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政策解读
教师评职称需要满足相关要求,同时学术论文、课题研究、专利发明、教材著作等项目可以带来一定的加分,为职称评审增加几率,这在职称文件中的业绩成果一项有相关要求,根据地区和单位的不同,在加分项目上有所差别,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那么延安市教师职称评审加分项目有哪些?
(1)教科研项目(课题)申报立项和完成赋分标准:
国家级教科研项目(课题)申报立项和完成,总课题(项目)所有参与成员计20分;一级子课题参与成员按省级课题对待;二级子课题参与成员按州级课题对待。
申报并立项:
省部级:主持人8分,第二成员6分,第三成员4分,其它成员2分;
州 级:主持人6分,第二成员2分,第三成员1分;
院 级:主持人2分;第二成员、第三成员1分
完成了教科研项目(课题),以上成员加分标准:省部级加8分,州级加6分,院级加3分。
(2)著作(艺术作品)、教材出版学术专著计16分,两人合著:第一作者计10分,第二作者计6分;三人及以上合著:第一作者计8分,第二作者计5分,其它成员共2分。编著学术书籍:主编计6分,第一副主编计4分,其它成员共2分。公开出版教材:主编计6分,第一副主编计4分,其它成员共2分。
(3)论文(艺术作品):第一作者:核心期刊每篇4分,公开期刊每篇2分,(内刊、增刊、论文集每篇1分)。
(4)专利:发明专利每项4分,实用新型专利3分,外观设计2分。
(5)奖励:教科研成果、著作、教材和论文(建筑工程技术项目)教师均以各级政府、主管单位及省以上一级学会文件为准。
在完成和出版的基础上,获奖项目(课题)参与成员按以下标准加分:
国家级:一等加10分,二等加9分,三等加8分;
省部级:一等加8分,二等加7分,三等加6分;
州级(省以上学会):一等加6分,二等加5分,三等加4分;
院级:一等加4分,二等加3分,三等加2分;
(6)教改奖、课改奖、教学优秀奖、优质课奖、技能大赛奖等业务性奖项按
(5)的标准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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