法再适合人类生存的话,那么人类所取得的一切发展又有何意义呢?因此,发展绝不是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和谐、协调、平衡是天地万物生存发展的基本法则,也是人类谋求发展应该遵循的准则。另外,在特定历史阶段万物是有限的,发展也只能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特别在资源开发的广度和深度上人类要“知足知止”。总之,在节制中求发展,在协调中求发展,在和谐中求发展,在规律中求发展。杀鸡取卵、竭泽而渔、滥开滥采的行为都是违背发展本质的,最终都是要受到惩罚的。只有树立这样的发展观,才能改变传统经济发展模式,摒弃那种短视的掠夺式开发,实现人与自然的真正和谐,人类也才能称得上走向真正的繁荣富强。
当发达国家已意识到工业社会生产方式的弊端并开始寻求更适宜的发展观的时候,有些发展中国家却还要重蹈发达国家的覆辙。我们国家在总结以往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可持续发展观,既承认人类的利益,又承认自然的权利及其内在的价值,强调经济、生态和社会三者的协调统一,强调经济发展必须有利于资源的持续利用,有利于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在良性发展中实现经济效率、生态平衡和社会公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3.帮助人们树立健康的消费观
在人类中心主义的影响之下,必然导致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泛滥,进而发展为高消费主义。在高消费的驱使下,人类过度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破坏了生态平衡,激化了人与环境之间的矛盾。当前,资源已越来越匾乏、环境已越来越恶化,但有些人却毫无优患意识,依然沉腼于高消费中。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曾说过,人类身为动物又高于动物,但若一味沉溺于贪婪,那就失掉了做人的尊严。因此,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强化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帮助人们树立健康的消费观。人类必须清醒地、自觉地把自己的欲望限定在“有限”的范围内,遵循“知足”、“知止”的原则,“少私寡欲”,“去甚、去奢、去泰”,树立节约型的、更具科学合理性的、更注重消费质量的生活消费观。
综上所述,人类发展虽已取得长足进步,但环境形势却也越来越严峻。因此,只有人们的生态自觉意识首先提高了,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生态资源问题,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正好可以引导我们确立正确的生态观。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老子的生态伦理思想只是对直接的农业生产的自然环境条件的观察和对生存经验的体验,是一种朴素的生态智慧,具有时代局限性。我们在借助其增强人类生态环境意识,重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同时,还必须结合现实社会发展状态,注人时代精神并加以现代转化,特别是结合高科技等现代文明成果,而不能简单地排斥和否定现代科技,否则只能陷人空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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