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医学护理
德国的康德曾说过,只有两种东西能让人的心灵产生深深的震撼:一是头顶璀璨的星空,二是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所言无外乎敬畏自然与敬畏生命。伦理是指一系列指导行为的观念,它不仅包含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而且包括做人的道理,人的情感、意志、人生观和价值观等方面,是人与人之间符合某种道德标准的行为准则。做学问者不可无德。古今中外都把医学视为治病救人的“仁术”,大医精诚。先贤说“医乃生死所寄,责任重大,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沈铭贤倡导生命伦理应当在与生命科学和医学相关的价值导向和制度建设中有所体现[1]。钱尔凡提出,医学期刊编辑只有具备“敬畏生命”的伦理观,才能时刻意识到自身岗位的特殊性和所肩负的使命,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在自己的编辑实践中有所体现[2]。笔者现结合在实际处理稿件中遇到的问题谈谈自己的观点。
一、医学研究论文伦理审核的依据与意义
美国学者乔治?萨顿研究表明,科学研究者如果只是埋头于自己的专业领域,为了研究而研究,为了成果而研究,为了利益而研究,就会像《蜘蛛侠》里的绿魔――丧失人道的情怀,变得冷淡,甚至成为可怕的试验机器。科学研究首先要把为人类谋福祉放在第一位。
医学期刊编辑所把关的领域是对生命肩负责任的领域,是“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生命医学领域,应树立“敬畏生命”的价值理念,传播正确的伦理。临床医学研究多以人作为研究对象,涉及人的隐私、自由、尊严、权益等诸多敏感议题。研究者们必须遵守伦理原则,这不仅是研究者的道德要求,也是人类社会的规则要求。作为医学研究成果的发布者及推广者――医学期刊,其编辑在审稿中应高度关注、严格把关相关问题。从整体上审核医学研究论文的伦理问题及其在临床上的实际指导意义,从细节上审核研究者在试验过程中的疏忽和不适当[3]。
国际上公认的伦理原则:尊重(自主、保密)、有利/不伤害、公正。国际社会普遍倡导遵循《纽伦堡法典》《赫尔辛基宣言》《贝尔蒙报告》《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国际伦理准则》等纲领性文件。世界医学编辑协会专门提出了《医学期刊伦理道德政策声明》,我国卫计委要求遵循《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伦理委员会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等法律、法规。此外,还有《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知道原则》等条例和准则。这些国内外法规、文件为医学编辑进行医学论文的伦理审核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医学期刊编辑目前论文伦理审核面对的问题
医学期刊尤其是像《实用医学杂志》这种综合性的医学期刊,专业性很强,编辑即便是某个方面的专家也不可能对所有的论文进行客观的判断,论文的取舍主要还是依靠同行评审。《实用医学杂志》在给专家的审稿指南中明确指出审稿中应注意的伦理问题。目前编辑部常常面临的论文伦理问题有:(1)论文没有提及是否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查,对研究的伦理问题只字未提。(2)论文提到了获得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但没有提供任何的相关证明,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或文字的描述上。(3)审稿专家、编辑部注意到了伦理问题,要求作者修改,但作者的修改仅仅停留在类似“本研究通过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等文字的补充,未见任何证明文件,普遍存在应付了事的现象。
而且,期刊目前即便有伦理审核,也要面对很多其他问题:第一,论文伦理审核一直停留在边缘,没有作为录用的必要指标。论文是否录用主要还是看专业及方法学方面的指标是否审核通过。有专家提议对未经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不遵守知情同意、有利、无伤和公平公正原则的论文,不予发表[4],但这在国内的期刊中少有执行。医学伦理学方面的内容,编辑部只能要求有相关的表述信息,基本没有能力跟踪、判断论文是否符合伦理要求。而且当研究论文处于投稿状态的时候,研究和实验已经完成,是否符合医学伦理学已无法跟踪,编辑部只能选择用或不用。第二,医学期刊编辑的医学伦理学知识缺乏,不具备伦理审核的素质与能力,只能依靠医学方面的专家来把关。目前,医学期刊的审稿专家全部是医学方面的专家,伦理学知识的具备情况并不是选择审稿专家的标准。第三,编辑学习医学伦理学知识的途径匮乏,主要还是通过自学来完成相关学习。陈丽文等对我国88家医学期刊编辑部伦理意识现状进行调查与组合评价,发现63.6%的期刊在2010年的投稿须知中尚未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伦理学要求[5]。医学期刊编辑的伦理学知识培训少、相关知识有限,导致其在编辑过程中对稿件中的医学伦理学问题缺乏判断能力;调查表上医学期刊编辑的教育与培训得分几乎为0,表明被调查的编辑缺乏学习医学伦理学知识的途径。
三、医学期刊如何关注论文的伦理学问题
我们应多渠道、多途径着手,将编辑部建设成伦理学知识的集散地,一方面尽可能多地收集伦理学方面的信息,另一方面尽可能广地播散伦理学方面的信息。
