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2 阅读量:0次 所属栏目:政策解读
现如今教师职称评审变得越来越严格,越来越多的作者职称评审更难了,很多作者评审职称已经不单单发表论文了,很多的作者已经开始往课教专方面转了,因为评审职称论文著作是由规定的,课教专方面加分更高一些,很多作者咨询小编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接下来小编汇总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和教师职业道德条件
1、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加强师德修养,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申报人,一律不得晋升教师职务。
二、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条件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本原理。
2、知识较广,掌握与所教学科相关的知识,并能恰当地融入本学科教学之中。
3、了解所教学科的教育、教学发展动态及教育科研信息,坚持有目的、有计划地自学、进修,不断增新知识。
4、必须完成教育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达到规定学分;任现职以来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
三、教育教学实践条件
1、教学能力较强,水平较高
(1)正确处理、掌握教学大纲和教材,能根据教学大纲、教材的要求和学生实际制定恰当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传授正确完整,重点突出,“双基”教学扎实。能正确操作使用电化教具。
(2)能用标准的普通话进行教学,教学语言准确生动板书规范。
(3)胜任低年级到高年级循环教学,或者长期担任高年级课程教学,能承担全校性的教学公开课并获得好评(以学校鉴定为准)。
2、教学经验比较丰富
(1)能根据教材特点和学生年龄特点,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善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减轻作业负担。
(2)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兼顾两头,关心学生全面发展。
(3)具有培养、指导一、二级教师的能力、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取得一定成果(用具体事例说明)。
3、教育经验比较丰富
(1)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从学生实际出发,对不同类型和不同个性的学生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正确处理学生中发生的问题。
(2)有机结合教材内容,寓思想品德教育于教学之中,结合学科实际,形成自己的教育特色。
(3)在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方面,具有较丰富的经验。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五年以上(本科毕业者两年以上,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者及教研员除外),担任学校行政领导(含中层领导)、教研(年级)组长及团队辅导员,或负责学校团队日常训练、竞赛辅导、社会实践等工作的教师,其工作时间等同班主任工作时间计算。在不担任班主任工作时,关心和积极支持班级的教育工作,主动配合班主任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育人成绩显著(用转变后进生和培养优秀生的具体事例说明),并能指导青年教师开展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工作。
4、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是学校学科骨干(带头人)并在研究活动中发挥组织领导或骨干作用。任小学一级教师期间,参加一项校级专题研究,为校级专题组主要成员,能撰写有一定水平的专题研究报告(以学校鉴定、证明为准)。
四、工作量条件
专任教师每周课时16?20节;班主任每周课时14?18节;学校校级行政领导每周课时8?10节;学校其他行政人员及大队辅导员每周课时12?18节。
授课节数为每周实际的课堂教学课时数,劳动课、班会课及第二课堂等,折半计算;从事双学科教学或兼任相近学科教学,其课时可合并计算。新开设课程的教师,其课时可适当减少。
五、业绩条件
1、教育效果显著,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德、智、体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并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质(用具体事例说明)。
2、教学效果显著,在相当条件下,所教班级学生成绩与上一年相比有明显进步。与其他班相比,优秀率、及格率明显提高。学生对本学科学习兴趣浓,积极性高(用具体事例说明)。
3、任一级教师期间,至少承担过两次校级以上教学公开课、教学实验课或示范说课并获好评(附有关评价意见);或在县级以上调教、说课获奖;或获校级优质课、说课一等奖1次以上(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据)。必须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现场授课或说课考核(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并获合格证书。
4、写出两篇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专题研究报告(以小学高评委学科组评议为准)。其中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县级以上交流(以主办单位正式发文为准)、获奖或获省职称论文专家鉴定C级证书。
5、学校行政领导在管理能力、水平、工作业绩(政绩)方面,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评估成绩良好。
6、原则上,对县城以上城镇小学教师,必须有一年以上时间到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支教)的经历,方可评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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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可追溯于1958年创刊的《海南师范专科学校学报》,是海南创办最早的高等学校学报。1983年,学报更名为《海南师范学院学报》,分为自然科学版和社会科学版。2008年,《海南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国内统一刊号为CN46-1076/C,国际标准刊号为:ISSN1674-5310,邮发代号:84-2,是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现为单月刊,由海南师范大学主管、主办。编辑部设在海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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