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单位:重庆市卫生局
主办单位:重庆市卫生信息中心;
国际刊号:1673-4130
国内刊号:50-1176/R
邮发代号:78-26
创刊时间:1979
语言:中文
主编:吴开明
曾用名:国际检验医学
期刊级别:统计源期刊
审稿周期:1-3个月
英文名: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Laboratory Medicine
出版周期:半月刊
出版地:重庆
影响因子:
人气:021
上海图书馆馆藏,剑桥科学文摘,哥白尼索引(波兰),国家图书馆馆藏,知网收录(中),万方收录(中),CA 化学文摘(美),维普收录(中),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论著 临床研究 综述 经验交流 实验室管理 仪器与试剂 信息园地
《国际检验医学》(半月刊)创刊于1980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主管、中华医学会和重庆市卫生信息中心主办的国家级检验医学专业学术类期刊,自2010年7月起改为由重庆市卫生局主管。 《国际检验医学》全面、系统地反映国内外检验医学成果和发展动态的高级医学专业学术期刊,报道国际范围内先进医学科学信息和有特色的临床经验,以广大科研人员、临床生化、微生物、免疫、血液等检验医学工作者及临床医务人员为主要读者对象,对从事检验医学的医务工作者和医学基础研究的科研人员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本刊特别注意所选用文章的先进性、科学性、及时性与实用性,创刊以来以其内容新颖、报道快捷而深受广大读者、作者的好评和喜爱。本刊以专家约稿和作者投稿相结合,每期采取重点专题的报道出刊形式,对专业人员更具指导性。获奖情况:卫生部首届医药卫生优秀期刊奖三等奖;重庆市一级期刊。
论著 临床研究 综述 经验交流 实验室管理 仪器与试剂 信息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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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检验医学》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必要时应作统计学处理。
2.《国际检验医学》文题:中文文题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
3.《国际检验医学》作者署名: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作者单位名称(写出所在科室)及邮政编码列在作者姓名后面。如多位作者之间用“,”隔开,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分开。如:周兰1,叶赤2,王红1,赵涛3(1重庆医科大学生化教研室400046;2广东医学院解剖教研室524023;3重庆医科大学中心实验室400046)。文稿的通讯作者非第一作者时,应说明;通讯作者一般只列1位,由投稿者确定;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请在摘要前注明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4.摘要:论著、临床检验研究、基础实验研究栏目须附中、英文摘要。检验技术与方法、经验交流、质控与标控栏目须附中文摘要,其他栏目本刊不保留摘要。中文摘要必须包括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4个部分,各部分冠以相应的标题。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列图、表,不引用文献,不加评论和解释。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基本相符,英文摘要还应包括文题、所有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单位名称(写到科室)、所在城市名及邮政编码。
5.关键词:在中、英文摘要之后附上3~5个关键词(综述类文章也须有关键词),关键词应尽量使用最新版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医学主题词表》中所列的词,且必须用全称;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编译的《中文医学主题词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的专业术语(自由词)可直接作为关键词使用,建议排在最后。多个关键词之间应用分号“;”分隔。
6.栏目字数要求:论著、临床检验研究、基础实验研究、综述栏目的论文正文字数限4000字内,经验交流、检验技术与方法在3000字以内,个案与短篇以2000字以内为宜。
7.中、英文缩略语:文稿应尽量少用缩略语,以避免影响阅读文章的流畅性。一篇文稿一般不宜使用超过5个缩略语,4个汉字以下(含4个汉字)的医学名词一般不用英文缩略语。4个汉字以上的名词需用英文缩略语代替者,应在文稿第一次出现英文缩略语时,前面先写出中文及英文全称,如动脉血氧分压(partialpressureofoxygeninarterialblood,PaO2);英文缩略语不得拆开转行。中文缩略语则加注在中文全称后,如再生障碍性贫血(再障)、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脑)。
8.统计学符号本刊执行GB335819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统计学符号一律采用斜体表示。同时注意以下要求:(1)均数±标准差用(x±s)表示,其中均数和标准差均用英文小写、斜体;(2)t检验的t用英文小写,斜体;(3)F检验的F用英文大写、斜体;(4)χ2检验的χ用希腊字母小写,斜体;(5)相关系数用r表示,英文小写、斜体;(6)概率用P表示,英文大写、斜体。
9.表和图:分别按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并按先见文后见表(图)的原则排列。每幅表(图)均应冠有表(图)题,说明性的文字应置于表(图)下方的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表(图)中所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本刊采用三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
10.参考文献:按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中的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角标标出,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排列于文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