第一,应当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优势,凝聚一批期刊的力量,推动一批期刊对伦理学研究的关注。中国的科技期刊很多都关注到了论文的伦理学问题,也对此进行了一定的尝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推广效果。比如2004年10月中华医学会杂志社要求旗下杂志,从2005年起在投稿须知中必须增加有关医学研究伦理方面的要求。《临床儿科杂志》《解放军护理杂志》等期刊在约稿函中提出了科研伦理规范的问题。2006年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与发表协作网(ChiCTRPC)创建,其联合一些编辑部呼吁构建和完善我国医学期刊出版和编辑伦理学,建立了“医学期刊发表伦理网”(www.mjpe.net)。2010年ChiCTRPC重申对发表论文进行伦理审核的重要性并赋予其新内涵,即编辑要利用已有的临床试验结果、伦理审查平台和资源,从入口、过程和出口三个环节对临床试验质量进行监督[6]。 医学期刊虽然抱团关注医学研究的伦理问题并且进行了一些实践,但目前看来效果仍不明显,实际工作中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情况。比如雷水英等研究者调查了10种中华医学会系列杂志2009年发表的涉及人体的研究论文,以及约稿函中关于医学伦理学方面的要求,结果很不乐
观[7]。这方面的工作仍需我们医学期刊编辑人员不断推进。
第二,提高编辑人员医学伦理学知识储备,从简到繁,从易到难,提高他们的审核素质。首先,编辑要先做自己能够完成的审核工作。在处理稿件的过程中要注意:(1)研究是否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查。(2)有伦理审查描述的论文是否具有相关的证明材料。(3)作者补充的伦理审查材料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4)临床研究论文中经常缺失的资料是否经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查。编辑在审稿过程中重视医学伦理学审核,并要求作者提供补充材料,这有助于研究人员日后注意研究和处理伦理问题。
其次,从论文的审核入手,培养和提高作者的伦理意识。编辑部审核论文伦理,可要求作者提供伦理审核通过的文件,这有利于促使研究者树立伦理观,遵守研究原则。论文的内容很多是医学期刊编辑无法把握的,需要作者(研究者)具备伦理素养。比如:临床科研设计方案是否严密合理?研究方法是否正确、完善?是否严格遵守试验操作规则?研究者是否存在为了扩大样本量,对可保守治疗的患者采取手术治疗,对可行无创检查的患者进行有创检查,对可口服药物治疗的患者采用输液治疗,对可自愈的疾病进行药物治疗等违反道德的行为?研究者是否为了设置试验组和对照组,利用患者的信任以及他们缺乏专业知识的漏洞,未对他们采用已经经过临床验证有效的、经济的治疗方案,而采用新的、昂贵的治疗方案?这些内容的伦理审核,医学期刊编辑很难把握。所以,一方面要依靠研究者本人的伦理素养,另一方面,编辑可要求研究者提供伦理审查通过的文件。此外,编辑部可以通过论文回溯核对医学研究的伦理学问题,促使研究者提高伦理意识。
第三,作者与编者的互相学习与促进。虽然期刊是论文审核的把关者,但多年的编辑经验告诉笔者,作者其实是最了解论文存在哪些缺点的人。投稿医学期刊的作者很多都是医学方面的专家或者专家的学生,他们对这个专业及专业研究的伦理问题知道得要比医学期刊的编辑多得多。编辑可利用作者提供的伦理学方面的资料,多向作者学习,通过作者群体学习伦理审核的要点;让作者知道期刊需要这方面的材料,作者在之后的研究和写作的过程中就会多加关注。同时,医学期刊编辑对伦理学方面的知识及政策的积累会积少成多,集腋成裘,最后就能更好地把握论文的伦理审核问题,将编辑部建设成为伦理学知识的学习园地。
第四,利用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多途径地丰富伦理学知识,传播伦理学知识。网络中有大量的有用信息,编辑可以浏览国外的权威期刊网站,看看别人如何阐述论文的伦理学问题,看有哪些是值得借鉴学习的,都有些什么样的准则及要求,等等。编辑完成伦理学知识的收集汇总,可通过期刊的网站、微信、微博进行传播;可通过协会、学会申请伦理学的继续教育项目;可借助网络问卷调查等途径推广伦理学知识,利用网络技术推动伦理学的纵深发展。BMJ认为编辑对病人负有道德义务与责任。其伦理委员会每年召开三次会议。BMJ在网站上给出了可供参考的有关论文伦理审核方面的文件和组织:(1)研究伦理方面:美国医学院协会(AAMC);加拿大关于人类研究的伦理行为指南;NHS研究伦理委员会;印度医学研究委员会生物医学研究的伦理指南;美国研究诚信办公室;赫尔辛基世界医学会宣言。(2)出版伦理方面:国际医学杂志编辑委员会;出版伦理委员会(应对);世界医学编辑协会(腹部)(3)网络伦理资源方面;网上应用伦理资源;国家卫生研究院生物资源网站;医学伦理杂志;应对―流程图等[8]。这些都值得我们借鉴,我们可以在期刊官网上发布期刊收集到的伦理学文件,供作者、读者浏览学习。
第五,严格审核,促使研究者关注伦理学问题。研究者往往缺乏伦理审查的观念,常常是出于发表文章的需要,才被迫递交伦理审查。比如当其投稿的期刊要求其提供伦理委员会批准函和受试者知情同意书时,研究者才意识到临床研究还需要伦理审查。医学期刊编辑应严格审核,不录用有疑问的稿件,不惧争议,推动伦理审核工作的进展。鉴于我国医学期刊伦理审核工作存在诸多问题,笔者建议卫生主管部门、医学期刊学会将医学伦理审核作为医学期刊审稿的硬性指标;通过讲座、培训班、开展相关研究等方式提高医学期刊编辑的伦理审核能力,把医学伦理学知识作为医学期刊编辑继续教育的内容之一。此外,医学期刊除了重视研究论文的伦理审核,还应该关注医学论文中非研究论文的伦理审核,做到“无处不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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